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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吉、朝覲

HAJI ,也寫成hajj,就是赴麥加朝覲過的人。參加過朝覲的那些人會將它作為一種榮譽稱號來保留,比如哈吉卡西姆 ( Haji Qasim ), 也就是 「卡西姆朝覲者」 ( Qasim the Pilgrim ) 。

HAJJ 的字面意思就是 「出發」 , 「前往」 。麥加朝覲是在伊斯蘭曆 (即穆罕默德紀年) 的十二月舉行。它是伊斯蘭修行的第五支柱,也是不可推卸的一種宗教義務,古蘭經對此也有明確的強調。根據穆罕默德的說法,它是一種神聖的制度,在古蘭經裡有以下關於遵行它的權威記載: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關於朝覲的經文都在古蘭經較後期的章節裡,是按年代順序排列。)

古蘭經22:28:-

「你應當在眾人中宣告朝覲 ( hajj ) ,他們就從遠道或徒步或乘著瘦駝,到你這裡來:以便他們見證他們所有的許多利益,並且在規定的若干日內 (也就是伊斯蘭曆十二月的頭十天) ,紀念真主之名而屠宰他賜給他們的牲畜。你們可以吃那些牲畜的肉,並且應當用來款待困苦的和貧窮的人。然後叫他們滌除他們的污垢,叫他們履行他們的誓願,叫他們圍繞那間古房而環行。事情就是這樣的,誰尊重真主的戒律,在主的那裡對於誰是更好的。」

古蘭經2:152:-

「賽法和麥爾維,確是真主的標識。舉行大朝 ( hajj ) 或小朝的人,無妨遊此兩山。自願行善者, (必得善報) ,因為真主確是厚報的,確是全知的。」

同上,192:

「你們當為真主而完成大朝 ( hajj ) 和小朝 ( 'umrah ) 。如果你們被困於中途,那末,應當獻一隻易得的犧牲。你們不要剃發,直到犧牲到達其定所。你們當中誰為生病或頭部有疾而剃發,誰當以齋戒,或施捨,或獻牲,作為罰贖。當你們平安的時候,凡在小朝 ( 'umrah ) 後享受到大朝 ( hajj ) 的人,都應當獻一隻易得的犧牲。凡不能獻牲的,都應當在大朝期間齋戒三日,歸家後齋戒七日,共計十日。這是家眷不在禁寺 ( al-Masjidu 'l-haram ) 區域內的人所應盡的義務。你們當敬畏真主,你們當知道真主的刑罰是嚴厲的。朝覲的月份,是幾個可知的月份。凡在這幾個月內 (也就是伊斯蘭曆的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 決計朝覲的人,在朝覲中當戒除淫辭、惡言和爭辯。凡你們所行的善功,真主都是知道的。你們當以敬畏做旅費,因為最好的旅費是敬畏。有理智的人啊!你們當敬畏我。尋求主的恩惠 (原文指做買賣) ,對於你們是無罪的。你們從阿賴法特結隊而行的時候,當在禁寺 ( al-Masjidu 'l-haram ) 附近紀念真主,你們當紀念他,因為他曾教導你們,從前你們確是迷誤的。然後,你們從眾人結隊而行的地方 (阿賴法特) 結隊而行,你們當向真主求饒。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你們在舉行朝覲的典禮之後,當紀念真主,猶如紀念你們的祖先一樣,或紀念得更多些。有人說: 「我們的主啊!求你在今世賞賜我們。」 他在後世,絕無福分。有人說: 「我們的主啊!求你在今世賞賜我們美好的 (生活) ,在後世也賞賜我們美好的 (生活) ,求你保護我們,免受火獄的刑罰。」 這等人,將因他們的營求而享受一部分的報酬。真主的清算是神速的。你們當在數日內紀念真主,在兩日內 (朝覲之後) 倉猝起程的人,毫無罪過;延遲的人,也無罪過。 (抉擇的權利) ,專歸敬畏的人。你們當敬畏真主,當知道你們只被集合在他那裡。第一座寺就是為人類而建的,建在麥加 - 是對人類的祝福和指引。其中有許多明?,如易卜拉欣 (亞伯拉罕 Maqamu Ibrahim ) 的立足地;凡入其中的人都得安寧。凡能旅行到天房的,人人都有為真主而朝覲?天房的義務。」

