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期
學習與分享
編者的話
談權利
我雖是男性,然而當我見到伊斯蘭關於婚姻與離婚的法律(見今期阿拉伯文淺釋及比較專欄),都覺得嘔心;這些法律讓人覺得,似乎男人都是慾火攻心、全無自制力的野獸,一定要以嚴刑酷法限制才行。
這好像是說,男人沒有愛、憐憫與無私,必須制之以法!-伊斯蘭出版物總給我這個印象。
這看法何等可哀!而最糟糕的是:女人沒有份兒獲取法律規定的權利,她們只是供利用的對象。
我們對此感憤怒,但這是不夠的。問題是,我們做基督徒的,是否真活出更高標準了?耶穌基督給了我們標準與榜樣,遠遠比伊斯蘭標準高。
製作今期《學習與分享》的時候,看見神如何以出乎意外的方式使用人,實在教人驚嘆。(見傳記)我們的事工也是其中一例。我們本不配被神如此使用,這並非我們的權利,而是祂的恩典。我們服事的神真好。
然而請別忘了跟我們分享你的事奉經驗,尤其關於向你身旁的穆斯林傳福音的,這可是你的權利!聽到你的消息我們會很高興的。今期附送《神的手指》小冊子,請轉贈穆斯林朋友;我們想知道你對這本小冊子的意見。
盼望這本雜誌帶給你祝福。
主內
華爾特弟兄
認識伊斯蘭
聖訓故事及其角色
傑赫德弟兄
很久以前我聽過一個故事,是這樣的:耶穌與門徒走在路上,忽然看見地上有一個銅板,耶穌命彼得撿起來;然而天氣太熱,彼得也走的太累了,就裝作沒聽見;最後基督把銅 板撿起來。後來一行人看見路旁有賣味美多汁葡萄的攤子,耶穌就用那個銅板買了一些葡萄,然後走在前頭,把一顆葡萄丟到地上,走兩步又丟一顆…於是彼得一次又一次彎腰撿葡萄吃。後來基督把彼得帶到一旁說,本來他只彎腰一次就可以享受所有葡萄了,但因為懶而不撿起銅板,現在要彎腰二十次才能吃那麼一點點。
這故事教訓很好-不過並非出自聖經的,所以對我們並沒有任何權威。這不過一個故事,也許真發生過,也許不。
伊斯蘭有其經典-古蘭經,另外亦有其傳統,而這深深影響每個穆斯林日常生活;這些傳統稱為聖訓。
穆罕默德死後有一段時間,古蘭經仍在編纂,後來經書編好了,穆斯林讀經時遇上意思不明的地方,就向那些熟悉穆罕默德、曾與他接觸的人求教經文的解釋;類似的口傳解釋和故事,存留在一代又一代穆斯林記憶裡,有部份被寫下來。這漸漸發展出聖訓教義,就是說,惟有古蘭經的源頭-穆罕默德本人-才能解釋經文真義;有一段聖訓引證這個說法:「他(指穆罕默德)曾解釋神聖啟示內容,又以身作則按經文過活,是後世信士的好榜樣。當然,穆罕默德這樣做,全因為神聖默示。」(穆斯林聖訓I,頁i-ii,注釋)
因為口傳與筆錄傳統對每位穆斯林都很重要,於是有人開始收集這些傳說。穆罕默德死後約250至300年,有些伊斯蘭學者有系統地收集這些記錄,選取他們認為最可靠的,去蕪存菁,並按課題編纂。布哈里(Muhammad I. Al-Bukhari)就是其中一人。今天穆斯林普遍接受的順納(Sunni)傳統集有六種,稱為al-Kutub al-Sittah,即「實錄」,又名正訓(Sahih)。除布哈里外,其餘五部實錄編輯者為穆斯林(Al-Hadjdjadj Muslim)、鐵密濟(Abu 'Isa Muhammad at-Tirmidhi)、阿布‧達伍德(Sulaiman Abu-Da'ud)、奈薩義(Abu-Abui'r-Rahman Al-Nasa'i)和伊本‧馬哲(Abu Abdi'llah Muhammad Ibn Majah)。
