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所經歷的逼迫
宗教初期
耶穌(爾撒)十一個使徒中的十個(即除約翰以外)都因見證耶穌(爾撒)是主而殉道而死。
基督教會初期三百年,基督徒是一群不足輕重而常受逼害的弱小庶民,數以萬計的基督徒殉道,唯一的原因是他們相信耶穌(爾撒)是主,他們知道他們所信的是真實的。
參考www.chinachristianbooks.org/ChristianClassics/history/big5/lesson2.htm
公元64,尼祿皇帝(公元37至68)對基督教極盡殘暴。在羅馬城大火之後,羅馬的居民普遍相信是尼祿皇帝縱火,為了消除百姓對他的懷疑,他便將縱火的罪推到基督徒的身上,並用極殘忍的方法來懲治他們。在競技場內,不少基督徒被迫穿上獸皮,使他們看起來像野獸一樣,然後放出一群獵犬,將他們活生生地撕裂咬死。其餘的,尼祿皇帝吩咐部下把他們與乾草捆在一起,制成火把,排列在花園中,然後在入夜時燃燒,以照亮尼祿皇帝的園游會。保羅與彼得便是在尼祿的迫害中殉道的。
公元81,羅馬皇帝多米田(公元51至96)下令大規模搜捕基督徒,將他們處死。他的表弟革利文斯被判處死刑,而他的妻子則被放逐到一小島上,他們的兩個兒子,本來被指定為皇位承繼人,也從此銷聲匿跡。多米田迫害基督徒的原因,是因為基督徒不肯稱他為神(真主)。他一反以往羅馬的慣例,不等待死後才被追封為神(真主),而在生前即要求百姓以[我們的主,我們的神]稱呼他。
他雅努皇帝(公元53至117)凡接到舉報某人是基督徒,便徹底調查,他要求那人向羅馬皇的像奠酒獻祭,以示清白,要不然便將他處決。小亞細亞一巡撫皮里鈕上表給他雅努說:[王上,一如往昔的慣例,我每遇疑難,必奏稟請示王上…我因從未審理有關基督徒的案件,故不清楚如何定他們的罪,也不知如何處置他們…我現時的措施是這樣:任何被控為基督徒的,我便審問他們是否真是基督徒,若他們承認,我便以刑罰警嚇他們,並再次審問,假若他們堅持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我便下令將他們處決。]他雅努在批示中說:[你在處理被控訴為基督徒的案件,做得非常正確…對於那些否認自己是基督徒的,他們必須敬拜我們的神,以示他們清白…。]在他雅努的統治下,教會兩位出色的主教殉難:耶路撒冷的主教西面被釘十字架,而安提阿的主教伊格那丟則被解赴羅馬喂獅子。
他雅努的政策繼續被以後的兩位皇帝沿用,有不少信徒殉難,示每拿的主教坡旅甲便在皮雅斯大帝治下殉道。他被解赴競技場,示每拿的巡撫為要救他,給他最後機會,只要他在眾人面前否認基督,他便得釋放。坡旅甲對他說:[八十六年來我一直事奉我的主,主從未虧待我,我怎可羞辱那位拯救我的君主?]巡撫嚴厲的說:[那我便不能不將你丟給野獸吃。]坡旅甲回答說:[放你的野獸來吧!]巡撫說:[你若輕視野獸,那我把你焚燒。]坡旅甲平靜地回答說:[你想以火嚇我,那火充其量不過燃燒一小時罷了,你卻忘記那永不熄滅的地獄的火。]巡撫大聲的向群眾說:[坡旅甲說他是基督徒!]暴民於是一涌而上,將他燒死。
公元161奧熱流皇帝覺得基督徒對他們信仰的狂熱和執著,真是愚昧至極,對他們特別憎惡,迫害因此比以前更厲害。不少基督教教父為信仰據理力爭,以理知論述闡釋信仰,以圖說服他,他亦充耳不聞。再加上當時地震、水災、瘟疫、火災頻頻發生,基督徒被指為災禍的根源,暴民殺害基督徒便經常發生,奧熱流不單沒有阻止暴民的暴行,反從中鼓勵。殉道者的屍首,滿佈街頭﹔那些屍首被肢解后焚燒,餘下的骨灰則散入河中,以免這些[神的仇敵]沾污大地。有一位名叫洗弗連納的年輕信徒為堅持信仰而被判處死,在行刑前,他的母親鼓勵他說:[我兒,要堅強,不要懼怕死亡,因為它將你領進到真正的生命去。仰望那在天上掌權的。今日你在地上的生命不是被取去,它只不過是被轉化,化成天上的生命。]
