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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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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rren F. Larson

為甚麼我是基督徒

Dr. Warren F. Larson

作者為甚麼願成為一個基督徒並覺得他的選擇是正確的,文中列出了三條理由。這些原因根植於聖經的第一卷書創世記中,並且在整本聖經中都是有源可溯的。這個首要主題的基本問題涉及到我們對神、對基督、對人類的觀念理解問題。雖然這三點在伊斯蘭裡面也提到過,但它們與神在聖經中的啟示有根本的區別。

作為生長在西加拿大的一位年輕人,開始時我並沒有太多地關注或考慮這個主題。我出生並成長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七歲的時候就有了個人信仰。後來,上了大學的時候我有幾分不安分了,我想檢查一下我的信仰:為甚麼我 真正 是個基督徒?再後來到我二十四歲的時候,我來到了巴基斯坦,作為一名宣教士在那裡度過了二十三年的歲月,巴基斯坦百分之九十七的人口都是穆斯林,而且大部分是遜尼派穆斯林。在我宣講基督教真理的時候遇到了許多許多的挑戰,有些人認為我最終會變成一個穆斯林。況且,我對伊斯蘭的研究進一步深入,就巴基斯坦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問題還寫過一篇博士論文。因此,我覺得我有足夠的機會來檢查我的信仰,尤其是與伊斯蘭的關係。

然而,雖然這兩種信仰我都研究過,並將繼續研究下去,但我還得承認我並不是全知的。我感覺我有責任坦白地寫出來 – 雖然在我將基督教和伊斯蘭進行對比和對照的時候已經很中肯了。如果我有誤解伊斯蘭或基督教的地方,我會承認錯誤。

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我想起了先知耶穌幾百年之後的一位有柏柏爾血統的北非人聖奧古斯丁( St. Augustine )所說過的一句話:「?照?的樣式造了我們,我們的心不得安息,直到它們在?那裡找到了安息。」我還想到了基督徒一句有名的信仰告白:「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榮耀神,並以祂為樂,直到永遠。」

所以基督徒總結說唯一真正的滿足來自於了解神,因為很顯然我們是按神的樣式被造的。但就我看來,似乎世界上的許多人僅僅是通過傳聞來了解神的,他們從沒有真正地思考過。祂不過是推論或演繹的結果。對許多人而言,祂在「那裡」但不是動態地在「這裡」,在那個括號裡面,我包括了許多美國人和世界上其它地方的人。他們說,「祂一定存在,所以我們信祂。」

最後,我不能不驚訝也許只有極少數的基督徒真正渴慕神。與現代社會對神的忽視和無知形成對比的是,我讀到聖經中的有些人非常渴望了解神,與神交通,並且全心敬拜神。

比如,先知摩西(穆薩)說:「 我如今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使我可以認識你,好在你眼前蒙恩」(出埃及記 33 : 13 )。先知大衛(達五德)說:「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祂是美善」(詩篇 34 : 8 )。

先知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馬太福音 5 : 8 )。並且,在 引支勒 (新約)的末尾寫道,那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坐寶座的面前,敬拜那活到永永遠遠的,又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示錄 4 : 11 )。

幾年前,我看到了一本書,是由伯蘭特羅素 ( Bertrand Russell )所寫的,書名叫《 為甚麼我不是基督徒 》( Why I am not a Christian ),但我得承認我並沒有很仔細地閱讀它。 主要的原因是他描述的是一個非常不開心的人。我相信我是基督徒比羅素不是基督徒要喜樂得多!所以接下來我要說我為甚麼選擇成為基督徒的三大理由,這些理由也讓我仍然確信我的選擇是正確的。這些東西在聖經 的第一卷書創世記 中就根深蒂固了,並且在聖經中自始至終都有源可溯。下面談到的幾點反映了我對這一重要問題的思考。

