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男與女
伊斯蘭有關婚姻的教導
神(真主)把男人的配偶造成與他同類的(古蘭經4:1;42:11),以便男人依戀她們(古蘭經7:189;30:21)
有關男性穆斯林的教導
男性穆斯林應當把婦女的聘儀,當做一份贈品,交給她們(古蘭經4:4)
男性穆斯林可以借自己的財產而謀與婦女結合(古蘭經4:24)
什葉派以這節經文作為[臨時婚姻]的依據,容許男人若離家很遠很久,可以有臨時婚姻(參考5),但有些穆斯林不同意臨時婚姻,指其差不多就是賣淫(參考16)
[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末,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古蘭經4:3)
這節經文有三種解釋:可娶四妻;或可娶一妻;或可娶不限數目的妻子
[即使你們貪愛公平,你們也絕不能公平地待遇眾妻;但你們不要完全偏向所愛的,而使被疏遠的,如懸空中。](古蘭經4:129)
男性穆斯林可娶這些人
女性基督徒及猶太人(古蘭經5:5)
所管轄的婦女(古蘭經4:24)
奴婢(古蘭經4:25;33:52)
男性穆斯林不要娶這些人
他們的母親,女兒,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他們所撫育的繼女(即他們曾與她們的母親同房的),親生兒子的媳婦(古蘭經4:23)
同時娶兩姐妹,但已往的不受懲罰(古蘭經4:23)
有丈夫的婦女(古蘭經4:24)
以物配主的婦女(古蘭經2:221)
有關女性穆斯林的教導
女性穆斯林沒有權利嫁四夫
女性穆斯林不要嫁給這些人
以物配主的男人(古蘭經2:221)
男性非穆斯林(古蘭經60:10)
子女歸丈夫所有
丈夫對妻子要這樣
[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末,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古蘭經4:34)
丈夫打妻子的背景可見於布哈里聖訓(布哈里聖訓7:72:715)
[你們的妻子好比是你們的田地,你們可以隨意耕種。](古蘭經2:223)
不得強佔婦女,當作遺產,也不得壓迫她們,除非她們作了明顯的醜事;丈夫當善待妻子;如果丈夫厭惡妻子,那末,丈夫應當忍受妻子(古蘭經4:19)
在經期中應當離開妻子,不要與她們交接,直到她們清潔(古蘭經2:222)
妻子令男人愛好,迷惑男人(古蘭經3:14)
妻子對丈夫要這樣
如有婦女,恐遭丈夫的鄙棄或疏遠,那末,他們倆的和解是無罪的(古蘭經4:128)
基督教有關婚姻的教導
神(真主)尊重婚姻
神(真主)在伊甸園主動關心人,為亞當(阿丹)造一個配偶,而設立婚姻(創世記2:18,20至24)
婚姻必須受到尊重(瑪拉基書2:15;希伯來書13:4)
耶穌(爾撒)曾參加一個婚禮(約翰福音2:1,2)
基督教有關擇偶的教導
基督徒不和不信的結婚(出埃及記35:15,16;申命記7:3,4;約書亞記23:12,13;哥林多前書7:12至16,39;哥林多後書6:14至18)
心志要相同,方可一生同行(阿摩司書3:3)
舊約聖經(討拉特)關乎與親人婚姻的條例(利未記20:10至21;申命記25:5至10)
賢慧的妻,是神(真主)所賜(箴言19:14)
舊約聖經(討拉特)容許以色列人娶所擄的女子,但要等一個月(申命記21:11至14)
結婚時要準備這些
離開父母(創世記2:24;馬太福音19:5;馬可福音10:7),即心理上,生理上,經濟上及作決定上獨立,成熟,不再倚賴父母
男的要作頭(以弗所書5:23),要適當地領導(哥林多前書14:35),要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可為她捨己(以弗所書5:25至29)
女的要幫助丈夫(創世記2:18),要有才德以作丈夫的冠冕(箴言12:4),要接受善意的教訓(提多書2:4),不要爭吵使氣(箴言21:19);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箴言19:11);單美貌沒有用(箴言11:22)
愛是甚麼?
