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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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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M
甚麼是福音?
馬特.司里克(Matt Slick)(https://carm.org/matt-slick)
2008年11月23日
若你不是基督徒,又期望認識你的罪如何被赦免和跟隨基督,或者你只是因著好奇來認識基督教(https://carm.org/dictionary-christian)福音是甚麼,這便是為你而設的。
在哥林多前書15:1~4,聖經(https://carm.org/dictionary-bible)告訴我們福音是甚麼:
「弟兄們,我如今把先前所傳給你們的福音告訴你們知道;這福音你們也領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並且你們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傳給你們的,就必因這福音得救。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聖經指我們全都是罪人(羅馬書3:23),意即我們都得罪了神,也違背了祂的誡命,故我們背上犯罪的罪名。因此,我們與神隔絕(以賽亞書59:2)、死在我們的罪中(羅馬書6:23;以弗所書2:3)、不能取悅神(羅馬書3:10~11),並將遭受刑罰(帖撒羅尼迦後書1:9)。脫離審判的唯一方法是接受基督─相信耶穌在十字架上所作成的(約翰福音14:6;使徒行傳4:12;彼得前書2:24)。
由於我們是罪人,我們無法透過自身的努力除去犯罪的罪名。加拉太書2:21說:「…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律法是道德行為的準則。換句話說,我們不能憑著自身所作的變為義。為甚麼?因為我們死在自己的過犯之中(以弗所書2:3)。
這意思是,由於我們不能除去自身的罪(https://carm.org/dictionary-sin),故神必須作成這事。
耶穌是道成肉身的神(約翰福音1:1、14,8:58;歌羅西書2:9),祂在十字架上以其肉身背負我們的罪(彼得前書2:24)。祂代替我們死,擔起了該由我們承受的違背神律法的懲罰,並死在十字架上,成全了天父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