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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rio Alexis Portella
美國的穆斯林童養媳?
馬里奧·亞力克西斯·波特拉(MARIO ALEXIS PORTELLA)(https://www.faithfreedom.org/author/rev-mario-alexis-portella/)
阿富汗的童婚。(圖片:公共網路)
美國國務院8月27日發佈的一份內部檔稱,在威斯康辛州麥迪森市西北約100英里(160公里)處的麥考伊堡(McCoy),負責監督接納難民(https://nypost.com/2021/08/31/processing-facility-set-up-at-jfk-to-house-afghan-evacuees/)的工作人員—「報告了多起未成年女性與阿富汗成年男性的『結婚』案例,以及一夫多妻家庭。」
「國務院已要求緊急指導,」美聯社看到的這份檔補充道。並將其發送給了美國駐佛羅里達州的所有大使館和領事館以及軍事指揮中心。雖然目前還不清楚有多少兒童性侵事件被報導過,美國政府根本不應感到震驚—在西方被歸類為戀童癖—因為年長者娶童養媳是阿富汗—伊斯蘭文化的一部分,或者更好的說法為得到了伊斯蘭的典籍的合法認可。
為童婚找正當理由
成年男子娶女童理由是基於聖訓—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論和行為—縱容這種性墮落的聖訓。
穆罕默德最喜歡的妻子阿伊莎六歲時,他五十多歲時娶了她,並在她九歲時完婚:
先知在阿伊莎六歲時與她簽訂了婚約,在她九歲時與她成婚,她與他在一起生活了九年(即直到他去世)。—布哈里聖訓7:62:88(https://sahih-bukhari.com/Pages/Bukhari_7_62.php)
當我還是一個六歲的女孩時,先知就和我訂婚了。我們去了麥地那,住在巴尼·哈里斯·本·哈茲拉伊(Bani-al-Harith bin Khazraj)家。之後我病的掉頭髮,後來我的頭髮又長起來了,當我和幾個女朋友在蕩秋千時,我媽媽烏姆·魯曼(Um Ruman)過來了。她喚我過去,我並不知道她想對我做什麼。她抓住我的手,讓我站在門口。我當時上氣不接下氣,等我的呼吸恢復正常後,她喝了點水,用水擦了擦我的臉和頭。之後她帶我進屋去。在那所裡,我看到一些安薩里(輔士)婦女說:「祝你好運,安拉賜福與你。」然後她把我託付給她們 ,她們預備我(完婚)。沒想到的是,安拉的使者在中午來到我身邊,我母親把我交給了他,那時我還是一個九歲的女孩。—布哈里聖訓7:62:88(https://sunnah.com/bukhari/67/93)
伊斯蘭教法—在穆罕默德死後的幾個世紀裡,由古蘭經(https://clarionproject.org/glossary/quran/)和聖訓彙集而成的法律裁決(https://www.abc.net.au/religion/best-of-2011-what-is-sharia/10100866)、判決和意見的無定形體系—聲稱這種行為不是虐待兒童,而是年輕女孩活出作為女性尊嚴的能力。盡管許多伊斯蘭國家禁止這種婚姻約定,但伊斯蘭法庭有權推翻國家法律。
雖然許多阿富汗年輕女孩擔心她們將被迫與成年男子結婚,因為對塔利班來說,這種性虐待早在聖戰分子接管之前就已經發生了。索馬亞(Somaya)就是這樣情況就,她13歲上完七年級,用她自己的話說,「我失去了童年。」她的父親阿米安拉接受了3,300美元,作為將她嫁給親戚兒子的交換條件。
點擊下面來聽的索馬亞個人頻道
(https://youtu.be/aVEK9bJZl7s)
例如,在巴基斯坦,截至2019年,估計有190.9萬名兒童被父母嫁出去。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資料,巴基斯坦(https://m.washingtontimes.com/news/2019/aug/29/child-brides-pakistan-defended-muslim-conservative/)的童婚率在世界上排名第六。
也門沒有法定的最低結婚年齡;三分之二的婚姻是未成年新娘,其中44%不滿15歲(http://files.unicef.org/yemen/Yemen2Years-children_falling_through_the_cracks.pdf)。
童婚是現代 穆斯林的一個重要問題,因為在過去的幾百年裡,社會習俗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然而,在英國(https://wikiislam.net/wiki/Child_Marriage_in_the_Muslim_World#cite_note-Ten-fold_rise_in_forced_marriages_in_just_four_years-3)和德國(https://wikiislam.net/wiki/Child_Marriage_in_the_Muslim_World#cite_note-AFP_November_12.2C_2011-10)等西方國家,這種做法也很普遍,盡管程度較輕。在這些國家,不斷增長的穆斯林人口訴諸伊斯蘭教法作為自我保護的手段。
我們還必須知道,童婚也存在於非伊斯蘭國家。根據聯合國的一份報告(https://www.indiacelebrating.com/social-issues/child-marriage-in-india/),印度的童婚數量位居世界第二。對於一個被吹捧為下一個新興超級大國的國家來說,令人不安的現實是像童婚這樣的罪惡仍然存在—童婚從伊斯蘭德里蘇丹國(https://en.wikipedia.org/wiki/Delhi_Sultanate)時期(1206—1290)就已存在,當時君主制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