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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對真主的兒子誤解

古蘭經誤以為基督徒相信爾撒是「真主的兒子,即是基督徒相信爾撒是真主娶妻生下肉身的兒子,而不了解聖經稱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比喻的用法。古蘭經説真主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古蘭經(112:3),真主沒有妻兒(古蘭經4:171;6:101;19:35,8892;72:3),沒有收養任何兒子,也沒有任何神靈與他同等(古蘭經23:91),因此否認爾撒是真主的兒子。

阿拉伯語是比較具體的語言,使用具體的名詞來表達抽象的概念。基督教的聖經是充滿比喻語言的。

阿拉伯語的古蘭經有時候也使用比喻語言:

-它稱旅客為「道路之子」(古蘭經2:177,215;4:36)。-它稱麥加為「母親城邑」(古蘭經42:7)。-它稱天經為「經書之母」(古蘭經43:4)。-它談到安拉「的繩索」(古蘭經3:103)。-它談到安拉的「刑罰的災害」(古蘭經89:13)。

聖經稱耶穌是「神的兒子這種比喻語言的用法沒有不恰當,是古蘭經誤解了這種比喻語言的用法。

因為古蘭經不能正確理解基督教「神的兒子」的教義,誤以為這是指神一個生理上、肉身上的關係,它就不可能是真主啟示的經書了。如果古蘭經是真主啟示的經書,想批評基督教「神的兒子」和三位一體的教義,就不應聚焦在批評一個錯誤的、並不存在的、誤以為是基督教的信仰了。這是其中一個足夠的理由否定其作為真主啟示的經書的自稱。

類似的錯誤,出現在古蘭經4:157。耶穌的釘十字架和復活對基督教信仰是絕對基礎性的-基督教兩千年、數以十億計的人的信仰、整本新約(哥林多前書15章等),都建立在耶穌的釘十字架的歷史性上面。而古蘭經僅以一句話否認這件事,完全沒有理解釘十字架的信仰有多基礎性。換句話説,古蘭經的作者不知道釘十字架的重要性,這顯明古蘭經的作者不可能是真主。

「神的兒子」的教義不是始於新約,其實在舊約的出埃及記4章、撒母耳記下7章、詩篇2章等都有提及,是各個先知的教導。古蘭經不單否認爾撒是真主的兒子,也否認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是真主的兒子(古蘭經5:18)。摩西五經、先知書、詩篇、福音書都教導神的父性、神的兒子、神住在祂的子民當中、獻祭贖罪等,但古蘭經否認這一切,顯然古蘭經很多先知的很多話不符。

穆罕默德對一神的概念,較接近亞里士多德對一神的概念,卻與摩西五經、先知書、詩篇、福音書對一神的概念相去更遠。記得亞里士多德也是一神論者。不要以為伊斯蘭相信的一神論,就是基督教的一神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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