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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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M
業力是道德的一個充分基礎嗎?
Luke Wayne(https://www.carm.org/luke-wayne)
2017年2月17日
業力是許多東方宗教(如印度教(https://www.carm.org/what-is-hinduism)(「印度教是什麼?」)(http://www.ysljdj.org/topic19/tc-19-65bf.html)和(https://www.carm.org/what-is-buddhism))的一個突出教 義,已經變得越來越吸引西方人。「業力」一詞的意思是指「行」或「做」。1業力的宗教教義教導任何意志行為或此生中做出的任何故意行為都會產生影響-塑造和確定我們未來的生活。因此,業力深深植根於一個可能無限循環重生或輪回的東方思想。
業力是道德嗎?
業力不是一種道德法則。它是一種某些行為具有比較理想的結果而其他某些行為具有相對不良的結果所形成的因果效應法則,但其對這些行為不管是「對」或是「錯」不做出判斷。最終,業力都使人陷入輪回的循環,因此應該避免。佛教學者瓦爾波拉•拉胡拉(Walpola Rahula)解釋說:
「意志可以相對是好或者壞,正如願望可以相對是好或壞,所以業力也可能相對是好或者壞。良好的業力(kusala,善)產生良好的效果,不良的業力(akusala,不善)產生不良的影響。不管「渴望」、意志、業力是好還是壞,有一種力的作用:力會持續-持續在一個好的或壞的方向上。無論是好還是壞都是相對的,並且在持續的循環中(saṃsāra,輪回)。」2
因此,所有的業力不管是「好」還是「壞」,最終使一個人束縛在痛苦的死亡和重生循環內。如果業力是真實的,一個人的目標不應該只是避免壞的業力和積累良好的業力以希望獲得更美好的生活,而是應避免所有的業力以期望從這無盡的痛苦循環中解脫。因此,業力沒有規定人們做好事和避免做壞事。相反,它規定我們放棄不同於我們周圍物質可以使我們能清除我們自己任何慾望的個人自我觀念。如果我們依慾望行事,甚至去幫助人的渴望,那麼我們將受到我們的業力的束縛。如果我們有志向,甚至一個消除不公正的志向,我們也會被我們的業力束縛。意志行為必須被避免,即使行為是高尚的。正如一個印度教資料教導的:
「真理是萬物都歸為一,但看到那些死了又死如同水在山間流動耗盡的不同過程。靈魂按其行動以及根據它的知識進入化身,」3
傑出的印度教智者桑伽羅(Samkara)同樣說:
「既不是通過練習瑜伽或數論(Samkhya)的做法,也不是通過善行與學習,可以帶來解脫;但只有通過領會生命本源[Atman,內在的神聖本質]和波羅門[Brahman,宇宙的神聖本質]歸一才能獲得解脫-別無他法。」4
業力不是我們應該做某些事情以致宇宙會獎勵我們或者避免做某些事情促使宇宙不會懲罰我們的觀念。它不是尋求糾正錯誤或者給人們「他們應得的」一種力量。羅睺羅(Rahula)自己解釋說業力與正義或道德無關:
「道德正義觀念源於一個至高無上者-坐著審判、制定法則以及決定甚麽是對與錯的一個神。」5
因此,業力不是道德正義或積極美德的來源。它要麼鼓勵我們放棄一切動機和為他人積極做好事的所有願望,它要麼頂多給予我們一種自私的實用主義,我們可以通過某種方式採取行動以獲得我們所渴望的未來生活。正如佛教作家一行禪師(Thich Nhat Hanh)的解釋:
「對和錯既不是外在的道德判斷,也不是外在的任意標準。通過我們自己的意識,我們發現什麽是有益的(對)和什麽是無益的(錯)。」6
業力教義的應用
想想這意味著甚麽。如果你尋求啟迪和消除苦難,那麼你必須放棄所有的慾望和一切的特質。你不能犧牲自己的目標來幫助別人,因為這需要獨特的自我以及慾望和想法的分離。一方面,你一定不會強姦、謀殺、偷竊亦或不會欺騙你的鄰居,因為這些東西流露出個人的佔有、性滿足、權利或報復的慾望。另一方面,你既不會去尋求治愈疾病,也不會進行改革終止社會的不公,甚至不會購買一加侖牛奶去幫助一名不能餵養自己嬰兒的貧窮婦人。這些行為也是有意願的意志行為。它們從慾望和宇宙中個人自我獨特的觀念中流露出來。追求啟迪可能會產生一個安靜、無害的生活,但不是一個良善的生活。
然而,如果你拒絕啟迪,而決定生活在業力的世界中以及安排你未來的出身,會怎樣呢?你會過什麼樣的生活呢?那麼,這將取決於你想要的未來生活。業力沒有告訴你,你必須渴望什麽樣的生活。它只是告訴你如果你做某些事情會產生某些種類的影響。暴力的男人可能像獅子一樣歸來,但話又說回來,暴力的男人可能想成為一頭獅子。作為獅子沒有什麽不道德,這都是偏好問題。它也可能是,縱然我知道某一特定的行為在未來的生活中將會傷害我,但我權衡利弊,然後決定它是值得的。這可能是目光短淺的,但誰能說你不能偶爾目光短淺一下呢?業力對這事沒什麽看法。
唯一真正的基礎
如果我們想要一個道德正義和美德的基礎,但是業力不能給我們提供答案。相反,正如上面列舉的佛教學者甚至承認,它只源於神的本性和命令。智者所羅門王寫道:
「這些事都已經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或作「這是眾人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3)
與這些誡命,我們的主耶穌說: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的總綱』」(馬太福音22:27-40)。
這是我們唯一的真正的道德基礎。
1. Walpola Rahula, "What the Buddha Taught: Revised and Expanded Edition with Texts from Suttas and Dhammapada" (Grove Press, 2007) Kindle Edition, Chapter 2.
2. ibid
3. David Burnett, The Spirit of Hinduism (Monarch Books, 2006) 66, paraphrasing the Katha Upanishad
4. Samkara, Crest-Jewel of Discrimination (Mentor Book, 1947) 42, as cited in David Burnett, The Spirit of Hinduism (Monarch Books, 2006) 180
5. Walpola Rahula, "What the Buddha Taught: Revised and Expanded Edition with Texts from Suttas and Dhammapada" (Grove Press, 2007) Kindle Edition, Chapter 3
6. Thich Nhat Hanh, "The Heart of the Buddha's Teaching" (Broadway Books, 1998) 11
這篇文章翻譯自Luke Wayne的在線文章:「Is Karma an adequate foundation for morality?」
https://www.carm.org/is-karma-an-adequate-foundation-for-mor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