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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記上下,列王記上下,歷代志上下

聖經與基督教信仰難題解答

民數記

飲有塵土的苦水是否迷信?

問:民數記第五章十一至卅一節,論丈夫疑惑妻子不貞時,應帶她到祭司跟前飲有塵土的苦水,飲後如“大腿消瘦、肚腹發脹”即為不貞,否則就是貞潔。這種辦法是否與野蠻民族或其教徒的迷信相似?應如何解釋?

答:舊約時代,神常用一些屬於“眼見”而帶超自然性的方法解決人的疑難,但與一般迷信的方法絕不相同。以本處而論,亦與野蠻人的迷信迥異,因:

1.所謂有塵土的水,實際上只是“聖水”加上少許塵土而已—“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民5:17)在今日二十世紀的人看來,飲有塵土的水,是不合衛生的;但在當時飄流曠野的以色列人來說,那簡直不算一回事,這從摩西擊打磐石出水一例(民20:11),可以類推。所以飲苦水這件事,並非一種超過當時人類的健康所能抵受的不合理的方法。但一般野蠻民族所用的方法不是這樣,例如:有一種古代民族,要求疑犯把手放在沸水之中,如不受傷,便為無罪。這是野蠻的處置,因為它不是人的身體所能抵受的。

2.更重要的,還不是這種水是否清潔的問題,而是設立這種解決疑難之方法的是誰、誰負責保證被丈夫疑惑的婦人飲了這“致咒詛的苦水”之後,便會發生正確的效果?是賞善罰惡的神—不是不能自救的偶像。所以,這飲苦水的條例,絕非一種會使無辜之人忍受冤屈的“碰運氣”的方法。

另一方面,聖經從沒有說這些條例要用在今日的基督徒身上。但對於當時完全未受過什麼屬靈訓練,甚至在屬世方面也未受過良好教育,只是作過埃及王之奴僕的以色列人,這顯然是解決夫妻之間的疑忌十分簡單有效的方法。並且,這種條例的設立,還使我們看見神如何願意她的子民過著一種和睦的、彼此信任的家庭生活呢!

巴蘭咒詛以色列人

問:民救記廿二章記載先知巴蘭應摩押王巴勒之召去咒詛以色列人。初時巴蘭求問神,神不許他去,但第二次求問時,神卻許可他去。可是在巴蘭去的中途,神又籍使者向他顯現,手執大刀擋住去路,似乎前後矛盾;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答:要明白民數記廿二章的記載,不能單讀該章經文,必須同時留心參考下列經節:民24:1,25:1~3,31:8,16;彼後1:15~16;啟2:14。

這些經節顯示:

1.巴蘭到了摩押王那裏,雖然四次作歌(參民23~24章)都說了祝福以色列人的話;但卻不是他自願說的,在他自己方面,卻是極力要設法咒詛以色列人的。不過神的靈管制他的口,以致他不能隨心所欲罷了—“巴蘭見耶和華喜歡賜福與以色列,就不像前兩次去求法術….”(民24:1)本節不但顯出巴蘭在上文廿三章的獻祭,算不得是向神獻祭,乃是求法術,想咒詛以色列人,且表示下文廿四章所題詩歌亦非出於自願,仍是想換一個方式來達到咒詛以色列人的目的。

2.巴蘭會主動獻計給摩押王巴勒,教他利用摩押女子引誘以色列人犯奸淫,並向假神獻祭,如此,以色列自然便會遭神的咒詛。這種毒計,是摩押王所完全不會用的。巴蘭知道以色列人犯罪便會遭神的咒詛;但並不因此引起敬畏的心,反而以敬虔為得利的門徑,利用這屬靈的原則教巴勒陷以色列人於罪中。可見他內心始終要獲得巴勒的賞賜才甘心。

這樣,我們再回頭看民數記廿二章,便知道巴蘭在那裏所表現的敬虔、凡事禱告、對神柔順…,完全是虛假的。如果我們聽巴蘭對巴勒使者所說的話,卻不留意他為要得著巴勒的掛金與尊榮,處心積慮地險惡計謀,便很容易被騙,巴蘭真可說是“好話說完,壞事做盡”的人了!

