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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打妻子,伊斯蘭教導了什麼?




伊斯蘭允許男人打妻子嗎?

允許的,但前提是她不按他說的去做。如果這個女人服從她丈夫的要求,就必須停止毆打。在言語辱駡和遺棄的背後,毆打是強迫服從的最後手段。

根據她在聖訓中的證詞,穆罕默德毆打了他最喜歡的妻子,因為她未經他允許就離開了家。不清楚他是如何對待他那些沒有那麼受寵的妻子們的。

 

古蘭經

古蘭經(4:34)—「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藉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隱微的。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可以勸解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麼,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真主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當代的譯本有時會淡化「打」這個詞,但它與古蘭經8:12中使用的是同一個詞,顯然是「擊打」的意思。

古蘭經(38:44)—「你手裡拿一根綠樹枝打她,也不要違背你的誓言…」安拉命令約伯(安優卜)打他的妻子(古蘭經注釋)(http://quranx.com/Tafsirs/38.44)。

 

聖訓和穆罕默德傳記

布哈里聖訓(72:715)(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bukhari/072-sbt.htm#007.072.715)—一名婦女來找穆罕默德,懇求他阻止她的丈夫毆打她。她的皮膚被打得很嚴重,以至於被形容為比她戴的綠色面紗還要「綠」。穆罕默德沒有訓誡她的丈夫,而是命令她回到他身邊,屈從於他的性欲。

布哈里聖訓(72:715)(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bukhari/072-sbt.htm#007.072.715)—「阿伊莎說,『我還沒見過哪個女人像這些信道的女人一樣受苦。』」穆罕默德的妻子抱怨說,穆斯林婦女受到的虐待比其他婦女更嚴重。

穆斯林聖訓(4:2127)(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muslim/004-smt.htm#004.2127)—一天晚上,穆罕默德打了他最喜歡的妻子阿伊莎的胸部,當時她未經他允許離家。阿伊莎敘述道:「他打了我的胸部,使我感到疼痛。」

穆斯林聖訓(9:3506)(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muslim/009-smt.htm#009.3506)—穆罕默德的兩位岳父阿布·伯克爾(Abu Bakr)和歐麥爾(Umar)因為穆罕默德的兩位妻子(阿伊莎 Aisha和哈芙賽 Hafsa)惹穆罕默德生氣而各自扇了他們的女兒一巴掌,以此來逗樂穆罕默德。根據聖訓,伊斯蘭的先知聽到這個笑了。

阿布·達烏德聖訓(2141)(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dawud/011-sat.htm#011.2141)—伊亞斯·本·阿布德·安拉·本·阿比·杜巴布報導,安拉的使者(願平安歸於他)報告說:「不要打安拉的使女,但當歐麥爾去見安拉的使者(願他平安)說:『婦女對她們的丈夫變得大膽』,他(先知)允許打她們。」(這是被評為「真實的」聖訓。在《伊本馬哲聖訓9:1985》(https://sunnah.com/urn/1263040)中也有報導,也被評為「真實的」聖訓。)起初,穆罕默德禁止男人打妻子。正如聖訓所示,一旦有報導稱女性對她們的丈夫變得更加大膽,他就馬上撤銷了這一禁令。在穆斯林婚姻中,毆打被認為是必要的,使婦女恪守本分。

阿布·達烏德聖訓(2142)(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dawud/011-sat.htm#011.2142)—「先知(願他平安)說:『一個男人不會被問及為什麼打他的妻子。』」這一敘事鏈的真實性被描述為「daif」(弱),然而,來自《伊本馬哲聖訓》3:9:1986(https://sunnah.com/urn/1263050)的類似的經文被認為是「hasan」(充分的)。

阿布·達烏德聖訓(2126)(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dawud/011-sat.htm#011.2126)—「一個名叫巴斯拉的輔士說:『我娶了一個披著面紗的處女。我進入她時,見她懷孕了。』(我向先知提過這事)先知說:『她會得到嫁妝,因為你讓她的陰道成為合法的。孩子將成為你的奴隸。當她生下孩子時,就用鞭子抽打她』」。一個穆斯林男人認為他娶了一個處女做妻子,然後發現她懷孕了。穆罕默德告訴他要把這個女人當作性奴隸對待,然後在她生下孩子後鞭打她。(盡管有多重敘述鏈,這聖訓被評為弱)。

布哈里聖訓(82:828)(https://sunnah.com/bukhari/86/68)—雖然不是毆打妻子,阿伊莎講述了,當她躺在床上時,她的父親阿布·伯克爾這位第一位「被正確指引的哈里發」狠狠地打了她一頓,以示譴責:「阿布·伯克爾向我走來,用拳頭狠狠地打我,說:『你因為你的項鍊而耽擱了那些人』。但我一動不動,就像死了一樣…雖然那一擊很痛」。