神的性情

我們跟神的關係取決於我們對祂的看法,也就是我們的「神觀」。我從這裡開始是因為我相信是神想我們與祂有良好的關係。聖經上說,「我們愛神,因為神先愛我們」。祂採取了主動,我想我們都會同意說神是宇宙中最偉大的生靈:祂是榮耀的,威嚴的,是掌權者,是王;所以,祂的僕人不經邀請不敢進入祂的同在。

而且,從語源學上講,穆斯林的真主( God )和基督徒的神( God )是一樣的。某些古蘭經的經文暗示了這一點(古蘭經 22 : 40 )。我要重複強調的是,當你比較這兩個詞語的起源時,他們是一樣的。「 Allah 」(安拉)與希伯來文的「 El-Bethel 」和「 El-Elohim 」、亞蘭文的「 Elah 」有關聯。安拉是前伊斯蘭的叫法,例如,先知穆罕默德的父親那時叫做「 Abd-Allah 」(安拉的僕人)。

然而,雖然神(真主)( God )這個詞在伊斯蘭和基督教中有共同的語源學出處,但它們之間有很大的不同。在基督教中,從聖經的一開頭我們就可以「感覺」到神的獨特性,不用太多地考慮祂的能力和權柄 – 這也是古蘭經所強調的 – 而是從祂無條件的愛就看出。

聖經中說,人類犯了罪,破壞了神的律法 – 神仍然設法尋求他們。神採取了主動:「你在哪裡?」雖然祂將他們逐出了伊甸園,祂仍然繼續愛著他們並啟示了一個恢復關係的計劃。偉大的經文包括:「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 5 : 8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馬書 5 : 6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馬書 5 : 10 )。一句簡短的經文一言以蔽之:「神就是愛」(約翰一書 4 : 8 )。

縱觀整個聖經,神這種對不可愛之人的無條件的愛是很鮮明的。例如:「我以永恆的愛愛你」(耶利米書 31 : 3 ),但也許最突出的一個例子就是耶穌講述的回頭浪子的故事(路加福音 15 章),故事表明神就像一個父親。這位父親沒有棄絕他也沒有派兵逼迫他回來,相反,為了保持恰當的關係,他傷心不已,日夜盼兒子回來,甚至與兒子一起受苦,直到他回家而和好的那一刻。終於兒子在絕望中懺悔,遠離他原來的生活方式回來,他這樣做 只是 因為他父親的性情和舉動。

父親於是張開雙臂歡迎他的兒子,因為他想恢復他們的父子關係。基督教中神就是那樣的。 討拉特 (律法書)說:「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申命記 4 : 7 )。

但這並不意味著神在罪的問題上軟弱無力,姑息縱容。神是很公義的,祂為惡人預備了地獄。耶穌將它形容為是這樣的一個地方,「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 9 : 48 )。事實上,聖經最後用了非常形像的詞語來描述地獄的恐怖:「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豫備的火湖」;一個「大火和硫磺」熊熊燃燒的地方。

所幸的是神說我們並不是非得下地獄,祂提供了一條逃避地獄的可靠之路。那就是藉著替我們受罰的那一位。你在整個 討拉特 (律法書)、 宰甫爾 (詩篇)和其它部分聖經裡追溯到的獻祭律例就是神要求我們找替代品來獻祭,但有一天祂自己將拿出一個完全的和無罪的替代品來作最後的獻祭。祂將為我們而死,然後又從死裡復活。耶穌成就了這個應許。

前些年,巴基斯坦一位博學的穆斯林 Daud Rahbar 寫了一篇博士論文,題為「 公義之真主:古蘭經倫理教條之研究 」,他得出結論說,神(真主)能兼顧憐憫和公義的唯一方式就是藉著十字架。那才是問題的解決之道。 Rahbar 後來成了基督徒,並在美國執教。