但在神方面,神卻早已知道他的存心,所以雖然允許他去,卻叮囑他要照神所給他的話講說,並且在他去的半路上,仍然藉使者顯現,嚴重地警戒他。神這樣做,完全沒有矛盾之處,這表示神雖然許可他去,卻並非贊同他去咒詛以色列人,神乃是有他自己的計劃,要藉著這原想咒詛以色列人的巴蘭,說出祝福的話,就更顯出人的計謀越不過神的旨意。另一方面,神這樣一再警告巴蘭,表現神對這悖逆的“先知”仍存愛心,希望他能及早醒悟,放棄心中的貪念。


約書亞記

約書亞的長日

約書亞記載神將日頭延長了約一日之久,使以色列人可以擊敗基遍人(書十12一14〕。有人提出反對,認為地球假使停止轉動,則物理定律將使地球表面的萬物(包括海)都造成?大的破壞。對於這個問題有兩種回應方式,各有長處。首先,經文並未說地球必定是停止轉動,照第13節的文義:「日頭…不急速下落,約有一日之久」,乃是說它減速轉動。這顯示日頭仍然橫跨天空(就我們見到的角度而言),僅減慢了速度。當然,減速仍然有可能擾亂引力、運轉方面的平衡,因此導致第二種回應。如果神可以使日頭多照二十四小時,他難道不能掌握要成就這事聯帶的其他要件嗎?這根本就是一個神跡。神不論用的是什?超自然因素使地球轉動減速,他為何不能同時用另一些超自然因素去維持秩序?神如果偉大到一個地步可以成就前半部神跡,他也必有能力成就整件神跡。反對此說唯一的理由便是完全不相信有神跡


士師記

神何以要用一個生活敗壞的人—參孫?

問:士師記中的參孫,可說是生活敗壞的人,甚至與妓女親近,犯奸淫。神是預知的,為什麼卻要揀選參孫?如果說這是人的敗壞,那麼難道沒有更好的人可以揀選嗎?

答:在我們的觀念中,常以為神只能用好人,而我們所謂的“好”實際上只是比較上的好。這種觀念很容易使我們以為:神所以用我是因我比較別人好,便誇耀自己。或以為:神所以用某人是因為某人好,便特別崇拜某人…。事實上,神並非只用完全好的人,否則除了主耶穌以外,神到現在還沒有第二個人可以用。只要人在某一點上合乎他用,他便要用來成就他的旨意。所以任何人被神使用,並無任何可誇的理由,完全是神的恩典。以參孫而論,神並非在他的生活上用他,而是在他的勇猛與不肯與仇敵妥協上用他。

不過,參孫的例子,說明了一個信徒在工作上的成就並不就是生活上的成就。很明顯的,神雖然可以用任何人來成就任何工作,但我們若只在工作的某方面被神使用,而生活卻失敗不堪,則我們的“工程”仍是草木禾秸的,以掃羅而論,他奉命去擊殺亞瑪力人(撒上十五章),按那一場戰爭來說,他是勝利的;他戰勝了亞瑪力人,他不是打敗仗。但按他個人來說卻是失敗的,因他貪圖亞瑪力人的牛羊。

所以信徒應當過敬虔、聖潔的生活,卻不可因神使用了我們而有任何類似自誇的表現。


撒母耳記上下

神的微聲

問:何謂神的微聲?神的微聲是否以聖經的話語為根據?

答:舊約時代神曾在夜間呼喚撒母耳(撒上3:4~14),先知以利亞曾聽見神的微聲(王上19:12),這些呼喚和聲音都是肉耳所能聽聞的。但在新約中,未見神如此對人說話。筆者過去曾有一段頗長的時間極力追求聽到神微小的聲音;但在經驗中,神漸漸使我認識到一般人所謂“神的微聲”,並非肉耳所能聽聞的聲音,乃是聖靈在心靈中所說的話,它常是一種很自然而強有力的感動,就像是聽到人說話那樣,藉著聖經的語句或照著聖經真理的意思,對著我們的心靈講話,基督徒若審慎地從聖經真理的亮光和個人的經驗中判別它,便能自己日漸領悟,它和我們內心一時的沖動而引起的意念,或從魔鬼送來的意念完全不相同。

神以聲音向人說話:

從聖經歷史進展的角度看,神以聲音向人說話的管道,可分為三大時期。

1從亞當至亞伯拉罕時期(2000年):

聖經提示我們,神最早用來與人說話的方法是以面對面,及可聽的聲音來與人類說話的。如對亞當,該隱(創3-4章),對挪亞(創8章)。

相信對亞伯拉罕(創12-18,22)也曾用顯現及聲音來與他說話(創18章)。在人類最初的二千年裡,這管道可說是比較常用的。

2亞伯拉罕至以色列先知時期(2000年):

從聖經的觀點看,自亞伯拉罕以後,神顯現以聲音說話的次數開始減少。但仍有對摩西<出3-4.>,對約書亞<書1>,對某些士師<士全>,對某些列王時期的先知(王上19:9-15),都曾以顯現或以可聽見的聲音來說話。但次數顯然比亞伯拉罕以前的時期少。在這期間有兩句話是神自己說,他會減少以顯現及可聽的聲音來向人說話:

