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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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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M

人生的意義和目的是甚麼?

馬特.司里克(Matt Slick)(https://carm.org/matt-slick)

2012年5月27日

人生的意義和目的不容易識透。要回答這問題,便需要解答其他問題:有意義和目的意即甚麼?你如何確定那是甚麼?你是否確定你的個人意義?你能否將你認為的個人目的與某些人或會給你的目的結合?問題很多,回答不易。好的,讓我修正自己的講法。其實有一個簡易的答案。

聖經指我們的人生目的是甚麼?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以賽亞書43:7)

根據聖經,我們的目的-我們在此的原因-就是為了神的榮耀。換句話說,我們的目的是讚美神( https://carm.org/dictionary-god)、敬拜神、宣告祂的偉大,並完成祂的旨意。這是榮耀祂的意思。所以,在此我們發現神給我們存在的理由-我們存在的意義。按照神的期望,我們被祂所造,我們的一生為祂的緣故與他同住,從而完成祂要我們作的。當我們信靠創造我們的那位-照著其旨意所預定的做萬事的(參以弗所書1:11),我們便可活出有目的之人生。至於那目的有何特點則因人而異。

試煉中有目的嗎?

要是我們的生命很艱難,事情又一團糟,那又怎樣呢?我們的失敗和磨難也是為了神的榮耀嗎?對的,它們都是。事情順利時,我們常感謝神和讚美祂的名;但遇上困難時,我們常轉身不理祂和投訴祂。有時我們對神的感謝與信靠變為以事情有多合我們心意為條件。這終究是自我中心的不成熟。即使在我們生命中有些事情會出錯,但我們在此的終極原因是榮耀神-縱使在困境之中,我們透過在時艱中讚美和信靠祂來達成。

在榮耀神這意圖中-透過一切,我們可確定神特別為我們定下的獨特人生意義。在基督教中,我們可在生命中的各部份自由地尋求神,例如我們藉著成為醫生、律師、技工、主婦、父親、母親、牧者、會計師等自由地榮耀神。若生命中的終極目標是歸榮耀給神,我們便可在生命的每個呼召中全力以赴地達成它。故此就如聖經所言:「…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我想決定自己的目的

有些人不喜歡這樣。有些人會否定神創造他們。對他們而言,他們想決定自己的目的,並須自行決定甚麼才對他們有意義。他們想要自主,期望隨己心表明何謂好壞,並按照自己的渴望決定個人目的。但問題是這變成自私自利。當我們作我們眼中認為對的事,便會經常犯錯-特別是我們拒絕神的時候。當一位小孩說:「我想,我想,我想。」這反映出其不成熟和自我中心。當成人在親子和婚姻關係上展現出犧牲,便變得以他人為中心。當我們不斷長大,便明白顧及他們人利益的價值何在。「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立比書2:4)我們從中學到,確定目的之最佳方法並非自私的渴望,愛和顧及他人更為重要,從而持續接收從神而來的目的。若我們自私和想決定自己的目的,那如何體現真愛?畢竟,若愛是以他人為中心,我們不應該愛神,以祂為中心,謙卑在祂面前和其智慧裡,並信靠祂為我們所渴求的嗎?試想一下吧。祂比我們的認識多無限多。因著信靠祂,我們會發現生命的終極目的。這是合理的。

避免道德主義

簡而言之,道德主義就是看在老天爺的份上做好事。無神論者也可這樣做,但對那些自稱基督徒的人而言,我們的生命意義不是為我們的榮耀,而是歸榮耀給神(以賽亞書43:7)。不信者不認識神,因此他們只能在其意義和目標的自我決定論上說教,那就是說,他們的外在沒有客觀的道德標準,故他們無法知道其真正的終極目的是甚麼,然後他們在最好的情況下採取某種道德主義,就是與偏好和狀況對應的善行,並活出有條件的愛。在這方面,他們不能理解甚麼是真正的善,也不知道甚麼是真正的好,那麼他們的生命如何能有美好的目的?

對基督徒而言

該做的是歸榮耀給神,因為沒有一位更大的配得被信靠、尊崇和敬拜。因此對基督徒而言,我們存活是為了歸榮耀給神。這可透過禱告和學習神的話語-聖經-來達成,我們便更能明白祂給我們甚麼。

作者信息

馬特·司里克(Matt Slickhttps://carm.org/matt-slick)是基督教護教學和研究事工協會(Christian Apologetics and Research Ministry)的會長及創始人。

這篇文章翻譯自Matt Slick的在線文章「What is the meaning and purpose of life?」

https://carm.org/meaning-of-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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