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工作
倫理,生活
神設立工作:
神工作 (創世記2:2;詩篇104:1至20,27至32;111:2;希伯來書1:3)
神給人的使命、教導 (創世記1:26至29;2:15;20:9;出埃及記34:21;詩篇8:6至8;箴言6:7至11;以賽亞書28:24至28)
人必須工作 (詩篇104:23;以弗所書4:28;帖撒羅尼迦後書3:7至12)
工作例子:
尼希米工作 (尼希米記6:1至4)
保羅工作 (使徒行傳18:1至3)
工作可以是:
滿足 (詩篇128:2;箴言14:23;傳道書3:13,22;5:12)
虛空 (若不認識神) (傳道書2:4至11,18至24;4:4)
選擇工作的原則:
這裏有甚麼需要?我如何及在何處可最好的服侍人? (馬可福音9:35)
神給我甚麼恩賜去滿足這些需要? (彼得前書4:10)
神呼召我用甚麼恩賜滿足甚麼需要? (哥林多前書12:18)
工作應有的態度:
誠實聽從上司,像服侍耶穌 (以弗所書6:5至7;歌羅西書3:22至24)
作神的好管家 (馬太福音25:14至30;哥林多前書4:1,2)
安靜、見證 (帖撒羅尼迦前書4:11,12)
勤力,不懶惰 (箴言18:9;19:15;21:25;22:29;24:30,31;31:27;傳道書9:10;使徒行傳20:35;以弗所書4:28;提摩太前書5:13)
人生目標 (須應用在生活各方面包括工作上) :
認識、效法、得著、連於耶穌,為耶穌 (羅馬書8:29;14:7,8;以弗所書4:15;腓立比書3:10至14;歌羅西書1:10,11)
被神用 (列王記上3:9;列王記下2:9)
見證、榮耀神 (馬太福音5:16;歌羅西書4:5)
得永恆獎賞 (約翰福音6:27;腓立比書3:10至14)
使人作門徒 (馬太福音28:19,20)
待人如己,建立人 (馬太福音7:12;羅馬書15:1至3)
行善 (提摩太後書2:21)
作監督 (提摩太前書3:1)
不應有的態度與目標 (不論在工作上或其它方面) :
為自己謀大事 (耶利米書45:5)
權力,管束人 (馬太福音20:25至27)
糊口 (馬太福音6:25至34;腓立比書4:19) ,因為神供應我們的需要
財富 (箴言23:4,5;傳道書5:10;馬太福音6:24;馬可福音8:36,37;提摩太前書6:10;希伯來書13:5)
計較人,與人作對 (馬太福音5:38至41)
結黨,虛浮的榮耀 (腓立比書2:3)
嫉妒、紛爭、相咬相吞 (加拉太書5:15;雅各書3:16)
尋求神的旨意 (工作上或其它情況均適用) :
要明白主的旨意 (詩篇32:8,9;以弗所書5:17)
以神為樂 (詩篇37:4)
聖經 (希伯來書4:12)
祈禱 (馬太福音7:7,8;彼得前書3:12)
認罪 (詩篇66:18;約翰一書1:9)
耶穌的平安 (歌羅西書3:15)
聽人勸教 (箴言12:15;15:22)
忍耐 (詩篇37:7;希伯來書10:36;雅各書1:3,4)
不過分看俗世工作的重要:
不將世務纏身 (提摩太後書2:3,4)
不以所作的事誇口;主若願意,我就可以作事 (雅各書4:13至16)
不以工作本身為目的 (路加福音12:16至20)
神可用不同的人完成他要作的工,神隨自己的意旨行事,神已完成他的工作(以斯帖記4:14;詩篇115:3;以賽亞書46:9,10)
萬物有結局 (彼得後書3:10)
我可為耶穌丟棄萬事 (腓立比書3:8)
人在神眼中的價值與他 / 她在俗世上的地位包括工作無關:
基督徒已是神的兒女 (羅馬書8:17)
人的恩賜各有不同 (羅馬書12:6)
不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看自己合乎中道 (羅馬書12:3)
我一切都是領受的 (哥林多前書4:7)
我的價值不在智慧、能力、尊貴、財物 (耶利米書9:23,24;哥林多前書1:26)
不可以用貧富來看他人的價值 (雅各書2:1至4)
勞力工作也是榮耀 (出埃及記36:1,2;列王記上5:13至18)
工作上知足:
工人應得工價 (路加福音10:7)
有錢糧就知足 (路加福音3:14)
得貨財的力量是神給的 (申命記8:17,18)
努力不一定有相應的收成 (申命記28:38至42;哈該書1:6)
靠神的籌算才能立定 (箴言19:21)
守住蒙召的身分 (哥林多前書7:20至24)
惟有神斷定,使這人降卑,使那人升高(詩篇75:6,7)
工作中的勞苦,因人犯罪而致與大自然分隔 (創世記3:17至19)
有人以工作來剝削、壓制人 (出埃及記1:11至14;2:23;雅各書5:4)
面對困境 (工作上或其它情況均適用) :
知足 (腓立比書4:11,12)
不發怨言 (腓立比書2:14,15)
思念好的事 (腓立比書4:8)
檢討我的問題 (箴言13:10;加拉太書6:7)
知道耶穌掌管 (約翰福音16:33)
神叫任何情況都對愛神的人有益處 (羅馬書8:28)
應用:
積極方面:
為神工作:
思想可藉著工作服侍甚麼人
盡力做好工作;在人前榮耀神
交托神:
為個別事情祈求神
無論任何境況都謹記神在掌管
見證:
盡力與同事融洽相處
凝聚工作上認識的基督徒定時相交禱告
與基督徒一起傳福音
消極方面:
不過分看重工作本身:
不迷上工作
不爭權力;不追求高薪厚職
不計較成就
不誇耀自己的能力與地位
不沾染罪:
不取走公司的物資
不任意請病假
不欺騙人,即使上司吩咐
不與罪人同流合污;避開試探、污穢及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