布哈里共收集近600,000傳統,以他自己的判斷選出其中7,200為正訓。同樣地,阿布‧達伍德收集500,000個傳統,選取其中4,800個。事實上,當中許多傳統都是杜撰出來的,以支持建立 某種教義;儘管這樣,在詮釋古蘭經一事上,聖訓依然扮演重要角色,人稱「經注」(tafsir)。
某段聖訓的可靠程度,全在於傳遞過程的資料是否齊全,如傳述世系名錄(isnad);當然,理論上每段聖訓都有其傳述世系,以證明該傳統之真實無偽。
這六部聖訓加起來篇幅實在太大,不便日常使用(光是《布哈里聖訓》阿拉伯參照英文版本就九大冊),因此穆斯林神學家阿爾‧巴哈韋(Al-Baghawi,1132年卒)嘗試將所有聖訓濃縮,成為《光明之境》(Mishkatu'l-Masabih)。
在《光明之境》序言裡,曾提及聖訓的功能:「古蘭經缺了聖訓,實在無法明白…古蘭經本來就命令人隨從先知言行。因此,人若相信古蘭經,就一定要相信先知聖訓。」
穆罕默德在世時也很強調這點,他曾說:「我留給你們兩件事,只要持守二者,就必不失落-這兩者就是安拉的經書、並祂使者的順納。」(《光明之境》I, 頁173)所謂順納(Sunnah)就是穆罕默德的言行,他的命令和持戒,這觀念有古蘭經印證:「我降示你教誨,以便你對眾人闡明他們所受的啟示,以便他們思維。」(古蘭經16:44)難怪聖訓裡有以下記載:「我們好幾個人交換聖訓記錄,其中一人說:『夠了!只要讀安拉的經書就好。』然而胡辛(Imran b. Husain)說:「笨蛋!安拉的經書有詳細說明如何禱告、禁食嗎?古蘭經只大概提一下,只有納順會詳細解釋的。」(al-Hamda, L'tibar)
我們對聖訓的評價、與對古蘭經一樣,就是說,一人作證並不足信。聖經要求二至三人作證,又提醒我們說:「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把你們擄去。」(歌羅西書2:8)
護教學
誰還質疑基督被釘十字架?
華爾特弟兄
穆斯林的說法
世上有成千上萬的穆斯林和其他人認為,基督釘十字架的事跡不過祂的跟隨者一廂情願的想法。
「奉普慈特慈安拉之名,耶穌基督並沒有釘十字架。
且聽古蘭經4章〈婦女〉157、158節怎麼說:
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為爾撒(耶穌)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迷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裡。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
這是東非一本流行的伊斯蘭出版物的序言(見〈書評〉)。聖經讀者會納罕:「如果並沒有耶穌釘十字架這回事,為甚麼聖經會這樣記載呢?」該伊斯蘭教師如此解釋:
福音書告訴我們,耶穌在耶路撒冷時是個不見經傳的人物, 所以對祂的認識及最終釘十字架一事,很可能出錯了。
往客西馬尼園捉拿耶穌的兵丁是羅馬人,他們在軍營裡執行任務,他們不熟悉猶太言語、風俗習慣,甚至根本不知道誰才是耶穌,也不曉得該亞法長甚麼樣子的。
據所有福音書說,被捕的人在彼拉多面前緘默,這種反應完全不對勁兒。如果他們真抓了耶穌的話,祂一定不會默不作聲,而會為猶太人的指控自辯,用邏輯證明他們錯。那人緘默,已足證他根本不是耶穌。