公元161至222,教會受的迫害很大。公元166以辯道見稱的教父猶斯丁殉道。
公元222至250,教會稍得喘息的機會,因逼迫平靜下來,基督徒開始松懈。
公元250德修皇帝頒令所有基督徒放棄信仰,向羅馬的神獻祭,違者初而警告,再犯就被處決。很多基督徒因為對安逸的生活貪戀,便跌倒了,離棄真道。等到風聲沒有那麼緊時,這些失敗的信徒要求重入教會。教會有人贊成接納接納這些弟兄,有人認為應將這些不忠的信徒拒於門外﹔教會因這問題而分裂。
公元260至303頗為平靜,教會發展奇速,人數大增。
公元300,戴克里仙皇帝為了要有效地統一羅馬帝國,便要求所有羅馬公民持同一的信仰,基督徒也因此成為他的心頭大患,於是在公元303,他下令將教會毀滅,基督徒只有一選擇:背棄信仰或死亡。他並下令基督徒將聖經交出來,然後焚燒。不少基督徒殉道,也有隱藏起來的,也有背棄信仰以保性命的。
公元308加利流頒令,所有人除須向羅馬的神獻祭外,凡市上的食物一律洒上祭祀的酒,以迫使基督徒吃[祭物]或餓死。
公元313羅馬政府頒令容忍基督徒。
公元323君士坦丁大帝(公元288至337)登位,他皈依基督教,在他帶領下,羅馬帝國的大部分百姓也皈依基督教,而不久,基督教便漸漸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
基督徒受逼迫的原因
基督徒傳福音極度狂熱,嚴重地威脅羅馬國教的生存。基督教清清楚楚的強調自己的獨特性,並且以自己的信仰為絕對真理,不肯與其他宗教融合或並列,這得罪了當時要維護羅馬宗教的人,也令其他宗教的信徒憎惡。另一方面,基督徒為了分別為聖,絕不肯參與任何國家所指定的祭祀,這便引起誤會,叫人以為他們蔑視神(真主),甚至不信神(真主)的存在。因此當時對基督徒一個嚴重的控訴是:他們是無神論者!
羅馬當局認為他們施行神跡奇事,違反了當時羅馬禁止巫術的法例。
初代教會絕大部分的信徒都是低下階層的份子,這些無產無權階級往往受欺壓、被輕視,他們當中更有很多是奴隸。很自然地,基督教便被看為下賤人的迷信,因而被當時的上層階級及當權份子所鄙棄。
基督徒在當時的人眼中太狂熱,他們所標榜的聖潔、仁愛、和平、公義,在人看來都是一些不切實際的理想,而當基督徒不計代價地付諸實踐時,其他的人一方面暗暗佩服,但另一方面卻感到不安。例如基督徒拒絕進入羅馬盛行的競技場,觀看戰犯與奴隸肉搏至死。不少教父更批評當時羅馬人奢華逸樂的生活方式,這引起當時的人很大的不滿。當基督徒的生活與他們的生活成為一種強烈的對照,他們便感覺受到很大的威脅﹔所以基督徒不受歡迎。
基督徒結成一體,很容易使人懷疑他們有政治企圖或行動﹔而且在國家的法律以外,他們更遵守神(真主)的律,並堅持神(真主)的律才是絕對的。不少基督徒因要謹守不可殺人的命令,便堅決不拿兵器,不肯當兵,這對於以軍事立國的羅馬政府,顯然是罪大惡極的。再者,基督徒訴訟,也不到法院,只到主教座前,聽任主教定奪。對於一向以法律公正嚴明自誇的羅馬政府,這也是一種侮辱。從羅馬政府看來,這些人有自己的法紀,有自己效忠的對象,這樣一來,人們便以為基督徒對君主不忠,於是,教會愈是強大,便愈對當權者構成威脅。其實當時的基督徒都是最守法,也是最順從君主的百姓,他們以為君王禱告為責任,並且以向君王盡一切責任為神(真主)的命令。
基督徒的生活對當時的社會制度構成威脅。例如基督徒信主後,將他們擁有的奴隸釋放﹔這行動在當時的人看來,真是大逆不道。而且,未經政府批准而釋放奴隸,是可以被處死的。但基督徒卻遵行愛弟兄的命令,冒死釋放奴隸,這樣更造成其他人對他們的敵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