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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的「原罪」,或是伊斯蘭的「原赦」?

Jesse Toler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toler/contact.html)

身為基督徒,我被吩咐必須為信仰辯護(猶大書3節),認信耶穌基督(羅馬書14:11),常作準備按信仰回答各人,堅信在耶穌基督裡,我已藉著那為我們死的主之寶血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5:17)。要為信仰辯護,我必須非常殷勤學習,耐心回應質疑者;因的確有很多真誠的批評,試驗著我所認信的;儘管也有漫不經心、或信奉諾斯底主義的發問者,只為了發表其偉論。無論如何,認信耶穌,正如聖彼得所說的,是認信祂「知道萬事」(約翰福音21:17)。

要回答信仰問題,必須按聖經據理而辯,儘管對方滿腔懷疑、甚或抗拒真理。(彼得前書3:15)並非人人都真想聽見真理的(約翰福音4:16),聖經早已詳細預言世界會愈敵視基督教(馬太福音10:22),從目下全球情況看來也的確如是。然而我們知道,神會藉著仇敵、藉憎恨我們之人的手,向我們顯出恩慈(路加福音1:71);我們的主也勸我們,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馬太福音10:26-30)。

最近我偶爾會遇到好些滿懷敵意的穆斯林,他們並非真的追求真理、美德與虔敬,只是想在宗教辯論上取勝。近年愈多穆斯林以詭辯的方式動搖部分基督徒的心,因不少基督徒雖渴慕信仰,但教義要理毫不清晰。類似言論常見於YouTube。舉例說,有穆斯林與有神論的基督徒辯論時,竟會引用無神論者的資料,實在令人咋舌。

近年來,聖經裡的救贖論議題成了宗教辯論的熱門話題,其中一個爭議點,在原罪問題;原罪使人類落到目前的地步,造成我們在世生活之種種障礙。最近我與一位穆斯林辯論,他說古蘭經對亞當夏娃的描述,提供了「原赦」觀念,印證安拉是至慈的;這觀念正好與聖經的原罪觀相反。但只要仔細比較兩部經書內有關創造的戲劇化故事,即可發現此說存在問題,仔細研經能使人發現真理。

穆斯林護教士攻擊聖經的第一個進路,是比較聖經和古蘭經對伊甸園狀況的描述[1]。古蘭經本是阿拉伯詩歌,由穆罕默德將片段傳給繼承者,並於他逝世後多年才編磬成書。聖經與古蘭經都記載了這段史前事件,惟有聖經清楚交代事情的前因後果,且其記載順序清晰易明。舉例說,只有聖經說明那棵關鍵的樹,是辨別善惡樹。(創世記2:16,17)

古蘭經首先在2章記載這故事,裡面並沒有提到樹的特點(古蘭經2:35),後來在其他篇章裡才說是「長生樹」[2](古蘭經7:20;20:120)。回說古蘭經2章的敘述,相關記載結束時提到,阿丹(亞當)受警告,要受火獄的懲罰(古蘭經2:39)。古蘭經和聖經都提到阿丹(亞當)和夏娃被趕出伊甸園,但只有古蘭經說,阿丹(亞當)要受下火獄的威脅(參創世記3:6;古蘭經2:36;20:115-123)。在古蘭經裡,關於伊甸園的記載相當零散,只知道安拉將阿丹(亞當)趕出伊甸園後,答應給予指引(古蘭經2:35);從此約莫歸結出安拉至慈的結論。持此理據護教者,卻無視下火獄的威脅。這引申出一個疑問,究竟阿丹(亞當)怎樣做了?事情以後又如何發展,是原罪,或是原赦?以下將仔細檢視相關古蘭經文,由於記載零散,必須引述各處章節,才能大致歸納出整個故事。

阿丹(亞當)是用泥土造的(古蘭經15:26-33),以設置(khalifah)在大地上(古蘭經2:30)。眾天神受命向阿丹(亞當)叩頭(古蘭經15:30;38:73),儘管他只是凡人(古蘭經15:28,源於阿拉伯字根شر ب,bashar);似乎所有天神都質疑安拉為何要造人(古蘭經2:30),而最少一名天神-就是易卜劣廝,不甘處於比人類低下的地位,不願意向人叩頭(جد س,sajada),認為他不過受造物[3],這是首次悖逆(古蘭經2:34)。這以後,易卜劣廝對安拉說,他誓必根絕阿丹(亞當)的後裔(古蘭經17:62)。後來他引誘阿丹(亞當)和夏娃吃禁果,令他們遭趕出伊甸園[4]。要了解阿丹(亞當)受造後發生的事,並因安拉命令引發之爭端,必先明白「叩頭」的意義。在君權制度下、或異教敬拜裡,俯伏敬拜是很普遍的事,舊約聖經裡亦見好幾次(下拜希伯來文為 שׁחה,shâchâh),其中有幾點與本文的討論相關。

聖經每出現「下拜」一詞,表示某人完全順服於另一人的控制和權力。按創世記述,以撒給雅各祝福,包括叫族中所有人向雅各下拜(創世記27:29),後來猶大也被賜予同樣的權柄(創世記49:8)。古蘭經也提到這動作之重要性,曾以sajada一詞形容人敬拜安拉(古蘭經3:113)。因此我們可以說,下拜、叩頭,代表對既定權威之完全順服。如前所述,古蘭經以這詞描述敬拜安拉,並向與真主同管治大地的阿丹(亞當)下拜[5]。