相反地 – 在這裡如果有錯我必承認 – 我認為雖然神(真主)在伊斯蘭裡是愛心滿滿的(有個名字就叫做al-wadud),但祂不愛罪人: 「你說:『如果你們喜愛真主,就當順從我;(你們順從我),真主就喜愛你們,就赦宥你們的罪過。 … 真主確是不喜愛不信道的人的』」(古蘭經 3 : 29 ),還有,「真主確是喜愛敬畏者的」(古蘭經 3 : 70 ),「真主的確不喜愛奸詐的犯罪者」(古蘭經 4 : 107 )。況且,即使祂是仁慈的,那也是作為一個君王的憐憫,不像我們在路加福音 15 章裡看到的作為一個父親那樣的體恤。

雖然古蘭經除第 9 章之外,每一章的開頭都是「 Bis milla ur-Rahman ur Rahim 」(「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但真主的仁慈被淹沒在祂至高無上的權柄中了。所以我認為伊斯蘭中的愛是個反語,在真正意義上,穆斯林不能說「真主就是愛。」在伊斯蘭裡,真主是全能的,但遙不可及,不親身接近於民。從根本上講,安拉說,「有人上天堂,有人下地獄,我並不關心。」能否上天堂取決於真主的旨意。

無可否認的是,伊斯蘭也勸勉人們悔改,但真主至高意志遠遠凌駕於任何個人的悔改之上。真主想寬恕誰就寬恕誰,無論是「大罪」還是「小罪」(古蘭經 18 : 47 )。安拉意欲寬恕誰就寬恕誰,意欲譴責誰就譴責誰,這是祂的絕對意志。所以誰能逃過?

因此,有個穆斯林在讀到下面這句經文時寫道他變得非常害怕,那經文就是「你們中沒有一個人不到火獄的,那是你的主決定要施行的」(古蘭經 19 : 72 )。然後又來另一重擊:「 假若你的主意欲,他必使眾人變成為-個民族。他們將繼續分歧,但你的主所憐憫的人除外。他為這件事而創造他們。你的主的判辭已確定了:我誓必以人類和精靈一起充滿火獄」(古蘭經 11 : 120 )。

這個穆斯林信徒意識到他沒有被救贖的希望了,當他讀到 伊本麥斯歐德( Ibn Masud )所寫的一個傳統時,他的絕望程度更深了。這傳統是引用了先知穆罕默德的話:「每個人都會下火獄。之後根據他們的事功,遲早會從火獄裡出來。那些首先出來的人出來時像一匹急速奔騰的馬,之後出來的人像矯捷的騎士,然後像人在跳躍,最後像人在行走。這個傳統是 Tirmizi 和 Darimi 傳述下來的」( The Moslem World , 18, no. 2, 1928 年 4 月)。

所以,很顯然在伊斯蘭裡面,真主不會因你的順從而喜悅,也不會因你的罪而發怒,不會給信徒憐憫之心,不會厭惡疏忽者,也不會敵對傲慢者。他與人沒有任何關係。相比之下,基督教的神很關心人。祂的審判是神聖的、公義的和恰當的 – 不武斷隨意,不反復無常或出爾反爾。

托馬斯默頓( Thomas Merton )是一名著名的基督教皈依者,當他讀到一本關於神的哲學書時,他就從馬克思主義、消沉和無望中轉變過來了。它徹底改變了他,因為他看到神是如此近距離地直接親近自己。祂是能觸及的。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穆斯林想要尋求祂,但祂似乎遙不可及。

有個基督徒告訴一個我在巴基斯坦認識的穆斯林女性,叫她把神當作朋友和父親來向神禱告。她說:「我從跪著站立起來,試圖這樣做。但這似乎很可笑,我感覺彆扭極了,未能做到這一步。我想,『將這位「大者」視為與我們同一水平是不是有罪?』我比以前更困惑得難以入睡,醒來後記起那天是我的生日。我說,『我就叫祂父親看看吧』。我興奮得有些發抖,雙膝跪下,頭上仰,叫道「我的父啊」。我並沒有指望會發生甚麼﹗我大聲地叫著祂的名字,突然某樣東西闖進來,我知道祂已經聽到我叫祂了。房間裡不再空洞寂寞了,因為我感覺到了祂的同在。」

