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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兒子”

溫柔回答 穆斯林對《聖經》的造假指控

在閃語中,幾個音節能帶來多大影響呢?

《以賽亞書》9:6的希伯來語是kī yeled yūllad lānū(כִּי-יֶלֶד יֻלַּד-לָנוּ)。第112蘇拉中第3節的阿拉伯語是lam yalid wa lam yūlad (لمْ يَلِدْ وَلمْ يُوْلدْ)。在兩種語文中,動詞的輔音是相同的,未完成式陽性單數形態的詞綴亦然。連一些母音都是相同的。但重複阿拉伯語否定式的lam(لمْ)卻令兩句話的意思南轅北轍。所以,雖然在《以賽亞書》中該短語的意思是“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在《古蘭經》中該短語的意思卻是“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第一個短語被許多人理解為是神兒子到來的預言;而第二個短語似乎宣告了神不可能有一個兒子。

在兩者之間的對話中,彷彿可以聽出《福音書》堅持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事實上,《約翰福音》的作者表明他寫該書的整個心意是要證明耶穌為彌賽亞、神的兒子。他在文中說,正是藉著相信耶穌的這些事,讀者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

但卻是這個宣告格外成了焦點,被以色列學者哈娃 • 拉撒路-雅弗稱為“《古蘭經》最早期的反基督教引文”(即比任何年代確定的《古蘭經》手稿更早)。關於基督教對耶穌之聖子身份的宣告,爭議似乎不是始於基督教針對伊斯蘭教的論辯,而是始於穆斯林對基督教久已成立之宣告的否定。拉撒路-雅弗所指的“引文”,是耶路撒冷岩石圓頂清真寺中的銘文。

  1. 圓頂下的否定

阿拉伯軍隊於7世紀騎馬出阿拉伯半島去征服中東時,他們把目標對準東北方薩珊人波斯帝國的人口中心以及西北方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的大城市。第二任哈里發歐麥爾 • 伊本 • 卡塔布當權時,阿拉伯軍隊於公元638年佔領了大馬士革和耶路撒冷。

當時是誰住在耶路撒冷呢?主要是拜占庭帝國教會的基督徒。哈佛大學教授奧列格 • 格拉巴爾(Oleg Grabar)寫道,7世紀時,耶路撒冷是“頂級的基督教城市”。 伍麥葉王朝的第三任哈里發阿卜杜 • 麥立克於公元691年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山上建立岩石圓頂清真寺。他為何要建造這美麗的圓頂寺呢?此建築物本身的銘文提供了耐人尋味的線索。

來自東方和北方的訪客臨近圓頂寺的諸入口時,便會看見高於那些門口的地方以阿拉伯文所題上的,大多數是今日《古蘭經》第112蘇拉:“他是真主,是獨一的主;真主是萬物所仰賴的;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

進入圓頂寺和繞行最外的走廊或回廊時,他們會發現一行長達240公尺的庫法體阿拉伯文字順著其八角形拱廊的兩側頂端延伸。他們會在這裡第三次讀到第112蘇拉, 以及反兒子身份的其他經文。這些經文非常切合今日《古蘭經》中的《古》17:111,4:171-172和19:33-36。

格拉巴爾博士是研究圓頂寺和其銘文的傑出學者之一,他相信拱廊外表面和內表面的字句是一段經文。 走入圓頂寺的訪客們會先在柱廊的外表面讀到:“一切頌讚,全歸真主!他沒有收養兒女,沒有同他共用國權的…。” 訪客繼而會在其內表面讀到: “信奉天經的人啊!你們對於自己的宗教不要過分,對於真主不要說無理的話…故你們當確信真主和他的眾使者,你們不要說 ‘三位’。你們當停止謬說,這對於你們是有益的。真主是獨一的主宰。頌讚真主 – 他絕無子嗣!” 內部的銘文也含有 “真主不會收養兒子…” 的聲明。