古蘭經5:2:-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不要褻瀆真主的標識和禁月,不要侵犯作犧牲用的牲畜,不要破壞那些牲畜的項圈,不要傷害朝覲禁寺 ( al-Baitu 'l-Haram ) 以求主的恩惠和喜悅的人。」

朝覲是每一個穆斯林一生中義不容辭的責任,只要他成人了,是自由人,心智健全,身體健康,並且有足夠的旅費,在他不在家時也有足夠的錢養家糊口。

如果一個婦女要去朝覲,那必須有她的丈夫或者近親 ( muhram ) 陪伴。如果她能得到一個近親的保護,也有必需的盤纏,那她的丈夫要是阻止她去朝覲就是不合法的。這個 muhram 是她的一個不可合法結婚的近親。

伊瑪目沙斐儀 ( ash-Shafi'I ) 否認這種照顧的必要性,說古蘭經並沒有這樣的限制。然而,一個傳統說法卻與他提出的異議相抵觸。 「某個人來到先知那裡說: 『我的妻子要去朝覲,但我被叫去遠征打仗。』 先知說: 『不要去參與戰爭,陪同你的妻子去朝覲。』 」

一次法定的朝覲應該有三個步驟是 farz ;五個步驟是 wajib ;剩下的就是 sunnah 或者是 musiahabb 。 farz 是:除了穿上戒衣 ( ihram ) 外不能穿其他衣服;站在阿賴法特山;巡遊克爾白天房 ( tawaf ) 。

wajib 的義務是:在穆茨達里法赫 ( Muzdalifah ) 停留;賽法山 ( Safa ) 和麥爾維山 ( Marwa ) 之間奔跑;投擲小石塊 ( Ramyu'r-Rijam ) ;如果朝覲者不是麥加人,離開前多一次巡游克爾白天房 ( tawaf 辭朝) ;朝覲完之後理髮。

朝覲必須在指定的季節裡做。古蘭經2:193: 「朝覲的月份,是幾個可知的月份。」 這幾個月就是伊斯蘭曆的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的頭十天。朝覲的實際舉行必須在十二月,但準備工作和朝覲的舉意 ( niyah ) 可以在前兩個月進行。小朝 ( umrah ) 是平時去麥加朝拜,除了十二月的第九天和隨後的四天之外。在每一條通往麥加的路上,距離該城八到十公里處都有一個驛站叫做 Miqat 。下面列舉了這些驛站的名字。麥地那的路上的驛站叫 Zu'l-Halifah ;伊拉克的路上的叫 Zatu Arq ;敘利亞路上的叫 Hujfah ;內志 ( Najd ) 路上的叫 Qarn ;也門路上的叫 Yalamiam 。

下面是朝覲時正統的做法,它是以先知自己為榜樣慣傳下來的。 (參看布哈里聖訓, Kitabu 'l-Manasik ,205頁) 。

到達麥加附近最後一個驛站後,他必須洗澡,做兩次 rak'ak (拜功) ,然後脫去身上所有的衣服,穿上被稱為戒衣 ( ihram ) 的朝覲時穿的聖袍。這種衣服就是兩塊無縫合線的布做成的,一塊裹在腰間,另一塊寬鬆地披在肩上,頭露在外面。還要穿上便鞋,但不是鞋子或靴子。當他換上了朝覲時的打扮後,不要在頭上涂抹任何東西,不要剃刮身上任何部位,不要修指甲,除了戒衣之外,不要穿任何其他衣服。朝覲者現在就可以正式朝覲了,面向麥加,先進行舉意 ( niyah ) 說: 「真主啊,我意欲朝覲;請為我開路,接受我的敬意」 ,然後他就朝聖城走去,一路上 - 還有朝覲的不同時候 - 都要大聲誦念叫做 Talbiyah (表示站以待命) 的朝覲歌。阿拉伯語就是這樣寫的 (布哈里聖訓,210頁) :

「Labbaika! Allahumma! Labbaika!Labbaika! La Sharika laka! Labbaika!Inna 'l-hamda wa n'ni'mata laka, wa 'l-Mulka laka!La sharika laka!」

