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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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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as

伊斯蘭中打妻子的問題

作者︰Silas

1) 導論 – 在伊斯蘭中妻子的地位

2) 古蘭經與伊斯蘭中打妻子的問題

3) 傳統 (聖訓) 中有關伊斯蘭毆妻的敘述

4) 傳記性資料(Sira)中有關毆妻的論述

5) 伊斯蘭的毆妻問題 – 學者的觀點

6) 伊斯蘭更多有關毆妻的著作

7) 毆妻帶來的傷害

8) 美國當前的伊斯蘭毆妻現象

9) 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伊斯蘭毆妻情況

10) 穆斯林對於毆妻的辯護

11) 問題

12) 結論

13) 該向何處求助

附錄

14) 「 beat (毆打) 」 一詞淺析

15) 「 nushuz (不順服) 」 一詞淺析

16) 對於穆罕默德 Asad 譯本和註解的批判

17) 參考書目

1) 導論 – 在伊斯蘭中妻子的地位

伊斯蘭其中有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就是古蘭經認可丈夫毆打不順服的妻子。這點可見於 以 「婦女」 為題的四章34節。更多有關伊斯蘭毆妻的資料,還可以在穆罕默德的傳統(聖訓 ) 和 Sira (傳記資料) 中找到。許多人因為這個無情的認可而批評伊斯蘭,而許多穆斯林 寫文章想方設法去美化或維護它。回顧一下古蘭經、聖訓、和 Sira 中的實際教導,伊斯蘭確 實當受批評。這個命令不單是一種對待妻子的殘酷方式,它還描繪了伊斯蘭已婚婦女低下的地 位。從古蘭經、聖訓和 Sira 中,還有從一些其他伊斯蘭作品中,都可以看出,這種 「伊斯 蘭式」 的毆妻問題是屬於身體上的,而且是痛苦的。

請注意,打妻子不僅是伊斯蘭才有的問題。它是全世界普遍發生的事情。有些文化比其他 文化更容易接受它。然而,伊斯蘭接受這種行為到達一個程度,以致穆斯林社會沒有把它視為 一個問題。

在繼續詳細闡述伊斯蘭毆妻這個主題之前,我想暫停一下,先來分析更加重要的一點︰勸 導人毆打不順從的妻子不是一個失常、怪異、脫節的觀念,或者獨立存在的元素;相反,在伊 斯蘭女性的地位方面,毆打不順從妻子的命令,是建立在婦女於伊斯蘭中屈從 ∕ 次等的地位 上。你不能將打妻子的問題,跟她在婚姻關係中所處的劣等地位這個背景分割開。

要充份地理解伊斯蘭中毆妻的問題,就必須先明白她相對於她丈夫的地位關係。毆妻之所 以得到允許,是因為她的地位較為低下。一個人要是感染了惡劣的病毒就會發高燒。當這高燒 成了一個相當嚴重的問題時,那其實是另一種疾病發作所產生的症狀。毆妻是妻子在伊斯蘭的 低下地位的一個徵兆。除了丈夫毆打他們不順從的妻子這種權利之外,還有一個更深層次、更 有害的疾病在作怪。打妻子只是一個劣根所結出的壞果實。一旦理解了這個因素,穆罕默德吩 咐毆打不順從妻子的根本原因就水落石出了。

當我起初開始研究這個主題時,我沒有意識到伊斯蘭的婚姻有異於基督教的婚姻。它的規 定、角色和要求都大不相同。在基督教的婚姻中,丈夫擔當一家之主的角色,妻子被要求順從 丈夫的領導。然而,她在社會和宗教地位方面與他是平等的;她並不次於他。在伊斯蘭當中, 丈夫是他妻子的管理人。她被認為是介於奴隸和自由人之間的人。婦女受到管轄和控制。已婚 婦女與她丈夫的關係,就類似於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係。父母有責任監管他們的孩子並期望他 們順從。當他們的孩子不順從的時候,他們就會受罰,有時還會挨打。穆罕默德對婦女的看法 ,就是認為她們缺乏自制能力,因此為了她們自己的好處,也為了社會的好處,她們必須服從 她們的丈夫。她們必須順服。雖然一個成年婦女比一個小孩要成熟得多,能幹得多,但仍然不 如一個男人;所以必須依附男人。伊斯蘭教導說男人比女人優越。當一個男人給了他的新娘一 筆嫁妝,他就得到操縱妻子的權利。一個女人要是接受了他的嫁妝,她就給予他的丈夫約束她 的權利。

我不是說妻子是丈夫的奴隸。她的地位比一個奴隸要高。穆罕默德呼籲他的追隨者要善待 他們的妻子。他不願看到她們無故挨打。他希望丈夫和妻子之間有良好的婚姻關係。然而,他 對於幸福婚姻和善待妻子的願望,沒有緩和他賜予男人超越女人的權力或者他賦予婦女的地位 。在伊斯蘭的觀念裡面,在穆罕默德的觀念裡面,妻子沒有和丈夫一樣受到平等的看待,而是 一個較為低微、從屬於丈夫的伴侶,雖然應該受到溫柔善待,但仍然處於男人的權力底下。雖 然穆斯林的丈夫可能會愛他的妻子和尊重她,相當的善待她,但他們婚姻的基本原則仍然沒變 。如果她堅持不服從他的意願,他就有權利 – 甚至有責任 – 打她,使她再次順服為止,並 重新建立 「幸福」 的婚姻。

在本文中,我將以古蘭經、聖訓和 Sira 上面的教導和著名伊斯蘭學者的觀點為基礎,來 論述伊斯蘭毆妻方面的基本主題。接下來,我將論述一下這種暴力從身體上和心理上給婦女帶 來的傷害,然後研究一下目前在美國、中東和其他地方打妻子的現狀。我會提出一些思考問題 ,提出一個簡短的結論,並提供一些可以請求幫助的地方。在附錄裡還包含了一些關鍵詞的短 評,以及對於一位著名穆斯林學者試圖美化穆罕默德毆打不順從妻子的命令的短評。

2) 古蘭經與伊斯蘭中毆妻的問題

我列出了古蘭經中稱為 Nisa (婦女) 的4章34節的六種英文譯本。我把這些譯本全部列 出來並不是多餘的,而是要說明這些譯文是多麼的相似。這些翻譯都是出自公認為學者之筆。 我糾正了某些古老的拼寫法。我的話加在中括號〔 〕 裡面。

古蘭經4︰34的經文

RODWELL 〔1〕 : "Men are superior to women on account of the qualities with which God has gifted the one above the other, and on account of the outlay they make from their substance for them. Virtuous women are obedient, careful, during the husband's absence, because God has of them been careful. But chide those for whose refractoriness you have cause to fear; remove them into beds apart, and scourge them: but if they are obedient to you, then seek not occasion against them: verily, God is High, Great!"

〔 「 Refractoriness 」 的意思是困難的或不可能駕馭的,固執地堅決不服從的〕

DAWOOD 〔2〕 : "Men have authority over women because God has made the one superior to the other, and because they spend their wealth to maintain them. Good women are obedient. They guard their unseen parts because God has guarded them. As for those from whom you fear disobedience, admonish them and send them to beds apart and beat them. Then if they obey you, take no further action against them. Surely God is high, supreme."

PICKTHALL 〔3〕 : "Men are in charge of women, because Allah has made the one of them to excel the other, and because they spend of their property (for the support of women). So good women are the obedient, guarding in secret that which Allah has guarded. As for those from whom you fear rebellion, admonish them and banish them to beds apart, and scourge them. Then if they obey you, seek not a way against them. Lo! Allah is ever High Exalted, Great."

ARBERRY 〔4〕 : "Men are the managers of the affairs of women for that God has preferred in bounty one of them over another, and for that they have expended of their property. Righteous women are therefore obedient, guarding the secret for God's guarding. And those you fear may be rebellious admonish; banish them to their couches, and beat them. If they then obey you, look not for any way against them; God is All high, All great."

SHAKIR 〔5〕 : Men are the maintainers of women because Allah has made some of them to excel others and because they spend out of their property; the good women are therefore obedient, guarding the unseen as Allah has guarded; and (as to) those on whose part you fear desertion, admonish them, and leave them alone in their sleeping places and beat them; then if they obey you, do not seek a way against them; surely Allah is High, Great.

ALI 〔6〕 : "Men are the protectors and maintainers of women, because Allah has given the one more (strength) than the other, and because they support them from their means. Therefore the righteous women are devoutly obedient, and guard in (the husband's) absence what Allah would have them guard. As to those women on whom part you fear disloyalty and ill conduct, admonish them (first), (next), refuse to share their beds, (and last) beat them (lightly); but if they return to obedience, seek not against them means (of annoyance) for Allah is Most High, Great (above you all).