圓頂寺銘文的主題之一,是對耶穌聖子身份的否定。絕對值得注意的是,該內部銘文的經句有370個阿拉伯文單詞,與耶穌身份有關的字眼便佔了175個。銘文中最長的句子也可見於今日的《古蘭經》,並同樣與神兒子的主題有關。哈里發阿卜杜 • 麥立克為何如此重視在圓頂寺結構複雜的馬賽克銘文中針對耶穌的聖子身份呢?在《古蘭經》終於出現之後,它最堅持的主題之一無疑是對神兒子的否定。這也是今日穆斯林和基督徒的在信仰上真實對話的核心主題。為此,嘗試解釋《福音書》為何稱耶穌為“神的兒子”是有必要的,理解《古蘭經》為何對此題目如此厭惡也是很重要的。這尖銳而持久的分歧不過是詞語上的混淆嗎?或這是個關於耶穌身份的基本分歧呢?

  1. 《福音書》中的神兒子

《福音書》一直申明耶穌是神的兒子。在《約翰福音》中,這申明有幾個重要的層次:“神的兒子”是耶穌為自己使用和認定的稱號;其他在耶穌故事中的人物宣告他是神的兒子;約翰在其福音書記載中不時宣稱此稱號的重要性,而父神也以此方式明確描述耶穌。4世紀時皇帝並沒有下旨給耶穌加上稱號,皇帝逼迫基督徒的三個世紀期間真福音的敵人也沒如此行。反而是《新約聖經》清楚申明了耶穌是神的兒子。

約翰在序言中描述他親身經歷那“成了肉身的道”時,首次表明了耶穌的神格。他見證說,“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monogenous,μονογενοῦς) 子的榮光”。從這裡開始,細心的讀者便會去發掘約翰在展開的故事中如何把耶穌的身份與榮耀、恩典和真理聯繫起來。

讀者無需久等到故事中的人物開始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施洗約翰 – 藉引用《以賽亞書》來解釋自身使命的那位先知,即《古蘭經》說將 “證實從真主發出的一句話” 的那位葉哈雅(Yaḥyā)(《古》3:39) – 在為耶穌施洗時目睹了一個神聖的啟示。那施洗者敘述道,“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32,34)。在約翰的記載中,其他宣告耶穌是神兒子的人物有拿但業,此人“在無花果樹底下”時耶穌就已知道他(《約翰福音》1:49-50);以及拉撒路的姐姐馬大,她回應耶穌的宣稱時曾說,“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翰福音》11:27)。

耶穌在《約翰福音》中的一些時刻為自己認定“神兒子”的稱號。有一幕是耶穌為了答覆猶太宗教領袖們對他身份的直接提問,便解釋他與父神的關係,並在結束時說,“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30)。那些領袖想要殺害耶穌,因為他們認為他“只是個人”,卻把自己當作神(《約翰福音》10:33)。耶穌面對別人指控他自稱為神時,並沒有作出駁斥。他反而確認他所說過的話,“我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0:36),並挑戰那些領袖注意他在他們眼前所行的神蹟。耶穌告訴那些領袖說,他若真的行了父神所行的,他們便當相信“父在我裡面,我也在父裡面”(《約翰福音》10:38)。那些宗教領袖顯然明白耶穌指的是自己的神性,才會為他說僭妄的話而仍嘗試拿石頭打他。

另一幕也相仿。因為耶穌稱神為他的父,猶太教的領袖們便指他“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這時,耶穌更詳細地解釋了他與父神的關係。要明白《福音書》稱耶穌為神兒子的意義何在,《約翰福音》5:19-47便是重要的一個章節。此意義的一些層面將在以下探討。必須注意的是,耶穌在論到自己時說,“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為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他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約翰福音》5:25,26)。耶穌是否真如那些領袖所說的“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需要察驗。耶穌神聖的榮耀在於他順服父以至於死,並不以自己與父同等為強奪的(《腓立比書》2:6-8)。從《約翰福音》第5章的此章節來看,耶穌卻顯然自稱有神性和聖子的身份。