伊本·易司哈格/希沙姆969—要求已婚婦女「被關在單獨的房間裡」,如果她「對他人有性的舉動」,要「輕打」她。根據聖訓,這個所謂性的舉動可能是一種微不足道的冒犯,就像單獨和一個與她沒有血緣關係的男人在一起。

宰邁赫舍里(Al-Zamkhshari)的展示者(Kashi-shaf)(第一卷,第525頁)—[穆罕默德說]「把你的鞭子掛在你妻子能看到的地方」

旅行者的依靠(Reliance of the Traveler)(伊斯蘭教法)M10.11—處理一個叛逆的妻子—當丈夫注意到妻子有反叛的跡象(無論是在言語上,比如她冷冷地回答他—以往通常禮貌地回答,或者他叫她到床上而她拒絕—與她一貫習慣相反,或者在行為上,比如他發現她對他反感—以往她是善良和快樂的),那麼他就用言語警告她(「你服從我是宗教上的義務」)。如果她叛逆,他就不跟她睡覺(做愛),不跟她說話,可以打她,但不傷害她…他打她是被允許的,如果他相信打她會使她回到正確的道路上來。

 

注釋

當代的辯護者們經常為古蘭經中這段相對直白的經文感到不安(古蘭經4:34)—這段經文賦予男人毆打妻子的權利,如果他們甚至「害怕」她不忠或不服從。他們虛誇的花言巧語啟發我們寫了一篇單獨的文章:

毆打妻子—對穆罕默德來說夠好了,對你來說也夠好了(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pages/articles/wife-beating.aspx)

其他人則沒有那麼挑剔。教長尤素福·卡扎菲(Yousef al-Qaradhawi)是世界上最受尊敬的穆斯林教士之一,他曾經說過一句名言(多少有些荒謬):「除非必要,否則禁止毆打婦女。」他接著說,「一個人只可以為了保障伊斯蘭的行為而毆打她」,毫無疑問,毆打妻子是伊斯蘭這宗教許可的。(來源)(http://www.memri.org/bin/articles.cgi?Area=sr&ID=SR3004)

主流穆斯林組織北美伊斯蘭協會(ISNA)的前主席薩迪奇博士(Muzammil Saddiqi)說,妻子「承認丈夫在家中的權威」是很重要的,如果他「確信這樣做會改善情況」,他可以使用武力。(來源)(http://www.memri.org/report/en/0/0/0/0/0/0/4048.htm)

遜尼派伊斯蘭最負盛名的機構愛資哈爾(Al-Azhar)的負責人艾哈邁德·穆罕默德·艾哈邁德·塔耶布(Ahmad Muhammad Ahmad Al-Tayyeb)博士說,「輕打」和「以拳痛擊」是「改造妻子」計畫的一部分(來源)(http://www.memri.org/clip_transcript/en/3554.htm)。

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CAIR)的賈邁勒·巴達維(Jamal Badawi)博士贊同體罰是「另一種可能挽救婚姻的措施」(來源)(http://weaselzippers.us/2010/09/05/egyptian-cleric-allah-honors-wives-with-beatings-islam-permits-wife-beating-only-when-she-refuses-to-have-sex-with-her-husband/)。他沒有明確說明,一個女人受到毆打後,會如何讓她更傾向於留在與攻擊她的人一起,除非巴達維是在暗示,如果她試圖離開,毆打會讓她產生一種對更嚴重後果的恐懼。

埃及教士阿卜杜勒·拉赫曼·曼蘇爾(Abd al-Rahman Mansour)在2012年的一次電視廣播中說,毆打不僅會阻止妻子提出離婚,還會激勵妻子「善待他,尊重他,並知道她的丈夫比她有更高的地位。」(來源)(http://www.thelocal.se/20120516/40866)

在2010年的齋月期間,另一名叫賽德·阿拉法特(Sa'd Arafat)的教士稱婦女因為受毆打而得到「尊敬」(來源)(http://weaselzippers.us/2010/09/05/egyptian-cleric-allah-honors-wives-with-beatings-islam-permits-wife-beating-only-when-she-refuses-to-have-sex-with-her-husband/)。沒有人對此感到特別驚訝或不安。

2012年,一份來自進步派的瑞典的秘密報告訪問了10座清真寺,發現其中6座建議被毆打的婦女不要向警方報告虐待行為。這些女性還被告知,她們必須服從與丈夫的非自願「性行為」。(來源)(http://www.thelocal.se/20120516/40866)

在伊斯蘭的誕生地,大約一半的沙特婦女在家裡被毆打。「人們發現,毆打女性主要用手和棍棒,其次是男性的頭罩,以及在較少的情況用利器。」(來源)(http://frontpagemag.com/2013/dgreenfield/saudi-women-beaten-wsticks-and-sharp-objects-by-fathers-brothers-and-sons-for-religious-motives/)