至於聖經記述的伊甸園故事,人物和散亂的古蘭經章節記述幾乎一樣,但在重要的細節上有別;這不僅牽涉史前史,更關乎神學。以下將比較兩者,看哪本經書更前後一致、屬原創經典,更能保持神的尊榮、聖潔與完全。

亞當受創,乃在神一連串創造之中,他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創世記1:26;2:7)。所有受造物都是「好的」,惟有人類,神看著「甚好」(創世記1:31),因此人在創造秩序裡享最高地位[6]。亞當管理大地,有如園丁照料花圃,並非如暴君藉著武力管轄萬物(創世記2:15-17)。而且他不孤單,神為他預備了與他相配的幫助者(創世記2:18-20),稱為女人。亞當看見,馬上就愛她了,她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世記2:20-23)。伊甸園的生活,雖在神細心照管下,但亞當夏娃沒多久就不服從神,以至於受咒詛,原罪從此臨到世上萬族,使人死亡,需要救贖。好了,究竟教會在教導甚麼呢?

罪之黑暗與邪惡本質,從人類歷史一開始就影響人類,揭示人拒絕神、與祂對抗的狀況。神聖啟示點明邪惡之源,即在我們的始祖時代發生的事而導致[7],從一開始就有;人不能將邪惡歸因於心理發展障礙、遺傳的弱點,或心理問題等,像穆斯林所說的或讓我們相信的那樣。

所有人自出生時起,都從亞當收納了罪;一如人可以藉相信耶穌基督、奉祂的名受洗,就蒙收納進教會。因著基督受苦,我們的道德生命得以恢復,可以完全順服神。我們可以天天活在因神的自我犧牲而有的恩賜裡,因而有盼望、得以完全,藉著善工向別人彰顯神的偉大。亞當的原罪使人蒙羞,將悲慘與恐懼遺傳後世;基督卻將受造從悲慘、與神分離的狀態裡釋放出來,令人揚棄自以為可以靠自己能力得救的念頭。

兩部經書敘述雖有相似情節,其實含義大相逕庭,尤其對罪之範圍和來源的看法;難怪穆斯林對兩部經書的相關神學概念都不大完全。穆斯林否定原罪,認為人之所以犯罪,因為安拉創造人時存在弱點,我們遺傳了軟弱性情,所以犯罪。這等於說,真主本身並不完全;所以此說不可取。試問完全的神(真主)在其創造之高峰,其得意之作又怎會存在弱點?有穆斯林說,安拉本身是完全的,他創造我們也完全(古蘭經18:37),只是人的完全中附有犯罪傾向和墮落。還是安拉本身邪惡不仁,使我們受造竟有暴力性情,不能專心向善?穆斯林必須解釋他們的真主之創造、及其救贖力量,否則,他要非不完全,就是愚蠢,或滿懷惡意。

基督徒深明原罪的教義,願意懷感恩的心領受基督糾正之工。基督徒知道,基督的工作從一開始,就是要洗淨罪惡,預備人心領受神的恩慈良善(詩篇51:2),惟有藉著神在加略山所作的救贖的工,才能塗抹一開始即存在的罪;也惟有在基督裡,我們才能成為一個群體、一個民族。

讀古蘭經,其中前後不一致之處顯而易見。我們若相信神(耶和華)之完全聖潔,就必須揚棄伊斯蘭的創造觀與原赦觀念,那不過是後來發明出來的,扭曲了聖經的原罪觀念。

1. 其中一大分歧是,古蘭經指伊甸不在地上,但聖經的伊甸卻在世上,位於迦南以東、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附近(創世記2:8)。

2. 古蘭經作者錯了。帶來羞恥、罪與死亡的,是分辨善惡樹。亞當夏娃從沒有機會吃生命樹上的果子(即可以不死),他們實在也不必吃這果,除非他們吃了分辨善惡樹的果(創世記3:22),因為在墮落前,他們本來就是不死的。

3. 這引申出一個令人困擾的神學問題,天神為何要向凡人下拜?

4. 奇怪的是,這裡說安拉命所有天神向人下拜,而易卜劣廝不僅不服從,後來竟然可以騙倒這個、他拒絕下拜的人。

5. 雖然穆斯林不會認同阿丹(亞當)作為真主的「共同管治者」,但考慮到真主命天神向他下拜、順服他,實在難以用別的方法理解阿丹(亞當)的地位。再者,古蘭經從沒提到,阿丹(亞當)向安拉「下拜」。可見一般穆斯林的觀念與古蘭經經文並不一致。

6. 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其地位獨特,有權柄管理大地和動物;後者並非按神的形象造的,只是「各從其類」。因為神是人墮落前形象的「原型」,我們就在創造秩序裡代表神。(參Elliot,Ralph H.,Message of Genesis,Broadman Press 1961,36。)

7. 現代伊斯蘭護教家說,穆罕默德像耶穌一樣,從沒有犯罪,但這說法與伊斯蘭史實不符。早期史料提到,穆罕默德也自認為罪人,甚至曾求安拉「用水洗去我的罪」(《布哈里聖訓》卷1,冊12,號711);穆罕默德的說法,基督徒聽來很熟悉。

這篇文章翻譯自Jesse Toler的在線文章「Biblical ‘Original Sin’ or Islamic ‘Original Forgiveness’?」

http://www.answering-islam.org/authors/toler/original_s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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