雖然陳述耶穌兒子身份的言語大多集中於《約翰福音》,相同的言語也多次被用在其他的《福音書》記載中,以及《新約聖經》其餘的部份。我們會發現如約翰的《福音書》上所記的,不同的證人見證耶穌的身份是神的兒子,包括身在釘十字架現場的羅馬百夫長(《馬太福音》27:54),以及天使加百列(《路加福音》1:32)。耶穌的門徒彼得向他宣告說,“你是彌賽亞,是永生神的兒子” (《馬太福音》16:16)。耶穌接受了彼得的宣告。事實上,耶穌為彼得祝福並說他所宣告的不是人類屬血氣的領悟,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馬太福音》16:17)。在《福音書》記載的別處,耶穌也以神的兒子自居並為自己認定那身份(《馬太福音》11:27,26:63-64,27:43;《馬可福音》14:61-62;《路加福音》10:22,22:69-71)。

《新約聖經》中證實耶穌這個身份的經文比比皆是。保羅寫道,“我已經與彌賽亞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彌賽亞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加拉太書》2:20)。《歌羅西書》的作者寫道,“[父神]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 (《歌羅西書》1:13)。《希伯來書》的開場白是“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希伯來書》1:1-2)。《新約聖經》中還有許多其他著名的章節可以引證。它們向我們證明了耶穌最早期的跟隨者普遍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

《新約聖經》的學者們指出,保羅似乎在其書信中的關鍵時刻稱耶穌為神的兒子。 根據《使徒行傳》,保羅歸信後所傳的第一個訊息就是耶穌為神兒子的信仰(《使徒行傳》9:20)。有些不知就裡(也許還居心不良)的人,對保羅作出了人身攻擊。保羅與他們相反,他並沒有捏造耶穌為神兒子的信仰而“敗壞”了早期教會的單純信仰。據學者們說,他所繼承的神兒子信仰,反而是來自耶穌跟隨者最早期的群體,如他在《羅馬書》1:3-4之類經文中所述的。

相傳為約翰所寫的書信摘取了神兒子的宣告,將之當作是真信仰的一種試金石(《約翰一書》4:15;5:5,10-12)。“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約翰一書》5:10)。

  1. 神兒子在《福音書》中的意義

根據《約翰福音》第5章,耶穌治好了一個病了38年的人。猶太教的領袖們不承認此事是耶穌神聖榮耀的記號,反而因為他在安息日治病而逼迫他。耶穌為自己分辨說,“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約翰福音》5:17)。那些宗教領袖便貿然斷定,耶穌稱神為他的父是“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 (《約翰福音》5:18)。當耶穌解釋他的身份時,他卻先論到子對其父的順服和依靠。耶穌一路說出這番內容充實、饒有意義的話時(5:19-47),提到他只做他看見父所做的(5:19);他表明其父是他能力和權柄的源頭(5:26-27);而他自稱將公平審判因為他只求那差他來者的意思(5:30)。

在同一段話中,耶穌解釋了他為甚麼是神的兒子。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5:20)。正如父一樣,子隨自己的意思使人活著(5:21)。父將“一切審判的事”交與子(5:22)。這特別的宣稱引進了話中的主要聲明:“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5:23)。耶穌再次強烈聲明他有能力使死人得生命(5:25-26)和有行審判的權柄(5:27)。他以驚人的宣稱將父與子撮在一起, “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5:24)。

耶穌顯然在這番話中自稱有神性和聖子身份。純粹是凡人的先知不可能作出這種宣稱。有些穆斯林辯士想借用耶穌對父順服的措辭來反駁他的神性, 但這卻是對耶穌的神性和兒子身份之特質的一種誤解。他並沒有如猶太宗教領袖們所誤以為的,藉著“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來顯明他的神性。正好相反,耶穌藉著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來彰顯他的神性。耶穌本有神的形像,反倒虛己,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6-8)。

《約翰福音》第5章中有提到耶穌兒子身份的一面。子對父樂意順服的“反面”,是父對子懷有獨特的愛(《約翰福音》5:20)。在《福音書》別處,我們讀到父因為深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約翰福音》3:35)。耶穌說父之所以愛子那麼多,是因為子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約翰福音》10:17)。我們看到“創立世界以前”父已經以那獨特的愛來愛子(《約翰福音》17:24)!

