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婚姻狀況
穆罕默德和伊斯蘭教
1. 穆罕默德和他的妻子們
穆罕默德和一個女人的婚姻維持了二十五年,就是他忠貞而正直的妻子赫蒂徹;但她死後,他娶 了很多妻子。準確的數目難以確定,但人們普遍認為他一共有十三個妻子,其中九位繼承他。他實行的是 一夫多妻制,他讓穆斯林也普遍這樣做,而這一點經常被視為他性格上另一樣缺點。我們只要簡單地研究 他在赫蒂徹死後的婚姻狀況,就可以得出自己的結論。
穆罕默德在希吉拉 (聖遷) 之前與薩烏黛本滲艾結婚, 她是移居阿比西尼亞的人之中帶著一個 兒子的寡婦,已經年過三十。大約在同時,他又與阿伊莎訂婚,三年後他們在麥地那正式結婚。她是他最 鍾愛的妻子,在伊斯蘭早期的發展史上佔據了重要的地位。她在麥地那時,有一次在回家的旅途中被遺留 下來,由穆罕默德的一個同伴賽夫旺帶回來。賽夫旺是從麥加移居過來的人。針對他們兩人的險惡中傷傳 遍了麥地那;但穆罕默德與她暫時疏遠後,就得到了一個啟示(古蘭經24:11至20) ,維持了她的清白, 並責備了那些冤枉她的人。 隨後他們因著自己的誹謗受責打。
阿伊莎在聖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很多傳統都是出於她的手筆,有很多事情都是出於她的主張, 因為她是一位相當有智慧與學識的女子。有一位早期的穆斯林這樣評論她:
我從未見過有任何人對安拉的使者 (願安拉保祐他) 的聖行的知識,比阿伊莎更多; 也沒有任 何人比她的見解更充滿智慧;亦沒有人比她更了解真主所啟示的經文所關係的、或者比她更精於計算遺產 。(伊本賽爾德, Kitab at-Tabaqat al-Kabir ,卷二,481頁)
穆罕默德娶了阿伊莎之後,和歐麥爾的女兒哈芙賽結婚,她的丈夫是戰死在白德爾之役中的。隨後 ,他又很快連續和烏姆賽萊邁及栽娜卜本胡扎馬結婚。然而,栽娜卜嫁給穆罕默德三個月後就死了。接著 ,他又娶了胡扎阿部落一位名叫朱韋麗婭的年輕女子,穆罕默德是在希吉拉(聖遷) 的第五年把這個部落 擊敗。 她這樁婚姻成了整個部落的贖價,他們立即得著了釋放 。年輕的阿伊莎對於穆罕默德日益增加的 妻子數目顯然開始妒忌,她評論說:
她是一個非常美麗的女人。任何見到她的男人都會為她著迷,她為著這件事情來祈求使者的幫助。 她一進我的房門我就憎惡她,因為我知道他一定會為她著迷,如我所看出的一樣。( 伊本伊斯哈格, Sirat Rasulullah ,493頁 )
阿伊莎自我挖苦地作出以下的結論:沒有一個女子比她更令自己的百姓蒙福 (出處同前書)。在此之 後,穆罕默德娶了栽娜卜本哲赫什及一個科普替的女奴馬利亞。我稍後會提到更多這兩人的故事,但有一點 值得在此一提的,就是他在麥地那所娶的女子當中,只有馬利亞給他生下了一個孩子,這個備受寵愛的兒子 名叫易卜拉欣,在十八個月的時候就夭折了。
在這兩位之後,穆罕默德又娶了艾布蘇夫揚的女兒烏姆哈比拜,她也是遷居阿比西尼亞的人;他還 娶了一個猶太女子索菲婭,她在穆罕默德攻擊海白爾要塞的時候喪失了他的父親侯葉伊、丈夫基納奈、以及 她的兩個兄弟。他最後娶的是一個名叫梅蒙娜的寡婦。唯一一個排除在名單外的妻子是一個名叫拉哈乃的猶 太女子,因為她是否曾經嫁給穆罕默德值得懷疑。她是 Banu Qurayhah 被攻佔後被俘虜的一個女子, 麥地 那附近的猶太人部落後來因為串通古萊什族遭到了屠殺。一位穆斯林作家認為拉哈乃成為先知的妻子這個故 事純屬捏造,因為她在這件事以後就從歷史上消失了,我們再也沒有聽到她的消息,但我們卻有關於其他人 的詳盡記載。(阿里,伊斯蘭的精神,82頁) 以下這段文字簡要地記述了她是怎樣被帶到穆罕默德身旁的:
他邀請她做他的妻子,但她拒絕了,她寧願繼續做他的奴隸或妾侍 (事實上, 如果她拒絕嫁給他, 她就沒有其他選擇) 。她也拒絕了先知要求她改變信仰的命令, 繼 續信仰猶太教,這一點是先知最關切的。但據說她最終還是信奉了伊斯蘭。她在這種不幸的命運中,活 得並不長久。 (米爾,穆罕默德的生平, 309頁)
由於她才剛剛目睹自己的丈夫及所有男性的親屬被殘殺,因此 「 她在被俘後對伊斯蘭反感並堅信猶 太教」 ,就不足為怪了 (伊本伊斯哈格,Sirat Rasulullah ,466頁) 。有許多為穆罕默德一夫多妻婚姻 生活辯護的穆斯林說, 他大多數的妻子不是離過婚就是寡婦,我們必須記住他所娶的這兩個猶太女人之所以 成為寡婦,是因為穆罕默德的追隨者殺害了他們的丈夫,把她們帶到穆罕默德那裏。
2. 穆罕默德與栽娜卜本哲赫什的婚姻
穆罕默德沒有一樁婚姻像與栽娜卜本哲赫什的婚姻那樣引起那麼多人的評論。這個女子是他的表妹, 並且曾做過他養子栽德的妻子。穆罕默德安排了這樁婚事,但他們關係不久就惡化了。有一天穆罕默德自己也 談到了他們彼此逐漸惡化的關係。
穆罕默德有一次偶然拜訪栽德,無意看到了沒有蒙上面紗的栽娜卜,他像現在的穆斯林一樣,當讚賞美 麗的畫或雕像的時候,就會說︰ 「讚美真主,祂是靈魂的掌權者!」栽娜卜將先知這些出於自然的讚美話語, 重複地說給丈夫聽,來證明連先知都稱讚她美麗,這自然增加了他的反 感。 (阿里,伊斯蘭的精神,235頁)
栽德決定與她離婚,當他就此事與穆罕默德交涉時,後者叫他繼續讓她做他的妻子。但是事情並沒有好 轉,栽德還是正式與她離了婚。不久之後,穆罕默德就娶了她,並給她舉行了眾妻子中最盛大的婚禮。這件醜 聞立即傳開,因為他與養子的前妻結了婚,這在阿拉伯人中簡直等於亂倫。古蘭經裏的一個啟示馬上為這樁婚 姻辯護:
「當時,你對那真主曾施以恩惠,你也曾施以恩惠的人說: 「你應當挽留你的妻子, 你應當敬畏真主 。」 你把真主所欲昭示的,隱藏在你的心中,真主是更應當為你所畏懼的, 你卻畏懼眾人。當宰德離絕她的時候,我以她為你的妻子,以免信士們為他們的義子所離絕的妻子而感覺煩 難。真主的命令,是必須奉行的。」 (古蘭經33:37)
at-Tabari 的傳記提出,穆罕默德從看到栽娜卜的那一刻起,顯然就為她的美貌所動。 很多著作都對 穆罕默德這件事進行嚴厲的責難,因為似乎是他導致了她和栽德離婚,而且他還操縱著整個事態,使自己能夠 與她結婚。也許這些責難完全不能成立。栽娜卜是他的表妹,而穆罕默德很多年前就認識她,很難相信他經過 了這麼多年,僅僅因為偶然一瞥就被她迷住了。但以下的論點似乎更有價值︰穆罕默德一開始就應該與她結婚 ,而不是將她嫁給栽德。( Haykal,穆罕默德的生平,295頁)
因此對於栽娜卜本哲赫什這件事的有力推測,就是穆罕默德並沒有因著情慾失去自制力……他不可能因 為被栽娜卜的身體吸引而跌倒。 (沃特,在麥地那的穆罕默德,330,331頁)
此外,這樁婚姻並沒有令穆罕默德和栽德不和,他繼續效忠穆罕默德直至他在穆泰戰場上戰死。 「對 於先知是否純潔的一個最大考驗,就是栽德從未背棄他的主人」(阿里, 伊斯蘭的精神,236頁) 。然而,如 果我們完全否認穆罕默德沒有被這個女人吸引, 就很難產生結婚的動機,而且我們推測他肯定深愛著她。他雖 然喜愛栽娜卜,我們也必須記得栽德提出想和她離婚時,他堅定地鼓勵栽德繼續和她在一起。由於有許多可能 性,我們不應該指控穆罕默德為了滿足自己的興致和慾望而導致別人離婚,坐收漁人之利。