《結束流傳2,000年的十字架故事》(Put An End to the 2000 Year Old Story of the Crucifixion of the Crucified)裡還有許多類似理據,上述僅為其三。
基督徒回應
面對這些說法,我們應該默不作聲嗎?不能,因為無論從邏輯、或聖經根據而言,我們實在有足夠理由 相信耶穌釘十字架是真的。
首先是眾多先知預言提到基督在十字架上死、然後復活是必須的。復活後的耶穌曾在以馬忤斯路上提醒兩位門徒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心信得大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查考舊約經文,我們會看見許多關於彌賽亞生平的預言;就是馬太福音就提及30個這樣的預言應驗:「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
第二,歷史清楚證明聖經-而非古蘭經-才是最可靠文獻。約瑟夫(Josephus)和塔西圖(Tacitus)等歷史學家都這麼說。(詳見《外展》[Reach Out],頁25)
第三,聖經裡記載使徒事蹟,他們是那麼敬畏神、那麼可靠的人,若說他們甘願為一個謊話而死,這實在難以理解。大家都知道,據傳統說,耶穌門徒除了約翰 之外,全都為主殉道。
此外亦要考慮門徒的態度為何完全兩樣。若不是他們的主和王之復活大能,試問還有甚麼能驅使他們不再絕望,不再恐懼地躲在房子裡關上門,反而直直的走到巿集上,面對同一群猶太領袖,把福音信息直到當時所知道的地極宣講呢?若沒有耶穌釘十字架這回事,實在無法解釋門徒前後判若兩人的表現。
第四,猶太人自己也親眼看見主被釘十字架的。當彼得在耶路撒冷挑戰猶太人講道的時候,他挑戰他們說:「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
又說:「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當時沒一個猶太人否認這事。
第五,還有許多合乎邏輯的證據。許多存心質疑的人做過仔細研究,最後都發現主真的被釘十字架,因而改皈成為信徒。寫《誰移開石頭》(Who Moved the Stone)的英國律師,並著名的護教作者麥道衛(Josh McDowell)就是當代兩個好例子。
幾年前,一次內子與一位穆斯林女子同讀十字架故事,當她們讀到約翰福音,耶穌對祂的母親說:「婦人,看你的兒子。」時,那位穆斯林女子驀然發現,耶穌被釘時,祂母親正在十字架前。「那麼,被釘的人肯定就是耶穌了,因為做母親的總不會錯認兒子的。」這個發現為她解開了一直以來的困惑。
還有,我們若說耶穌沒有被釘,而是另有人代替祂被釘十字架了,這說法得面對一個倫理上的問題。若真如此的話,我們其實是說,當時神是用詭計欺騙成千上萬的信徒,這樣的神不如不信了。
最後我們要考慮的是,復活是基督徒信仰的關鍵。門徒並非一廂情願地相信基督復活,是耶穌親自顯現,證明自己復活了,祂甚至邀請多疑的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無疑,耶穌基督肯定曾釘十字架。
阿拉伯文淺釋
nikah:婚姻(字面意思為性交,然而一般指婚約)。