父神對子神的愛也是耶穌生平中兩大事件的核心,而這些事是其他三個《福音書》記載都有報導的。 如以上所指出的,施洗約翰在目睹耶穌受洗後見證他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34)。馬太、馬可和路加的《福音書》記載進一步說明在耶穌受洗時天上有聲音響起:“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太福音》3:17;亦見《馬可福音》1:11,《路加福音》3:22)。

據同樣是這三個《福音書》記載的報導,父神也在另一個場合明確認定耶穌是他的兒子。有一次,耶穌帶著他的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上了高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他的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馬太福音》17:2)。當門徒對這神聖榮耀的顯現還不知何解時,天上再次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馬太福音》17:5;亦見《馬可福音》9:7,《路加福音》9:35)。

根據這些《福音書》記載,三個門徒看見耶穌變像之際,彼得不知道說甚麼才好。他貿然提議說,要為耶穌以及顯現同耶穌說話的摩西和以利亞各搭一座棚。《新約聖經》所透露的,不止是彼得一時的困惑。我們可以在《彼得後書》1:16-18讀到他對變像一事慎重反思,聲稱門徒所報導的變像之事並非“乖巧捏造的虛言”;反之,他們所說的乃是親眼所見和親耳所聞的。在此,我們又有《新約聖經》第四次報導父神的話,“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彼得後書》1:17)。

父神為何稱耶穌為他的兒子?《彼得後書》第1章的章節所表明的一些意義,可被拿來對照《約翰福音》和《新約聖經》其餘部份中關於兒子身份的經文。第一,父神稱耶穌為他的兒子是因為耶穌的“大能” (《彼得後書》1:16)。這個理由與我們在別處所讀到的相符,即耶穌能叫死人復活(《約翰福音》5:21)和賜永生給那些相信他的話的人(《約翰福音》5:24)。耶穌在《約翰福音》中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約翰福音》5:25)。

第二,《彼得後書》的作者寫道,“我們…親眼見過他的威榮” (《彼得後書》1:16)。他接著說,“[耶穌]從父神得尊貴榮耀的時候,從極大榮光之中有聲音出來,向他說:ʻ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彼得後書》1:16)。神兒子的意義與父神賜給耶穌的 “尊貴榮耀” 有關。耶穌說父神的意旨是 “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樣。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來的父” (《約翰福音》5:23)時,便用了 “尊敬” 一詞。耶穌的榮耀也是保羅書信的主題。保羅稱基督信仰的訊息為 “彌賽亞榮耀福音…彌賽亞本是神的像” (《哥林多後書》4:4)。

根據《彼得後書》第1章的章節,父神稱耶穌為他兒子的第三個理由是因為父對耶穌懷有獨特的愛。父“喜悅”耶穌是因為他順服(《彼得後書》1:17)。這與《約翰福音》相符,因為它多次論到父對子的特殊之愛。耶穌說,“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約翰福音》10:17)。耶穌說,那獨特的愛始於“創立世界以前” (《約翰福音》17:24)。別人無法認領這種愛。

《福音書》對變像之事的報導顯示,父神稱耶穌為他兒子還有另一個理由。父在那些記載中命令門徒說,“你們要聽他!” (《馬太福音》17:5;《馬可福音》9:7;《路加福音》9:35)。父神稱耶穌為他兒子是因為耶穌的權柄。 “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馬太福音》7:28)。耶穌是主。只有他能指示人類該如何生活。耶穌聖子身份之意義的重要一面,是父神命令人聽從耶穌。

我們要強調的是,按目擊者的報導,《福音書》記載中耶穌為神兒子的基督信仰宣告乃是根據父神實際上所說的。“我們從前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大能和他降臨的事告訴你們,並不是隨從乖巧捏造的虛言,乃是親眼見過他的威榮。” (《彼得後書》1:16)。