我們已經指出,穆罕默德這樁有悖於習俗的婚姻,令阿拉伯人感到震驚。
有一點可以相當肯定的,就是穆罕默德的舉動遭到同時代的人攻擊。 ( 在一些歐洲人眼中看為好色淫 蕩的) 穆罕默德的行為品格對他們的立場不會有絲毫的動搖 ……在他們眼中,這事屬於亂倫。 (沃特 ,在 麥地那的穆罕默德,330頁)
一位西方作家談到阿拉伯人對於一個人娶他養子的前妻會有所顧忌:這些習俗穆罕默德用盡一切理由去 廢止,而且他也這樣做了 (羅伯特,古蘭經的社會律法,49頁)。 剛才所引 用的古蘭經經文,表明真主自己定 規了這樁婚姻,就是要特意廢除阿拉伯的習俗。但剛才所提到的那位作者,認為這件事純粹是當穆罕默德發現自 己娶栽娜卜面臨困境時,臨時用來解決的:
因此我們看到先知提到養子的事例的僅有經文,完全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希望在栽娜卜這件事上恢復 自己在追隨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羅伯特,古蘭經的社會律法,51頁)
可能在這件事中,栽娜卜才是真正求愛的人。她總在栽德面前自誇穆罕默德對她表達了喜歡。婚後她不 斷繼續她這種風格,向先知的妻子們吹噓只有她的婚姻才是天上認可的。 (Stobart ,伊斯蘭及其創立者,162頁) 她顯然很想嫁給穆罕默德, 並且從據稱真主宣告已安排她婚姻的 這句經文︰ 「我以她為你的妻子」 中 ,得著了許多安慰 。穆罕默德顯然花了很多時間和她在一起,因此難怪當他最年輕的妻子們阿伊莎和哈芙 賽,目睹他們之間的親密關係,就妒忌不已 (栽娜卜比她們年紀大多了)。
阿伊莎記述︰安拉的使者經常在哲赫什女兒栽娜卜的房子裏喝蜂蜜,並且與她呆在一起。所以哈芙賽和 我秘密協定,如果他到我們倆任何一處來,她就會跟他說:「你好像吃過 Maghafir (一種難聞的樹脂) ,因 為我聞到了這樹脂味。」 我們這樣做了,但他回答說︰ 「沒有, 我只在哲赫什女兒栽娜卜的房子裡喝過蜂蜜 ,我以後不會再這樣做了。我已經為此發了誓, 你不可以告訴任何人這件事。」 (布哈里聖訓卷六,404頁)
穆罕默德喜歡香味和香甜的調味品,但不喜歡大蒜之類,因此他必定敏銳地感受到對他的這個指控。然 而有人傾向於謹慎地對待這個傳統,因為它很可能是虛構的,或者更可能是經過改寫,以符合穆罕默德在古蘭經 66:2蒙允許自己解除為了取悅妻子們所發的誓。就像我們將在這一章的下一部分看到的那樣,這節經文通常被 用來說明一件有關他另一位妻子更嚴重的事件,這次又是相同的配偶阿伊莎和哈芙賽聯合起來反對他。我們不難 在布哈里聖訓的傳說中,發現其風格與早期 Sirat 著作中某些地方有非常相似之處, 只是它巧妙地刪去了有損 穆罕默德名譽的一些細節。我們在這一章的下個部分會看古蘭經53:19,但是在這階段,這個傳統的範圍包含了 穆罕默德生活的一件說明他那些年輕的妻子們對他接連不斷的婚姻的反應的事。
然而,以基督教的觀點來看,穆罕默德與栽娜卜的婚姻使他應受到責難。與此同時,由於古蘭經認可整件 事情,令它也應遭受批評。就像我們所看到的那樣,古蘭經33:37聲明儘管栽德與栽娜卜結了婚,但安拉的意願 仍然要求穆罕默德娶她,當穆罕默德還讓栽德繼續他的婚姻時,真主持有不同的想法,為此責備了穆罕默德。
最後,栽德與她離了婚。並非栽德要這樣做,這是真主的意願。真主命令穆罕默德要與她結婚。 (Sarwar ,神聖的先知穆罕默德,375頁)