★民12:6-8「你們當中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夢中向他顯現,在異象中與他說話…至於我的僕人摩西卻不一樣,我仍是面對面與他說話….」

★伯33;14-18「神說了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人躺在床上沈睡是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

 

因此,我們從聖經所舉的例證,可以看出,歷史進展至族長時期及先知時期,神最常用的說話管道乃是異象,異夢及伴隨著聲音的管道來向人說話。

3新約時期(2000年):

1主耶穌的見證:他所說的,所作的是出於父,「子憑著自己不能做什麼,唯有看見父所做的,子才做。父愛子就把他所做的事指給子看(約五章)」。新約聖經甚至有幾次見證說,神在公開的切合,也曾以聲音來與耶穌說話。我們相信主耶穌在他個人的私禱裡,必常常聽見父與他說話的聲音。主耶穌也說:當聖靈降臨時,他要來指教我們,來要引導信徒進入真理。聖靈也是父的靈,因此我們相信新約的信徒必也會聽見父說話的聲音。

 

2使徒的見證:彼得曾有一次魂遊象外<徒11:11-12>聽見主聖靈向他說話的聲音。保羅在異象中話曾聽見主耶穌用希伯來話向他說話<加2:1-2>。約翰在書寫啟示錄時,聽見從天上來的聲音向他啟示將來的奧秘。他也相信神會繼續對基督徒說話:「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導你們---」<約一書2:27>

 

3.信徒的見證:今天仍有許多人宣稱聽見神用可聽的聲音來向他們說話。

神何以容許戰爭與殺戮?

撒上18:7眾婦女舞蹈唱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

問:神是慈愛的,何以他的子民攻打殺戮不算為有罪?聖經中爭戰殺戮的記載甚多,如撒上十八章八節,以色列人歌頌戰爭的勝利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似乎以能多殺人為榮,應如何解釋?

答:神雖是慈愛的,卻不是溺愛的,況且神也是公義的,必須刑罰罪惡。這樣,神對於犯罪的人,就必須予以勸告、警戒、管教、以致於刑罰。神警戒個人的方法,常藉著各種挫折、疾病或患難;神警戒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方法,則常用災殃或戰爭(神絕不會那麼隨便用這種方法)。所以聖經中的爭戰,不論是以色列人攻打鄰近的仇敵,或以色列人的鄰國攻打他們,無非都是神藉著戰爭使他們受到應有的警戒和管教,或使他們互相受到應有的報應。以下的經文可以幫助我們知道,爭戰常是神用以管教國家或民族的方法。

申九章:3~4—“…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

申廿八章:47~48—“因為你富有的時候,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你必在饑餓、幹渴、赤露、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參申廿八全章)十三章12~13—“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使摩押王伊磯倫強盛,攻擊以色列人…。”(參士3:7~8,4:1~3,6:1,10:6~9,13:1)

至於撒上十八章七節是以色列婦女歌頌大衛勇敢所說的話。按當時以色列人飽受非利士人的欺壓,大衛初露鋒芒,便將非利士的勇將哥利亞擊殺,獲得空前大勝。這當然是一件值得以色列人歡呼鼓舞的事了。以色列婦女在這種激昂歡樂的情緒中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這句話只足以表露出當時以色列人對於這場勝仗的評價,認為大衛的貢獻遠勝於掃羅而已!卻不足以表示聖經對戰爭之觀點如何。

掃羅交鬼招上來的是誰?

撒上28:15撒母耳對掃羅說:「你為什?攪擾我,招我上來呢?」掃羅回答說:「我甚窘急;因為非利士人攻擊我,神也離開我,不再藉先知或夢回答我。因此請你上來,好指示我應當怎樣行。」

問:掃羅何以能籍交鬼婦人招撒母耳?所招上來的是否真撒母耳?

答:根據申十八章九至十四節、出廿二章十八節、賽八章十九節、林後一章十八節等處經文,證明神禁止人交鬼,他自己決不能又用這種方法來啟示自己的意思;而且撒上廿八章六節,更看見神已經“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掃羅了,難道反而用交鬼的方法指示掃羅麼?神也決不背乎自己!因此撒上廿八章十五至十九節的事,雖然以後照實應驗,但絕不是撒母耳本人,乃是魔鬼的偽裝。再讀林後十一章十四節,就不覺得奇怪了;因為魔鬼是屬靈界的東西,它自然知道掃羅的結局,為了要引誘我們相信它的話,有時就不得不裝做光明的天使了!由此可知,巫女所招者不是撒母耳本人。

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

問:撒上十六章中四次提到“從耶和華那裏來的惡魔。”(14~16,23),惡魔何以與神同在?神何以差遣惡魔攪亂人?若是這樣,那人犯罪是誰的過錯呢?