(馬堅中譯本為︰ 「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 費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隱微的。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 你們可以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末,你們不 要再想法欺負她們。真主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 )

我將阿里的譯本放在最後,是因為我對他的翻譯想作一點重要的評述。阿里知道他是為西 方讀者而寫的,而打妻子在西方被認為是殘忍的。因此,阿里在古蘭經的原文中插進了他自 己的話,目的是使它看來沒有那麼殘酷。阿里具有欺騙性。阿里在4︰34的經文中,有九處插 入了自己的話。我粗略地研究了整本阿里的古蘭經譯本,沒有找到其他經文有這麼多插入的 話。顯然是有某些東西令他為難,才使他加進這麼多話。請注意,當談起允許一個男人毆打 他妻子的身體時,沒有另一個譯本稍微像他那樣說「 lightly 」 (輕輕地) 。阿里的角色 是一個穆斯林的護教者,他在這裡的用意,是要隱藏和削弱古蘭經的真正意思。

我注意到像阿里這樣的穆斯林護教者經常說,毆打應該 「輕輕地」 。但在古蘭經的上下 文中,這種懲罰必須是嚴厲的,才足以令她順服。它必須產生一種比較強烈的心理效應,以產 生口頭上的懲誡和性方面的離棄。換句話說– 它必須有所傷害。但丈夫不會像奴隸一樣鞭打 妻子,或者嚴重地傷害她。

分析

古蘭經列出了一個漸進的步驟,來對付叛逆的妻子︰

1) 丈夫口頭上勸誡她

2) 如果無效的話,就在性方面離棄她的妻子

3) 如果以上兩種措施都無效的話,丈夫就被倡導毆打妻子的身體。

〔說明︰必須指出的是,如果丈夫命令妻子做某些邪惡的事情,或者會引起身體上的疼痛, 或者沒有能力做的事情,她就不需要服從他的命令。〕

這段古蘭經的經文為打妻子奠定了基礎。如果缺乏了它,打妻子的理據就會稍嫌不足。打妻 子在聖訓中得到充分的證明,但在古蘭經中這句堅定的經文為允許毆妻奠定了堅固的基礎。

正如我在導論中所指出的,不要只把目光集中在毆打執拗的妻子的命令上,也要分析為甚麼 男人地位高過女人。重新研究一下開頭的經文 – 男人是 「比 … 優越」 的,男人有 「權威 」 ,男人 「掌管一切」 ,男人是 「管理者」 ,男人是 「護衛者」 。穆罕默德顯然將男人 放在女人之上,他是她的看護人,他有責任維護她,她得順從他。這是伊斯蘭婚姻的基本前提。

3) 傳統 (聖訓) 中有關伊斯蘭毆妻的敘述

關於打妻子的問題,怎麼會在早期伊斯蘭文化中存在,聖訓中包含有更多的資料。這方面 有多種的著述,它們闡明了丈夫 – 妻子的關係和丈夫攻擊妻子身體的各種面貌。我將提及其 中的幾項資料,以顯示出妻子在婚姻關係中較為低下的地位,還有發生在穆罕默德時期,在他 允許之下,打妻子的確切類型。某些時候,由於篇幅的關係,我只會引用聖訓中相關的部分。

4︰34上下文的歷史背景

下面是4︰34的一些參考背景。

「有一位婦女向穆罕默德訴苦,說她的丈夫打她的臉 (臉上還有手掌痕) 。先知起初對她 說︰ 「向他報復」 ,然後他又補充說︰ 「等等,我要認真考慮一下。」稍後,大概安拉向穆 罕默德啟示了4︰34,之後,先知說︰ 「我們希望一件事情,但安拉卻希望另一件事情,安拉所 想的是最好的」 。 〔打妻子是最好的。〕

上面引用的話是摘自 Razi 所著的 《 At-Tafsir al-Kabir 》 對於4︰34的經註 (為 《揭 開迷霧》 ( Beyond the Veil ) 〔7〕 所引用。 Razi 是最偉大的穆斯林學者之一。)

這裡有一段摘自布哈里聖訓集卷七,第715條中的聖訓,它也證明有這件事︰

伊克里邁敘述︰里法阿休了他的妻子,於是阿卜杜拉赫曼娶了她。阿伊莎說,這個女人來的時 候戴著青色的面紗,向她訴苦,並給她看被打之後臉上留下的青腫。婦女們習慣彼此扶持,所以 當安拉的使者進來的時候,阿伊莎就說︰「我還從沒見過任何婦女遭受的苦難比信道的婦女還要 多。你看!她的皮膚比她的衣服還要青!」 當阿卜杜拉赫曼聽聞他的妻子去了先知那裡,他就帶 著另一個妻子所生的兩個兒子也來了。她說︰「我向安拉發誓!我沒有做對不起他的事情,他自 己是陽萎者,像這東西一樣無用」 ,說著就握著她的衣角展示了一下。阿卜杜拉赫曼說︰ 「安 拉的使者啊!我向安拉發誓,她在撒謊。我非常強壯,可以滿足她,但她不順從,還想回到里法 阿身邊。」安拉的使者對她說︰ 「如果那是你的意圖,那你該知道與里法阿復婚是不合法的,除 非阿卜杜拉赫曼與你發生過性關係。」 先知看一下他帶來的兩個小孩,就問(他) ︰ 「這兩個 是你的兒子嗎?」 對於這點,阿卜杜拉赫曼說︰ 「是的」 。先知說︰ 「你能保證你的控訴 ( 說他陽萎) 成立嗎?但是我向安拉發誓,這兩個男孩很像他,就像烏鴉像烏鴉一樣。」

我們要注意這篇聖訓中的幾個要點︰

1) 一位婦女因為婚姻不和諧而被丈夫毆打。這個女人沒有做過任何非法的性行為。她被毆打 並且有瘀傷,因為她的丈夫說她 「不順從」 ,並認為她想回到她前夫那裡去。

2) 穆斯林婦女受的傷害比非穆斯林婦女還要多 (根據阿伊莎的話) ,注意阿伊莎用的是複 數。這告訴你穆斯林婦女背後實際怎樣。她們的境況如此糟糕,以致她們不得不彼此「扶持」 。

3) 這位婦女被嚴重打傷。

4) 穆罕默德沒有責備這個男人打他的妻子。實際上,他還責備那女人,因她說拉赫曼是陽萎 者。即使她被打傷,穆罕默德也認可這件事。

其他聖訓和傳統中論到毆打妻子的事

下面的內容是摘錄自各種聖訓中大量有關打妻子的實例或評論。同樣的,由於篇幅的關係,我 只編輯了當中的幾個例子。

艾布哲赫姆,一個眾所週知的毆妻者

穆斯林聖訓 〔9〕 ,第九冊,第3512條︰

… 當我的 ’Idda 期完結的時候,我向他 〔穆罕默德〕 提到穆阿維葉本艾布蘇富揚和哲赫 姆都向我求婚,於是安拉的使者說︰對於艾布哲赫姆,他沒有卸下肩上的擔子,至於穆阿維葉, 他是個窮人,沒甚麼財產;嫁給吳薩麥本栽德吧!我不同意他的意見,但他再次說︰嫁給吳薩麥 ;因此我就嫁給了他。安拉賜福我, (其他人) 羨慕我。

穆斯林聖訓,第九冊,第3526條︰

… 所以我告訴他 〔穆罕默德〕 。 (到那個時候) 穆阿維葉、艾布哲赫姆和吳薩麥 本栽德都向我求過婚。安拉的使者說︰至於穆阿維葉,他是一個窮人,沒甚麼財產。至於 艾布哲赫姆,他是一個嚴重毆打婦女的人,但至於吳薩麥本栽德 她擺擺手 (表示她不 同意嫁給吳薩麥) 。但安拉的使者說︰服從安拉,服從祂的使者對你來說是最好的。她 說︰因此我嫁了給他,我也成了別人羨慕的對象。

穆斯林聖訓,第九冊,第3527條︰

… 她說︰穆阿維葉和艾布哲赫姆是向我求婚者的其中兩位。因此安拉的使者說︰穆阿 維葉很貧困,經濟條件很差,而艾布哲赫姆對女人非常殘暴 (也許他經常打女人之類) ,你可以選擇吳薩麥本栽德 (作你的丈夫) 。

評論

這三段聖訓表明,有些穆斯林丈夫可以名正言順地打他們的妻子,而不會帶來任何報 復性的後果。艾布哲赫姆是一位出了名的毆妻者,雖然穆罕默德可能沒有太喜歡這件事, 但它顯然在伊斯蘭社會中是被允許的。

艾布達烏德聖訓集中的聖訓 〔10〕

因為在伊斯蘭婚姻中,對待妻子的規定,包括毆打妻子,是很重要的內容,所以這本 艾布達烏德聖訓集中就包含了一小章專門論到打妻子的問題。

709章 – 論到打女人

#2141 – 伊亞斯 Dhubab報導,安拉的使者如此說︰

「不要毆打安拉的侍女」 ,但是當歐麥爾來到使者那裡說︰ 「現在的女人在他們的 丈夫面前越來越放肆了」 ,他 (先知) 於是許可丈夫打她們。隨後,有許多女人來到 安拉使者的家裡,抱怨她們的丈夫打她們。因此安拉的使者說︰「許多婦人來到穆罕默 德的家裡投訴她們的丈夫。她們不是你們當中最好的婦女。」

請注意,穆罕默德在此怎樣論到那些向他的妻子們訴苦的婦女們︰ 「她們不是你們 當中最好的婦女」 。穆罕默德對於丈夫們毆打他們的妻子們沒有任何意見。

#2142 – 歐麥爾報導先知如此說︰ 「一個男人不會被問及他為甚麼打自己的妻子」 。

艾布達烏德對於2141條的註解為︰ 「這表明妻子應該服從他們的丈夫 … 」 。對於 2142條,他說︰ 「這意味著,一個男人應該盡全力來糾正他的妻子,但如果無效的話, 他就可以打她,以此為最後一種手段。這個傳統沒有意思說一個丈夫可以憑白無故地毆打 他的妻子」。

阿伊莎 – 穆罕默德的妻子

作為穆罕默德的妻子,有許多重大的益處。然而,即使是阿伊莎和哈芙賽 (穆罕默 德的兩個妻子) 也受過身體上的懲罰。當注意,在每段記載當中,阿伊莎被打的時候, 已經嫁了給穆罕默德,那時她可能還不到十六歲。

