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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4

為穆斯林慕道友的九步聖經學習法

摩西

 

在神的眼裡沒有誰是義人

經文:

出埃及記20:1-17

學習:

引言:

這一講的主題顯然是律法。我們想傳達的是神的律法是一聖潔的神的律法,來不得一點兒戲,它是完美的是徹底良善的-我們都不符合它的要求。我們要超越一個好人的老一套,我們一般認為外在的行為不偷不搶,不殺人,不通姦,時常禱告修行就是好人。相反,人要承認在神的眼裡沒有誰是義人。

要理解這一講的學習內容,聽者需要我們在頭兩講所打下的基礎:欣賞人一開始被造時的美麗和完美,和感受到神的聖潔。然而,即便你的朋友很好地消化了過去的幾講學習,也要做好準備,因為對他來說要領會我們今天所要傳達的東西將是比較吃力的。

整個的伊斯蘭法律,像其他法律系統一樣(比如猶太律法),可能有時候看起來十分難以遵守-但它的條規對人來說總是可以達到的。經常被引用到的古蘭經4:28說「يُرِيدُ اللّهُ أَن يُخَفِّفَ عَنكُمْ」,「真主欲減輕你們的負擔(Pickthall)」。所以用這一講的學習,你要介紹一些對你的穆斯林朋友的思維模式來說是徹底陌生的東西-任何神的國之外的人對這個事情都會疑惑。

這一講你要做的就是以新約的話來說它:你宣講律法,神給的這樣的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加拉太書3:24)。

大綱:

上一講中,我們留下了亞伯拉罕的後裔遷移埃及的故事。400多年之後,他們的子孫受到一個不知道約瑟故事的法老的嚴重壓迫。在有極大困境的時候,神叫摩西帶領他的族群出埃及,去到祂應許亞伯拉罕之地。

簡單概述摩西的呼召,以色列人如何最終離開埃及,他們如何在西奈的曠野裡流浪,如何到達西奈山並領受神的誡命。

在讀十戒之前,為第19章所描寫的情景給出一個栩栩如生的畫面-神如何叫百姓洗衣預備,祂如何嚴厲地警告他們不要靠近山邊,不要摸它(讀19:1-3)。還有,神的顯現如何被強大的自然跡象-雷鳴,閃電,冒煙,等等-伴隨著。

所有這一切都是神至為聖潔的生動畫面,這是你這裡應該強調的。

20:1-4

我們在開始讀這些經文的時候,聖經莊嚴地強調:這是神的話,ثم نطق الله。接下來的話對我們了解神給我們生命定的意旨是個絕對的基礎。

神在要求服從祂的誡命之前,祂向祂的子民說明祂是誰,祂曾對他們如何的好。神不是在說一個宗教體系或一套條規,而是說祂跟子民的關係。

對你和你的穆斯林朋友來說,也許覺得這第一條誡命是伊斯蘭教導最徹底的,所有穆斯林遵守最徹底的。但如果你解釋到位了的話,你會看到像這世上任何其他人一樣,穆斯林在遵守這條誡命的時候有許多的問題:

有神是甚麼意思?為自己做偶像是甚麼意思?單心裡相信和依賴就可以說是有神,也可以是做偶像了。有神就是有心裡面完全信任的東西。我們的神是我們可以從中期待一切良善美好東西的神,是我們遇到一切悲痛都可以求庇護於祂的神。因此,偶像崇拜不僅僅是樹個像然後膜拜它而已。相反,它也是在內心裡期待得到除神之外的其他東西,寄希望於從被造物或人那裡尋求幫助和安慰。

信唯一神不僅僅是在理智上對一個教義的確信(參見雅各書2:19)。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因為在伊斯蘭的教義裡,無知(جهل)經常被看做是人類的主要問題。你可以提醒學習者我們在第二講中所得知的:從一開始,神就把人的心放在最首要的位置(參考該隱和亞伯,挪亞的故事)。

還有,我們在第二講學習到撒旦試圖在人的心裡灌輸對神良善的不信任,這是深深傷害神的地方。為抵禦這個邪惡的謊言,神命令:一切良善的事和一切幫助都是出自我,你們任何時候有需要,都要信任我和倚靠我。不要讓你們的心依附或擱置在任何其他萬物身上。

有甚麼事情會讓人們將完全的信任倚靠其上呢?舉幾個例子:

  • 金錢-它讓人們有種很深的安全感。它讓那些沒有它的人感覺沮喪。這兩種感受在屬靈上都是一樣的根源。

  • 權力、關係、榮譽-許多人相信有了它們會給自己帶來福利。

  • 魔鬼的能力-使用邪術來重獲健康,在愛情上獲得幫助,等等。這就是信任和尋求來自魔鬼能力的幫助,而不是來自神。

我們應該利用好神給我們預備的地上一切的賜福,就像一個旅行者出於必要而臨時使用旅館一樣,用完之後便離開:使用它們,但不留戀它們不允許讓任何這些東西做我們的神或偶像。

20:5-6

這是一個嚴重的警告,甚至是個更加美麗的應許。注意這些經文裡使用的詞彙:忌、恨和愛都是說的一種愛的關係。神為我們的心忌邪,因為祂愛我們。守祂誡命的人就是愛祂的人。

「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你可以這樣解釋說,這不是說最後的審判日,而是說罪給整個幾代人所帶來的破壞和痛苦。例如,如果一個丈夫和妻子生活在經常吵架和彼此不尊重之中,那他們的孩子就很可能不能建立健康的婚姻,會重蹈他們父母的罪。

20:7

神在給出任何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的吩咐之前,他給了一條關於端正言語的誡命。那濫用主的名是甚麼意思?第一,它意指使用神的名去掩蓋或支持謊言和惡行(藉著發誓、詛咒,等等)。這是一個非常普遍的做法,因為做錯事的人喜歡隱瞞他們的羞恥,並想讓它看起來像是神聖的。但任何濫用神的名更糟糕的方式莫過於被用來支持謬誤和欺騙!