答:“從耶和華那裏來”這並非意味著就是直接由神所派來的意思。只因神是萬有的主宰,一切事非神的許可不能發生,一切受造者都是出於神的創造而有;所以這句話只不過表示惡魔原本也是受造者(參“大衛犯罪何以降罰於民”答1),其所以能夠來攪擾掃羅,亦在神的權能所許可之範圍內。類似的句法亦見於:出4:21;王上22:23;賽6:10等處經文。

但神何以會許可惡魔攪擾掃羅?這是否掃羅本身的錯?按下列二種情形下魔鬼的活動,都可算為神所許可,卻必須由人為自己的錯失負責:

甲、在神審判魔鬼的日子未到之前(參太8:29;啟12:12),魔鬼的一切活動可以說是神所許可的。但人卻必須為自己接受了魔鬼的誘惑負責。

乙、當人們背棄了神,不揀選神的旨意時,神的恩典和眷顧既不能臨到人,就只有任憑魔鬼攪擾人了。在這種情形下,魔鬼攪擾人,也可算是神所許可的,但人若因此犯罪,卻不能逃避責任。

以掃羅而論,惡魔所以會臨到他,實因為他先背棄了神。他既未忠心聽從神的命令於先(參撒上13:12~14,15:22~24),又不順服神的懲戒於後(參撒上20:30~31)。他始終未為自己的錯失悔改,這樣,有惡魔來攪擾他,豈能諉過於神?

撒但有多大的權能?在先知給推羅王,即撒但傳遞的上主的資訊中,我們讀到有這樣的話:“你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麗…。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

  《以賽亞書》裏這樣說道:“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心裏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

  撒但是所有被造中的出類拔萃者,因此他擁有不同凡響的能力和權柄。然而,撒但也是非常狡詐、惡毒和具有極大欺騙性與仇視性的魔頭。耶穌稱他為“這個世界的王”和“說謊之人的父”。

  撒但被稱為“明亮之星”、“仇敵”、“蒼蠅之主”、“坐立不安的王”和“滅命者”。使徒彼得十分形象地描繪道,撒但如同吼叫的獅子,四處轉悠,尋找可吞吃的人。

  基督徒必須牢記在心的是,撒但時常裝扮成“光明的天使”,外觀美麗、楚楚動人,叫人看了銷魂奪魄、為之傾倒。20他的相貌初看上去並非如某些形態變異的醜陋之物,只有到你後來看穿其實質後,才會有這樣的感受。雖然撒但詭計多端、權勢嚇人,但是每個基督徒都能奉耶穌之名,去抵擋和征服他。耶穌賜給了他的門徒戰勝仇敵的一切權柄!

撒但到頭來會有何種結局?有若干件事發生在撒但身上。聖經昭示我們,魔鬼撒但來到世上,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時日不多。由於撒但清楚自己是短命鬼,心中自然會積鬱怒氣。我們將目睹撒但在世上的歇斯底里和種種聳人聽聞的惡行,這些對於不認識主的人來說是恐怖萬分的,我們已經領略了魔鬼權勢的一些齷齪勾當和卑劣之舉。

  例如,希特勒就是個被鬼所附身的兇殘劊子手,他所犯下的泯滅人性的滔天罪行令人髮指、罄竹難書。馬克思是個為撒但鳴鑼開道的吹鼓手,他的一套掛羊頭、賣狗肉的哲學思想,造成了上千萬的人民慘遭殺戳。在前蘇聯的勞改營裏,無辜的百姓遭到迫害,人性受到惡魔的踐踏。今後,我們將看到群魔的勢力會變本加厲地企圖摧毀凡在世上為主作見證的人。

  此外,撒但將會附著在一個被稱作“獸”或“敵基督”的人身上,這人將成為全球的獨裁者。

  他將奉撒但的名在地上至少治理三年半時間,試圖建立撒但的國度,用各種具有欺騙性的跡象來支撐敵基督的權柄。最終,人民將被迫對他頂禮膜拜,世上將掀起造神的反和企圖剷除以色列的層層惡浪。然而,當這樣的事發生時,耶穌基督將再臨這個世界,一舉摧毀敵基督。魔鬼撒但將被捆綁一千年。

  在這一千年當中,我們將在地上享有平安,不再受到魔鬼的壓制。這將是一個充滿愛與和睦且無戰爭的禧年,就連動物的世界,也出現一片升平的景象。但在千禧年結束之際,當人們看到神的旨意在世上得以實現和天堂出現在人間時,魔鬼撒但最後一次從牢裏被釋放。他率兵向上主發起最後的進攻,可終於以失敗告罄。魔鬼被扔進硫磺的火湖裏,他和他的眾使者將在那裏永遠受苦,沒有逃脫的可能性。被鬼附身是怎麼一回事?

