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倫理問題
倫理,生活
古蘭經的 [啟示] 有不少是道德的,但也有一些有問題的 [啟示] 夾雜在其中。
古蘭經中道德的 [啟示] 並沒有超越 (多個世紀以前已啟示的) 舊約聖經與新約聖經的記載 (尤其耶穌的言語和行為) 。
古蘭經和聖訓的一些有倫理問題的 [啟示] 包括:
殺死叛教者:
若有穆斯林改變他對伊斯蘭的信仰,就把他殺了 (布哈里聖訓4:52:260;5:59:638;9:83:17,37;9:84:57,58,64;9:89:271) ,穆斯林若殺死叛教者不應被殺 (布哈里聖訓9:83:17) 。
穆罕默德派人在晚上進入猶太人艾布拉菲爾的房子,當他在睡覺時殺死他。穆罕默德事先允許殺人者說謊以便他們行動 (布哈里聖訓4:52:264,265,270,271;5:59:369至372) 。
對非穆斯林的戰鬥:
請看本網站 [聖戰] [伊斯蘭] 。
穆罕默德 [聖遷] 後,古蘭經就開始 [啟示] 有關聖戰的經文以後,聖戰成為命令,從最初的自衛,到後來穆斯林被教導積極參與聖戰殺戮。
穆罕默德說他被命令與人類戰鬥,直到他們說只有神 (真主) 配得被敬拜。 (布哈里聖訓1:25,392,393;4:52:196)
一些有關 [聖戰] 的教導:
最好的穆斯林是那些用將鎖鏈扣著人的頸項直到他們接受伊斯蘭的穆斯林 (布哈里聖訓6:60:80) 。
穆斯林對不信神 (真主) 的人要斬他們的首級,斷他們的指頭 (古蘭經8:12),殺戮、射擊他們 (古蘭經8:17) ,斬殺他們,既戰勝他們,就俘虜他們 (古蘭經47:4) ,與他們戰鬥並嚴厲對待他們,直到一切宗教全為神 (真主) (古蘭經8:38,39;9:29,73,123) 。
穆罕默德說神 (真主) 使他藉著恐怖而得勝 (布哈里聖訓4:52:220) ,神 (真主) 要把恐怖投在不信道的人的心中 (古蘭經3:151;8:12) 。
戰爭是欺騙 (布哈里聖訓4:52:267至269) 。
戰利品:
穆斯林的所獲得的戰利品,應當以五分之一歸穆罕默德 (古蘭經8:1,41;59:6至8) 。
戰利品賞賜參與聖戰的穆斯林 (古蘭經8:69;48:18至20;布哈里聖訓1:2:35;4:52:46;4:53:351,353) 。
無論誰殺死一個異教徒並且有證據或證人證明,那麼那死者的武器和財產就屬於他 (布哈里聖訓9:89:282) 。
貶低非穆斯林:
若一個穆斯林殺死一個非穆斯林,不需判死刑 (布哈里聖訓4:52:283;9:83:50) 。
在穆斯林領土的非穆斯林要交人丁稅 (布哈里聖訓4:53:404) 。
古蘭經記載神 (真主) 絕不讓不信道者對信道的人有任何途徑] (古蘭經4:141) ,不准穆斯林老板授權給一個異教徒管轄一個穆斯林,非穆斯林沒有尊榮 (古蘭經63:8) 。
古蘭經教導穆斯林不與非穆斯林相親相愛 (古蘭經58:22) 。
奴隸:
古蘭經讚成奴隸制度 (古蘭經58:3) 。
穆罕默德享受他的奴婢,即神 (真主) 以為他的戰利品的 (古蘭經33:50) 。
穆罕默德教導男性穆斯林可與女奴發生性關係 (古蘭經4:3;23:5,6;33:50,52;70:29,30;布哈里聖訓3:2229,2542;5:59:459,637;7:62:137;8:77:600;9:93:506) ;女奴是穆斯林的 [戰利品] 。很多女奴是穆斯林作戰勝利所獲取的 [戰利品] 和財產,穆斯林強行與她們交合,並非要與她們結婚。
穆罕默德在 Banu Quraydhah 殺戮八百個猶太人後,俘虜他們的女人和兒童 (古蘭經33:26;布哈里聖訓4:52:280) 。
穆罕默德、四個哈里發、和穆斯林領袖,都擁有很多奴隸,有黑人、阿拉伯人、埃及人、猶太人、基督徒,男的、女的 (布哈里聖訓1:2:29;1:8:439;1:11:661;5:57:50;5:58:182;5:59:512,541;7:65:341,344,346,352,371;7:67:410,413;7:71:654;7:72:734,845;9:83:23;9:85:80;9:86:100;9:89:277,293,296;9:92:462) 。