通常由新郎和新娘的wali(監護人)安排。聘禮(mahr)可以是法律認可的有價值的任何物件或服務。只要新娘仍是處女,其父祖有權為她安排婚事,甚至違返當時人意願;但理論上由長輩配婚是為後輩的好處。
mut'a:暫婚,又稱為「歡愉婚姻」,即在某段時間內與婦人維持婚姻關係,女方可得報酬。
這做法在什葉派穆斯林之間甚為流行,形成某種形式的「合法召妓」,好些地方甚至由毛拉(mullah,即宗教領袖)為旅者物色對象。有說這種做法源於古老阿拉伯習俗,然而可以肯定的是,穆罕默德容許、甚至也參與過這種償付式暫時同居關係。
talak:離婚,字面意思為休妻。
關於離婚之例,古蘭經2:228-237有詳細律例。伊斯蘭稱這都是為了保護婦女,免受監護人或丈夫虐待;只要丈夫三次宣稱休妻,離婚就能生效。夫婦離婚後若想復合,婦人必先嫁給另一位男子然後離婚,才可與前夫復合。
見證對話分享
最後機會
艾歷牧師
最近我們為一位警官辦喪禮。死者生前是省級官員,所以有兩位警官出席,他們都是穆斯林,其中一位名叫易司馬儀。
我知道他們會來,預備講章的時候,特別據耶利米書9章,提及我們與神的關係:「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
我的信息是要讓聽者明白與神建立關係之重要,因為死亡就在附近。喪禮後,那位省級官員說要載我一程。坐在他的車子上,我們更深入談信仰,他說:「牧師,你說的對。我真的想與真主更接近,你知道我們的工作很危險的。」我說:「我們基督徒相信只要靠著耶穌,就能與創造主建立良好關係;而你們要做許多事情取悅安拉。」
我們談了幾句,就分道揚鑣了。十天後,我們得知肯亞馬爾撒必特(Marsabit)發生直昇機事故,那位警官殉職了。上次的喪禮大概是他聽福音的最後機會了。
請與我一起為另一位地區警官代禱,他說我激發他深深思考,也很想生命有改變;他已邀請我到他辦公室去聊天。但願他能接受基督的邀請,不致於太遲失去機會。
溝通訣竅
談穆罕默德、古蘭經,與伊斯蘭
傑赫德弟兄
我們與穆斯林交朋友,早晚會面對一個問題,對方會問:「你怎麼看先知穆罕默德?」或「你想過接受伊斯蘭為你的宗教嗎?」這實在難回答,直話直說的話,可能會讓朋友很生 氣;含糊推搪過去呢,他又覺得你沒有答案。
要謹記,若我們以貶抑的態度談穆斯林認為神聖的事,他們會容易感到受傷害的;易地而處,我們也會很不高興。然而我們若要作見證的話,就仍得說真話。
穆斯林對別人批評安拉的話都很敏感,這可以理解。不僅如此,他們對伊斯蘭、對「先知」穆罕默德的評價都特別在意,因為穆斯林認為穆罕默德全然無罪,是全人類的榜樣。此外,他們也看重「聖書」古蘭經,視為「給全人類的最終啟示」。那麼,我們該怎樣有智慧又誠實回答這些敏感題目呢?
且容我分享一下與穆斯林朋友的對話經歷。當然這不是說你要回答一模一樣的話,這只是給你做個參考,面對類似問題時知道怎麼回答。
1.「我怎麼看穆罕默德(伊斯蘭、古蘭經)?-該怎麼說呢?你知道我是基督徒,所以嘛你一方面想我說真話,但也希望我態度溫和。那麼好吧,且讓我打開心窗說亮話。如果我說話得罪你了,要知道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想傷害你!如果我傷害了你的感情,我自已其實更難過,這是真心話。」(這是第一部份內容。)
談這些 敏感問題時,請不要踐踏穆罕默德(或伊斯蘭、古蘭經),談的時候也不要眉飛色舞的!只要懷著愛心說!