被鬼附身是人被惡鬼邪靈所纏身,以致於全身或身體的局部受到了它的支配。被鬼附身的人一會兒顛三倒四、胡言亂語,一會兒又恢復了常態。精神分裂病患者很有可能是被鬼附著,他們說話會變得怪腔怪調,行為古裏古怪。這會兒,他們顯得知書達理、處事冷靜,是個十足的正常人;過一小會兒,他們會歇斯底里、口吐白沫、說僭妄和褻瀆神的話。

  有些情況下,被鬼附身的人會聽見有聲音唆使他們去殺人,去自尋短見或犯形形色色的罪。這種人有著無法抑制的欲求,他們會蓄意殘害自己。在很多情形下,受虐色情狂、施虐狂和其他性變態的舉止,都是被鬼附身的結果。

  被鬼附身的表現儘管千奇百怪、多種多樣,但惡鬼或邪靈的目的,乃是為了貶低和辱沒按照神形象所造的人類,並最終摧毀他們。撒但一心想通過摧毀在主的心目中寶貝的世人,來進攻神。然而,凡替撒但效勞或拜撒但的人終將命喪黃泉和遭受主的永罰。

  很有意思的是,那些自覺自願為撒但效犬馬之勞的算命先生、招魂術者、巫婆神漢、法術士等,本身就被撒但吞噬了。他們不單單會與撒但一樣受到神終末的審判,而且在這一審判之先,受到撒但的毀損與折磨。

基督徒會被鬼附身嗎?在基督徒是否會被鬼附身這個問題上,人們智者見智、仁者見仁,莫衷一是。有位牧師見證說:記得在華盛頓州的西雅圖附近的一個汽車旅館裏,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一天清晨,當我半睡半醒時,一陣可怕的壓抑感向我襲來。我頓時感到人人都在與我作對,我所做的一切都毀於一旦。悲觀和絕望象黑沉沉的烏雲壓在我胸口上,叫我喘不過氣來。

  當我掙扎著醒來時,發覺自己受到了邪靈的襲擊,於是我立刻駕馭住了局面,命令說:“撒但,奉耶穌的名,我要你滾得遠遠的!”話剛出口,我的思想從捆綁中得到了釋放,絕望也離開了我。後來我才知道,西雅圖的塔可馬區的人口自殺比率居全國之首。襲擊我的邪靈是自殺的靈,它叫我感到深受壓抑,以至於萌發出自尋短見的念頭。這個區的許多人都被這種邪靈纏身。如果我沒有及時意識到是在與邪靈爭戰,就會在壓抑中愈陷愈深,難以自拔。即便是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他們的思想和身體都會受到這類邪靈的進攻。

可是,我相信,只要我們的靈聯於耶穌基督,惡鬼邪靈便就斷然無法佔據我們的靈。我們已把自己的靈交托給了聖靈,而聖靈能叫我們的靈安然無恙,因為他比邪靈更強壯。所以,受到聖靈充滿和支配的基督徒是不可能被鬼附身的。

大衛犯罪何以降罰於民?

問:撒下廿四章一節說:“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但下文卻記載神因大衛數點百姓而降下瘟疫,使以色列人死了七萬人。請問:1.神既激動大衛去數點百姓,何以又因此降罰?2.數點百姓的既是大衛,縱使有罪也與百姓無幹,何以要降瘟疫於百姓,而不是罰大衛本人?

答:1.按代上21:1節的記載是說:“撒旦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倘若我們不存疑惑的心,而存著信任神的善良與公義的心來對照這兩處的經文:撒下24:1及代上21:1,是不難領悟得出,那真正激動大衛去數點百姓的,不是神,乃是撒但。但世上一切的事都在神的權下,未經神的許可是不能發生的。所以有時雖然是人所應負責的錯失,聖經也會說是神所使他這樣的。例如法老的心剛硬而不容以色列人出埃及,聖經卻說神“使”他的心剛硬。其實是法老的心剛硬在先,然後神“任憑”他剛硬,這樣任憑他,許可他,又使他的心更剛硬了(參出4:21小字);又如神吩咐以賽亞說:“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賽6:10)其實乃是百姓自己的心先蒙了“脂油”,主耶穌與保羅引用以賽亞的話時,給我們解明了乃是“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在先(太13:15;徒28:27),所以神僕人的話,就反而愈講愈使他們剛硬迷蒙,聽不明白了!這都是聖經特有的語法,藉以表明人所行的一切,不論善頭都在神的權下而已!(但並非都不必由人負責,參本書“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裏來”之問答)