穆斯林聖訓,第四冊,第2127段︰

… 這一夜輪到我跟安拉的使者一起過夜了,他轉過身,穿上他的披風,脫下鞋子,把 它們放在腳邊,並將他圍巾的一角鋪在他的床上,然後躺了下來,直到他認為我已經睡著 ,他又起來了。他慢慢拿起他的披風,穿上他的鞋子,打開門,走了出去,並將門輕輕地 關上。我蒙上我的頭,戴上面紗,繫緊腰帶,跟著他的腳步一路走出去,直到他來到白吉 爾門口。他站在那裡,站了好長的時間。然後他舉起他的雙手三次,之後就回頭,我也跟 隨回頭。他加緊腳步,我也加緊腳步。他跑我也跑。他進了(屋子) ,我也進了 (屋子) 。然而,我在他前面進了 (屋子) ,我就睡到床上,這時他 (神聖的先知) 進了 (屋子) 裡,說︰這是怎麼回事,阿伊莎,你怎麼上氣不接下氣的?我說︰沒甚麼。他說︰實話告訴我吧,否則蛛絲馬跡會讓我知道的。我說︰安拉的使者,但願我的父親母親為你付贖金,然後我告訴他(整個事情的原委) 。他說︰我面前所看到的豈不是 (你陰影) 的黑暗面?我說︰是的。他就打我胸部,令我疼痛不已,還說︰你是否認為安拉和祂的使者會不公正地對待你呢? …

評論

這段聖訓說穆罕默德打阿伊莎的胸部,並 「令她疼痛不已」 。在我看來,這種行為 在最嚴格的意義上來說並不是 「打妻子」 。然而,它表明一個女人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被 打。穆罕默德的自尊心受到挑戰,他可能因在深夜裡看到她的影子而害怕,所以,一氣 之下,就動手打了阿伊莎。

穆斯林聖訓,第九冊,第3506條︰

根據賈比爾本阿卜杜拉報導︰艾布伯克爾來了,要求獲准見安拉的使者。他看到很多 人坐在他家門口,但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獲准進去,但艾布伯克爾獲得准許,他就走了進 去。後來,歐麥爾也來了,他也要求獲准進去,也獲得了准許。他發現安拉的使者面帶愁 容,與他週圍的妻子們一同靜默地坐在那裡。他( Hadrat 歐麥爾) 說︰我要說些保證 讓聖先知大笑的事情。於是他說道︰安拉的使者呀,我真希望你看到當哈里哲的女兒問我 要錢時 (我是怎樣對待她的),我站起身打她的脖子。安拉的使者笑道︰你也看到了, 她們圍繞著我要求額外的錢。艾布伯克爾於是站起來走到阿伊莎那裡,打她的脖子;歐麥 爾也站到哈芙賽面前,打她,並且說︰你要求安拉的使者給你他所沒有的東西。她們說︰ 我們向安拉發誓,我們沒有問安拉的使者要任何他沒有的東西 …

評論

這段聖訓的上下文是講到穆罕默德對他的妻子們感到心煩意亂。他幾乎想把她們全 都休了。當他正心煩意亂的時候,他最親密的朋友來振奮他。歐麥爾說起他打妻子的事 情,因為她要求更多的錢,超過他覺得可以給她的。當穆罕默德聽到她被打的事情時, 就笑了起來。然後他指出他的妻子們也是向他要更多的錢。結果,兩家的父親都各自打 自己的女兒。所以在這件事當中,穆罕默德沒有動手打他的妻子,但他讓別人替他打了 ,他同樣該受責備。

布哈里聖訓,卷八,第828條︰

阿伊莎記述︰艾布伯克爾朝我走過來,用他的拳頭猛力打我,並且說︰ 「因著你的 項鏈而耽擱了所有人。」 雖然我被打得非常疼痛,但我仍然一動不動,像死人一般, 免得吵醒安拉的使者。

評論

這段聖訓的上下文講到穆罕默德延遲了拆營的時間,因為要找阿伊莎的項鏈。這事對 他的追隨者來說是一件艱難的事,因為沒有太多的水了。阿伊莎的父親艾布伯克爾一氣 之下,就揮拳猛力打她。穆罕默德就睡在她旁邊,頭還靠在她腿上或腿邊。雖然這不是 「毆妻」 ,也說明穆斯林婦女被貶低的地位。

布哈里聖訓,卷七,第132條︰

宰姆阿記述︰先知說︰ 「你們不該像鞭打一個奴隸一樣鞭打你們的妻子,然後在一 天的末了與她行房。」

此處,穆罕默德沒有說禁止打妻子,相反,他只是不希望她們像穆斯林奴隸一樣被猛 烈地毆打。

這些聖訓使我們粗略地了解早期的伊斯蘭生活。它們向我們說明了人們對婦女有甚麼 看法,而她們又受到怎樣的對待。後來的伊斯蘭學者能夠從這些事例中逐步顯示出伊斯 蘭的生活制度。婦女在其中是輸家。但是,根據聖訓看來,學者和穆斯林領袖所做的事 情是正確的。如果打妻子得到穆罕默德許可的話,那麼這種做法應該延續到今天。今天 的穆斯林婦女所處的地位與里法阿的妻子和被打的婦女相同︰服從,否則肉體上要受懲 罰。

4) 傳記性資料 (Sira) 中有關毆打妻子的記載

穆罕默德的臨別演說

在穆罕默德被一個猶太婦女毒死 ( http://answering-islam.org/Silas/mo-death. htm ) 的前一陣子,他在麥加對著一群穆斯林發表演說。他論及了好幾個問題,包括對 待婦女的問題。這裡引用了其中相關的部分。摘自伊本伊斯哈格的著作 《 Sirat Rasulallah 》 , Guillaume 譯〔11〕,651頁︰

「你們對於自己的妻子有權利,而她們對於你們也有權利。你們有權利不讓她們玷污 你們的床,她們也不應該在公眾面前做不得體的事。如果她們做了,真主允許你們將她們 隔離起來,並且毆打她們,但不要太過激烈。如果她們克制自己不再做這些事情,並且 服從了你們,她們就有權利吃飽穿暖,受到善待。要和善地向女人們提出指令,因為她 們是受你們監護的人,她們沒有控制自己的能力。」

請注意這裡的幾點︰

1) 伊斯蘭對於 「受監護的人」 一詞的定義,是一個合法地受監護的人或被法院照 管的人,或者指一個在另一個人的保護和控制之下的人。換句話說,穆斯林的妻子被置 於她們丈夫的掌管之下。

2) 男人照管婦女就像照管一匹珍愛的馬。

3) 穆斯林作者 ∕ 學者阿里 Dashti ,在他的著作 《二十三年,穆罕默德先知生 涯的研究》 ( 23 Years, a Study of the Prophetic Career of Muhammad ) 〔12〕 中,對上面這段的第四句是這樣翻譯的︰ 「好好地照顧好女人!她們是囚犯,完全不能 控制自己」 。這段文字中的阿拉伯文 「 awan 」 被翻譯成 「 ward (受監護的人) 」 或 「 prisoners (囚犯) 」 ,這表明女人是介於奴隸和自由人之間的一種人。換 言之,因為女人沒能力控制她們的情感,男人獲授權管轄她們。

像聖訓一樣, Sira 就妻子暴力這個方面也提供了許多重要的軼事秘史。上面引用的 那段經常被許多作者所使用。這是因為穆罕默德為一個女人的社會地位下了定義:「她 們是囚犯,完全不能控制自己」 ,並允許打她們作為懲誡 – 很大程度上就像一個大人 教訓一個小孩那樣。

5) 伊斯蘭的毆妻問題 – 學者的觀點

下面的內容是引自一些伊斯蘭歷史上最偉大的學者對毆妻這個問題的論述。

伊本 Kathir 〔13〕

伊本 Kathir是一位傑出的伊斯蘭學者。他的經註 ( tafseer ) 頗受遜尼派穆斯林 的親睞。下面是節選自他對於4︰34伊斯蘭毆妻方面的註釋。引文很長,但它在描繪婦女 在伊斯蘭中佔有怎樣的位置,還有怎樣將丈夫打妻合理化方面,具有重要的價值。因為 他寫得很詳細,我覺得有必要引用將它全部的相關註釋。下面是摘自50至53頁的話︰

在這句經文裡面,安拉說男人是女人的領袖,如果她做錯事的話,男人可以懲誡她。 「因為安拉造的男人比女人優越」 ,這是因為男人比女人優越,也就是一個男人比一 個女人優秀。因此,先知身份和至高的王位只限於男人,就像先知所說的︰「一個選擇 以女人作他們領袖的民族不會成功的」 。這句聖訓是布哈里所記述的。像法官等人也 支持這種立場 … 「又因為他們從他們財富中所花費的。」 在此,安拉指的是嫁妝和 開支,這些花費是安拉在古蘭經和聖訓中所規定的;並且男人比女人優秀,因此讓男人 成為女人的保衛者和維護者是恰當的,正如安拉所說的︰「男人的權利,比她們高一級 」 (2︰228) 。

因此,一個女人應該服從她的丈夫,是按照安拉的吩咐,服從於丈夫和安拉。她應該 好好地對待他的家人,守護他的財產。 Muqatil 、 As-Sudiy 和 Adh-Dhahhak 也持這 種說法。

根據阿里的典據,伊本 Mardawaih 記述︰一個來自 al-Ansar 的男人,跟著一個女 人來到先知那裡,那女人說︰安拉的使者啊!據聞她來自 al-Ansar 的丈夫打她並侵襲 她的臉。先知回答說︰ 「他不應該那樣做。」 當時涉及身體懲罰的這句經文 「男人是 女人的保衛者和維護者」 就啟示出來了。因此,先知說︰ 「你希望的是一回事,而安 拉所希望的又是另一回事。」