2.「身為基督徒,我有我的背景,正如你也一樣。所以我看其他宗教的時候,總會跟自己的宗教作比較,從各方面證據看看哪個更可信;我想你也是一樣的。這關於我們智性、理性層面。然而這也涉及情感層面的,而這往往卻不太理智;尤其當我們發現自己的信仰基礎站不住腳時,就更困難了。我們總會找各種理由維護之,任何理由也可!看見自己的小孩學壞,大概比發現自己的宗教不可信更容易接受吧。談到這點,我們為永恆真理的緣故,必須按理性、而非感性行事。我想你會同意的,對不對?」(這是第二部份內容)
3.「回說你的問題,你問我怎麼看穆罕默德。首先我認為他在很多方面是一位偉人,這實在無可置疑。他對孤兒寡婦有善心,而他自己也曾是孤兒哩。我都很尊敬他。還有他是卓越的軍事領袖,如果純然從政治家、軍事家的角度看,他實在了不起;然而你的問題不止於此。我知道你想問的是,我是否認為他是神的先知。
「我們知道,聖經裡好些先知都很屬世的。比如亞伯拉罕,他因為懼怕人竟然說謊不認妻子,只說她是他妹妹;還有約拿,竟逃避神給他的使命哩。再說大衛,他犯姦淫,又謀殺情婦的丈夫;而所羅門有700妻300妾,晚年的時候更讓她們引誘他離棄真道。所以呢,先知只是神使用的傳話人,而並非完美的人。
「而談到穆罕默德,他自稱是真主所差的普世最後一位使者;我們得將他跟在他以前的耶穌基督比較一下。耶穌訂下前所未有的標準,說明婚姻只限於一夫一妻,除了在配偶犯姦淫的情況下,否則不許離婚。祂教人要愛仇敵,並身體力行;儘管那些聲稱跟隨他的人並非常常做到這點。然而這是給所有人的標準,我們可以按著衡量,有一天也要為此受審判。我們知道伊斯蘭教師很尊敬穆罕默德,往往只強調其優點,隱藏其缺點;但我們實在要持平地看早期伊斯蘭文獻,比如古蘭經與聖訓,似乎這些記錄比經學教師和教法師更誠實哩。總的而言,穆罕默德並沒有遵行耶穌的教導啊。」(這是第三部份)
4.「最後,我們基督徒知道,按聖經我們不要相信沒有兩三位證人確認的事。(申命記19:15;馬太福音18:16)聖經在1,400年以來,已一次又一次的,由不同見證人所印證,他們身處不同時代,卻為神說出一樣的信息。好些書卷作者早已預言了耶穌的神性,祂為我們犧牲、被釘十字架而死;而這些都在新約在應驗了。但據我所知,無論穆罕默德的先知身份,或是古蘭經、伊斯蘭,都只有穆罕默德一個人自證,而他的說法總是在有意無意之間與聖經相違。這樣說來,我怎可能信他呢?你又能信他嗎?
「我們當下決定,絕對影響我們永恆的終局;因此我一邊跟你說話,其實一邊在神的臨在裡戰兢。如果我引你偏離永恆、神聖真理,我得 負永遠的責任的!另一方面,如果我因為怕得罪你而不講明白這一切,我就是阻擋真理,我就有罪了。神命定我們必要靠著耶穌的犧牲,所有罪才能得赦免,若我不說真話,就是妨礙了你得赦免!
「所以,請你明白我剛才所說的,不要置諸不理!你可以驗證!而若我傷害了你的話,請原諒我!」(這是第四部份)
比較
徘徊在傳統與進步之間的穆斯林婦女
克莉絲姊妹
「你們是萬民中最好的。」古蘭經說。這話不僅讓穆斯林男子沾沾自喜,穆斯林婦女也覺得很中聽。你會看見穆斯林女子滿有自信的、挺直腰板走在街上,優雅又矜持。對於她們,基督徒往往避之則吉,更遑論去愛、去關懷她們了。
然而你若留心聽穆斯林婦女的心聲,會發現情形很不一樣。「如果你生在伊斯蘭家庭裡,永遠別生為女子,」我一位蘇丹藉朋友曾罵道:「伊斯蘭是男人的宗教,他們可以隨意享受生活,卻怪我們女人引誘他們。我們被困在家裡、被逼躲在面紗後面,等候丈夫發施號令!」
這兩個極端怎能調和呢?根本不能!兩者皆為穆斯林婦女生活實況,就像銀幣的兩面;在乎你處在哪個地方,你會發現其一會較多見。
許多伊斯蘭作者都說,伊斯蘭已大大提升婦女地位,是真的嗎?今天沙地阿拉伯女孩無論出生或死亡都不用向政府登記,沒有任何記錄,這代表甚麼呢?
