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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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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io Alexis Portella

為什麼伊斯蘭世界未成年女孩婚配現象仍然存在?

馬里奧·亞力克西斯·波特拉(MARIO ALEXIS PORTELLA)(http://www.faithfreedom.org/author/rev-mario-alexis-portella/)



2005年9月11日,阿富汗達瑪爾達(Damarda)村,40歲的法伊茲(Faiz)(左)和11歲的古拉姆(Ghulam)(右)舉行婚禮前,他們倆坐在女方家門口的合影。

卡齊納州(尼日利亞西北部)議會最近通過https://www.premiumtimesng.com/news/top-news/429596-katsinas-child-law-sets-adult-age-at-18-but-says-those-younger-can-marry.html)一項保護兒童免受虐待的法案,但說此法案沒有限定結婚年齡。

這一決議表明,盡管《兒童權利保護法案》將未滿18歲者定義為兒童,但應該適用於這一原則的未成年者仍然可結婚。

有超過80%的女孩在18歲前結婚,卡齊納是童婚最普遍的地區之一。事實上,女孩們在10歲時甚至不滿10歲就已被迫結婚。

童婚現象是尼日利亞最痛苦、最令人不安的問題之一。通常,這種情況發生在貧困地區,當地人會強迫自己的幼女嫁人,而且往往是嫁給一個完全陌生的人。那麼,早婚的原因為何?其對尼日利亞兒童有何影響呢?

一個未成年女孩和她的孩子。(圖片:legit.ng)

許多人認為「童婚現象」是源於貧困或性別不平等,其他人認為是由於不安全感。由於對女性的性騷擾頻率攀升,導致許多人擔心女兒的未來。在她成人之前,家人就給她安排了一個比她年長很多的人結婚,並相信這樣等同於將她交付給了可靠的人,以確保她無憂無慮的未來。在不否認上述含糊不清的情況下,其終極原因其實是伊斯蘭傳統。

戀童癖是「對未到青春期的兒童的一種持續的性吸引」。盡管如此,伊斯蘭的教義仍為戀童癖的行為開脫,並藉口說這並非虐童,而是一個小女孩有能力活出作為一個女人的尊嚴。盡管許多伊斯蘭國家禁止這種婚姻契約,但伊斯蘭教法的法院有權推翻國家法律。在許多伊斯蘭國家,根據其教法,一個9歲的女孩並不被視為兒童,因為她可以被當作已經到了青春期的年齡。

點擊下方,聽一聽未成年女孩嫁給成年男子的悲慘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32PlHGe9UM)

對此事的合理化是以允許這種性墮落的聖訓—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論和行為—的教導為根基。

比如,穆罕默德最喜歡的妻子阿伊莎(Aisha)在其6歲的時候嫁給他,當時他已經50多歲了,她9歲的時候,他就和她完婚了:

  • 「先知在阿伊莎六歲時就與寫了(婚約),在她九歲時與她結婚,他們在一起9年(即直到他去世)。」—布哈里聖訓,第7卷,62,88

  • 當我還是一個六歲的女孩時,先知就和我訂婚了。我們去了麥地那,住在Bani-al-Harith bin Khazraj的家裡。之後我病了,頭髮掉了下來。再後來我的頭髮又長出來了,我的母親,烏姆·魯曼(Um Ruman),在我和朋友們蕩秋千時來找我。她喚我過去,我就過去了,並不知道她要做什麼。她抓住我的手,讓我站在房門口。我當時喘不過氣來,待我的呼吸平復後,她拿了些水來擦我的臉和頭,然後她帶我進了屋子。在屋裡,我看到一些安薩里(Ansari,輔士)婦女說,「衷心祝願,

  • 願真主賜福你,祝你好運。」然後她把我託付給了她們,她們為我預備婚事。出乎意料的是,安拉的使者在上午到我這裡來,我母親將我交給他,那時我是一個九歲的女孩。—布哈里聖訓,第5卷,58:23

「先知穆罕默德實行了[與未成年少女結婚],這不是虐待或剝削,而是婚姻」。Bilal Philips博士,英國伊瑪目

在一些地方,例如伊朗伊斯蘭共和國,這樣的慣例會得到國家法律的批准。《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民法》第1041條規定,女孩可在九歲前訂婚,九歲時結婚:

「教法規定:禁止青春期(農曆九周歲的女孩)前的女孩結婚。但在青春期前經監護人應允的婚姻契約,只要被監護者的利益得到適當保護,即為有效。」

事實上,伊朗首位最高領袖阿亞圖拉·霍梅尼(Ayatollah Khomeini)在他28歲的時,娶了http://www.faithfreedom.org/child-marriages-in-islam-not-pedophilia/)一個10歲的女孩。他將這段同一個不滿9歲女孩之間的婚姻合理化,並稱之為「神聖的福氣」,並建議信徒們:

「盡全力確保你的女兒們不會在你們家看到她們的第一滴血。」霍梅尼對此行為的辯護可在什葉派聖訓中找到:「先知在阿伊沙10歲的時就進入了她的身體,在她成為一個女人之前,先知是不會進入女孩(賈利亞,jaariyah)身體的。」

因為在伊斯蘭中,穆罕默德是行為的最高榜樣,他的生活模式一直延續至今:

希望真主和末日,並且多多記念真主者,你們有使者可以作你們的優良模範。(古蘭經33:21)

14歲阿伊莎作為母親在哈傑(Hajjah)的家裡給她剛出生的女兒洗澡,而她兩歲的女兒在玩耍。

這就是為何在2011年4月,孟加拉的穆夫提·法茲魯爾·哈克·阿米尼(Fazlul Haque Amini)聲稱https://www.jihadwatch.org/2018/01/turkeys-directorate-of-religious-affairs-says-that-under-islamic-law-girls-as-young-as-nine-can-marry)那些試圖在該國通過禁止童婚法律的人實在是抹黑穆罕默德了:

「禁止童婚將會引發對伊斯蘭神聖先知的婚姻挑戰,將先知的道德品格置於爭議和挑戰之中。」他還威脅說道:「伊斯蘭允許童婚,如果任何統治者以賦予婦女更多權利的名義試圖觸及該問題,將不被容忍。」

這就是為什麼現代土耳其的創始人、總統凱末爾·阿塔圖爾克(Kemal Atatürk)將伊斯蘭稱之為:(https://www.inspiringquotes.us/quotes/aqrS_2LycCMYp)「一個不道德的文盲式的阿拉伯人的神學,以及一具正在荼毒我們一生的腐爛屍體式的神學。」阿塔圖爾克的聲明自然不會把每個穆斯林都歸類,但這取決於穆斯林是否承認或完全否認那些要為將青春期前女孩嫁給成年男子的放蕩行為辯護的聖訓。

伊斯蘭學者認為,在聖經時代,和未到青春期的女孩結婚很常見。即便這是真的,但也不能歸結為神(真主)認可該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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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里奧·亞力克西斯·波特拉是聖瑪麗亞·德爾菲奧雷大教堂(Cathedral of Santa Maria del Fiore)的神父,意大利佛羅倫斯大主教管區(Chancellor of the Archdiocese of Florence)的議長。他擁有羅馬教皇拉特蘭大學(Pontifical Lateran University)的正典法和民法博士學位;他還擁有福特漢姆大學(Fordham University)的中世紀歷史碩士學位,以及聖約翰大學(St. John's University)的政府和政治學士學位–他還是「伊斯蘭:和平的宗教?—對侵犯自然權利和西方的掩飾」(Islam: Religion of Peace? The Violation of Natural Rights and Western Cover-Up)(https://www.amazon.com/Islam-Religion-Violation-Natural-Cover-Up-ebook/dp/B07J1ML98C/ref=sr_1_1?crid=1A19DEMR74MS8&dchild=1&keywords=islam+religion+of+peace+-+mario+portella&qid=1588488420&s=books&sprefix=islam+re%2Cstripbooks-intl-ship%2C260&sr=1-1)一書的作者。

這篇文章翻譯自MARIO ALEXIS PORTELLA的在線文章「Why does the Marriage of Underage Girls Persist in the Islamic World?」

www.faithfreedom.org/why-does-the-marrying-of-underage-girls-persist-in-the-islamic-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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