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609
1
作者
普遍啟示的內容
當保羅描述神的普遍啟示,有大量的內容。這不僅是一種依靠的感覺,或一種更高和更神聖的意識,盡管這些肯定是包括在內的。保羅在羅馬書1章的經文中提到至少七個不同的特定方面或維度描述神的普遍啟示,盡管並非所有七個都相等清晰地描述出來。這些是保羅所教導的,世人在聽到福音之前,在一種拒絕或認識不足的狀況下,普遍知道的七個方面或內容:
神無形的永能(第20節);
神無形的神性或本質(第20節),這可能是指神道德的本質或屬性;
神律法的道德要求,即自然道德律(第32節);
自然的、被造的計畫或生命的模式(第27節),這可以回敘到神在伊甸園中給予亞當和夏娃的任務;
意識到人應該為自己的罪受到懲罰(第32節);
認識到人的尊嚴,而且對人來說這是值得尊重,因為意識到對人類不宜的行為的能力被認為是一種尊嚴的原始意識,指的是行為實施者和接受者雙方的尊嚴,這種意識或許無法用語言清楚表達(29-32節);
意識到神的共同恩典,這意味著人們明白他們日常從神那裡得到了好的禮物,同時也知道他們應該承受到神的忿怒(2:1-5節)17
對我們來說,想想我們所知的有多少,而且每一個人之所以可以知道,只是因為神一直啟示給我們,這真是令人驚訝。這個內容比所謂的「倫理一神論」更豐富,「倫理一神論」是學者們用來指代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這些歷史性宗教共同內容的術語。根據使徒保羅的教導,藉著創世(以及在聖經當中),有一個豐富的模式呈現神所宣告的真理。即使神和他的普遍啟示得不到承認,通過創世所宣告的真理也構成了人類生活和經驗的基礎和條件。神的普遍啟示是全人類生活的必要條件和經驗,不承認這點就是對神沒有感恩之心。
由於這種普遍的啟示,產生了一種重要的見識,即所有時代和所有地方的所有人都認識神,並不斷地運用這種對神的認識。保羅說,神的事情原顯明在人心裡(第19節),這種認知在所有人的意識中(第20節)。這就是使我們人類與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區別開來的原因。18當然,還有一種重要的意義,即許多人不認識神;這就是使得傳福音重要的原因。我們在這裡思考人類經驗中最深刻的自相矛盾和悖論:在這個最重要的知識領域,缺乏認識是建立在認識的基礎之上的。人們不認識神,因為他們認識神。怎麼會這樣?
人類對神的普遍啟示的通常反應
沒有福音,人們通常不喜歡認識神,因為神是可怕的;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們應該承受到神的忿怒,因為他們沒有遵守他的道德律。對神的這種原始認識是人類最原始和最終極的焦慮的基礎,這種焦慮影響著人們的一切言行。因此,這種關於神和來自神的知識被壓制或壓抑(想想一種心理/靈性的防禦機制)…
17 在羅馬書1章和2章中沒有直接提到但有假設的、關於神的普遍啟示的內容還有其他方面,是在其他經文中有所描述;這些包括神向人提問的方式(參見創世紀3章)和神「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傳道書3:11)的方式。其中一些將在本書的後半部分討論。
18 令人驚訝的是,有時甚至是無神論者認識這個有關人類的真理。例如,十九世紀的無神論哲學家路德維希·馮·費爾巴赫(Ludwig von Feuerbach,1804-1872),他認為神是對存在於人類意識之外的人類完美品格的投射,然而他說,「宗教是人與野獸之間的本質區別-野獸沒有宗教信仰。」換句話說,人類和動物之間的區別在於人類有宗教信仰。參見Feuerbach所著的,「基督教的本質」(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由George Eliot翻譯成英文,摘錄於「19世紀哲學,哲學經典」(Nineteenth-Century Philosophy, Philosophic Classics)IV卷第2版,由Forrest E. Baird和Walter Kaufmann編輯(Prentice Hall,2000年),135頁。Feuerbach的書最初於1841年以德文出版,名為Das Wesen des Christentums。基督徒可以使用Feuerbach對宗教投射的批判來描述不同的人與文化為了逃避神所創造出的宗教和意識形態。
這篇文章翻譯自Thomas K Johnson的「The Content of General Revelation」
http://www.academia.edu/37654099/The_Content_of_General_Reve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