對比之下這點最不合乎聖經中所說的 「神 (真主) 的意願」 ︰ 「 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 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 瑪拉基書2︰16) 最值得注意的就是聖訓也支持神 (真主) 這個意願。
伊本歐麥爾記載先知 (願平安歸於他) 的話說︰ 「 在所有合法的行為中安拉最憎惡的莫過於離婚」 。( Sunan 艾布達烏德,卷二,585頁)
我想起了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的討論。後者聲稱神 (真主) 已經令離婚合法化。耶穌說: 從一開始, 神 (真主) 就為一個男人造了一個女人,又補充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馬可福音10︰9)
穆罕默德娶了一個與丈夫離婚的女人。 Sarwar 說這事在真主的眼中不單是正確的, 更且是祂特別的意 願。對於一位完全聖潔、憎恨離婚的神 (真主)而言,這事令人難以置信 。穆罕默德與栽娜卜的婚姻是非常矛 盾的;此事在耶穌論到這種婚姻的話語光照下,格外該受責備: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路加福音16︰18)
古蘭經33:37並沒有啟示神 (真主) 特別樂意見到有某些離婚的情形, 以致先知可以與其他男人的妻 子結婚,這顯然是完全無根無據地放鬆了神(真主) 明確的律法, 違反祂藉著以下經文明確宣告的話︰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 。( 羅馬書7︰2,3)
也許我們不應當指控穆罕默德對栽娜卜有熱烈的渴望因而策劃與她結婚,但我們若根據神 ( 真主) 在 基督教聖經所啟示的律法的亮光來考慮這個問題, 穆罕默德宣稱自己為先知的話就徹底地落空了。在同一光照下 ,當古蘭經企圖為整件事找藉口而宣稱這是神 (真主) 預定的意願時,它自稱是神 (真主)的話語這點似乎亦 變得無效了。
3. 穆罕默德妻子們的嫉妒
穆罕默德死後,他的妻子至少還有九位在世。古蘭經只允許穆斯林同時擁有四個妻子 ( 古蘭經4:3), 但穆罕默德卻有權利無限地挑選妻子,直到古蘭經禁止他再這麼做(古蘭經 33:52) 。正如我們所提過的,古 蘭經支持及贊成一夫多妻制, 這點被穆斯林以外的人視為伊斯蘭的一個弱點。穆斯林的作家們由於深怕有人指 控他們的信仰和先知行為並非絕對無誤,總是企圖為一夫多妻制辯解。古蘭經的經文允許人娶四個妻子有附加的 條件︰「如果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對待孤兒,那末,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 各娶兩妻、三妻、四妻;如果 你們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們,那末,你們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們的女奴為滿足。這是更近於公平的。」 (古蘭經4:3) 他們進一步提出的論點, 認為一夫多妻制完美之處,在於它能夠讓妻子們得到平等的對待。 由於穆罕默德有眾多的妻子,穆斯林的作家對於別人提出他不可能平等地對待她們的指控,經常作出激烈的辯 護。要找出這個問題的真相最可靠的方法,不是要問他自己是否相信她們得到平等的對待,而是詢問他的妻子 們是否感受到彼此的嫉妒、或者眾多家眷之間是否發生過摩擦。以下這位作家聲稱:
她們在穆罕默德生前或死後有否對他的行為有一點抱怨呢?沒有。沒有其他證據比這事更能證明這位先知 的公正、平等、愛和體諒。 (Zain,伊斯蘭的先知:理想的丈夫,42頁)
就證據進行研究表明,這句話是基於作者的理想而不是史實,因為有很多傳統記載了穆罕默德的妻子們彼 此嫉妒,而且常常對他不滿。真的,有一個時刻他暫時疏遠了她們,並威脅要和她們所有人離婚。
我們已經看到,當穆罕默德與栽娜卜本哲赫什相處的時間較長,阿伊莎和哈芙賽就對此表示不滿。由於她 們是他最年輕的兩位妻子,難怪她們經常成為穆罕默德家庭問題的核心。實際上,哈芙賽的父親歐麥爾不僅發現穆 罕默德的妻子們經常與他爭吵,甚至猜想他的女兒也妒忌阿伊莎,因為穆罕默德顯然視她為最鍾愛的妻子。有一次 他自己的妻子強烈地批評他時,歐麥爾就即時詢問了哈芙賽與穆罕默德的關係:
她說: 「哦,哈塔卜的兒子,你可真奇怪!你不願與人爭吵, 可你的女兒哈芙賽卻總是與安拉的使者爭 吵,使他整天都在生氣。」 歐麥爾接著記載他怎樣馬上穿上外套,去找哈芙賽,然後對她說︰「哦,我的女兒! 你是否與安拉的使者吵架,以致他整天都在生氣?」 哈芙賽回答︰ 「奉安拉之名, 我們與他爭吵過。」 歐麥 爾說︰ 「哦,我的女兒!記得我警告過你安拉會懲罰,安拉的使者會生氣嗎?不要被那個以自己的美麗為傲的 女人出賣,因為安拉的使者愛她 ( 阿伊莎) 。」 (布哈里聖訓卷六,406 頁 )
穆罕默德有按順序與每位妻子度過一天的習慣。但有一次,抑制不住的哈芙賽發現穆罕默德該與她在一起 的那一天,卻與馬利亞一起在她自己的住處。以下這位穆斯林的作家坦白地敘述這件事,令人耳目一新:
當她等待他們出來的時候,她的妒忌打破了所有的束縛。最終,當馬利亞離開了那個地方,哈芙賽就進來 了,她對先知說︰ 「我已經看到誰在這裡了,奉真主之名,這簡直是對我的侮辱。如果你還把我當回事的話你就 不敢這樣做。」 那一刻,穆罕默德意識到, 哈芙賽深處的妒忌,甚至會驅使她在其他妻子之間播散她所目睹的事 情。穆罕默德努力取悅她,保證不再到馬利亞那裏,只要她不把所看到的事情傳播開來。 (Haykal ,穆罕默德的 生平 ,436頁)
他繼 續說到哈芙賽無法遵守她的諾言,因為妒忌繼續影響著她的情緒,她與阿伊莎討論這件事。這個故事 裏唯一遺漏之處,就是所有記錄下這個諾言的解經家,都宣稱穆罕默德這次的承諾是以誓約的形式立的。他們補 充說,不久以後穆罕默德就藉著一個古蘭經裏的啟示解除了這個誓約。
先知啊!真主准許你享受的,你為什麼加以禁戒,以便向你的妻子們討好呢?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真主確已為你們規定贖誓制,真主是你們的保祐者。他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 古蘭經66:1,2)
布哈里和其他作者都說這節經文是指穆罕默德與栽娜卜一起吃蜂蜜,他的兩位年輕妻子卻說他聞起來像吃 過苦藥那件事。我們必須認清一個事實,有關穆罕默德發誓今後會避免與馬利亞交往的故事,沒有記載在主要的聖 訓和 Sirat 的著作中,只是出現在後來的解經書中, 因此沒有多大的歷史根據。這點促使一位穆斯林作家斷言, 有關馬利亞與穆罕默德在哈芙賽住所發生親密關係的說法完全是虛構和惡毒的,受到所有值得尊敬的古蘭經註釋者 的批判。( 阿里,伊斯蘭的精神,235頁)