因為在日常的阿拉伯語言中,有許多的套話和規定用語使用到神的名,因此有大量的機會犯罪。所以,這方面要特別留意,要讓人覺得使用神的名幹邪惡之事是可恥的。

20:8-11

這條誡命的威力和力量不在於休息,也不在於這是特定的一天(安息日),而在於神聖化。將一週的某一天神聖化有甚麼用意呢?它意味著我們用神的話語在這一天充滿自己,專注在屬靈的境界。

20:12

榮耀我們的父母就是要在我們的心裡面高度地尊重他們,把他們當作寶貴的財富。它意味著順從他們,我們對他們的每一句話都要注意謙卑。它也包括用我們的行動榮耀他們,當他們老了虛弱了的時候服侍他們供應他們。

這是帶有應許的第一條誡命。遵守它是對神很好的取悅。

20:13

這是第一條關於我們鄰舍的誡命。它保護著他們。解釋不可殺人時可以引用馬太福音5:21-22,引入經文作為從聖經本身內部的一種解釋(تفسير)。殺人開始於心裡(如我們在該隱身上看到的)。在聖潔的神的眼裡,我們心裡的憤怒和我們嘴上的詛咒跟殺人的實際行為沒有分別。

在解釋這點和下面的誡命時你可能會得到強烈的反應:「對一個人來說這簡直不可能做到!」,「神想為我們放寬鬆一點」!提醒他們人被造之初是怎樣的完美。這些誡命是以一個聖潔的神為標杆的,而不是以一個有罪的墮落的人為導向的。

20:14

關於我們鄰舍的第二條誡命是保護他們的配偶,這是與他們最親近的人,與他們的肉身結合的人。再次引用登山寶訓(馬太福音5:27-30)的話作為這條誡命的解釋。通姦源於心裡。在聖潔的神的眼裡,我們意念裡和眼睛裡的肉慾跟通姦的行為本身沒有分別。讓人感受這些話的分量。

20:15

關於我們鄰舍的第三條誡命是保護他們的財產。偷盜就是不正當地占有別人的財產。這包括短斤少兩,以次充好,漫天要價,不正當地利用人。還有,它包括那些為人作工的人:因作工偷懶而損害他的財產或做工太差也是一種偷盜形式。

這些許多的事是一個人可以做而仍被看作是一個榮譽的盡責的市民-是的,一個人甚至可以被特別尊重為是一個非常精明的生意人。

20:16

關於我們鄰舍的第四條誡命是保護他們的榮譽。神不希望我們鄰舍的名譽、好名聲、和正直的性格被剝奪或貶低,猶如他的金錢或財產不可剝奪一樣。

這條誡命涉及舌頭上的罪。人沒有哪裡可以比舌頭做的好事或造成的傷害更大和更廣泛了。神憎惡一切閒言碎語,誹謗一個人的名聲或背後說人壞話。說所有這類的話,我們就是在嚴重地傷害我們的鄰舍。而且,聽別人的閒話,那我們自己也違背了這條誡命。

20:17

嚴格來講,這最後一條誡命是「不必要的」:如果我們很好地理解了前面的誡命的話,就沒有地方可垂涎了。但神想讓它更豐富更清楚一點:我不僅僅是吩咐你們外在行為上要遵守這些誡命,我是,而且一直總是同時關注你們心裡的純潔。這是我要求從你們身上要看到的聖潔。

這最後的誡命不是給世人眼中的犯人遵守的,而是給最虔誠的人的,給最想得神讚賞和稱為誠實正直之人看的,因為他們沒有觸犯前面的任何戒律-在他們看來。

結束的時候,儘量讓你的朋友得出並表達結論:只要我們活在這裡,我們就永遠達不到我們聖潔的神要求我們達到的心裡的純潔。沒有人能像這樣地遵守這十條誡命中的一條。「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這是本講要背誦的經文)。

背誦的經文:

羅馬書3:10 لَيْسَ إِنْسَانٌ بَارٌّ، وَلاَ وَاحِ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بار」這個詞對穆斯林來說不是個好的翻譯。「صالح」能更好地表達。因此,الكتاب الشريف翻譯為:لا يُوجَدُ أَحَدٌ صَالِحٌ أَبَدًا، وَلا وَاحِدٌ。

資料:

古蘭經的敘述:

安拉和以色列人之間在神聖的山腰上訂了約。甘露和鵪鶉被降到人間。(20:80,85-97)

穆薩(摩西)40個夜的約期到來時,他問安拉,「我的主啊!求你昭示我,以便我看見你」。安拉說,「你不能看見我,但你看那座山吧。如果它能在它的本位上堅定,那末,你就能看見我。」當他的主對那座山微露光華的時候,他使那座山變成粉碎的。穆薩暈倒在地上。當看到人們的違抗之後,穆薩也憤怒地扔掉了法牌。(7:142-150)

其他資料:

要徹底說明10大誡命的話,請閱讀馬丁‧路德的教義問答集關於10大誡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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