波斯的一位經註家 'Abdu 'l-Haqq 將上面的歌詞翻譯成:

「我站起來服侍你,真主啊!我站起來!我站起來!萬物非主,唯有真主!我站起來!樂園、祝福和王國就是你的!萬物非主,唯有真主!」

一抵達麥加馬上就要在禁寺 ( Masjidu'l-haram ) 進行法定的潔淨儀式,之後親吻黑石 ( al-Hajarn'l-aswad ) 。然後繞克爾白天房巡游七次;開始三圈快步走或跑,後四圈步子放慢。這種儀式叫做 tawaf ,開始從天房的右邊進,巡游完了從左邊出。朝覲者每繞天房一週時,都要觸摸 Ruknu'l-Yamani ,也就是 Yamani 角落,並且親吻神聖的黑石。之後繼續前往 Maqamu Ibrahim (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立足的地方) ,在那裡他要誦念古蘭經第2章第119節經文, 「你們當以易卜拉欣的立足地為禮拜處」 ,並且做兩次 rak'ak (拜功) 。完了之後再回到黑石那裡吻它。然後走到通向賽法山的那個寺門那裡,從這道門出發往山上爬,邊爬邊誦念古蘭經2章153節經文, 「賽法和麥爾維,確是真主的標識。」 到達山頂之後,轉身朝向天房,誦念如下禱告詞:

「萬物非主,唯有真主!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祂實踐了祂的約言,幫助了祂的僕人,祂自己單獨趕走了異教徒﹗」

這些話要誦念三遍。然後從賽法山頂跑到麥爾維山頂,這樣來回七次,在每座山的山頂都要重複上述的拜功。這是第六天,當天晚上要在麥加度過,還要再次繞著天房。

到了第七天,朝覲者要在大寺裡聽講道 ( khutbah ) ,或者說演講,闡明朝覲的美德和所有真正的穆斯林在以後的日子裡必需的義務。

第八天叫做 Tarwiyah ,朝覲者繼續和他的同伴們前往米那 ( Mina ) ,在那裡逗留,做穆斯林禮儀中平時的禮拜,並在那裡過夜。

次日 (第九天) ,早拜之後,繼續向阿賴法特山前進,在那裡要誦念通常的拜功詞,還會聽另一場講道。然後動身前往米那和阿賴法特中途的穆茨達里法赫 ( Muzdalifah ) ,趕到那裡做晚拜。

下一天,也就是十二月的第十天,這一天是穆斯林世界慶祝的古爾邦節 ( Idu'l-Azha ) - 即宰牲節 ( Yaumu 'n-Nahr ) 。清早的時候,朝覲者要在穆茨達里法赫做拜功,然後一起趕往米那的三根石柱那裡,這些石柱被稱為 Shaitanu 'l-Kabir ,也就是 「大魔鬼」 的意思。朝覲者要向每根石柱投擲七顆小石頭,這種儀式叫做 Ramyu 'r-Rijam ,即投石。朝覲者右手的拇指和十指之間夾著小卵石 ( rajm ) 在不少於五米開外朝石柱投去,嘴裡說道: 「奉全能者真主之名,我這樣做,憎恨魔鬼和他所做的可恥之事。」 剩下的六顆石子也以同樣的方式扔。據說這種儀式甚至從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時代就有了。朝覲者然後返回米那宰牲獻祭。根據朝覲者的意思,犧牲的牲畜可以是綿羊、或是山羊、或是牛、或是駱駝。

朝覲者將獻祭品的頭朝克爾白天房,捆住它的前腳,人站在它的右邊,用大力將刀刺進它的喉嚨,並高呼 「 Allahu Akbar﹗ 」 「真主至大!真主啊,請接受我的獻祭!」

這個儀式標誌著朝覲的結束,然後哈吉或者說朝覲者剃髮,修剪指甲,脫去戒衣 (朝覲服) 。雖然朝覲完了,朝覲者還要在麥加住三天,那就是被稱為 Ayyamu't-Tashriq (晒肉日) ,即烘乾獻祭品的血,是最後四天巡迴禮拜之後三天的休息日。