  1. 耶穌命令人將他的身份保密

《新約聖經》一些關於兒子身份的經文中有神秘的意味。這顯示儘管《福音書》明確宣告耶穌為神兒子,他卻絕對沒有受到公認。《福音書》記載中一些人物對耶穌的神兒子身份表示疑問。舉個例子,父神一宣佈耶穌是他兒子之後,魔鬼試探耶穌時一再重複的話語是,“你若是神的兒子…” (《馬太福音》4:3,6)。群眾中觀看耶穌被釘十字架並試圖侮辱他的人也說了同樣的話語,“你如果是神的兒子…” (《馬太福音》27:40)。猶太宗教領袖們在耶穌自稱為神的兒子時指他說了僭妄的話(《馬太福音》26:63-65),其後更為了那同一個宣稱與眾人一起譏誚他(《馬太福音》27:43)。

關於耶穌的神兒子身份,雖然這些章節不是出自耶穌或其使徒的直接證實,它們卻表明這個身份在《福音書》中是一個爭議熱點。人類的仇敵撒旦為何要以這一特定的前言“你若是神的兒子…”(《路加福音》4:3,9中亦有報導)來誘惑耶穌呢?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時,那些想譏誚和侮辱他的人為何以同一個稱號來嘲諷他呢?必須注意的是,在《福音書》中是撒但和耶穌的仇敵們質疑 – 或否定 – 他的兒子身份。另一邊廂,當彼得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時,耶穌卻說,“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 (《馬太福音》16:17)。

還更神秘的是,耶穌在他的神兒子身份被宣告或確認時,往往警告其門徒不可聲張出去。例如在《馬太福音》第16章中,彼得一宣告耶穌是彌賽亞和神的兒子之後,耶穌便“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他是彌賽亞” (《馬太福音》16:20)。彼得、雅各和約翰在看見耶穌的榮耀並聽見父稱他為子之後,耶穌便指示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馬太福音》17:9)。

耶穌的指示似乎有悖常理。既然耶穌真是神的兒子,人們也許料想他會盡可能頻密公開這麼說。在《約翰福音》中,連耶穌的親弟兄也這麼想。他們勸耶穌說,“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 (《約翰福音》7:4)。耶穌為何不張揚他的神兒子身份?他為何吩咐其門徒將該稱號保密?人們能從《福音書》看出至少兩個理由:因為人的本性,以及因為耶穌神性的特質。

在記下耶穌的弟兄的勸告之後,《約翰福音》評道,“因為連他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他”(《約翰福音》7:5)。對於人性,該《福音書》以這種發人深省的見解作為開頭:“[道]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約翰福音》1:10-11)。就算是因耶穌的神蹟而相信他的人,該《福音書》也說,“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約翰福音》2:24-25)。耶穌是意識到若他照他兄弟的勸告公開宣傳他的神兒子身份,許多人會誤解和濫用那稱號吧?該《福音書》把這神秘的事與《以賽亞書》的預言聯繫起來,“…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 (《以賽亞書》6:10;《約翰福音》12:39-40)。

耶穌吩咐其門徒不要聲張“神兒子”的另一個理由,可能是耶穌神性的特質。耶穌有虛己而不自高的性情(《腓立比書》2:6-8)。耶穌在《福音書》中宣稱其神性時,多數用“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和“生命的糧”(《約翰福音》6:35)之類的形象;還有藉著比喻,包括關於葡萄園家主之子的比喻(《馬太福音》21:33-39)。耶穌這麼做有自己的理由。他本身借此為神性和神的兒子下定義,而非順著人們的不信和誤解走。他的謙卑不該被視為對其身份的不確定。他本身對此身份和稱號的定義卻該被清楚了解。

  1. 《古蘭經》中對神兒子的否定

《古蘭經》有一些章節以“真主之子”的概念為焦點,有時還以非常強烈的詞語來否定它。以上已提到三次出現於岩石圓頂清真寺的第112蘇拉之字句:“[真主]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古》112:3)。 有數節經文在提出真主會有一個兒子(walad)時,呼喊“榮耀歸他”(subḥānahu)(《古》2:116;4:171;10:68;19:35)。這些經文中的兩節以及數節別的經文宣稱不明人士說,“真主以(ittakhadha) 人為子”(《古》2:116;10:68;17:111;19:35,88,92)。