另一方面,這個故事純粹是通過伊斯蘭的原始資料流傳下來的,如果它是被捏造的話,就不可能像其他的 伊斯蘭傳統那樣被人們廣泛接受。不幸的是,古蘭經上對這事的記載也是相當的模糊,只是肯定了取消誓言這事 ,是由於他其中一個妻子向另一個妻子泄漏了他對前者所說的秘密(古蘭經66:3) 。儘管布 哈里確定這兩個妻 子是喜歡挑撥的哈芙賽與阿伊莎, 但這處經文指的可以是任何一個故事 (布哈里聖訓卷六,408頁),這點也沒 有幫助, 因為兩件事情這兩人都有分參與。然而, 一位西方作家提出的意見相當值得注意:
馬利兩姐妹用一個很嚴肅的方法將嫉妒表現出來,導致了先知生活中這樣的一件事,傳記作家們為了體面 ,對這事隻字不提;如果古蘭經本身也不接受這個事實而將不得已的惡名加上她們身上,那我也很樂意跟隨他們的 做法。(米爾,穆罕默德的生平,413頁)
古蘭經處理這件事的手法,使我們相信它所提及的,大概就是馬利亞那事件。首先,如果所提到的誓約純 粹與蜂蜜有關,很難相信這件事會被記入古蘭經中。從一位近代的穆斯林註釋家所說的話中,也看得出他意識到問 題的嚴重性︰「 經文的神聖用語暗示這件事所涉及的原則極為重要,但其中的細節微不足道,不需要永久地記載 (尤素夫阿里,神聖的古蘭經,1569頁) 。然而,古蘭經的經文慎重地忽略了事實的細節 ,往往更加支持其背後 隱藏著更為敏感的事情這種看法。
其次,古蘭經66:3中補充說穆罕默德證實他妻子話語的一部分,但否定了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 細節又再次遺漏了,穆罕默德可能證實了他和馬利亞一起呆在哈芙賽的寓所裡,但他否認與她發生過性行為。這些 控告的細節的被確認部分和被否定部分怎樣才能符合穆罕默德與栽娜卜一起吃蜂蜜這樣的小故事,可 真令人費解。
第三,同一節經文清楚地宣稱一件純粹發生在穆罕默德與他其中一位妻子之間的小事情,被她洩露給了另 一位妻子。這與阿伊莎和哈芙賽兩人早已知道吃蜂蜜的事件是不一致的,她們已經彼此合謀要誤導穆罕默德。事 實上,古蘭經66:1至2是一個方便穆罕默德打破不再見馬利亞的誓約的啟示。有一位基督徒的註釋家這樣說: 「從基督徒的立場來看, 他不履行莊嚴的誓約本身就顯然有罪,更何況他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邪惡慾望。」 (Wherry , 關於古蘭經的綜合註釋,卷四,158頁)聖經宣佈了有關發誓的嚴肅警告: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 願,倒無罪。你嘴裡所出的,就是你口中應許甘心所獻的,要照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 ( 申命記23:21至23)
如果神 (真主) 允許祂的一個使者不履行所許的願,我們怎能確信祂會忠於自己的應許呢? 許願和誓 約都是神聖的事情,但是古蘭經66:1至2似乎破壞了誓約的目的和價值。
不久以後古蘭經裏一個及時的啟示賦予穆罕默德權利放棄他一向對妻子們遵守的固定次序。
「你可以任意地離絕她們中的任何人,也可以任意地挽留她們中的任何人。你所 暫離的妻子,你想召回她 ,對於你是毫無罪過的。那是最近於使她們感到安慰而無悲哀的,並且都滿意你所給予她們的。真主知道你們的 心事,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蘭經33:51)