離開麥加之前,朝覲者還要再次巡游天房七次,朝米那的撒旦石柱投石七次,並且要飲嘗滲滲 ( zamzam ) 井的水。

大部分穆斯林之後會前往麥地那,在穆罕默德聖殿獻敬,除了瓦哈比教派的教徒之外 - 因為他們認為將瞻仰先知墓作為宗教儀式是一種以物配主的行為 ( shirk ) - 所有穆斯林都認為這是不可推卸的義務。

從朝覲者穿上戒衣的那一刻起,直到脫下它為止,他必須禁絕一切世俗的事務,全心全意地投入朝覲事宜。儘管他可以抓魚,但不允許打獵。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在受戒期間,或在禁地境內,不要宰殺所獲的飛禽走獸」 (古蘭經5:96) 。先知也說過: 「指示甚麼地方可以捕殺到獵物的人和殺死獵物的人一樣有罪。」 哈吉不要在身上抓痒,以免損害小虱子,或者除掉毛髮。如果實在感覺不舒服,可以用張開的手掌搓擦。臉和頭必須露在外面,不要理髮和剃鬍鬚。 「你們不要剃髮,直到犧牲到達其定所」 (古蘭經2:192) 。到達高地,或者下山谷,或者遇見一個人,或者進入麥加城,或者進到聖寺,哈吉應該不斷重複說 「 Labbaika,Labbaika 」 。每當看見克爾白天房時,都要誦念 Takbir , 「真主至大!」 ,還有高呼 Ta'lih , 「萬物非主,唯有真主!」

前面講過,朝覲就是 hajj ,只能在伊斯蘭曆十二月規定的幾天裡進行。如果朝覲者第九天才到,並能及時地參加那一天的朝覲活動,那他的這次朝覲也是算數的。

遜尼派的穆斯林不允許代替他人朝覲,但什葉派穆斯林卻允許這樣做。兩派都認為,幫助付不起旅費的人出錢讓他能夠去朝覲是件值得讚賞的行為。但如果一個穆罕默德教徒臨死時遺留下一筆錢給某個人代他朝覲,那就會認為是滿足了伊斯蘭法律的要求。如果一個穆斯林有能力參加朝覲,但沒有這樣做,那他的疏忽就相當於是 kabirah (死罪) 。

根據先知的說法 ( Mishkat 聖訓,14冊1章) ,去了麥加朝覲的功德是巨大的:

「為主道而朝覲的人,沒有說淫穢的話,也沒有行邪惡的事,那他回來之後就像出生時一樣純潔脫離了罪惡」 。 「它們 (朝覲和小朝) 拋棄了貧窮和罪惡,就像熔爐裡的火去除了渣滓一樣。朝覲的回報就是樂園」 。 「當你看見一個朝覲者的時候,要向他致敬,擁抱他,並請求他為你向真主求情,因為他自己的罪已經被寬恕了,他的祈求也會得到應許。」

朝覲完了的穆斯林被稱為哈吉 ( hajji ) ,這稱號會保留,例如:哈吉卡西姆 ( Haji Qasim ) ,即朝覲者卡西姆。

Palmer 教授 ( 《古蘭經 「導論」 》 ,53頁) 說: 「朝覲儀式不能完全廢除。阿拉伯人對克爾白天房的普遍恭敬之情也是非常有好處的,它明顯是用一種觀念裡共有的意識來統一各部落的方式。他們的祖先,穆罕默德宗教的始祖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他的傳統無疑在先知眼裡給了這座古寺一種特別的神聖性,先知也經常這樣說。雖然他開始時將耶路撒冷設為朝拜方向,但後來恢復到天房為朝拜方向。之後,穆罕默德在這裡建造了聖殿,自古以來,就是朝那裡也是在那裡敬虔。它是一件分散的阿拉伯國家所共有的事情 - 一件凝聚他們民族感情的事情。想要廢除它 - 或降低對它的尊重 - 是不可理喻的事情,也是對穆罕默德事業的破壞。於是他做了次好的事。他清除了偶像,並宣佈那是對真主的事奉。」

Stanley Lane Poole先生評論 ( 《 Introduction to Lane's Selections 》 ,84頁) :