「因為安拉使一方比另一方優秀,又因為他們從他們財富中所花費的」 。Ash 舍爾 比說明這種優秀是指婚禮用的錢;因為如果丈夫訓斥她,他不會受到懲罰;如果她訓斥 他,她就會受到鞭打。「因此正當的婦女是忠誠地服從」 她的丈夫。 「並且在丈夫不 在的時候,也保衛好」 她的貞節和他的財產。 「就是安拉吩咐她們保衛的。」 這部 分經文的意思,是說到受保衛的人是受安拉保衛的人。

引述艾布胡萊賴的作品,伊本哲利爾記述先知說︰ 「最好的婦女,就是當你看她的 時候,她能取悅你;當你給她命令的時候,她會服從你;當你不在的時候,她會看管好 自己和你的財產。」 先知於是朗讀︰ 「男人是女人的保衛者和維護者…」

「至於那些行為不當的女人 ( nushuzuhunna ) 。」 在此是指那些表現出不順服 的女人。也就是說一個 nashiza – 此詞源於動詞 nashaza = 不順服 – 就是一個不 服從她丈夫指令,反對和不喜歡丈夫的女人。因此,如果一個丈夫感覺她有不服的跡象 時,他應該勸告她,警告她安拉會因為她不服從丈夫而懲罰她。這是因為安拉已定規一 個妻子對於丈夫有她的責任,並且她必須服從他。由於他的優秀,她不服從他就是非法 的。先知在上下文中說道︰「如果我要命令某人屈服於另一個人,那我會命令女人屈服 於她們的丈夫,因為這是她對於他的巨大責任。」

「拒絕於她們同床」 。伊本阿拔斯說︰ 「如果她接受的話,男人就應該勸誡她。 否則,他應當拒絕與她同床。」 引用伊本阿拔斯的話: 「同床的意思是︰一個男人不 與他的妻子做愛,在床上背著她而睡。」 引用穆阿維葉伊本 Hida al-Qushairi 的話 說,據聖訓集 (艾布達烏德,伊本馬真等人的聖訓) 和 Musnad 記述︰ 「安拉的使 者啊!一個男人對女人的責任是甚麼呢?」 先知回答說︰ 「當你餵飽自己時,也要餵 飽她;當你為自己買衣服時,也要幫她買;不要打她的臉,不要責罵她,不要與拋棄她 ,除非在家裡。」

如果通過勸誡和性隔離都不能使她們放棄不順服的話, 「就打她們」 。然而,毆 打的時候應該是 dharbun ghayru nubrah ,也就是說應該輕點,根據穆斯林聖訓的傳 述,根據賈比爾引述先知在他臨別朝覲中所說的話︰「女人要敬畏安拉,因為她們是你 們的幫助者,她們對你們的義務,就是不與你們所不喜歡的人共眠。所以,如果她們不 順從你們,就輕輕地打她們,你們對於她們的義務,就是以合理的方式供養她們,給她 們買衣服穿。」

有學者說︰ dharbun ghayru 的意思是︰丈夫可以輕輕地打他的妻子,就是以不致 打斷她四肢或嚴重影響她的方式。

「但她們若服從,就不該再找她們的麻煩。如果一個女人服從她的丈夫,完全聽從 他對她的要求,並且在合法的界限之內,他就不該打她,也不可遺棄她。」

引用伊本 Kathir 的話到此為止

評論

1) Kathir 說 「 nushuz 」 是指那些表現出 「不順從」 的人。有些穆斯林認為 「 nushuz 」 只牽涉性行為不端的問題。很明顯,這種立場是不正確的。它完全是涉 及妻子持久地不服從丈夫。注意 Kathir 的說法: 「因為他的優秀」 ?這個意思連 於 「男人比女人高一等。」

2) 他說打的時候必須輕一點。為 「輕」 打下定義,他引述穆罕默德臨別的演說。 他補充道︰ 「丈夫必須輕輕地打他的妻子,就是以不致打斷她的四肢或嚴重地影響她的 方式。」

我完全同意他的說法。毆打永遠都不應當打斷骨頭。 「嚴重地影響她」 ,意思是說 不要令她受到嚴重的傷害。先前,我們看到穆罕默德允許人打女人的臉,允許另一個女人 被打得有瘀傷。又一個穆斯林則是公認的「打妻大亨」 , 「棍子從來沒有離開過他的 肩膀」 。因此,一個穆斯林男人可以毆打他不順服的妻子,打傷她,引起她的疼痛。

3) 另一點也很有意思︰伊本 Kathir 提到一個男人掌摑他妻子的聖訓。翻譯伊本 Kathir 著作的人指出這個聖訓沒有一個 「連貫的敘述( muttasil sanad ) 」 。然 而,這並不意味著這個聖訓是虛假的,只是這個敘述不完全。伊本 Kathir 顯然認為它 是真實的。這是我所注意到的4︰34的唯一背景。

Al-Nawawi〔14〕

Nawawi 是一位偉大的伊斯蘭法學家。他是十三世紀夏斐依派 ( al-shafii ) 的學 者。他的著作被 Ahmad Naqib 所引用,寫進了《旅行者的依靠》 ( Reliance of the Traveller ) 當中。這本書是 「伊斯蘭神聖律法的經典手冊」 。下面是摘自10.12的 部分,「對付一個背叛你的妻子」 ,540頁︰

當一個丈夫發覺妻子有背逆 ( nushuz ) 的跡象時,不管是否是言語上的,比如她 以往是回答得相當客氣的,卻回應得冷冷淡淡的;或者他叫她上床睡覺,她卻拒絕,與她 通常的習慣相反;或者不管是否行動上的,比如他發現她對他愛理不理的,而她以往都是 充滿親切和樂意的,這時他應口頭警告她(不要離棄她或打她,否則她就可能會找藉口。 可以這樣勸誡她: 「尊敬安拉將你歸給我的權利」 或者向她解釋反叛會讓她失去他對她 的供養義務,並且讓其他妻子代替她一次,或者告訴她「你服從我是信仰上的義務」 ) 。如果她有反叛行為的話,他就可以不作聲地不與她睡覺 (不與她有性生活) ,也可 以打她,但無論如何不能傷害她,意思是他不可以(打傷她) ,打斷她的骨頭,把她 擊傷,或者使她流血。 (打一個人的臉是不合法的。) 他可以打她,無論她只是背叛 了一次還是多次,然而有一個較少說服力的觀點認為,他不可以打她,除非她多次的背 叛。

如果一個妻子沒有履行上面提到的這些義務中的任何一個,她就被稱為 「背叛者」 ( nashiz ) ,她的丈夫會採取以下的步驟來糾正這些問題︰

(a) 警告和建議,向她解釋背叛的非法性、它對婚姻生活的危害性,並聽聽她對於 這個問題的看法;

(b) 如果警告不能奏效,他就與她隔離,不與她同床,這樣讓彼此了解他們各自在 多大程度上需要對方;

(c) 如果與她隔離還不能奏效的話,如果他相信這樣可以讓她回到正道的話,就允 許他打她;然而如果他不這樣認為,就不允許這樣做了。他打她的方式不要弄到她受傷 ,而這是拯救家庭的最後辦法。

(d) 如果以上各項措施還不能解決爭執,雙方就選出一位仲裁者來解決爭端,或者 離婚。

引用的話到此結束

評論

我在這篇引文中唯一有不同看法的,就是有關 「打傷她」 這點。人很容易受傷的。 而且瘀傷是在毆打之後發生的。聖訓告訴我們一個女人被打傷了,而這件事對於穆罕默 德來說是可接受的。另一方面,我當然同意穆罕默德說過不要打斷骨頭、不要引起創傷 、不要流出鮮血。

當注意,如果妻子對丈夫的態度不好,那他就獲准打她。 「背不背叛」 是由她丈夫 決定的。他把自己的標準應用到她身上。如果他的標準變了,她也要作出相應的改變。而 且,由於每人對於服從的標準或多或少都不一樣,所以每個男人的標準也不一樣。注意這 種權利 – 判斷是否背叛的權利 – 是怎樣把丈夫置於如此有權力和高人一等的地位上 ?他評價女人的態度和行為,作出判決,執行他的懲罰。丈夫和妻子不會總是溝通得那 麼清楚。他可能會作出錯誤的決定或作出錯誤的判斷。他可能受到被錯誤引導的情緒左 右;也可能因著一個誤會而虐待婦女。

法蒂瑪 Mernissi 〔15〕

法蒂瑪 Mernissi 是主張女權的穆斯林。她不被視為一位伊斯蘭學者。我在此引用 她的文章,是因為她引用了許多著名伊斯蘭學者的話。她在伊斯蘭世界中不太受歡迎, 因為她批評她所看到的一切。她寫了幾本有關當今伊斯蘭婦女在她們的伊斯蘭國家裡面 受壓迫的情況的好書。她認為在最初的時候,伊斯蘭對待婦女要比今天好得多。對於這 一點的確有幾分真實。然而, Mernissi 忽略了許多聖訓中關於伊斯蘭婦女的低下地位 的敘述。像大多數挑戰他們的文化和信仰並與之決裂的人一樣,她在將女性受壓迫的原 因部份歸咎於伊斯蘭的壓迫性體制時,遇到很大的艱難。

這裡是一系列從她書中摘錄出有關婦女低下地位和伊斯蘭毆妻問題的論述,她所著的 書名叫 《面紗和男性精英》 ( The Veil and the Male Elite ) 。

