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生活: 社會倫理
倫理,生活
較基礎的原則:
基督徒與神的關系:
敬畏神 (箴言14:2;傳道書12:13)
侍奉主 (歌羅西書3:24) ,舍己,有代價 (路加福音9:23)
頭四誡 (出埃及記20:3至11)
基督徒與人的關系:
愛人如己 (馬可福音12:31;路加福音6:31;哥林多前書13:13)
服侍人 (馬太福音20:28;25:37至40;路加福音22:26,27;約翰福音13:14,15)
後六誡 (出埃及記20:12至17)
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 (彌迦書6:8)
基督徒是鹽是光,向人見證神的好,顯出好榜樣 (馬太福音5:13至16;腓立比書2:15;提多書2:7,8;彼得前書2:12)
一些原則、吩咐、實踐:
供應有缺乏的人的需要 (約伯記31:16至21,32) :
要憐憫有身心需要、經濟困難或有病的人;每個人都有需要
除非有愛,否則能力、知識、信心、舍己均無用 (哥林多前書13:1至3)
解救受欺壓的 (以賽亞書1:17)
不可絆倒軟弱的基督徒 (羅馬書14:13)
愛與誠實一起 (利未記19:16至18:箴言12:17至20;以弗所書4:15)
正直、公平、公義、誠實 (利未記6:1至7;申命記25:13至15;詩篇15:2;箴言16:11;彌迦書6:9至12) :
在買賣上 (貨物或服務的宣傳、價錢、品質、範圍上)正直、公平、公義、誠實
在僱主與雇員關系上正直、公平、公義、誠實
不欺騙與說謊 (出埃及記23:1;利未記19:11;約伯記27:4;詩篇15:3;箴言4:24;12:22;14:5;以弗所書4:25;歌羅西書3:9;啟示錄14:5) :
不為掩飾自己過失找借口
不為達到一些目的,例如雇員向雇主多報銷開支或虛報病假
恨不義之財,不取多於我應得的 (出埃及記18:21;路加福音3:13,14)
不受賄賂 (出埃及記23:8;申命記16:19;詩篇15:5) :
也不賄賂
不私拿老板的東西 (提多書2:9,10) :
例如不私用老板的車、長途電話、復印機、紙、筆,不以公費作私人用途
順服掌權者 (政府) (羅馬書13:1至7)
交稅 (馬太福音22:15至21) :
不瞞稅 (少報或不報收入以減稅或逃稅)
許願要償還 (傳道書5:4,5) ,不能兌現的就不要承諾 (雅各書5:12)
發了誓,雖然吃虧也不更改 (詩篇15:4)
訛詐了誰,就還他 (路加福音19:8)
不與基督徒告狀,情願受欺、吃虧 (哥林多前書6:7)
有智慧地運用自由 (哥林多前書6:12) :
不過分執著不太重要的事
不提淫亂、污穢、貪婪、妄語、戲笑的話 (以弗所書5:3,4)
在小的誡命、小的事也要忠心 (馬太福音5:19;25:21;路加福音16:10)
不受人影響而犯罪:
一些原則、吩咐、實踐:
需為自己的罪行負責 (雅各書1:14;羅馬書12:2) :
即使是由於他人的激發、引誘、施壓,或是上司指使,仍需為自己的罪行負責
不隨眾行惡,不同流合污 (出埃及記23:2;箴言1:10,15;以弗所書5:11) :
不在他人的罪行上有份,即使是雇主要求的、或陪客戶的
不沾染罪惡 (詩篇1:1;101:3,4;箴言4:14,15;以賽亞書52:11;彼得前書1:15,16) :
避開試探、污穢和罪惡;不單自己不參與罪行,也不將罪行轉移給他人
不怕人 (路加福音12:4)
不因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以致行惡 (詩篇37:7,8;箴言24:19)
不嫉妒惡人 (詩篇73:3;箴言3:31;23:17;24:1,19)
這些原則與我要向罪人見證及服侍他們如何平衡?
不參與惡事
弄清楚自己的動機
估計可能產生的結果:
自己是否會被誘惑?
是否給人找把柄,損害主名?
是否會絆倒他人?