2.大衛數點百姓,何以至於干犯這麼大罪呢?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不是先後兩次吩咐摩西數點以色列人嗎?(民1:1~3,26:1~4)在此可能有我們未知道的背景,是聖經所未詳細記載的。但聖經既已明說:“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撒下24:10)已足以說明大衛這一舉動確屬嚴重錯誤,連大衛自己在事後也在神前懇切認罪,求神赦免。至於他這樣數點百姓的錯,是錯在什麼地方?是因未先求神指示嗎?是數點百姓的動機有自詡其戰功偉大的驕傲存心嗎?是不應當由軍隊的元帥約押負責數點,應由祭司主持其事嗎?聖經並未說明。聖經只給我們知道,這錯失確屬於大衛方面,絕不在於神方面。

3.既然是大衛一人犯罪,何以神不罰大衛一人,而罰以色列人?因為列王時代的以色列人與神之間的關系,只是間接受神的統治。他們的王對神的態度如何是有代表性的。他們的王敬畏神,他們便因而蒙福,他們的王不敬畏神,他們也因而受禍。例如大衛因得神的喜悅而蒙賜福時,以色列人也因而擺脫仇敵的壓制,成為強盛的國家。現在大衛犯罪,他們也因而受禍,這是公平的。並且因王之敬畏神而蒙福的類似情形,在整個列王時代中是常見的事。

注意,他們這樣藉著一個看得見的王間接地受神的統治,並非神的要求,乃是他們自己的要求。反之,在他們要立一個王統治他們的初時,神早已藉先知撒母耳告訴他們,這種間接的接受神的統治,不是神最美好的旨意(撒上8:5~22,12:12~18)。

大衛犯罪,何以報及兒子?

問:大衛與所羅門犯罪,報及兒子,聖經又說刀劍必不離開他的家(撒下12:10;王上11:12);但以西結書十八章廿節卻說:“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何解?

答:大衛因強娶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神對大衛說:“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照依力葛氏的聖經注解(Ellicott'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認為“永不離開”這句話原文可作正面或反面的意思解,即“永遠離開,或永不離開”,而在此其意義應為“與大衛之生命一樣長久”;照這樣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就是神給大衛的懲罰是使他一生不離刀劍生活。

另一方面,我們若留心看大衛家以後所發生的事故,和他子孫的歷史,便可知道:所有受刀劍之禍的大衛子孫們,事實上都不是因擔當大衛的罪孽而無辜受害,乃是他們本身也犯罪招尤,而受到當得之報應。例如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失去以色列十支派之擁護致國家分裂為二,固然出於神的預言,但羅波安本身也有錯誤(參王上十二章);所以這件事就所羅門而言,是神對他的懲罰(因他的國位到了他的兒子,便要動搖;這對於他已經是一種刑罰了);但就羅波安而言,則是他自己驕傲所招來的惡果。對於這一類的事,只有神能處置得那麼恰當;一方面使他的話語準確地應驗,另一方面,又使犯罪的人,各人受到應受的報應,卻又合乎他公義的法則。


列王記上下:

先知何以要咒殺童子?

問:以利沙咒殺童子四十二人(王下2:23~24節),童子無知,以利沙應加以教化,為何咒殺他們,這不是太殘忍嗎?

答:1.聖經中的童子,未必年紀很小。如以撒被獻時已能背柴走三天山路,約瑟被賣時已經十七歲,卻仍被稱為童子(創22:5~6、37:2)。

2.當時的伯特利,耶羅波安曾在那裏設立“牛犢”和“祭司”,使以色列國的人不上耶路撒冷獻祭敬拜真神。所以這些“童子”“戲笑”神的先知,有當時的宗教背景,並非普通的戲笑,乃是對神一種惡意的褻瀆。不過聖經記載得很簡單而已。

3.注意王下二章廿四節—“…就奉耶和華的名咒詛他們,於是有兩個母熊,從林中出來…。”可見以利沙不是憑自己一時的氣惱咒殺他們,乃是奉神的名而咒詛他們的。神乃是愛護幼童的神(拿4:11),他們若非該受這種懲罰,神決不會罰得過份。

4.“撕裂他們中間的四十二個”—不是所有孩子,只是其中的四十二個。這四十二個可能都已經不是“無知”的幼童了。可見這是一大團的人,人數可能超過百人。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人數集聚,他們的目的和用意是什麼?可想而知,他們是非常不懷好意的集聚在一起。也許只有這樣的一個「自然災害」;才能阻止他們的惡意。

建殿沒有鑿石響聲?

問:聖經說所羅門建殿時,聽不到打石聲音,這是怎麼回事?怎樣解釋?

