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與傳福音的關係
向伊斯蘭及向其它信仰傳教
1.宗教改革早期,馬丁路德正在全力掙扎的時候,他堅持並非攻擊任何人的生活模式,他只是反對教會某些錯誤教導。其實,路德大可針對帖次勒(Tetzel)的道德問題,揭露他有兩個私生子,但路德卻只指摘他關於贖罪券的錯誤教導;帖次勒的操守問題,後來被羅馬天主教會揭發和被恥辱。這事對羅馬天主教會有影響嗎?一點也沒有,但路德對教會售賣贖罪券的指摘,影響可不小。可幸馬丁路德知道何謂對準目標,我們今天真要感謝他!
2.直到17世紀敬虔主義時期,基督教針對的目標改變了,「良善生命」漸漸成為基督教的主題,就是穆斯林也用同樣標準看基督教與真理,縱使他們看伊斯蘭教並不如此。穆斯林,就算世上沒有一個真正的穆斯林,伊斯蘭教卻仍是真宗教,是真主啟示的。他們以不同標準看基督教,也許是因為基督徒不斷在談「良善生命」。
3.教我憂慮的,並非過份強調 良善生命,而是其定義、教導流於淺薄。基督徒生活並不是大多數基督徒所理解的那麼簡單。你知道嗎?兩百年前普遍認定基督徒有責任指證巫師(他們會被燒死或絞死),縱使這可能會招來咒詛,為全家換來橫禍,甚至死於非命。另外,容我引述一段美國歷史教科書課文,一位路德會牧師威廉士(Roger Williams)曾教導:
政教應該分離,寬容所有宗教信仰。推翻所有強制參與崇拜的法律。(McMaster, 49頁)
在我們這個時代,這是理所當然的原則,然而在17世紀,世上沒有一個國家讓你宣稱這原則而又能安然無恙的。誰若在歐洲某些地方這樣做,幾乎可以肯定會被活活燒死;在英國,則會被抓去遊街示眾,被割去耳朵,或抓去坐牢。
4.你也許說:「好可怕!不是真的吧!」是真的。對信仰認真的人就這樣理解基督徒生活。歷史上有許多這樣例子,教人看見我們這一代與其他時代的信徒多麼不同。那又如何?沒甚麼的,不過也許二百年後的基督徒回顧我們今天的生活時也會說:「好可怕!」因此,別以為我們可以為基督徒生活下定論。
5.你接觸穆斯林時,無論在個人生活、或教會對基督徒生活的教導上,都當格外小心。若你是「讓各人所讀的薦信」,要確定穆斯林在你身上看見的,與新約教導一致。
6.保羅教導我們,做甚麼都要榮耀神。我們無論做甚麼,或吃或喝,都是為神的榮耀而作。(哥林多前書10:31) 基督徒生命有更新作用,可以轉化如吃喝等尋常事。在基督的新創造裡,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在基督徒生活的討論裡,這是關鍵。
7.我們的基督徒生命在行為裡表現出來,其中有三種關係是非常明顯的,就是:
(a)與律法直接相關的行為(b)與愛直接相關的行為(c)與新國度直接相關的行為
我們因著有新生命、在基督裡是個新創造,所以希望在這三種關係裡榮耀神。此三者實在合而為一,是我們生活的整體,但為了方便討論才分為分部分。且容我舉例說明。我們的肉身是個整體,但為了理解身體結構,我們先分別研究各個器官,再看它們之間的關係。同樣地,我們嘗試理解基督徒生活的時候,也先討論不同部分,再看整合關係。這並不是說,部分可以從整體分別出來,或我們在日常生活上,會故意分別此三者。我固然明白心臟、肺部如何運作,但平常我總不會將兩者分開來,因它們是一起運作的。在基督徒生活上也是如此,整個人在任何時候都活出所有三種關係。
8.開始我要先提出兩件事,是與本章討論攸關的,首先是:善行與傳福音的關係。
首先,基督徒生活就像所有生活一樣,包括「身分」與「行為」兩部分。保羅在加 拉太書5章說:「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明顯地我們可以靠聖靈過活,但由於輕忽、無知,或錯誤教導,我們卻沒有靠聖靈行事。你也許靠聖靈得生,做事卻仍錯誤百出。
9.福音書裡常常出現「善功」與「善行」,但這並不等同於「住在基督裡」。還好,惟有住在基督裡、或靠聖靈而活,才是永恆不變的真實。每一代基督徒,都得想出正確的行事方法;我們在這數章篇幅裡,就是要探討如何在穆斯林世界裡行事為人。
10.接下來提出第二個重點。你總聽說過,有誰誰因為看某位基督徒的善行而被基督吸引過來。可見神吸引這人,並非透過宣講真道的途徑,而是藉著祂一些子民的生命;沒哪個基督教神學家會完全排除這個可能性。我們對世上受造物所知有限,神總有自由用任何途徑使人歸向祂。祂選擇吸引人歸向基督,祂是主。神是神。誰若否認這點,就是說神只能藉著人的宣講行事,這說法意味著神不再是神。
11.然而,神有自由選擇這樣做,並不等於這與祂命令子民所作的有必然關係。你必須分辨神吩咐祂的教會做的事、與神按己意而行之別,不然很容易誤入歧途。神使用施洗約翰、保羅與奧古斯丁,也使用法老、波斯王古列、並彼拉多成就祂的計劃(更遑論加略人猶大了)。同樣的,神也許─並的確會─使用我們的悖逆成就祂的計劃,但教會總要面對順服或 悖逆一個清楚命令的危機。舉例說,有的宣教士爭辯不要宣講真道,聲稱神也使用基督徒生活的「沈默見證」引人歸向基督,所以這沈默見證的方法必然是對的。對於這看法,有兩方面回應:
(a) 拒絕傳福音,明顯是悖逆神給祂子民的大使命。
(b)就算在宣教士不傳福音、只以「沈默證明」宣教的情況下,仍有人歸主,這也不過證明神有自由使用祂僕人的悖逆成全祂自己的旨意。
12.這說法也許教你們當中一些人驚訝,但想想看,如果神只有使用你的順服成全祂旨意,祂大概做不了很多事。問題是,無論神如何使用,我們的悖逆依然是悖逆,法老仍然是法老,猶大也仍是猶大。
13.每當你看見父神吸引穆斯林歸信基督,無論所用方法如何,你都可以歡呼喜樂。然而你若立志遵行神給祂的子民的大使命,要向穆斯林傳福音的話,就得面對一個獨特、清晰的命令去傳講福音信息-所以你是經常在一個危機之中;面對這命令,你只有順服或悖逆,沒有第三項選擇。
14.現在言歸正傳。你要向穆斯林傳福音,想知道該如何「行事為人」,即是,有怎樣的基督徒生活「善行」才能配合。且讓我們按上述三種關係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