我是誰

我們與神的關係取決於我們對自己的認識,決定於我們的「人觀」。在談到第一點的時候我已經提到過,但在基督教裡,我們知道人類不但因為其罪惡的行為而完全有理由被指控,而且還因為其與生俱來的罪 – 原罪。人類生來就是有罪的,包括我們所有人,不僅僅是穆斯林。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羅馬書 3 : 23 ),還說,「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羅馬書 3 : 10 )。

從伊甸園亞當(阿丹)和夏娃不聽神勸吃了禁果開始,神就對他們說:「你們犯了罪」。這是不容爭辯的。 引支勒(福音書) 解釋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 5 : 12 )。那是一句詛咒和譴責的話,但精確描述了基督徒是怎樣理解罪的根源問題的。

然而,神沒有把我們晾在那裡不管。祂對罪人說:「有意的反叛使你罪惡的本性不減滅,你無論做甚麼都去除不了你在我眼中的罪行和羞恥。你被詛咒永遠要受懲罰,所以轉向皈依於我,相信我藉著基督就能被贖救。我能使你有新的開始。」

再者,在我看來,伊斯蘭在這點上是不足的,它沒有充份地處理罪的問題。「救贖」一詞在伊斯蘭裡很少出現(只出現過一次,古蘭經 40 : 41 ),因為它認為人類沒有墮落,道德上沒有敗壞,它也沒有原罪的教義。

誠然,古蘭經也說過,「人確是不義的,確是無知的」(古蘭經 33 : 72 ),「人確是背逆的,因為他認為自己是無所求得」(古蘭經 96 : 6 )。但它卻好像為他尋找借口:「阿丹忘記了我的囑咐」(古蘭經 20 : 114 ),「阿丹違背了他的主 … 但真主寬恕了他」,「撒但使他們跌倒犯錯」(古蘭經 2 : 34 )。

伊斯蘭說人是軟弱的,需要指引:「真主從懦弱創造你們,在懦弱之後,又創造強壯,在強壯之後又創造懦弱和白髮,他要創造什麼,就創造什麼。他確是全知的,確是全能的」(古蘭經 30 : 54 )。

從這裡我們可以感覺到為甚麼伊斯蘭如此重視 shariah (伊斯蘭教法) – 伊斯蘭實質 – 的一個主要原因了。然而,若一個社會認為只要有正確的律法就能在地上創造天堂,就有問題了。困惑的是,好的律法可以變成 – 也往往是 – 非正義的工具。根據聖經的說法,人類社會永遠不可能十全十美,因為律法「因罪而變得軟弱了」(羅馬書 8 : 3 ),不可能靠律法本身導致對神的順從。

在不同時期,有基督徒試圖建立過以聖經為基準的宗教國家,但它們都已經不復存在了。在許多方面 伊斯蘭教法 是好的 – 像摩西(穆薩)的討拉特那樣(律法書) – 但聖經上說討拉特(律法書)不是叫人如何良善,而是證明他們的罪惡和對救贖主的迫切需要,以引導他們認識基督。它是去揭露出他們無助的狀況,使他們轉向基督尋求拯救。

天路歷程 》( Pilgrim's Progress )的作者約翰本仁( John Bunyan )說:「叫我在律法的道上跑,但既不給我腳又不給我手;這是福音帶來的好消息:它要我去飛翔,它給了我翅膀。 」所以,不以耶穌基督為首來建立社會和政治秩序的企圖都是背逆的行為。這是對神旨意的公開反叛。我必須強調的是,我不是為西方的帝國主義辯護,我是為基督的福音辯護。我還了解到西方人在極大程度上抵制耶穌基督的國;儘管如此,祂還將再臨,以真理,公平和正義為基礎建立祂的國。

況且,伊斯蘭對肆虐我們這個世界的道德蛻變、卑劣行為、無法形容的殘酷、沒有人道的行徑、戰爭和駭人的犯罪沒有做充份的解釋。問題比這更嚴重得多。如果耶穌在聖經中對一個最篤信的人說:「你必須重生」(約翰福音 3 章),那何況我們其餘的人呢?