答:按王上六章七節說:“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錘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何以建殿時聽不見錘子、斧子等鐵器的聲音?注意本節之首句說:“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這“鑿成”表示是已經鑿好的石頭。無需臨時再鑿,所以在開始建殿時聽不見鐵器打石的聲音。

按王上五章十七至十八節說:“王下令,人就鑿出又大又寶貴的石頭來,用以立殿的根基。所羅門的匠人,和希蘭的匠人,並迦巴勒人,都將石頭鑿好,預備木料和石頭建殿。”(參王6:36,7:12;代下2:2,18)可見並非根本不必鑿打石頭便可以建成聖殿,乃是因為建殿之前早已鑿好,預備齊全了。把它們搬來,安置在位置上就成存事了。

以利亞為什麼降火?

問:王下1章9至12節,以利亞為什麼要用火滅那兩個五十夫長和士兵?這是否太沒有愛心?

答:與其說是以利亞降火燒滅五十夫長和士兵,不如說是神降火燒滅他們,顯然以利亞本身並沒有這種能力,可以使火從天上降下燒滅敵人;乃是神支持他僕人所求的,才降火燒滅那些人。以利亞既是奉神的旨意指責以色列王亞哈謝的(參王下1:1~5),現今這些五十夫長奉亞哈謝的命令去捉以利亞,而他們對以利亞的態度十分無禮,可見他們並非逼於王命,不得不奉命行事;乃是出於他們的本意,要與以色列王同心敵對以利亞,這實際上就是敵對神,輕慢神。因此,神立即照以利亞所說的降火燒滅這些人,不但懲罰他們,也是為警告亞哈謝。

注意:以利亞求神降火時所說的話—“我若是神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其語氣並不強烈,只不過在神面前表示他是願神為他成就的,神便立即為他降火燒滅那些捉拿他的人,可見這件事是出於神的意思。另一方面,新約中的雅各和約翰,也曾作類似以利亞的禱告,求主降火燒滅那些拒絕接待他們的人,卻反受主的責備(路9:51~56),因他們所擔負的使命各不相同。以利亞有“審判的先知”之稱,他的行事,使人認識神的公義與威嚴;使徒們是福音的使者,他們的主要使命,使人認識神的慈愛和恩典。


歷代志上下:

數字的出入

舊約歷史書中,撒母耳記、列王紀中的數目偶爾與歷代志(寫於被擄到巴比倫之後)中的記載有出入。例如,撒母耳記下第十章18節記載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人,歷代志上第十九章18節則記載七千輛。這是通用希伯來文聖經中的數字,但沒有證據證明聖經原稿也有出入(無誤論乃指後者)。這錯誤源於抄寫時加多或減少了一個零。因為猶太人極端嚴謹地、一字不差地照抄,一旦經文中產生這類錯誤,這錯誤就會被繼續地照抄而流

傳下去。

歷代志下第三十六章9節記載約雅斤登基時為八歲而非十八歲(王下二十四8)、列王紀上第四章26節將所羅門套車的馬加了十倍(四萬,而非代下九25的四千)也屬同樣的問題。有人說:以斯拉寫歷代志時將數字誇大來為以色列增光。然而,歷史書中十八處數位有出入的記載中,歷代志只有七處是較大的數字。至於其他有出入之處,我們必須請讀者參考別書。這裏只想指出:問題多出於抄寫的錯誤。

 

神何以用謊言誘亞哈陣亡?

問:歷代志下十八章說神用謊言的靈去引誘亞哈陣亡,神既是誠實可信的,為什麼要用謊言的靈引誘亞哈陣亡呢?

答:關於代下18章12至27節,神何以用謊言的靈引誘亞哈陣亡的問題,答覆如下:

1.神完全不是為著引誘亞哈去陣亡,便不擇手段,以謊言的靈去欺騙亞哈。因為事實上在16節:“米該雅說,我看見以色列眾民散在山上,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和下文27節:“米該雅說,你若能平安同來,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藉我說這話了…。”這已經說明了神要藉著米該雅警告亞哈王,如果一定要去攻打基列的拉末,必然陣亡。神既然藉米該雅告訴亞哈王出戰的危險,顯見是要勸阻亞哈出戰,不是要用謊言的靈引誘他去陣亡了。(不過,如果我們只留意18至22節的話,便很容易誤會,以為神要用謊言引誘亞哈陣亡;但若從12節開始讀到27節,便不難看出神的目的是要勸阻亞哈,不是要引誘亞哈。)

2.既然神的目的是要勸阻亞哈去陣亡,何以18至22節的一段中,米該雅卻說是神用謊言的靈引誘亞哈去陣亡?因為米該雅在這裏是用一寓意而帶諷刺的描繪來勸諫亞哈,目的是要指出那些主張亞哈出戰的“先知”,乃是說謊言的假先知。何以見得呢?