關於真主之子,最長的一個章節把聲稱真主收養兒子的行徑說成是“一件重大罪行”,由於那種言論,“天幾乎要破,地幾乎要裂,山幾乎要崩”(《古》19:89-90)。對宣告神兒子露出強烈反對之情的另一個章節是《古》9:30:“基督教徒說麥西哈是真主的兒子(ibn)…願真主詛咒他們(qātalahum)。他們怎麼如此放蕩呢!” 除了有這些經文強烈否定真主會有兒子,《古蘭經》還有一節奇怪的經文似乎承認此概念的可能性: “你說: ‘若是(阿拉伯語in)普慈主有兒子(walad),則我是首先崇拜的(ʿābidūna)’” 〔此句摘自馬金鵬譯本因更符合阿拉伯原文〕(《古》43:81)。

《古蘭經》似乎在這所有的經文中都強烈否定耶穌是神的兒子,只有最後這節經文除外。這些經文不總是明指耶穌,但有數節經文卻明確地提到爾撒或彌賽亞(《古》4:171和19:34-35有walad(ﻭَﻠﺪ);《古》9:30有ibn(اِﺒْﻦ))。若拿這些經文來指耶穌,其宣告者們又被理解為是基督徒, 《古蘭經》頻頻宣稱的“他們說:真主以人為子”便出現了問題。如我們先前在本章中所見的,《福音書》申明耶穌是原有的神兒子,耶穌跟隨者的群體自其成立的最早期階段時也作出此宣告。 7世紀時有基督徒說“神以人為子”嗎?此宣告極為不同,若不要被視為《古蘭經》中的錯誤,它必須被獨立的證據所確立。

  1. 《古蘭經》的否定之意義

《古蘭經》為何否定神有一個兒子?有些經文似乎提供了否定的理由,《古蘭經》注釋(tafsīr)作品也解釋了穆斯林如何理解伊斯蘭教有史以來的否定經文。

否定神兒子的一個理由,似乎是《古蘭經》認為神兒子之說歸因於真主需求他所沒有的。“他是無求的。天地萬物都是他的” (《古》10:68)。因此,無人有權說真主收養了一個兒子。這個主題似乎在《古》17:111有更進一步的解釋,其經文在圓頂清真寺的銘文中顯著可見:“[真主]沒有收養兒女,沒有同他共用(sharīk,ﺷﺮﻴك) 國權的,沒有為免卑賤而設的輔助者”。 《古蘭經》似乎暗示,對神兒子的宣告即是說真主需求幫助。

在第112蘇拉中,ṣamad(ﺼَﻤَﺪ)這一難字往往被譯成仰賴之意(《古》112:2)。 《古蘭經》譯本和穆斯林注釋中有多種說法,其中包括“自給自足”。 許多穆斯林把該字理解為是指真主一無所求,萬物卻都需求他。一位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之神的概念,於是與ṣamad相提並論。

第二個理由與第一個理由有關。神兒子之說被認為是與真主的身份不相宜的。頻密出現的subḥānahu(“榮耀歸於他”)一語似乎暗示真主有子之說衝撞或冒犯了他的榮耀。按慣用語法,subḥāna ʾllāh一語的意思可以是“真主遠遠高於…”或“真主超越…”。 但《古》19:92使這理由變得明確:“至仁主不會〔有譯本作“宜”〕(mā yanbaghī,ﻤَﺎ ﻴَﻨﺒَﻐِﻰْ) 收養兒子”。