愛是無條件,自發,給予和付出,不要求對方(哥林多前書13:4至8)
愛是捨己至捨命,以對方得滿足為目的(約翰福音15:13;約翰一書3:16)
我們愛因為神(真主)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19)
一夫一妻制與一夫多妻制
神(真主)所設立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創世記2:24;提摩太前書3:2,12;提多書1:6;哥林多前書7:2;以弗所書5:31)
一夫多妻制常會引致家庭不和(創世記30:1;利未記18:18;撒母耳記上1:3至8)
婚姻的目的
婚姻給人家庭的快樂,身體與心靈合一,滿足和歡樂(創世記2:18至25)
婚姻表達愛情的親密(箴言5:15至20;雅歌2:3至7;8:5至7)
二人結伴同行天路(傳道書4:10至12;阿摩司書3:3)
生育兒女,得虔誠的後裔(創世記1:27,28;瑪拉基書2:15;提摩太前書5:14)
婚姻避免淫亂的事(哥林多前書7:2,8,9)
婚姻的象徵意義
神(真主)是以色列的丈夫(以賽亞書54:5;耶利米書3:14;何西亞書2:16,19,20)
耶穌(爾撒)是教會的新郎,丈夫(馬可福音2:19,20;約翰福音3:29;哥林多後書11:2;以弗所書5:22至21;啟示錄21:2,9,10)
象徵天上的婚宴(馬太福音22:1至13;25:1至11;啟示錄19:7至9)
末世裏婚姻的幽暗面
末世有艱難和苦難(哥林多前書7:26,29,31)
末世肉身必受苦難;加上配偶,子女和親屬的苦難(哥林多前書7:28) ·
末世生活的擔子重了(哥林多前書7:33)
獨身是人可作的一種選擇
獨身是神(真主)的一種恩賜,保羅給予讚揚(哥林多前書7:7,8)
在艱難的時期更宜守獨身(哥林多前書7:25至28)
獨身使一個人能專心事奉神(真主)(馬太福音19:10至12;哥林多前書7:32至35)
夫妻關係
夫妻以耶穌(爾撒)與教會的關係作榜樣(以弗所書5:22至33;啟示錄19:7至9)
夫妻敬畏耶穌(爾撒),彼此順服(以弗所書5:21)
夫妻若要坦誠相交,先要在光明中行(約翰一書1:6,7)
夫妻為對方掛慮,叫對方喜悅(哥林多前書7:33,34)
夫妻在物質方面分享及信任(馬太福音6:21)
夫妻不只困在二人世界,要同心侍奉神(真主),服侍人
一起服侍神(真主)(創世記2:18),各按神(真主)所給予的大能與恩賜同心建立家庭及耶穌(爾撒)的身體(以弗所書4:15,16)
學百基拉和亞居拉,同心研經,並將生命與他人共享(使徒行傳18:1至4,18至28;羅馬書16:3至5)
看顧親屬(提摩太前書5:8)
丈夫對妻子要這樣
丈夫是妻子的頭(哥林多前書11:3),丈夫要愛妻子,不可苦待她,設身處地的為她的益處著想,正如耶穌(爾撒)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5:25;歌羅西書3:19;彼得前書3:7)
丈夫捨己,用神(真主)的真道教導,勸勉,引導歸正,保養顧惜,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以弗所書5:22,23)
丈夫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哥林多前書7:3)
丈夫要敬重妻子,叫禱告沒有阻礙(彼得前書3:7)
丈夫身子在妻子(哥林多前書7:4)
丈夫不要以詭詐和以強暴待妻子,否則神(真主)不收納供物(瑪拉基書2:13至16)
丈夫喜悅妻子(箴言5:18)
丈夫同妻子快活度日(傳道書9:9)
妻子對丈夫要這樣
妻子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耶穌(爾撒)(以弗所書5:22;歌羅西書3:18;彼得前書3:1),否則神(真主)的道理被毀謗(提多書2:5)
妻子要用合宜之分待丈夫(哥林多前書7:3)
妻子要敬重丈夫(以弗所書5:33)
妻子身子在丈夫(哥林多前書7:4)
妻子品德,敬畏神(真主),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即使丈夫有差錯(彼得前書1至6)
妻子聽從人不能過於聽從神(真主)(使徒行傳4:19)
敬畏神(真主)的妻子會(箴言31:10至31)
觀察家務,照顧家人,使丈夫倚靠
建立事業,在社會中有權,照顧外人
婚姻之內的性關係
夫妻在婚姻之內可去享受性生活(箴言5:17至20)
夫妻要顧念配偶的需要(哥林多前書7:3,4)
夫妻盡量避免分房(哥林多前書7:5)
人遭遇憂傷痛苦時,配偶的安慰包括性關係,可肯定相愛(創世記24:67;撒母耳記下12:12)
子女
子女是神(真主)所賜的產業,賞賜和福分(詩篇127:3;128:3,4)
父母養育子女,要
共同管教他(提摩太前書3:4,5)
使他有知識和謀略(箴言1:4)
隨時管教他,責備他,可以遠遠趕除他的愚蒙,加增他的智慧,救他(箴言13:24;19:25;22:15;23:13,14;29:15,17),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
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3:21),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4)
子女當孝敬父母(出埃及記20:12)
與不信配偶的關係
與不信配偶維持婚姻(哥林多前書7:12,13)
以聖潔去影響不信配偶,使對方也有機會聖潔(哥林多前書7:14至16)
領人歸耶穌(爾撒)的使命包括在婚姻生活中(哥林多後書5:18)
脫色的婚姻有這些
羞恥(創世記3:7)
罪疚(創世記3:8)
恐懼(創世記3:10)
推卸責任(創世記3:12)
引誘(創世記3:13)
苦楚(創世記3:16)
感情枷鎖(創世記3:16)
大男人主義(創世記3:16)
勞碌,憂慮(創世記3: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