甲、米該雅自始即以諷刺的口吻對亞哈王說話。注意14至15節,米該雅先回答亞哈王說“可以上去,必然得勝”這句話,是用反面諷刺的口吻說的;讀的時候不覺得,但亞哈王聽的時候卻聽得出,所以才反問米該雅說:“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說實話呢?”(米該雅如此諷刺亞哈,可能是因為他被召去見王之前,使者竟預先叮囑他要說吉言—12節。這會使米該雅覺得,如果只用一種平淡敘述的口吻勸導亞哈王,是更難收效的。)

乙、舊約先知們,用高度寓意的講法或比喻以勸諫君王或眾民,是常有的事。先知拿單諫大衛時,用了一個富戶宰殺窮人的羊羔的比喻,在開始時,並沒有說明那只是一個比喻(撒下12:1~6);但到最後,他借題發揮地勸諫了大衛,我們便知道他上文所說的只是比喻,不是真事。

丙、18至22節的經文本身,也可以看出是寓意的描繪,因為這幾節經文不像記事性的文字。


歷代志上下:

數字的出入

舊約歷史書中,撒母耳記、列王紀中的數目偶爾與歷代志(寫於被擄到巴比倫之後)中的記載有出入。例如,撒母耳記下第十章18節記載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的人,歷代志上第十九章18節則記載七千輛。這是通用希伯來文聖經中的數字,但沒有證據證明聖經原稿也有出入(無誤論乃指後者)。這錯誤源於抄寫時加多或減少了一個零。因為猶太人極端嚴謹地、一字不差地照抄,一旦經文中產生這類錯誤,這錯誤就會被繼續地照抄而流

傳下去。

歷代志下第三十六章9節記載約雅斤登基時為八歲而非十八歲(王下二十四8)、列王紀上第四章26節將所羅門套車的馬加了十倍(四萬,而非代下九25的四千)也屬同樣的問題。有人說:以斯拉寫歷代志時將數字誇大來為以色列增光。然而,歷史書中十八處數位有出入的記載中,歷代志只有七處是較大的數字。至於其他有出入之處,我們必須請讀者參考別書。這裏只想指出:問題多出於抄寫的錯誤。

 

神何以用謊言誘亞哈陣亡?

問:歷代志下十八章說神用謊言的靈去引誘亞哈陣亡,神既是誠實可信的,為什麼要用謊言的靈引誘亞哈陣亡呢?

答:關於代下18章12至27節,神何以用謊言的靈引誘亞哈陣亡的問題,答覆如下:

1.神完全不是為著引誘亞哈去陣亡,便不擇手段,以謊言的靈去欺騙亞哈。因為事實上在16節:“米該雅說,我看見以色列眾民散在山上,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和下文27節:“米該雅說,你若能平安同來,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藉我說這話了…。”這已經說明了神要藉著米該雅警告亞哈王,如果一定要去攻打基列的拉末,必然陣亡。神既然藉米該雅告訴亞哈王出戰的危險,顯見是要勸阻亞哈出戰,不是要用謊言的靈引誘他去陣亡了。(不過,如果我們只留意18至22節的話,便很容易誤會,以為神要用謊言引誘亞哈陣亡;但若從12節開始讀到27節,便不難看出神的目的是要勸阻亞哈,不是要引誘亞哈。)

2.既然神的目的是要勸阻亞哈去陣亡,何以18至22節的一段中,米該雅卻說是神用謊言的靈引誘亞哈去陣亡?因為米該雅在這裏是用一寓意而帶諷刺的描繪來勸諫亞哈,目的是要指出那些主張亞哈出戰的“先知”,乃是說謊言的假先知。何以見得呢?

甲、米該雅自始即以諷刺的口吻對亞哈王說話。注意14至15節,米該雅先回答亞哈王說“可以上去,必然得勝”這句話,是用反面諷刺的口吻說的;讀的時候不覺得,但亞哈王聽的時候卻聽得出,所以才反問米該雅說:“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說實話呢?”(米該雅如此諷刺亞哈,可能是因為他被召去見王之前,使者竟預先叮囑他要說吉言—12節。這會使米該雅覺得,如果只用一種平淡敘述的口吻勸導亞哈王,是更難收效的。)

乙、舊約先知們,用高度寓意的講法或比喻以勸諫君王或眾民,是常有的事。先知拿單諫大衛時,用了一個富戶宰殺窮人的羊羔的比喻,在開始時,並沒有說明那只是一個比喻(撒下12:1~6);但到最後,他借題發揮地勸諫了大衛,我們便知道他上文所說的只是比喻,不是真事。

丙、18至22節的經文本身,也可以看出是寓意的描繪,因為這幾節經文不像記事性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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