阿布‧薩伊德‧尊?Y(Abu Sa'id al-Jundi)說,穆罕默德說女人在智力和宗教上都有缺陷,要多施捨才能自救。穆斯林學者進一步說:「聰明又謹慎的女子很少,這樣的男子卻比比皆是。」(al-Sharif al-Murtadh)聖訓也說:「別教她們識字,只教她們紡織、和背誦《古蘭經》〈光明篇〉就好。」(ala al-Din Muttaqi al-Hindi)
儘管如此,今天一些穆斯林國家的許多婦女已有機會受高等教育,會做生意,甚至當教師、醫生、律師等。
伊斯蘭的理想妻子
妻子要年青,這是順納(Sunnah),因為穆罕默德娶阿伊莎時她年僅九歲。
最好是處女,這關乎家族聲譽。婚前失貞是大大羞辱門楣的事。
要有家教,懂得取悅丈夫。
要虔誠,並幫助丈夫也做個好穆斯林。
要生許多孩子。
然而在多妻的社會環境下(見14期專文),上述條件造成嚴重問題。
丈夫凌駕妻子的權利
穆斯林婦女婚後,就成為丈夫的附從,要常常取悅他。一則聖訓說:「婦女不能沒有丈夫,不感激丈夫的婦女,不得真主喜悅。」
婦女必須完全服從丈夫,要留在家裡料理家務。如果未經丈夫准許就離家,「天神要咒詛她,直至她回家悔改」。
婦女的美貌只能給丈夫看,所以出外的時候要戴面紗,也不能塗香水,以免吸引了別的異性。
女人不能與陌生異性問安、握手,或讓他們進屋裡;出外必須由女性長輩、或男性近親陪同。
如果妻子不聽丈夫話,丈夫可以按古蘭經4:34管教:「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另一則聖訓加強此說:「婦女通常都很頑固,所以要有禮、機智地勸導。穆罕默德曾說:『要善待婦女,因她們是用一條肋骨造的,而肋骨尖是最彎曲的部份,你要弄直它,就會把它折斷。所以就由它曲著吧。』」(穆斯林聖訓)
伊斯蘭的婚姻觀,比較著重夫妻間的權利與義務,不在二人在愛與合一裡作伴。穆斯林的做法與聖經教導「夫妻要離開父母」「二人成為一體」相違背。
母親的角色
伊斯蘭諺語說:「樂園在母親腳下。」所以孩子總是待母親如皇后。許多家庭裡,母子關係總是比夫妻親密,這也引起問題。如果丈夫早逝、或離開妻子,往往由兒子來供應、保護母親。
在鄉下地方,往往由女性長輩主理社會事務,她們強調種種習俗與禁忌;年長婦女常參與說閒話,有時會離間年輕夫婦的關係,可能會導致離婚,或苦待媳婦。
伊斯蘭的離婚觀
在伊斯蘭裡,離婚的手續很簡單,只要丈夫說三次:「我要把你休掉。」就成了,就是他開玩笑、或酒後失言,也算數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做妻子的惟有期望多生幾個兒子,才能補住這段婚姻。夫婦離婚,其他人往往會怪罪妻子,「她準是不能討丈夫歡心,活該。」這是一般看法。離婚後孩子撫養權總是歸父親,婦女通常會回父兄家住。
穆斯林婦女的屬靈生活
婦女從小被教導如何禱告、禁食,做個好穆斯林,卻並沒有參與多少公開的宗教生活。一則聖訓說:「婦女在家裡就是最親近真主,她在後院禱告比上清真寺好,在房裡禱告則更好。」
就是上清真寺,婦女也得與男子分開禱告。穆罕默德說:「有三件事情會影響禱告:婦女、狗,和驢子。」
她有永恆盼望嗎?
婦女沒錯可以進樂園,然而在古蘭經裡,樂園被形容為男子享樂的地方,大部份婦女只能下火獄。一則聖訓解釋說:「烈火是為無理性的人如婦女而造的,除了那些順從丈夫的婦女。」
可見伊斯蘭強調婦女要服從丈夫。一則聖訓說:「若不是婦女,男人就能進樂園了。」問題關鍵正在此:婦女被視為男人進樂園的絆腳石,因為她們引誘,男性才會犯罪。
穆斯林婦女改皈基督的話會如何?