阿伊莎公開地申訴她對那些 「把自己獻給安拉使者的女人們」 (沒有指明是誰) 的嫉妒 ( 穆斯林聖 訓卷二,748頁) 。穆罕默德在古蘭經 (古蘭經33︰50)的引證下, 逐漸地擴大了家眷的規模,使她們成為他 的妻子 ( 據推測阿伊莎至少想起了栽娜卜本哲赫什和朱韋麗婭) 。 穆罕默德年輕的妻子阿伊莎在屬於她自己 的日子裡,越來越少享受他的陪伴了,她的挫敗感自然增加,而當穆罕默德聲稱真主允許他按他所選擇的次序去 行時,她的舌頭就像她的智慧一樣銳利地宣告說︰
「我覺得你的主總是很快的滿足你的心願和慾望」 。 (布哈里聖訓卷六,295頁)
他的決定似乎配合了她的歡心,因為著名的註釋家 Zamakshari 在古蘭經33︰49至52 的註釋中說到他 為了讓四位妻子陪伴自己,總是暫時推掉另外五位妻子,這四個人是阿伊莎、哈芙賽、烏姆賽萊邁和栽娜卜 (Gatje,詮釋古蘭經,91頁) 。雖然如此, 阿伊莎對於她必須與其他妻子一起分享她的丈夫還是相當的嫉 妒。她對於穆罕默德娶朱韋麗婭的刻薄反應已經表明了這一點;當馬利亞在麥地那為穆罕默德生了一個兒子時 ,阿伊莎一點也不高興。當穆罕默德把嬰兒易卜拉欣抱到她那裡,並驕傲地炫耀他們父子倆相似之處時,她冷 淡地回答說︰「我一點也看不出來」 。威廉米爾諷刺地說︰她 「 如果成功地使穆罕默德不再喜歡易卜拉欣, 她就高興了」 ( 穆罕默德的生平,412頁) 。
4. 從基督教的觀點看伊斯蘭的一夫多妻制
人們不禁感到阿伊莎表現的嫉妒,可能是對那些擁護一夫多妻制、認為所有妻子都可以得到平等對待的 人最佳的判決。她是穆罕默德所娶的妻子中唯一的處女,雖然很多傳說提到穆罕默德在她結婚之前娶了薩烏黛, 但她公開的宣稱她是赫蒂徹死後第一個許配給他的人。她如此論到薩烏黛(她對她懷有崇高的敬意 ) :
「她是他 (安拉的使者) 與我結婚後第一個娶的女人」 。 (穆斯林聖訓卷二,748頁)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們真的需要意識到這個年輕的處女新娘不斷增加的挫敗感,因為她看見丈夫除了她以 外,還不斷娶其他妻子,對她而言似乎有沒完沒了的新的婚禮、新房等等。
基督教的聖經清楚地教導一個丈夫應該平等地對待他的妻子 (以弗所書5:33) , 而耶穌自己也確認 神 (真主) 命定一個男人娶了一個妻子,就和她成為一體(馬太福音19︰ 5) 。當神 (真主) 看到亞當需要 一個配偶時,就為他造了一 個女人,而不是四個 ( 更不是九個) 。這一點表明神 (真主)沒有要求每個男人平 等地對待他的每個妻子, 而是平等地對待一個妻子,像他對待自己一樣。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平等關係不 能和其他人分享。神 (真主)要求女人毫無保留地向她的丈夫奉獻自己的忠貞。 (創世記3︰16) 神 (真主) 也要求丈夫同樣以平等的精神及不能分享的愛來對待他那位妻子。(以弗所書5 ︰25至31) 這裏肯定沒有再說, 一個丈夫把他的感情分給他眾多的配偶時, 也可以用同樣的心來愛他的妻子。
