或許有人說: [我相信我的宗教是正確的,而我相信你的宗教是錯誤的,所以我要與你作 戰,直到你相信我的宗教。] (的確,有一些 – 但不是大部份 – 穆斯林會這樣說,他們是 虔誠的穆斯林,因為這樣做就是跟隨伊斯蘭的教導和穆罕默德的榜樣。大部份穆斯林不同意這 樣說,因為他們不太明白伊斯蘭。) 這顯然是錯誤的態度。
或許您會以為,解決的方法應該是: [無論你相信什麼,你都是對的;無論這人相信什麼 ,這人都是對的;無論那人相信什麼,那人都是對的;不要彼此爭論。] 這也是錯誤的態度。 當您隨意說任何人所相信的都是對的,您是武斷也是自相矛盾,這顯出您不想去認真了解他人 的信仰,您僅僅是忽略了問題。
寬容而認真的態度應該是: [我相信我的宗教是正確的,你或許相信你的宗教是正確的。 我會對你解釋我的理由,你可以聽也可以不聽。你會對我解釋你的理由,我可以聽也可以不聽 。我聽了你之後,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同意你;你聽了我之後,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同意我;但我 們彼此尊重對方有權闡明他 / 她的信仰,和按他 / 她自己的主意決定他 / 她自己的信仰,我 們可以與對方相處。]
請您分辨開 [愛] 和 [同意] 。我們應該愛所有其他人,但不表示我們應該同意所有其他 人是正確的。
聖經和耶穌均教導我們要愛人,包括那些與我們信仰不同的人 (甚至仇敵) 。
若您以為 [既然你不同意他 / 她,這表示你不愛他 / 她] ,您就錯了。
聖經和耶穌均教導神愛每一個人 – 就是每一個罪人,也教導我們去饒恕人。但聖經和耶 穌也教導神會透過耶穌審判人的罪。神是愛的神,神也是公義的神;神不能容忍罪。作為基督 徒,我們有責任告訴別人要向神認罪悔改,承認耶穌是救主,使他 / 她們的罪因耶穌的救贖 而被洗清。即使別人不悔改,不同意我們,我們仍然要愛他 / 她們。實際上,每人在其還在 世時 (而主耶穌還未再來時) ,仍然有機會悔改得救;但時間畢竟是有限的。
基督徒不應因別人有不同宗教而失望;聖經記載,得救的人比不得救的人少。
若真的去愛別人,我們就必須勸他 / 她們與神和好,即是向神認罪悔改,接受耶穌的救贖 。若別人活在罪中且不認識神,而我們不去告訴他 / 她們神是誰以及神要我們作甚麼,那麼我 們不是真的愛他 / 她們,反而是不關心他 / 她們得救與否。當然,這不是說我們要與他 / 她 們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