她們往往會失去丈夫、孩子、家園,甚麼也沒有。許多婦女因信基督而大受迫害。我們應向她們伸出援手,讓她們看見,耶穌可以滿足她一切需要;雖然丈夫、父家都離棄她,耶穌卻能滿足她的一切。
正如耶穌曾觸摸患血漏的婦人-或者應該說祂讓她觸摸自己-而不會因此被沾染,今天耶穌也同樣觸摸穆斯林婦女。容讓基督掌管你生命,使用你,成為祂在這個過程的器皿。
書評
《耶穌基督並沒有被釘死》
作者:Abdulfath Hassan出版社:Muslim Alert Network, Arusha / Tanzania出版年:1975年初版,1989年再版頁數:60
本書對相關問題討論之直接,其進路脫離傳統伊斯蘭調調兒,實在讓人驚訝。封面是一幅基督釘十字架的西方畫像,上面蓋了大大的問號。
打開首頁,相關的古蘭經文直入眼簾:「他們沒有殺死他。」(古蘭經4:156)毫無妥協餘地,上面是起首語:「奉普慈特慈安拉之名。」
打從頁14後,作者清楚表明立場,反對福音書的說法,最後總結說:「事實上,本書給流傳2000年的釘十字架故事劃上句號。」
書中提及當年被釘死的人,其實是被誤送上十字架的加略人猶大。作為基督徒讀者不禁納罕,這怎麼能說服熟悉聖經的基督徒?他們怎會相信這種說法?
本書編校錯誤甚多,削弱其可信性。在序言後,有大概45頁「實質證據」,加插了大量基督教藝術畫或藝術館藏,甚至雜誌圖像,然後作者隨意附會解說。其中一個比較觸目的例子在頁40,是尼哥底母與亞馬太埋葬耶穌的圖畫,下面解說竟為:「晚上,耶穌兩位朋友以為墓裡屍體真的是耶穌,於是從約瑟墓園盜取屍體,到別處下葬。」如此解說真叫人嘆為觀止!
得救見證
哈菲茲讀聖經
亞瑟爾弟兄
背經是穆斯林要恆常練習的技藝。許多年青穆斯林有系統的背誦古蘭經,直至把114章經文背完,就可以自豪地稱為哈菲茲(Hafiz)。亞瑟爾只花了三年時間背誦,13歲就成為哈菲茲,廣受同儕、家人尊敬;然而他並不因而滿足。
我生於穆斯林家庭,嚴守伊斯蘭教規。十歲開始在祖父榜樣和指導下背誦古蘭經,三年後背好,家裡特別辦了大型慶祝會,親友全聚在一起,二十位學生在一個晚上唸誦全本古蘭經。
我很自豪。不久我就要跟長輩一起,在齋戒月內,每天晚上誦經。在蘇丹伊斯蘭環境下成長,伊斯蘭成為我生命裡的唯一。我對基督教一無所知,只知道聖經給篡改了,因此基督徒都會下火獄。
那時候我自以為是個好人,討真主喜悅;毫不知道自己正在伊斯蘭的完全黑暗裡。
後來我家出了狀況。我有一位叔叔是高級軍官,他突然做了基督徒,所有親戚都很震驚。他們立刻帶嬸嬸和小孩離開那位叔叔,他也受軍法處置,下在監裡。沒有人理會他。
因為當時我已熟讀古蘭經,自覺可以讀別的經書,也很想了解一下基督教信仰,希望能叫叔叔回心轉意,重歸伊斯蘭。然而那時候我還沒有見過聖經(我直至十七歲時才第一次接觸聖經),惟有從古蘭經開始。究竟耶穌是誰?古蘭經怎麼說?我發現經書裡曾93次提及耶穌,他的母親更是整本古蘭經裡惟一具名的女姓。然而當讀到關於釘十字架的經文時,我開始困惑:如果安拉救耶穌免死的話,他後來怎麼復活?古蘭經3:55裡與5:117裡「mutawaffi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