對於4︰34的註釋,她在第155頁寫道︰ 「如果我們繼續讀這節經文,我們就會意識 到,在 「 nushuz 」的情況下 – 也就是在背叛男性權威的情況下– 它給予了男人毆 打妻子的權力 … 」

在此, Mernissi 認同了對於 「 nushuz 」 一詞的正確理解,也就是持久地不順服 男性的權威。 Mernissi 非常有價值地引用了《 Tabari 》 中對於 「 nushuz 」 這 個詞的定義︰

「 al-nushuz 的意思是妻子傲慢地對待她的丈夫,拒絕與他過婚姻生活;它是不順 服 〔 al-may’siya 〕 以及明顯不願履行丈夫要求服從的一切的表達。它是向她丈夫 表明憎恨〔 bughd 〕 和反對 〔 I’rad 〕 的方式。」

她繼續寫道︰ 「在一場猛烈的爭吵中,一個 Ansari 男人打了他的妻子。那個受傷 的婦女趕往先知那裡,要求他作為 hakam (即法律意義上的仲裁者),應用報復的法律 ,受理這個糾紛。穆罕默德正準備下決定成全她的要求時,這句經文就啟示出來了。真 主有不同的決定 … 「我想要的是一回事,而真主想要的又是另一回事。」

她在這裡使用的聖訓提到一個妻子被打,臉上還留有傷痕。 Mernissi 使用它顯然是 相當適合的。這是我所知道唯一提供4︰34上下文背景的聖訓。

穆罕默德對他的妻子們發脾氣,但沒有打她們, Mernissi 對這件事,也發表了自己 的評論。如果 Mernissi 將穆斯林的聖訓看得再深入一點,她將會發現,正如我們先前 提出的,穆罕默德允許其他人打他的妻子。穆罕默德在這點上沒有得分。就算他得著一 些分數的話,因著他不像一個男人那樣去履行安拉指示穆斯林去做的事情 – 毆打反叛 的女人 – 而失分。

最後, Mernissi 從 Tabari 中引用了另一段有關4︰34的話︰

「經文說 『男人照顧女人』 ,意思是他們可以懲罰她們,使她們規規矩矩地履行對 真主和她們丈夫的責任,這是因為安拉賜給你們一些人駕馭其他人的權柄。」 他告訴我 們說,這權柄是因當締結婚約的時候,男人付給她們妻子的 sadaq (嫁妝) 而產生的 … 因為男人他們在女人身上花了錢財,就有駕馭她們的權柄。雖然所有的專家都認同男 人超越女人,但對於這種權力的程度還沒有達成一致的共識,尤其是關於 nushuz 的問 題,性背叛的問題。 Mernissi 說, Tabari 認為 「 banish them to their bed 」( 把她們擯棄在床上) 的意思是將女人捆綁在床上!

引用一些伊斯蘭學者對這個問題的描繪,就能夠看到歷史上伊斯蘭對於婦女的看法。 他們研究的學者分析了早期伊斯蘭作品就這個問題的看法,他們也就按照這種看法來教導 。在大部分的地方,所有早期的著名伊斯蘭學者對於毆妻問題都有一致的看法。他們所描 繪的大畫面是女人應該屈服於男人,而順服是男人應得的。

6) 伊斯蘭更多有關毆妻的著作

《伊斯蘭中的婦女》 ( Women in Islam ) 〔16〕

在伊斯蘭的出版物中,由巴基斯坦拉合爾市的伊斯蘭出版公司出版的 《伊斯蘭中的 婦女》 一書,也敘述了伊斯蘭毆妻的理由性和合法性,第35頁寫道︰

「家庭生活應當和諧。如果有甚麼地方不對或有任何的誤解,可以依照下面的四步驟 來處理這種情況︰1」 口頭上的勸誡和警告,2」 暫停家庭的關係,3」然後可能在身體 上作出輕微的改正 (輕輕地打) ,如果必要的話,第四步就是借助一個家庭會議來解決 分歧了。」

本書在第36頁中進一步詳細闡述︰ 「如果她仍然反抗,那他就可以在身體上採取輕微 的改正。他需要鞭打她。當他鞭打她的時候,要必須記得他打的是自己的妻子。當他在氣 頭上的時候不該打她;不管他生氣的原因是甚麼。鞭打絕對不可以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的傷 疤。必須輕打,不要打得太疼痛。」

我想再次在此指出的是,穆斯林護教者總是說打的時候應該 「輕點」 。但從上下文 來看,必須打得夠猛烈才能使她順從。它必定產生一個較強烈的心理效應,而這種效應是 如由口頭的懲誡和性隔離所引起的。換言之 – 必須作出傷害。但是丈夫並不是要像鞭打 一個奴隸那樣打她,或者嚴重地傷害妻子。

《你問,伊斯蘭答》 ( You Ask and Islam Answers ) 〔17〕

在伊斯蘭的出版物中,有一本書名叫 《你問,伊斯蘭答》 ,第94頁,阿卜杜 Mushtahiri 說: 「如果警告和性隔離也不能產生正面的效果,並且那女人也是屬於無情 與固執那類型,古蘭經就賦予男人一種權利,就是藉著懲罰和打她的方式使她回到正道上 ,只要不打斷她的骨頭或者令她流血。許多妻子屬於這種愛抱怨的類型,就需要用這種懲 罰方式來使她清醒過來。」(摘自 《揭開面紗》 ( Beyond the Veil ) ,79頁) 。

伊斯蘭網站 http://www.aol40.com/beating.htm 〔18〕

下面引用了這位穆斯林作者所著有關伊斯蘭毆妻方面的文章。

a) 「然而要點在於,崇高的經文4︰34 – 36不應該使任何一個穆斯林婦女擔心, 因為一個好的婦女是不會故意不服從她的丈夫,因為至高的安拉已經給他超越她的權柄 ,她也不會主動和別的男人打情罵俏!所以經過前兩次的警告,到了第三次的時候,就 絕對需要採取一些懲戒性的措施來對付她了。」

b) 「丈夫對他妻子來說,就像一位 『真主』 。妻子必須時刻尊重她們的丈夫︰」

c) 「必須了解一個重點,就是根據伊斯蘭,丈夫在家裡應該時刻受到尊重,仿彿他 就是 『真主』 。做妻子要很好地意識到這個事實是很重要的。固執的妻子在伊斯蘭中是 沒有地位的︰」

d) 「蓋斯伊本賽爾德記述︰ 『我來到 al-Hirah 那裡,看見他們 (眾人) 俯服在 他們官吏的面前,於是我說︰安拉的使者 (願平安歸於他) 才有最大的權利要求人們俯 服在他面前。當我來到使者那裡 (願平安歸於他) ,我說︰我去過 al-Hirah 那裡,看 見他們俯服在他們的官吏面前,但你,安拉的使者,才有最大的權利叫(人們) 俯服在 你的面前。他說︰告訴我,如果你路過我的墳墓時,你會在它前面跪拜嗎?我說︰不會 。他於是說︰因此不要這樣做。如果我要求某個人必須在另一個人面前俯首跪拜,那我 會命令女人們必須在她們丈夫面前俯服,因為安拉給予丈夫駕馭她們的特別權利。(譯自 艾布達烏德聖訓,婚姻 ( Kitab Al-Nikah ) ,卷十一,第2135條) 』

e) 「妻子有責任取悅她的丈夫並保證他時刻滿意。那是她的伊斯蘭義務!」

f) 「對妻子來說,根據伊斯蘭,她們的丈夫就像她們的 『真主』 ,這點也很重要 。如果在伊斯蘭中,沒有禁止除了至高的安拉之外,還可以跪拜其他人這種說法的話, 先知穆罕默德(願平安歸於他) 會命令女人跪拜她們的丈夫。」

g) 「伊斯蘭允許丈夫打妻子的唯一時候,是當她有意不順從她丈夫的時候,而這是 至高的安拉允許他超越她,或者當她第三次賣弄風情或顯露不忠的時候。」

評論

對於上面的引文,我想作幾點評論。

#1. 這位伊斯蘭作者在伊斯蘭毆妻的托辭上和我的講法一致︰妻子不順從她的丈夫。 (引用 a & g )

#2. 這位伊斯蘭作者同樣強調男人的地位高過女人。他引用聖訓說明如果可能的話, 穆罕默德會命令女人們向她們的丈夫跪拜。為甚麼?因為安拉賜予他們駕馭女人的特殊 權利。下等人要向上等人鞠躬。這位作者還說穆斯林男人就像控制他們妻子的「真主」 ,也就是說他們支配她們,他們是被服侍的。 (引用 b, c, & f )

7)毆妻帶來的傷害

身體的傷害

對於女人被毆打所產生的身體傷害,在這裡沒必要過多地詳述。只需要說明身體傷害 可以從小小的瘀傷到肌體損傷,還可以導致斷骨殘廢,就足夠了。

心理的傷害

許多的醫學研究證明,當一個女人受到毆打後,不但會遭受肉體上的傷害,也會造 成心理上的傷害。也許打過幾個星期之後,瘀傷就會消失,但心理上的傷害會持續幾年 ,並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疤。這裡摘錄了相關的文字。

1) 《受虐待》 ( Battered ) ,作者︰ Parker, Veronica F 〔19〕引自︰ RN, v58nl, 26 – 29頁,1995年1月編號︰02211876 特徵︰參考;插圖 版權︰Copyright醫學經濟出版公司,1995

「身體上受虐待的表現範圍,從小小的短暫瘀傷,到永久性的損傷和死亡。雖然偶而 的虐待不會留下傷疤,也很少身體上的症狀,但幾乎總會引起心理上的痛苦。研究人員 認同家庭暴力受害者具有的共同特徵,就是缺乏自尊、低下的自我形象,產生沮喪和憂 慮的傾向,以及與身心相關的疾病。」