1995 年的 1 月 27 日 ,我在加拿大的溫哥華,和世界上其它地方一樣,在那裡紀念五十年前即 1945 年被蘇聯軍隊從波蘭奧斯威辛( Auschwitz )集中營營救出來的幸存者。那個集中營裡關押過近一百五十萬的囚犯,其中六萬五千人在 1945 年的時候仍然活著。大部分人只留下了一些頭髮和燒焦的屍體氣味。一個蘇聯的士兵說最震驚他的是看到那麼多小孩死亡 – 有些還只是襁褓中的嬰兒。

他們是集中營裡約瑟夫門格爾( Josef Mengele )醫生用來做醫學實驗的幸存者。這名蘇聯士兵簡直對此無法理解。如果你以前不相信人類的墮落,現在又怎能否認它呢?其它一些慘劇,像 1947 年印度次大陸發生的滔天大屠殺,可能沒那麼顯著,但進一步證明了我的觀點 – 罪是一種可怕的疾病。所以,我在伊斯蘭裡看到的就是對人類罪行的分析不夠,古蘭經似乎對此模棱兩可,因為它說「大部分人誤入歧途」。

總之,伊斯蘭好像對真正的情況表現出過於樂觀的態度,所以對這進退兩難的情況提供不了甚麼滿意的解決辦法。例如,有個二十歲的穆斯林女孩給一家穆斯林報刊的編輯寫信說,她感覺被罪所包圍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辦 … 他回覆說她應該自我控制自己,翻開新的一頁重新生活,但他沒有提供外界的幫助。換句話說,伊斯蘭只能提供律法 – 而不是救贖的恩典。

耶穌是誰

我們與神的關係取決於我們對耶穌基督的看法,也就是我們的「基督觀」。在創世記中我們記得在人的罪證被呈現並定論有罪之後,神立即開始作工。祂說:「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創世記 3 : 15 )。

基督徒認為這是對基督的第一個應許 – 但不是最後的應許。多個作者幾百年來寫的許多書始終強調的應許是,「祂要來了,祂要來了,祂要來了」。當耶穌基督最後到來的時候,是作為一個不尋常的人出現的。祂是童貞女所生(兩部聖典都提到了這點),祂沒有犯罪,祂能行奇蹟。

但基督這無與倫比的道德之美是最令人驚訝的(兩聖典同樣都提到了)。有一次祂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翰福音 3 : 46 )古蘭經說耶穌是「一個沒有犯錯的人」(古蘭經 19 : 19 )。這與其他先知形成明顯的對比,「他們沒有別的話,只說:『我們的主啊!求你赦宥我們的罪惡,和我們的過失,求你堅定我們的步伐,求你援助我們以對抗不信道的民眾』」(古蘭經 3 : 141 )。

在以穆罕默德的名字為標題的那一章中,這位阿拉伯先知講到自己時說,「 你應當知道,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你應當為你的過失而求饒,並應當為眾信士和眾信女而求饒」(古蘭經 47 : 19 ),還有「以便真主赦宥你已往的和將來的過失」(古蘭經 48 : 2 )。另外,耶穌聲稱祂既是神又是人(腓立比書 2 章)。所以,在基督教裡,神不只是啟示祂的旨意 – 祂啟示了祂自己。

我們可能很想知道神為甚麼選擇這種方式,我想最近 Robert Gales 的一本關於與神交通的書有助於解釋這個為甚麼。在《 你就是信息 》( You are the Message )這本書中,作者定論說一個人本身就是他(她)自己的信息。那就是為甚麼耶穌基督為了完全讓神自己與世人有交通而來到世間。基督徒聲稱這是罪的問題能被解決的唯一道路。他(耶穌)是唯一一個無罪的人,是個完美的代表,他代我們受罰死在了十字架上,正如很早以前所預言的那樣。