《古蘭經》否定神兒子的第三個理由,是它認為那些宣告神兒子的人相信神與一個女人之間有私情。這似乎是《古》6:101的重點:“他是天地的創造者,他沒有配偶(ṣāḥiba),怎麼會有兒女呢?他曾創造萬物,他是全知萬物的”。基督徒相信神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的指控,亮相於許多早期的穆斯林作品,以及據稱來自伊斯蘭教最初幾個世紀的書面“對話”。在這些對話中,基督徒花了不少心思來糾正穆斯林的誤解,並解釋何為他們所謂的耶穌之聖子身份。 然而,該誤解至今仍揮之不去。

《古蘭經》若真的把基督教對神兒子的宣告理解為是指基督徒相信神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人們便必須下結論說《古蘭經》錯了。既然《新約聖經》沒有作出這個聯繫;既然有600年之久,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宣告耶穌是神兒子卻不相信神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既然東正教會的基督徒在論述馬利亞時格外謹慎 – 為何出現在7世紀一本書上的宣言該被當真而成了最高權威?

就算根據《新約聖經》和最早期的基督徒信條把這個明顯的《古蘭經》誤解耐心糾正過來,《古蘭經》對神兒子的反對會消失嗎?這個問題指向一個更貼切 – 也許甚至是更重要的 – 理由來否定神兒子。馬哈茂德 • 阿尤布寫道,“按《福音書》和《古蘭經》,基督徒和穆斯林之間有分歧的彷彿不是基督的聖子身份,而是他的神性”。 那聲明聽來也許會令人驚訝。馬哈茂德解釋說,一些穆斯林作家願意承認《福音書》稱耶穌為神兒子,但聲稱該詞用的是隱喻手法。 不管怎麼看,阿尤布的聲明圈點出《古蘭經》否定神兒子的一個關鍵理由。阿尤布說該詞的“字面”解釋成了爭論核心的原因,不在於誤解基督徒相信神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而在於正確認為《福音書》中的“神兒子”指向耶穌的神性。

關於耶穌是神兒子的《聖經》宣告,以及關於穆斯林對此宣告的否定,可說的話還有很多。但我們所呈上的證據,已足以幫助我們處理以上第1段落的問題:《福音書》和《古蘭經》之間關於神兒子的分歧,純粹是誤解上的問題,還是它體現了關於耶穌身份的基本分歧?

一方面:穆斯林的否定若是依據神有一個人類“配偶”的概念,其反對便顯示了《古蘭經》和伊斯蘭教誤解《福音書》真正所說的。以上所述的《新約聖經》材料不曾表明《福音書》認為神與一個女人發生關係。在《路加福音》中,天使加百列向馬利亞宣佈她將生下耶穌,而他要被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1:32,35)。實際上,這個章節與《古蘭經》中爾撒誕生的記載出奇相似。但《新約聖經》卻毫無跡象顯示耶穌稱為神兒子的這一想法是因為他有一個人類母親。

另一方面:若該否定所依據的理解,是“神的兒子”表明耶穌的神性、榮耀和高舉,穆斯林的反對便顯示了一種對於他身份的基本分歧。關於“真主之子”,以上所鋪陳的《古蘭經》材料大都與神學有關 – 即誰是宇宙的創造者?穆斯林隨後關於神兒子的大部份討論,也與稱號會如何表明耶穌的身份和如何反映神是誰有關。

穆斯林朋友們,把這個分歧當作《聖經》遭篡改或造假的跡象應該嗎?四個《福音書》記載都宣告耶穌是神兒子,並把耶穌受洗和變像以及他事奉期間許多其他場合的目擊見證,作為此宣稱的依據。穆斯林辯士們隨意使用《福音書》記載之間的細節差異來指控那些記載遭篡改或造假。 但四個記載都在耶穌的聖子身份這一重大事項上取得一致。平心而論,這種共識難道算不上甚麼嗎?

根據《新約聖經》,相信耶穌是神兒子為真信仰的試金石。儘管《古蘭經》似乎說“真主之子”是僭妄的話,《新約聖經》說“神的兒子”是真理的基準。“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約翰一書》5:12)。基督徒們研究並理解《古蘭經》和伊斯蘭教的否定。穆斯林朋友們,你願意閱讀並考量《福音書》對耶穌神兒子身份的見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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