2) 《婚姻暴力中的女性受害者》 〔20〕主題︰婦女 – 對婦女的暴力罪行;全國家庭暴力調查,1985來源︰ 《家庭關係》 ,1996年一月,卷四十五,第一期,第98頁,九段,兩個圖, 兩張表作者︰ Demaris, Alfred; Swinford, StevenISSN︰0197-6664

婚姻暴力中的女性受害者︰影響她們心理恐懼程度的因素

這份研究報告採用了1985年國家家庭暴力調查中心的數據,以便研究三百五十六 位曾經受過同伴虐待的已婚或同居婦女,對於未來再受虐待的恐懼心理的預測。我們 發現下列這些婦女的恐懼程度較高︰曾經被她們的丈夫施予暴力,或者被迫進行性行 為的婦女,還有那些感到自己在使用暴力的時候、將會招來災難性後果的婦女。出乎 意料的是,如果這些人獲得庇護人、律師或臨床醫生的幫助,她們的恐懼會更大。恐 懼不僅發生在某一個時刻,也許可以解釋這些發現。

家庭暴力更加負面的其中一個影響,就是那些受害者產生的恐懼傾向。不管暴力的 程度相對來說是比較小還是比較嚴重,是相對的罕見還是較為頻繁,恐懼將會再現是 一個永遠存在的現實。

3) 《過渡住所對心理健康有正面影響》 〔21〕主題︰家庭暴力 – 心理方面;受虐的婦女來源︰女性健康週刊,08∕26∕96 – 09∕02∕96ˉIssue N ,第13頁,兩篇論文作者︰ Marble, Michelle

過渡住所對心理健康有正面的影響

「自尊心低落、感情控制的對外傾向、以及情緒低落都可以成為婦女受身體虐待 的心理後果。口頭辱罵也會導致心理健康下降。身體受虐待的婦女據報發生這種心理 疾病的比率,較沒有受過身體暴力的婦女要高。

在這兩個群體之間,從她們對個人能力、沮喪和自尊的感受方面,可以覺察出顯著 的區別。三分之一受虐的婦女能夠測出憂鬱指數三十分,高於貝克曼的憂鬱指數( Beckman Depression Inventory ) ,可謂嚴重的沮喪,而憂鬱指數會隨著受虐的頻度 和嚴重程度的增加而升高。」

評論

正如你很快就會看到的,在伊斯蘭世界裡的許多婦女生活在被丈夫毆打的可怕畏懼中。 伊斯蘭允許毆妻,這也是一個主要的社會問題。還有穆斯林教士堅持打不順服的妻子是正 當的事情。他們覺得,如果宣佈毆妻為非法,他們宗教的權利就被侵犯了。

值得深思的事情

我還想說明的是,研究表明,許多在母親被打的家庭中長大的孩子,讓他們漸漸認為這 是一種可以接受的行為。因此毆妻得到了鼓勵。男孩子長大成為男人,就認為虐待他們的 妻子是許可的,女孩子們長大以後也認為挨打是許可的。

8) 美國當前的伊斯蘭毆妻現像

最近,幾位有擔憂的穆斯林建立了一個網站,譴責在美國的伊斯蘭婦女受虐的問題。 他們揭露在美國許多穆斯林婦女正受到毆打和虐待。我們聽到的這類事件不多,因為伊斯 蘭社會對於這些事情相當的保密。我歡迎這些穆斯林所做的事情︰揭露伊斯蘭醜陋的一面 。

這裡是從下面這個網頁上摘錄的相關段落︰

http://www.steppingtogether.org/article_01.html 〔22〕

雖然下面引用的話很長,我並沒有完全引用整篇文章,我只是摘錄了與主題相關的部 分。然而,我鼓勵每個人都完整地閱讀這篇文章。

穆斯林社會中的虐妻現象

作者︰ Kamran memon

在北美的穆斯林大聲抗議發生在波斯尼亞、有廣泛證據的塞爾維亞人虐待穆斯林婦女 的同時,許多在北美的穆斯林婦女同樣受到她們自己丈夫虐待的事實卻被社會隱瞞和忽視 。

根據穆斯林領袖、社會工作者和北美的積極分子所提供的資料,北美穆斯林婦女委員 會表示,有近百份之十的穆斯林婦女受到她們的穆斯林丈夫情緒上、肉體上和性方面的虐 待。(這還不是確實的數字,因為社會的領袖還沒有對這個眾所週知的問題進行認真的調 查。)

虐待穆斯林婦女的形式

美國醫學協會表示: 「家庭暴力是在家裡進行,從身體上、心理上和 ∕ 或性方面, 令人漸漸衰弱的一種虐待行為。」

雖然伊斯蘭承諾婦女受到保護,不會發生這樣的問題,但在許多穆斯林家庭中的真實 情況卻不一樣。最普遍的虐待形式,就是情感和精神上的虐待。在穆斯林的家庭裡,這種 虐待包括︰恐嚇休妻、再娶或帶小孩離家的口頭威脅,假如妻子沒有嚴格地按照所吩咐的 去做;脅迫和傷人的威嚇;貶低、污辱、謾罵奚落、起花名,還有批評;虛假的控訴,以 及每樣事都責備她;忽略、拒絕或不理會她的需要;忽視和沉默對待;監視她;說她是個 失敗者,還會下地獄;曲解伊斯蘭的教義,使她感覺自己沒有價值,是因為自己是個女人 ;限制她衣食住行、醫療保健、金錢花費、交朋友或社交活動的權利;身體和社交上的隔 絕;極端的妒忌心和佔有;撒謊、食言、毀壞信用,等等。情感虐待既可以在公共場合發 生,也可以在家裡發生。

而且,心理上的虐待可以導致身體上的虐待。

身體上的虐待包括︰攻擊、勒喉、掌摑、拳打腳踢、和鞭打;以武器攻擊;捆綁;當 她生病或受傷的時候拒絕幫助;將整個人扔出房門外等等。身體的虐待在次數上和嚴重程 度上呈現上升趨勢。

第三種虐待形式就是性虐待,包括強迫、暴力的性行為。例如妻子因為身體不適,不 想行房,但他的丈夫無論如何都要強迫進行性生活。

另外,如果她們的妻子敢大聲地說出或質疑他們的命令,這些男人就會曲解古蘭經中 提到怎樣對待不順服妻子的經文,並利用它作為他們施虐的許可證。

在那些到達到容忍極限並想尋求幫助的穆斯林婦女當中,許多人向伊瑪目求助,但她 們往往發現他們不能提供幫助。伊瑪目總是告訴這些婦女們要忍耐,並且祈求這種虐待結 束。有些伊瑪目令受虐的婦女覺得內疚,他們告訴她們,她們是自招羞辱,並且教導她們 回家去取悅她們的丈夫。還有一些伊瑪目,態度是誠懇的,卻錯誤地曲解伊斯蘭,將一個 家庭的隱私凌駕於婦女個人可能受到的傷害上,告訴婦女們家醜不可外揚,除了自己丈夫 外,不可跟任何人討論這些問題。伊瑪目的這些反應是源於他們的無知、膽怯、或者與施 虐的丈夫有交情或血緣關係。相對而言,只有少數的伊瑪目有智慧和勇氣去解決這個當前 的問題。結果,許多受虐的婦女並不想打攪伊瑪目來幫助她們。

引用的話到此結束

在伊斯蘭當中毆妻現象顯然是個一個問題。它比外人所以為的要嚴重的多,因為許多 穆斯林婦女並不願意、或者不能得到幫助。許多穆斯林婦女把這種虐待視為安拉的旨意 而接受了它,因此,她們不會尋求幫助,因為這樣做是在更大的程度上背叛她們的丈夫 和真主。對這些不幸的女人們來說,這真是個進退兩難的悲慘局面。她們同時受到施虐 的丈夫和允許施虐的真主兩者的限制。

9) 在世界其他地方的伊斯蘭毆妻情況

在也許有大群穆斯林存在的社會,就會有婚姻虐待的問題。自從全世界的婦女得到越 來越多的權益和法律的保護 (關於婦女權益方面,中東的伊斯蘭國家落後於世界大部份 的地方),被古蘭經教義認定為合理的伊斯蘭婚姻虐待問題,就成了人們關注的焦點。

西班牙

近來,一位穆斯林的伊瑪目在西班牙出版了一本叫 《怎麼辦》 ( how to ) 的書, 論及伊斯蘭毆妻問題。這書在那些一向致力結束婚姻虐待的婦女們當中,激起了強烈的抗 議。這裡摘錄了英國廣播公司的某篇文章。

「這位伊瑪目寫道,為了避免嚴重的傷害,一個丈夫千萬別在極度憤怒或失去理智的 情況下打他的妻子。他千萬不要打她身體的敏感部位,比如臉部、頭部、胸部和胃部。他 只可以用一支又細又輕的小棍打她的手或腳,這樣就不會在身體上留下疤痕或瘀傷。他說 ,丈夫毆妻的目的是引起心理上的痛苦,而不是要羞辱他的妻子或虐待她的身體。

離婚和分居婦女聯合會 ( Federation for Divorced and Separated Women ) 的一 位發言人提出訴訟,說這本書違反了西班牙的刑事法典,是非法的,這位伊瑪目煽動用暴 力對待婦女,應承擔罪責。」

評論

如果煽動以暴力對待婦女是違法的,他們也必須宣佈古蘭經是不合法的!