相比之下,在伊斯蘭裡,真主(神)也有寬恕,但困擾我的問題是他 如何 去寬恕。他的寬恕是專橫的,無常的 – 幾乎是不負責任的。他要寬恕只是說句話而已。神聖的寬恕不能僅僅當作是個特赦令,好像無所謂一樣。

在基督教中,寬恕包括獻祭和受難。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而死,後來又甚至戰勝了死亡。這已完成事工的結果就是,祂洗清了所有罪人的羞恥和罪行(羅馬書 8 章)。因此,拒絕十字架就是對神寬恕之舉的玷污,是對祂恩典的玷污。那是有背於祂君王意志的事情。

我記得多年前來自巴基斯坦一個偏僻小山村的一個穆斯林所說過的話:「你們的先知高於我們的先知,理由有三:他是由童貞女所生,我們的先知不是;他能行神蹟,事實上,他從一出生就會了,而且一生下來就是先知,而我們的那位四十歲的時候才成為先知;你們的先知仍然是活著的,而我們的已經死了」(古蘭經 4 : 15 說到了那些被殺害的先知,但沒有說他們從死裡復活了)。

所以聖經說耶穌是救世主時,它指的正是那個意思。祂給了我們希望,因為我們知道我們是軟弱的,不能靠我們自己來取悅神。在古代,有一個叫辛尼加( Senaca )的斯多葛派哲學家說:「我們是邪惡的,我們已經變得邪惡了,我還要遺憾地加上一句,我們將一直邪惡下去。」他沒有希望。眾先知能指示我們道路,但他們不能拯救我們。他們能教導我們,但沒有一個先知能替我們而死。

耶穌在十字架上對旁邊一個一同被釘的盜賊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 23 : 43 )。聖經教導說,基督將我們從懲罰和罪的威迫中拯救出來(羅馬書 6 : 11 至 14 )。

我們與基督同為一體,同樣「向罪死」,正是我們與祂同為一體才讓我們從罪的捆綁中得以釋放。隨著祂從死裡復活,我們也復活成了一個新生命。現在我們有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幫助我們取悅神。

一個伊斯蘭的新皈依者在一個互聯網公告牌上對她的穆斯林朋友說起她的挫敗感,她說:「我成為一個穆斯林有四年的時間了。伊斯蘭對我來說是條很難走的路,但我真心相信我做的事情是正確的 … 我想永遠做個穆斯林,但我覺得伊斯蘭裡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 有時我想要記住所有這些會不會讓我瘋掉 … 我想做安拉的好僕人,但要學習所有這一切對我來說太沉重了。我跟我丈夫說過這事,他想我是不是被精靈附身了 … 我不顧一切地尋找答案,希望能幫助我通過自己的努力來獲得成功。」

最後,我記得一些穆斯林朋友在讀過說穆罕默德不能保證他自己的女兒能否被救贖的聖訓後,他們問了一個困惑的問題:「如果先知說他甚至拯救不了他自己的女兒法蒂瑪( Fatimah ),那我如何知道他能救我們呢?」( 布哈里聖訓卷六 277 頁)。其他人對呼召喚禱煩悶至極,它每天五次會在裝有擴音喇叭的清真寺裡回響:「來得成功,來得拯救」 – 而他們自己都沒有救贖的把握。

為解答所有這樣的問題,有些絕望中的人轉向了基督,從 引支勒 (福音書)和耶穌的話語中找到了希望,「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福音 14 : 6 )。許多穆斯林還從耶穌的這句話中找到了極大的慰藉:「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 11 : 28 )。

Warren Larson 博士在巴基斯坦生活了 二十三 年。他寫了一本書叫做 《伊斯蘭意識形態和巴基斯坦的原教旨主義:皈依基督教的氣候到了嗎?》,美國大學出版社, ISBN: 0761810943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 Dr. Warren F. Larson 的在線文章 ‘ WHY I AM A CHRISTIAN 'http://answering-islam.org/Testimonies/lars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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