正直的人會招人嫉妒、對付 (但以理書6:4)
不參與他人的罪有時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例如被嘲笑、排斥、誹謗、失去工作等
尋求神旨意的途徑:
弄清事實,弄清問題
看聖經 (詩篇119:9至11;馬太福音4:4;以弗所書6:17;提摩太後書3:16,17)
看法律和社會的標準
檢視自己的靈性
禱告 (以弗所書6:18):
求神使我不犯罪 (詩篇141:3,4)
求神賜我智慧 (雅各書1:5)
求神鑒察、試煉我的心思、意念 (詩篇26:2;139:23,24) ,包括我一切隱藏的動機或需要
知道和確信:
我有的一切都是領受的,不是我賺取的 (哥林多前書4:7)
神掌權 (撒母耳記上26:10)
神供應我的需要 (腓立比書4:19)
神不撇下、丟棄我 (希伯來書13:5)
神向我所懷的意念是好的 (耶利米書29:11)
聽自己的良心 (撒母耳記下24:5;使徒行傳23:1;24:16;提摩太前書1:19)
謹慎自己的心詭詐 (耶利米書17:9)
神看我內心,我要合神心意 (撒母耳記上13:4;16:7;使徒行傳13:22)
夫妻共同面對 (創世記2:24)
征詢超過一個成熟基督徒的意見 (箴言15:22)
但是聽神勝過聽人 (撒母耳記下24:4)
知道就要去行 (雅各書1:22;4:17)
若是能行,盡力與眾人和睦 (羅馬書12:18) ;為避免沖突要找個折衷方法 (但以理書1:8至13)
若沒有折衷方法,就要堅持 (但以理書6:10)
順服神,抵擋魔鬼;親近神,神就必親近我 (創世記39:7至10;雅各書4:7,8)
若覺得在某件事上,有一些似乎矛盾的聖經原則都適用,更要切切尋求神的旨意
不順從神的借口:
為什麼找借口?
享受罪中之樂
順服神可能困難或有代價
借口包括:
責任在他人! (撒母耳記上13:11,12)
環境使我沒有選擇! (撒母耳記上13:11,12)
我有好的目的! (撒母耳記上15:15)
我已經做得很好,小錯不是問題! (撒母耳記上15:20)
我做不來! (耶利米書1:6至8)
我已經比其他人好! (路加福音18:11)
對不順從神的警告:
走彎曲路的,必致敗露 (箴言10:9)
隱藏的事會被人知道 (路加福音12:2,3)
神不聽著重罪孽的人 (詩篇66:18)
對順從神的應許:
正直的步步安穩 (箴言10:9)
美名很寶貴 (箴言22:1)
公平、公義、正直、不受賄賂、不聽不看邪惡的人,得神喜愛,有福,經歷神,有保障、供應 (詩篇37:28;106:3;112:4;以賽亞書3:15,16)
人必按著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哥林多後書5:10)
主差基督徒去到俗世,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基督徒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馬太福音10:16)
基督徒要靈巧看出俗世的危險、試探和陷阱,準備如何面對和勝過:
周圍是罪人 (馬太福音11:19)
基督徒會受迫害 (馬太福音10:17)
基督徒會被引誘去妥協 (馬太福音10:22)
有人會不認主 (馬太福音10:33)
基督徒要靈巧去實踐大使命,與俗世接觸時要有目標和計劃,怎樣透過言語與品格作見證:
主有目的差遣基督徒向世人見證 (馬太福音10:18)
基督徒要靈巧地顯出主的性情,不自義地定人的罪:
基督徒是鹽是光,舍己去彰顯主的愛以吸引人認識主 (馬太福音5:38至47)
基督徒要靈巧地 [入世] ,而不是離開俗世,向甚麼樣的人就作甚麼樣的人,與世人一同面對掙扎,明白世人的需要,經歷同樣的試探,但不按俗世的價值觀去生活,認同世人的需要,領他們歸主
建議:
對一些可能出現的問題先作思想或行動上的準備,定底線
表達、不隱藏基督徒身分
在加入一家公司前,有時候需先表明立場:不向老板說謊,也不為老板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