2016年,伊斯蘭意識形態委員會(Council of Islamic Ideology)提出了一項法案—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該法案名為《保護婦女免受暴力法案》(the Protection of Women against Violence Act)—其中實際上包括了「輕度毆打」叛逆妻子作為例外情況。(來源)(http://dunyanews.tv/en/Pakistan/338423-CII-recommends-light-beating-for-wife-if-she-def)

根據伊斯蘭教法,丈夫可以出於以下四種原因之一毆打妻子:

  • 她不想為他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即是說,「疏忽而不打扮自己」)

  • 她拒絕滿足他的性要求

  • 她未經他的允許或出於沒有「正當理由」而離開房間

  • 她忽視了自己的宗教職責

上述任何一項也都是與她離婚的充分理由。

正如伊斯蘭恐怖和其他的穆斯林的不正常行為一樣,有一種趨勢是指責非穆斯林要對伊斯蘭家庭內的虐打負責。澳大利亞教授薩米納•亞絲曼(Samina Yasmeen)認為(http://quadrant.org.au/opinion/qed/2018/07/muslim-domestic-violence-australias-fault/),伊斯蘭家庭內的虐打應該歸咎於「伊斯蘭恐懼症」,雖然這很牽強。

過去受人尊敬的古蘭經學者以令人印象深刻的坦率解釋了古蘭經4:34。塔巴里說,它的意思是「告誡她們,但如果她們拒絕悔改,就把她們綁在家裡打她們,直到她們服從安拉對你的命令。」庫爾圖比告訴毆打妻子的人,如果可能的話,要避免骨折,但他補充說,「如果導致死亡,並不是犯罪。」(來源)(http://www.andrewbostom.org/blog/2012/03/26/beat-my-wife-please-mainstream-muslim-misogyny-in-north-america-too/)

如今的辯護者有時會說,穆罕默德下令不傷害婦女,但他們是基於他在一場戰役之前或當中所說的話,比如在布哈里聖訓(59:447)(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bukhari/059-sbt.htm#005.059.447),當時穆罕默德下令殺死所有的古萊扎人(Qurayza),並將婦女和兒童作為奴隸。(顯然,在伊斯蘭模式下,殺死一名婦女的丈夫並強迫她成為性奴隸,並不構成「傷害」)。

事實上,在很多案例中,穆罕默德確實以最殘忍的方式殺害婦女。一位有五個孩子的母親阿斯瑪·本特·馬爾萬(Asma bint Marwan),她寫了一首詩,批評麥地那人在穆罕默德下令謀殺一名老人後接受了他。在這情況,先知穆罕默德的刺客們將一個正在哺乳的嬰兒強行從這位母親的乳房中扯出來,並殺死她。

在630年佔領麥加之後,穆罕默德還下令謀殺一名奴隸女孩,這名女孩只是編造了一些嘲弄他的歌曲。聖訓中有多個這類的故事:一些婦女因淫亂而在穆罕默德的命令下被埋在地裡,被扔石頭致死—然而,這位伊斯蘭的先知實際上鼓勵自己的男人強姦在戰爭中被俘的婦女(阿布·達烏德聖訓2150)(https://sunnah.com/abudawud/12/110),(穆斯林聖訓3433)(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quran/muslim/008-smt.htm#008.3433),並且沒有懲罰他們殺害非穆斯林婦女(就像哈立德·伊本·瓦利德(Khalid ibn Walid)幾次做的那樣—參見伊本·易司哈格838和856)。

總而言之,根據古蘭經、聖訓和伊斯蘭法律,如果情況允許,一個女人確實可能受到身體上的傷害,其中一個允許的情況就是當她們不服從之時。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穆斯林男子都打他們的妻子,只是說,伊斯蘭允許他們這樣做。

從觀察來看,那些打自己配偶的穆斯林很可能是出於與非穆斯林同樣的原因—出於一時的憤怒—而不是為了遵從宗教教義。榮譽謀殺是一個明顯的例外。

附加說明:

根據司法部的統計(1)(https://www.dhs.gov/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Executive%20Order%2013780%20Section%2011%20Report%20-%20Final.pdf),(2)(https://townhall.com/tipsheet/katiepavlich/2018/01/16/blockbuster-doj-report-shows-vast-majority-of-terrorists-in-america-were-born-abroad-n2435122),美國每年大約發生20起榮譽謀殺事件。在91%的案件中,受害者被認為「過於西化」。

這篇文章翻譯自的在線文章「What Does Islam Teach About Wife-Beating」

https://www.thereligionofpeace.com/pages/quran/wife-beating.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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