土耳其

與西班牙相似,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土耳其。原教旨主義穆斯林分子企圖確立打妻子 的權利,以此為他們信仰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部分。

我從2000年8月9日土耳其新聞報當中以下這篇文章中編輯了一些非實質性的評論︰

http://www.turkishdailynews.com/FrTDN/latest/dom.htm 〔23〕

該不該毆打女人?土耳其人最近正目睹了宗教事務理事會 ( Religious Affairs Directorate ) 與虔誠基金會 ( Pious Foundation ) 之間就伊斯蘭中婦女的地位展開的辯論。

安卡拉 – 土耳其每日新聞

為了回應虔誠基金會出版的 《穆斯林手冊》 ( The Muslim’s Handbook ) 上許可 打妻子的說法,宗教事務理事會決定出版一本書來糾正人們對於伊斯蘭婦女地位的迷信看 法。

土耳其人最近正目睹了宗教事務理事會與虔誠基金會之間就伊斯蘭中婦女的地位而展 開的論戰。虔誠基金會是宗教事務理事會的附屬機構。虔誠基金會的出版物為宗教事務理 事會發起對於伊斯蘭進行更現代化詮釋的努力,已完成了大半的任務。

這本倍受爭議的 《穆斯林手冊》 ,詳細論述了婦女怎樣才會被丈夫毆打,還有這樣 做的根基何在。這書建議信士們打妻時不要太用力。根據這書的說法,一個男人在某些情 況下可以同時有兩位妻子在家。

書上說: 「如果一個女人病了,有小孩子需要照顧,而她的丈夫又有經濟困難請不起 一個護理人員,他就可以再娶一個妻子。」

宗教事務理事會對於婦女在伊斯蘭中的角色問題,根據其史料和迷信的根源方面發起了 科學的研究。理事會說在伊斯蘭中不存在性別歧視,伊斯蘭也沒有在社會生活中孤立婦女 們。

宗教理事會的理事 Mehmet Nuri Yilmaz 在理事會月刊中的一個專欄中如此記述: 「 違反女性權益的做法,其根源是來自傳統而非信仰方面。」 Yilmaz 記述: 「伊斯蘭並不 認為做家務是婦女的基本責任。她們可以按其意願履行這些義務」 。 Yilmaz 補充說: 「在伊斯蘭早期的時候,婦女前往清真寺,她們可以隨意地跟先知穆罕默德坐在一起,並 問他任何的問題。」

在辯論進行到一半的時候,這本書引起了公眾和女性代表們的強烈反響。議會人權委 員會的主席 Sema Piskinsut 說︰ 「用精神和宗教的教條來支持暴力是一種不正確的態 度。」 Piskinsut 說明伊斯蘭是一個以和諧為基礎的宗教: 「伊斯蘭禁止男人對女人施 壓。」

凱瑟利真道黨 ( DYP ) 的代表 Sevgi Esen 說︰ 「這個問題不僅是毆妻的問題。 沒有人有權利打另一個人。企圖通過用宗教來將毆妻合理化,是一種違反人權的行為。那 些主張女人可以挨她們丈夫打的人,應該意識到,每一個人 – 不管他們是甚麼性別 – 都是一個人。」

中東國家的伊斯蘭毆妻狀況

下面摘錄了一些從書籍或報紙上提及或涉及伊斯蘭毆妻問題的內容。

英國保衛人週刊 ( Guardian Weekly ) 在1990年12月23日的一篇文章中記載︰ 「 1987年,一位埃及的法官,遵循由阿拉伯律師聯合會( Syndicate of Arab Lawyers ) 對於古蘭經詮釋所提出的建議,裁定丈夫有教育妻子的義務,所以他有權利按他的意願 懲罰她。」

在此請注意,隨著目前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在中東的蔓延,一群穆斯林律師想立法允許 丈夫打妻子。這是以古蘭經 ∕ 伊斯蘭的律法 – Sharia – 為基礎的。他們的理據與 古蘭經4︰34有關。既然男人要對女人負責,他應該被允許以他認為合適的方式懲誡他的 妻子。這種推論的模式是 「因責任而產生了權力」 。

《沙地人》 ( The Saudis )

在中東盛行伊斯蘭的毆妻。 Sandra Mackay 在她所著的 《沙地人》 一書中論述那 裡毆妻的普遍性︰

「女人的生存完全掌握在男人手中。一個女人身體的需要正是在這種主僕的關係上 才會得到滿足 … 不平靜的聲音受到壓制 … 服從是安全的保障。」

「男人在家庭中對女人的絕對權力,是透過恐嚇來維持的 – 身體上對暴行的懼怕 ,經濟上沒有安全感的懼怕 … 」 (138頁) 。

「我的翻譯者低下她的頭,平靜地說如果男人發現女人不服從時,她們就會被毆打 。」 (139頁)

在Mackay的書中還有更多涉及虐待妻子的內容。

《公主》 ( Princess )

1992年, 《公主》 〔25〕 一書出版。作者 Jean Sasson 借用她沙地一位親密朋友 的作品,執筆寫了這本書。以下引用的這些話顯示了婦女屈從的地位和身體所受的虐待 ︰

21頁︰ 「雖然古蘭經說過女人次於男人 …

22頁︰ 「沙地男人的權力是無限的;他的妻子和小孩的生存由他決定。 … 從小時 候起,男孩就被教導說女人沒有甚麼價值︰她們存在只是為了讓男人覺得舒服和便利 … 教導他主人對於奴隸的職責,難怪到他長大娶配偶的時候,自然視她為他的奴婢, 而不是他的伴侶。」

在整本書中,講述了許多虐待婦女的事例。有些內容提到這些婦女被殺死、被她們的 丈夫虐待、被她們的家人鎖起來單獨監禁、被家庭的男性成員毆打等等。

雖然 「西方化」 的穆斯林會主張沙地人的行為是屬於文化上的,而非伊斯蘭的宗教 上的,但我覺得,西方的穆斯林這樣說,要不是否認,就是無知。沙地阿拉伯是伊斯蘭 的誕生地。穆罕默德在麥加長大。沙地從那時到現在都是伊斯蘭的中心。我認為如果世 界上有哪個地方是奉行真正的伊斯蘭,那這個地方非沙地阿拉伯莫屬。

約旦

從 《榮譽的代價》 ( Price of Honor ) 〔26〕 一書的第278頁中,節錄了一位 約旦婦女的故事︰

「根據 Risha 的講法,婚姻是一個暴力的婚姻。 『如果我在服從的時候稍有怠慢, 就會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我的鼻子被打裂了。當我家裡人來看我時,他們告訴我以遭毒 打為由提出離婚。但是我害怕離婚;這對一個女人來說是件不光彩的事情。他總是告訴我 的家人說:「她很固執,不聽話。」 到了最後,我認為他是對的。』 在結了婚的頭七年 裡, Risha 流過幾次產,她認為是由於自己所處的緊張狀態所導致的。」

在 AOL (美國在線) 上

(在 AOL 上) ,有相當多關於毆妻問題的討論。一位穆斯林女性描述自己是怎樣被 她丈夫不斷地毆打。她去到清真寺,與那裡的伊瑪目們交談,請求他們幫助她處理她的丈 夫。他們沒有幫助她,他們不理會她的事。她繼續挨打。最後,他用棒球棍打她。她去警 局報警。她的丈夫成了逃犯。清真寺的領袖看到她瘀傷的身體後,他們才相信她的話。

有一位穆斯林評論說: 「每一個我所認識的女性,只要她們的臉有傷痕,就說明她已 經嫁人了」 。他還說,他所知道受虐待的妻子,往往家裡只有一個妻子(即丈夫沒有娶 別的妻子) 。

許多穆斯林關於毆妻問題的說法有時很可笑,有時又很可悲。有些人說打妻只可用手 帕。有些人說可用小樹支,有的說根本不要這樣做,另外有人說,如果男人根據伊斯蘭 的教規做是可以的,諸如此類。

世上有將近二十億的基督徒和十億的穆斯林,婚姻虐待的事繼續發生。然而,新約聖 經沒有吩咐男人打不順從的妻子,而古蘭經卻這樣吩咐了。

10) 穆斯林對於毆妻的辯護

我跟來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談及有關毆妻的問題。我收到了範圍相差很大的回應。其 範圍從 「今天它已經無效」 ,到 「要用一根大牙簽來打」 ,到「如果按照伊斯蘭的指 導方針來做,毆妻是許可的」 ,到 「如果她不喜歡挨打的話,她可以提出離婚」 ,到 「如果她不順服,就該打她」 。

我想評論一下以下幾種回應。

1) 「如果她覺得無法再維持這種關係的話,古蘭經允許她提出離婚」。

乍看起來,這句話似乎很好聽。西方的讀者認為離婚並非難事 (在西方) ,而且幾 乎每一次妻子都會得到一些金錢補償。丈夫通常要付出相當的一筆錢給妻子為以後的生 活使用。

然而,在伊斯蘭世界,離婚的法規就大不相同。直到最近,埃及的穆斯林婦女才獲准 離婚。在其他伊斯蘭國家想要離婚幾乎是不可能的。即使獲准離婚,她們從丈夫那裡得到 生活上的經濟援助也是少得可憐。可憐的女人只能靠自己養活自己,而她們當中許多人只 有一點點或根本沒有工作技能,不然她們只得靠親戚們勉強供應一點。而且,像那個約旦 婦女所談及的,在伊斯蘭社會裡,一個離異的女人是羞恥的。進一步來說,她已經結過婚 ,想要再婚也極非易事。伊斯蘭是以甚麼為一個女人離婚的條件呢?對此沒有真正固定的 答案。不同的穆斯林學者對於妻子怎樣做才能離婚有不同的看法。離婚也許要拖幾年時間 ,她一直要繼續遭受丈夫的虐待。

2) 「伊斯蘭關於毆妻問題方面的體制是健全的,真正的問題是穆斯林的男人沒有遵循 毆妻的指導方針。」

乍看之下這種說法似乎也可以接受。 「如果任何事情都按照法規去做,那麼一切都會 很美好。」 如果人類是機器人,這個回答也許切實可行。然而,人類不是機器人。因此 ,在伊斯蘭,我們看到許多婦女被嚴重打傷、骨頭斷裂、被撞傷、被毀容、以及有精神抑 鬱症。男人獲准打他們不聽話的妻子。如果男人超越「伊斯蘭的指導方針」 ,妻子會傷 得更嚴重。穆罕默德不應該將打妻問題制度化。看 「伊斯蘭的體制」 是多麼的失敗?它 是不足以健全的去適應真實的生活。

考查一下不同穆斯林五花八門的回應。在他們之間對於毆妻的基本原則沒有一致的看 法 … 在毆妻者和毆妻者之間的差異豈不會更加大呢!?