說謊:
一些經文教導要重視真理,如古蘭經2:42;6:93。
穆斯林在一些情況下可以說謊或背誓,說謊是被允許的權宜之計,例如這些情況 :
在下列四種情況可以說謊:作戰時;和解兩個人時;男人面對他妻子時;妻子面對她丈夫時 (穆斯林聖訓32:6303至6305) 。
被迫宣稱不信,內心卻為信仰而堅定者 (古蘭經16:106) 。
對外教有所畏懼時,假意應酬;但不要以他們為盟友 (古蘭經3:28) 。
穆罕默德派人在晚上進入猶太人艾布拉菲爾的房子,當他在睡覺時殺死他。穆罕默德事先允許殺人者說謊以便他們行動 (布哈里聖訓5:59:369至372) 。
什葉派一個特殊的觀念是 [掩飾] ( taqiyah ) ,也就是說一個人在危險的時候隱瞞他的信仰;一些伊瑪目宣稱這是他們的追隨者的義務,因而可以不必迫切確立 'Alid 的統治和推翻違法的哈里發。對什葉派來說,他們認為這事是無害的和謹慎的隱藏一個人的忠誠;但是遜尼派作家把它理解為一種虛偽和懦弱的表現,因此而抨擊它。
男和女的不平等:
男人的權利,比女人高一級 (古蘭經2:228) :
若以血錢 (因誤死或意外造成他人死亡時,殺人者要付給死者家屬的賠償金) ,繼承權或在法院作證的地位來說,女人只有男人一半的價值。
一個男人的作證等於兩個女人的作證 (古蘭經2:282) 。
在繼承遺產的律例上,一個男子,得兩個女子的分子 (古蘭經4:11,176) 。
男人可以娶四妻 (古蘭經4:3) 。女性穆斯林沒有權利嫁四夫。
丈夫對妻子可以這樣:
丈夫可以和妻子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 (古蘭經4:34;布哈里聖訓7:72:715) 。
[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 (古蘭經2:223)
如果一個丈夫叫妻子性交,而她拒絕,引致他憤怒地入睡,天使會詛咒她直到早晨 (布哈里聖訓4:54:460;7:62:121) 。
男人可以休妻 (古蘭經2:229,230;236) 。女性無權離婚。
里法阿的前妻,被里法阿休後,和祖拜爾結婚,可他是個性無能的人。穆罕默德說她若想和里法阿復婚,必須和現在的丈夫交合 (布哈里聖訓3:2639) 。
敵視對猶太人、基督徒:
穆斯林要拆毀基督徒、猶太人的房屋;放逐,懲罰他們;伐樹,為凌辱他們 (古蘭經59:2至5) ;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規規矩矩地交納丁稅 (古蘭經9:29) 。
穆罕默德把猶太人驅逐出麥地那時,命令他們賣掉他們的土地 (布哈里聖訓3:2227) 。
穆罕默德把海白爾的土地租給了猶太人耕種,條件是收成各半 (布哈里聖訓3:2331;2338) 。
穆罕默德對猶太人說: [若你們接受伊斯蘭,你們會安全。你們應知道世界屬於安拉和我。我想驅逐你們。] (布哈里聖訓4:53:392)
穆罕默德死前說: [願真主詛咒猶太人和基督徒] (布哈里聖訓1:8:427) ,他命令驅逐阿拉伯半島的多神教徒 (布哈里聖訓4:52:288;4:53:393) 。
猶太人和基督徒不染他們的灰色頭髮,所以穆斯林應該做相反的事,即是染他們的灰色頭髮和鬍子 (布哈里聖訓4:56:668) 。
古蘭經教導穆斯林不要以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為盟友 (古蘭經5:51) 。
咒詛:
教導穆罕默德對與他爭論 [啟示] 的人說: [你們來吧!讓我們召集我們各自的孩子,我們的婦女和你們的婦女,我們的自身和你們的自身,然後讓我們祈禱真主和嚴肅地調用真主的詛咒給棄絕說謊的人。] (古蘭經3:61;馬堅中文翻譯本不太完整)
穆罕默德咒詛一些人 (布哈里聖訓1:435,436,804;2:1003,1007,1020;4:53:409;5:39:397;5:59:415,416;6:60:83,215,297,333,347;8:75:402) 。
背誓:
穆罕默德發誓後,若他發現做另外一件事更有益,他就會做那件更有益的事,而為他的誓贖罪 (布哈里聖訓8:78:618,620;8:79:712) 。
每當你發誓去做一件事,而後來你發現做另外一件事更有益,那麼就做那件更有益的事,而為你的誓贖罪 (布哈里聖訓8:78:619) 。
給人禮物以吸引他們歸向伊斯蘭:
穆罕默德給一些新接受伊斯蘭的人金塊作為禮物,以吸引他們,使他們堅定伊斯蘭信仰,以免他們不信 (布哈里聖訓4:53:373至375;9:93:527) 。
穆罕默德給一些人金塊,以吸引他們的心歸向伊斯蘭 (布哈里聖訓4:55:558) 。
穆罕默德的倫理問題:
古蘭經教導穆斯林有穆罕默德可以作為他們的優良模範 (古蘭經33:21) 。
穆罕默德濫殺:
請看本網站 [書 1 A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教] 1.2 [他對待敵人的方法] 。
穆罕默德武裝襲擊麥加的商隊,殺人越貨;例如穆斯林艾布白綏爾的團體襲擊商隊,殺人而搶走貨物 (布哈里聖訓3: 2731,2732) 。
穆罕默德親身參與軍事行動,同時參與謀殺他的敵人;他濫殺 (甚至俘虜) ,用戰利品。
公元624至627穆罕默德消滅三個居住麥地那的猶太部族 Kaynuka , Banu Quraydhah ,Kurayza (已經投降的) 數百人。
當穆罕默德在麥地那鞏固他的勢力之後,他就吩咐特使殺掉好幾個私人仇敵,特別是那些嘲笑他的詩人;他要的是暗殺和復仇。
穆罕默德派人在晚上進入猶太人艾布拉菲爾的房子,當他在睡覺時殺死他。穆罕默德事先允許殺人者說謊以便他們行動 (布哈里聖訓4:52:264,265,270,271;5:59:369至372) 。
兩個穆斯林殺死艾布哲赫勒,因為他辱罵穆罕默德。穆罕默德以被殺者的物品獎賞殺人者 (布哈里聖訓4:53:369) 。
穆罕默德殺人的方式可以很殘酷,如於公元628在麥地那處決 Uraynah 氏族的八個人時,斬他們的手、腳,用燒紅的鐵烙眼,不給水喝,丟棄在多石的 Harra (布哈里聖訓1:4:234;2:24:577;4:52:261;5:59:505;7:71:623;8:82:797) 。
穆罕默德允許在晚上攻擊多神教徒的戰士,而這使他們的女人和兒童暴露在危險中 (布哈里聖訓4:52:256) 。
古蘭經一些 [啟示],是給穆罕默德借口做其他穆斯林所不被准許做的事:
穆罕默德娶養子宰德的妻子;古蘭經說這是神 (真主) 的命令(古蘭經33:37),指穆罕默德把神 (真主) 所欲昭示的,隱藏在心中,神 (真主) 是更應當為他所畏懼的,他卻畏懼眾人。
穆罕默德背誓休妻,古蘭經66:1至5指為神 (真主) 准許的,古蘭經 [啟示] 將此合理化,但其他穆斯林不能援例:神 (真主) 准穆罕默德享受他給予聘禮的妻子、他的奴婢、即神 (真主) 以為他的戰利品的,他的從父的女兒、他的姑母的女兒、他的舅父的女兒、他的姨母的女兒;穆斯林婦女,若將自身贈與穆罕默德,若他願意娶她,這是特許他的,其他穆斯林不得援例,神 (真主) 做出的規定以免穆罕默德感受困難;他可以任意地離絕她們中的任何人,也可以任意地挽留她們中的任何人;他所暫離的妻子,他想召回她,對於他是毫無罪過的;以後不准他再娶,但他的奴婢除外 (古蘭經33:50至52) 。
穆罕默德有十多個妻子:
請看本網站 [書 1 A 穆罕默德與伊斯蘭教] 1.3 [他的婚姻狀況] 。
穆罕默德娶妻阿伊莎並有性關係時 (公元622) ,他五十二歲,她九歲 (布哈里聖訓5:58:234;7:62:65,88) 。
穆罕默德帶領軍隊來海白爾,剿殺反抗者,俘虜他們的子女,娶了索菲婭 (布哈里聖訓2:927) 。
穆罕默德有兩個妻子,她們原本的丈夫被穆罕默德的追隨者所殺,他們把她們帶給穆罕默德。
這些都是純粹為滿足穆罕默德的私慾,不符合神 (真主) 的公義。穆斯林對此唯一的、自圓其說的解釋,是說:由於穆罕默德是先知,所以神 (真主) 給他特權。但這樣的話,穆罕默德怎麼可以作為穆斯林的優良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