阿伊莎的挫折和妒忌最能夠證明穆罕默德無法平等地對待妻子們,即或沒有其他原因,起碼也是因為他不 像她對待他那樣,他沒有給她全部、專一的感情。她可能是他最愛的妻子,但她心中顯然發出了牢騷,也許這是她 對自己不是他唯一妻子的下意識反應。荒謬的是,穆罕默德挑選她為他最愛的妻子,進一步證明了他沒有公平地對 待他的妻子們。在穆罕默德的婚姻關係裡,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一夫多妻制與神(真主) 對於人類婚姻的完美旨意 根本無法調和。 難怪神 (真主) 藉著祂兒子福音的完美啟示,同時宣佈了一夫多妻制的不合法。 穆罕默德與赫 蒂徹二十五年的美滿婚姻,從任何方面來看都是無懈可擊的。不幸的是,他在麥地那的婚姻生活情況卻完全不同 ,我們只能對年輕的阿伊莎表示同情,因為她顯然無法得到她丈夫專一的愛,像她願意獻給丈夫的愛那樣。
正如我們先前講到的那樣,基督教的信仰是神 (真主) 對所有人的完美意願的最全面的啟示 。 這個啟示 所包含的內容也否認了一夫多妻制。正如神 (真主)讓人類反照祂自己的榮光, 因此祂為第一個男人造女人也是 為了叫她反照那個男人的榮耀。 (哥林多前書11︰7) 穆罕默德好好在宣揚和實踐一神論,但他也應當同樣好好 地宣揚和實踐一夫一妻制。穆斯林的作家至今仍極力為一夫多妻制辯護。以下的這作者說︰
舊約中所有的先知都娶了不只一個妻子,這證明了一夫多妻制與最崇高的屬靈標準並沒有矛盾。 (Zafru lla Khan ,穆罕默德:先知的印記,61頁)
正如剛才所提出的理由,這個論點站不住腳。最崇高的屬靈標準並非由舊約的眾先知啟示,而是由遠超過 舊約眾先知的耶穌基督自己,藉著完美的新約啟示的。另一位為穆罕默德辯護的作者就沒有那麼狡猾了 - 他說穆罕默德在栽娜卜事件上違反的並不是宇宙的法律, 而是社會的法律,每個偉人都可以這樣做 (Haykal ,穆罕默德的生平,288頁) 。 這真是一個獨特的理由,這也暴露了作者難以為他的先知的行為辯護。耶穌是 有史以來最偉大的人,但祂的偉大並沒有給祂權利違背神 (真主) 的律法, 反而在祂生活中的每一方面都完 全遵守律法。以下的作者對於穆罕默德行為有更適當的看法 :
古蘭經訓導我們,為了令穆罕默德得益,真主在一兩件事上的道德法律對他放寬,因為他是真主的使者, 擁有崇高職事帶著的聖潔!這樣宗教與道德豈不是徹底地分離了嗎?(Tisdall , 伊斯蘭的信仰,81頁)
穆罕默德的婚姻完全不能證明他是一個理想的丈夫 (如 Zain 所說的) , 它們反而證明了伊斯蘭道 德觀上固有的弱點。
另一件令人不安的事,就是這個人是站在人類終極理想的前沿,所有有關栽娜卜、馬利亞、阿伊莎、 拉哈乃、和其他這類不體面的事情,都被顯貴地表明為真主對祂這位先知的特別喜悅。相比十六世紀的羅馬天 主教的教宗制定婚姻法時也不能容忍這樣的事,似乎安拉對這位第七世紀的阿拉伯人表現的是最為寬容的態度 ( Gairdner,伊斯蘭的恥辱,67頁) 。
雖然一夫一妻制已經成為今天許多穆斯林社會的準則,但這個趨勢並不是伊斯蘭的光榮,而是反映了人 覺悟了神 (真主) 對於男人和女人的真實意願、和一段婚姻可以發展成真正快樂的聯合體的優勝方式。穆罕 默德自己娶的妻子,比他允許追隨者娶的數目不只多了一倍,穆罕默德似乎是擁護一夫多妻制,多於擁護一夫一 妻制。由於他容忍一夫多妻制、加上他施計謀除去他個人的仇敵,否定了他自稱為真主的先知。基督教對他的品 格的評價,顯示他與理想 - 就是耶穌基督已完全實踐出來的理想 - 相去甚遠。 可以得出的唯一結論就是,縱 然他有許多優點,他不可能是神 (真主) 為全人類揀選的最佳和終極的使者。唯獨耶穌擁有這樣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