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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代信基督者所面臨的問題

羅伊·奧克斯耐瓦德 

解決衝突的方法(阿布-尼默 1996a,29-31)

中東的假設

衝突是負面的、危險的。

應該避免衝突。

衝突帶來毀滅和混亂。

團體隸屬身份(家庭、宗族、宗教、教派或其他集體身份)是最核心和最重要的身份,應通過衝突管理過程加以保護和維持。

自發和情緒化的行為是中東衝突管理過程的特點,特別是在當事各方的互動方面。這種行為不僅是調解與談判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也反映了阿拉伯社會整體上的一個強烈特徵。

承諾的主要規則是社會規範和價值觀,而不是法律形式。因此,書面協定(或簽字)不屬於過程的一部分。相反,當事人和第三方依靠既定的社會和文化價值觀和規範來達成和執行協定。

榮譽、恥辱和尊嚴準則是當事人、調解人和衝突解決者用來描述或建立任何過程的主要組成部分。

團結是團體的終極和共同目標。團結就是一致的思想、原則和行動。 

衝突的解決和調解是基於等級制的、集權的程序和構架(長輩、男性和有權勢的官員)。

過程和結果更注重關係而不是事務。重點強調當事人之間以及與社區其他成員之間的關係。當事人主要關心的是彼此之間的形象。

干預主要依靠並涉及使用仲裁和調解,這是中東解決衝突辦法的基本組成部分。

高權力距離指數值(霍夫斯泰德 2001,107-8)

高權力距離指數

在家庭

父母教導孩子順從。

即使這是一種負擔,孩子也應該努力工作。

不孕不育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默許以公民道德為治理方法。

尊敬父母和長輩是一種基本的美德,一生都需要持守。

孩子直到較年長後才被認為是有能力的。

孩子是養老的保障,尤其是對父親來說。

小型企業是為了家族利益服務。

在學校

學生依賴老師。

學生要尊重老師,即使是在課外。

以教師為中心的教育。

老師在課堂上發起所有交流。

老師是傳授個人智慧的大師。

父母應該站在老師一邊,維持學生的秩序。

學習的品質取決於老師的優秀程度。

集權主義價值觀與教育水準無關。

教育系統關注最高階層。

人均諾貝爾科學獎較少。

對科技帶來的好處抱有很高的期望。

高權力距離指數領導層(霍夫斯泰德 2001,98)

高權力距離指數

獨立的應該是少數人,大多數人應該具有依賴性。

世界上應該有一種不平等的秩序,其中每個人都有其相應的位置;高低地位受此秩序保護。

階層意味著不平等的存在。

高等人認為低等人是不同於他們的另一種存在。

低等人也認為高等人是不同於他們的另一種存在。

權力是先於善或惡的社會基本事實;它的合法性無關緊要。

掌權者有權享有特權。

有權勢的人應該盡量讓自己顯得有權勢。

強調強制權力和威望權力。

弱者應該受到責備。

改變社會制度的方法是推到當權者。

掌權者和無權者之間存在潛在的衝突。

長輩受到尊重和敬畏。

當穆斯林信基督時,就會出現緊張局勢。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解決問題。更好地理解文化傾向將有助於門徒訓練者在不同文化的反應面前尋找解決辦法,做出變革。門徒訓練者扮演著談判者和變革推動者的角色,就像商業中的管理者或領導者一樣。因此,「了解每一個群體在文化上認可的領導者行為對所有參與大量跨文化互動的個人來說都是有益的」(豪斯等,2004,7)。

現在離開伊斯蘭的許多穆斯林是在從「有毒信仰」的環境中走出來,斯蒂芬·阿特伯恩和傑克·費爾頓(Jack Felton)將這種信仰定義為「一種與宗教之間破壞性的、危險的關係,這種關係允許宗教控制一個人的生活,而不是個人與神的關係來控制」(1991,31)。宗教上癮者的共同特徵是有嚴厲的父母、失望的經歷、缺乏自尊,以及受到虐待(同上)。自我價值低的人往往被疏遠和孤立,需要歸屬感和被接受。來自受虐背景的人渴望得到關注,很容易再次成為某個父親形象的受害者。

各種形式的有毒信仰通過強迫性的宗教活動來表達自己,通常是受贏得神青睞的渴望驅使。有毒信仰會引起懶惰。當一個人放棄個人責任,渴望神立即糾正他或她的自我挫敗的行為時,這種懶惰就會表現出來(同上)。由於伊斯蘭的命運觀(taqdir),穆斯林背景的信徒(MBB)很容易陷入這種行為。

塔特·斯圖爾特成年後回到伊朗做了一名傳教士。他從多年與伊朗人的傳教經歷中,概括出了10個關於神的錯誤認識,他認為MBB領導層需要以聖經來回應這些錯誤認識(2005):

 

  1. 神掌管一切,所以我不負責。

  2. 神不是內在的,所以我不能認識祂。

  3. 神既是善與惡的來源;因此,我只有憑自己能力過聖潔的生活。

  4. 神不愛我本來的樣子,所以我必須通過善行來贏得祂的愛。

  5. 神反對那些不服從祂的人,所以鼓勵我去報復那些反對我的人。

  6. 神從來沒有謙卑祂自己去接觸人類,而是派遣他人(先知),所以表現出謙卑和脆弱是一種軟弱。

  7. 神從來沒有提供一個明確的方法來與祂和好,所以我對永生沒有真正的希望。

  8. 神從來沒有提供與祂和好的方法,所以我也沒有辦法與他人和好。

  9. 神是全能的,祂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為祂自己的目的服務,所以我也可以用任何方法來促進我自己的利益。

  10. 神沒有提供改變人性的方法,而只是提供了一種使罪惡的人類行為變得聖潔的方法,所以我沒有希望得到真正的改變。

 

有毒信仰的另一個特徵是極度的不寬容。中東的歷史觀認為,領導者應該是一個有強烈意見的人。榮譽/恥辱的價值觀、等級社會、以及歷史上堅定的獨裁領導人的例子助長了這種觀點。僵化的領導者拒絕而不是接受其他信徒。他們經常評判他人,關注他人生活中的負面。出於一種優越感,他們會因為他人的信仰以及表達信仰的方式而貶低他人。他們想要控制他人的生活,尤其是信仰(阿特伯恩和費爾頓   1991,42)。

 

希望和信仰在超越基於恐懼的主觀感受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在社會科學中,希望被認為是一種高級的認知過程(巴爾-塔爾 2001,64)。「希望需要對尚未被證實的事情有信心,需要有勇氣抵制向願景妥協的誘惑,需要有勇氣將目前的現實朝著更有活力的方向轉變。」(同上,604-5)正如查理斯·卡夫特的醫治理論(1993)中所解釋的,門徒訓練過程中醫治深刻創傷,可能是給整個教會帶來醫治的一個重要因素。盡管杜安·埃爾默更關注西方同工和當地同工之間衝突的調解,他的衝突管理原則(1993年)也很有幫助,尤其是其中使用了聖經裡的中保作為模式。

 

理解教會和個人在神的國度中的角色對於改變觀點和給予希望是很重要的。從屬靈、社會和經濟需求的角度來理解教會的多重維度也至關重要。應該當一個獨特的教會團體理解為一個契約團體,個人「不能自由地拒絕彼此」(希伯特 2008,281),而是要彼此委身。當個人學會如何在團體生活時,教會將會變得更加穩定和健康。

 

這篇文章摘錄自Roy Oksnevad的書「The burden of baggage」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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