「這朝覲經常被說成是穆罕默德傾向於迷信甚至是偶像崇拜的跡象。經常有人問,偶像的破壞者怎麼能昧著良心去巡游克爾白天房,在崇拜之吻的掩飾下對黑石表示尊敬呢?朝覲的儀式確實抵擋不住迷信的嫌疑,但很容易看出為甚麼穆罕默德命會遵守這些儀式。對他來說,曾守衛著禁寺的先輩們對這些儀式的記載和所有子民對它們傳統以來的崇敬使它們變得神聖化了。另外,這種內部的牽連關係也足以使他不可能廢除這些儀式。穆罕默德覺得,對克爾白天房的崇拜證明對他宗教有真正價值。他掃除了儀式中較重偶像崇拜和不道德的成份,但因為某些有智慧的原因,他保留了麥加朝覲和對聖殿自古以來的崇敬。他很清楚,形成一個信徒們的凝聚中心具有強化宗教的作用,於是他再三強調黑石的神聖性,說它 「是從天上臨下的」 。他規定世界上所有的穆斯林必須朝克爾白天房方向禮拜,還命令他們去那裡朝覲。麥加對穆斯林的意義正如耶路撒冷對猶太人的意義。它沉澱了多個世紀的宗教影響力。它將穆斯林帶回他們信仰的搖籃 - 先知的童年時代。它提醒人們記住舊信仰和新信仰之間的爭鬥,也就是推翻偶像崇拜、建立對唯一真主的敬拜。最重要的是,它使人記得他的穆斯林同胞都是朝同一個神聖的地點敬拜,記得他是眾信徒中的一員,知道他們是由同一種信仰團結起來的,充滿著同樣的希望,尊敬著同一樣事務,敬拜著同一位神 (真主) 。穆罕默德保留了伊斯蘭聖殿的神聖性,表明了他對人類宗教感情的瞭解。」

麥加朝覲唯一可接受的解釋就是:阿拉伯先知發現它有利於在阿拉伯的偶像崇拜行為之間折衷。所以我們發現,朝覲的一些迷信和愚蠢的習俗嫁接到了這個在原則上主張一神論、在實踐上打破偶像崇拜行為的宗教上。

我們認為,對伊斯蘭只要做個仔細的和批判性的研究,就可以使任何不偏不倚的人相信穆罕默德起初是想按照舊約聖經來建立他的宗教。真正的穆斯林亞伯拉罕 (易卜拉欣) 是他的原型,摩西 (穆薩) 是給他律法的人,耶路撒冷是他的禮拜朝向。但是情況總是變化無常,不但先知的啟示在變,連他的道德標準也在變。麥加成了朝拜方向,穆斯林世界要朝黑石彎腰鞠躬,而他們敬拜的卻是一位神 (真主) 。麥加朝覲顯示出伊斯蘭是一個折衷的宗教。

伊斯蘭護教家盡一切可能為穆罕默德 「偽造真主之名」 的嚴肅指控辯護,但我們找不出任何東西能證明朝覲是神聖的行為。

伊斯蘭清教徒 - 瓦哈比教派教徒 ( Wahhabis ) - 認為繞行先知墳墓是一種迷信行為 (實際上等於是以物配主) ,但他們又怎樣印證朝覲的這些愚蠢儀式的合理性呢?如果瞻仰先知墳墓是以物配主,那賽法山和麥爾維山之間的奔跑、向石柱投石、親吻黑石又如何解釋呢?沒有一個穆斯林企圖給麥加朝覲的這些儀式做一個屬靈的解釋,因為如果他這樣做的話,會被指控為是以物配主的異教徒﹗

HAJJATU'L-WADA ,指的是穆罕默德的最後一次朝覲或者說告別朝覲。它被當作是正統朝覲的模範。在古蘭經9:3裡,稱之為 Hajju 'l-Akbar (大朝) (參見 Mishkat 聖訓,十一冊九章,和 Muir 的 《穆罕默德生平》 ) 。據說這種叫法開始於公元632年的2月23日。

HAJJ MABRUR ,指的是被認可了或被接受的朝覲 ( Mishkat 聖訓,十一冊一章第二部份) ,是按照穆斯林律法來履行的麥加朝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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