事實在於人類不是機器人,因此,虐妻是伊斯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穆罕默德為貶 低婦女開闢了一條寬廣的大道。伊斯蘭體制寫在紙上看來是好的,但在現實中,它是一個 失敗的體制,並不能處理現實的生活。

11) 問題

關於古蘭經4︰34、聖訓和穆罕默德臨別演說的含義,有幾個問題需要提出。

1) 穆斯林的 「安拉」 為甚麼告訴男人在尋求家庭理事會和解之前,可以先打他們 的妻子呢?「安拉」 真正的想法是甚麼呢?

2) 「安拉」 為甚麼將毆妻的命令包含在古蘭經裡,而沒有吩咐男人要愛護他們的妻 子呢?

3) 在丈夫和妻子之間建立的是哪一種基本關係呢?我認為丈夫和妻子有持不同意見 的權利,甚至可以拒絕做某些 「非罪惡」 的事情。我們每個人都有權利在我們的生活中 作出個人的選擇。

4) 穆罕默德認為女人缺乏自制力、並且置男人於女人之上的說法,會怎樣影響一個 女人的自尊以及她與丈夫和家人之間的關係呢?

5) 甚麼是4︰34真正所提到的女性社會地位呢?穆罕默德為甚麼用那個意味著女人介 於奴隸和自由人之間的習語,來置女人的地位低於男人呢?

6) 假如女人最後意識到,她們的身體受男人的支配,並且當男人開始懷疑他們的妻 子不順服他們時,她們會被丈夫毆打,這樣對婦女們有甚麼社會和心理的含義呢?

12) 結論

伊斯蘭建立了一種妻子依附丈夫的地位︰他是她的監護人。他照顧她,而她服從於他 。如果妻子堅持不順從她丈夫的要求,古蘭經吩咐丈夫打他們的妻子。這是使女人屈服的 一種殘忍方式。像沙地和其他地方那樣,這樣導致婦女幾乎變得非人化了。因著認定了︰ 女人沒有管理自己的能力,任命男人為女人的 「管理人」 ,甚至吩咐男人毆打女人,所以女人在生活中被降到一個僕人的地位了。 就像一匹珍貴的供養動物那樣,女人是應當好好對待的人,但當她們出軌時又要被嚴厲 地懲誡。沒有甚麼方法可以支持伊斯蘭所允許和吩咐的這種有辱人格、制度化、在身體 和心理上虐待婦女的作法是正當的。伊斯蘭不是解決辦法,它是問題的所在。

13) 該向何處求助

附錄

14) 「 beat (毆打) 」 一詞淺析

古蘭經4︰34中表達 「毆打」 的詞是使用阿拉伯文的 「 idreb 」 。它是 「 daraba 」 的動詞形式,其基本的意思是 「打、敲、擊」– Hans Wehr 現代阿拉伯字典 〔27〕 ,第538頁。 「 daraba 」 一詞的其他定義有︰ 「砍頭,應用某句諺語、射擊、剝殼、創作音樂、刺傷、分離、強迫、巡游、移民等等」。 「 Daraba 」 有更多的意思,不勝枚舉。

因此, 「 daraba 」 、或者它成對的派生詞、以許多類似的方式用在古蘭經當中, 可以用在身體上的打擊、或者用作一個諺語。其他應用 / 翻譯是 「旅行」 。

「 daraba 」 一詞的字根是 「 darb 」 ,其意思是 「打、敲、擊、炸、鑄、塑、 造」 。 (出處同上,539頁)

有些穆斯林聲稱這個詞既然有其他的意思,那麼根據上下文,它也可以有口頭懲誡的 意思。

我同意用一個詞的上下文有助於理解這個詞在文中的真正意思。上下文在理解一個段 落的時候是至關重要的。正如我所指出的,在這個情形所使用的相關詞是「 idreb 」 。 我們必須把注意力放在這個詞上,才能決定它在段落的上下文中的意思。我們也應該使用 古蘭經來解釋古蘭經。

研究一下古蘭經中 「 idreb 」 的用法。我在古蘭經中找到十二處地方使用這個詞。 從2︰60開始

2︰60 – 你用手杖 「打」 那磐石吧

2︰73 – 「打」 他的身子

4︰34 – 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 「打」 她們

7︰160 – 你用手杖 「打」 那磐石吧

8︰12 – 「重擊」 他們的頭

8︰12 – 「斷」 他們的指頭

18︰32 – 為他們 「打」 一個比喻

18︰45 – 為他們 「打」 一個生命的比方

20︰77 – 為他們在海上 「開闢」 一條旱道

26︰63 – 用你的手杖 「擊」 海

36︰13 – 為他們 「設」 一個譬喻

38︰44 – 你當親手拿一把草,用它去 「打擊」 一下

不計算 「 idreb 」 在4︰34中具爭議的用法,這個詞有兩種使用方式︰

1) 有八次用於身體上的打擊行為

2) 有三次在上下文中講到或應用在一句諺語上。

因此很清楚,這個詞在上下文中使用最頻繁的意思是身體上的打擊。

注意,所有古蘭經的翻譯本都是將它翻譯成 「打」 或類似意思的詞。沒有哪個譯本 將它與 「應用為一句諺語」 聯繫起來。所有的翻譯都是使用某種形式打擊身體的詞。

因此,4︰34的上下文意味著甚麼呢?

首先,男人已經嘗試用口頭上的方法。他已經勸告過他的妻子,但無法令她順服。其 次,他停止與她同眠。這意味著他不再與她有 「關係」 〔我想知道到底誰在這種方式 中受到更多的懲罰,是丈夫還是妻子。〕 而她仍然拒絕服從她的丈夫。所以,她現在若 繼續反叛下去的話,某些更戲劇性的事情必定要發生。 「應用於比喻」 是不會產生戲 劇性的。口頭警告已經無效了,男人和女人現在也不能享受性生活。既然4︰34描述的是 接下來必須採取的更強烈行為,按照古蘭經敘事的進展,就需要採取某種更強烈的行為了 。

下一步就是 「 idreb 」 了。它只能是身體 「打擊」 的意思,它是在古蘭經中最常 關係到 「 idreb 」的詞。因此,根據4︰34的上下文,清楚顯明把這個詞翻譯成「打、 鞭打或折磨」 是正確的。

15) 「 nushuz (不順服) 」 一詞淺析

關於翻譯成 「順從」 的討論

將阿拉伯文的詞語 「 nushuz 」 的意思翻譯成 「倔強」 , 「反叛」 ,或者 「順從」 ,人們對此有不同的看法。那些希望緩和毆妻的理由的穆斯林,只容許在一 種情況下毆妻,那就是當妻子在性方面有不道德行為的時候。這個理由不符合記載。

首先,回顧一下學者們的翻譯︰ Rodwell 用的是 「 refractoriness (倔強) 」 ,達烏德用的是「 disobedience(不順從) 」 , Pickthall 用的是 「 rebellion (反叛) 」 , Arberry 用的是 「 rebellious(反叛的) 」 , Shakir 用的是 「 desertion (叛離) 」 ,阿里用的是 「 disloyalty and ill-conduct(不忠 和惡行) 」 。很顯然,所有這些翻譯都包括了對丈夫的 「不順從」 。

古蘭經另一處出現 「 nushuz 」 的經文是4︰128。達烏德將這句經文翻譯成︰

「If a woman fears ill-treatment or desertion on the part of her husband … 」 (如有婦女,恐遭丈夫的鄙棄或疏遠)

並且

在 Hans-Wehr 的阿拉伯字典第966頁對 「 nushuz 」 的翻譯是 「 hostility, discord, violation of marital duties on the part of either the husband or wife, specifically, the recalcitrance of the woman toward her husband, and brutal treatment of the wife by the husband (對夫妻任何一方有敵意、不和、違 反婚姻責任,特別指女人對她丈夫的反抗 ( recalcitrance ) 和丈夫對妻子的殘忍對 待) 」 。

Recalcitrance 的意思是 「 抵制權柄或控制,不聽話,難以對付或管理」 。所以 很清楚,妻子對丈夫的不順從包括在 「 nushuz 」 的定義裡面。有些穆斯林主張4︰ 34中 「 nushuz 」 一詞只是涉及妻子一方在性方面的不忠或有不正當的性行為,但從 古蘭經的上下文和字典裡的定義看來,其意義並非那麼簡單。

上下文中的 nushuz

深入一點看看古蘭經的經文。在經文將近中間部分,在每一個版本裡面都擺明了打妻 的理由︰ 「 As for those from whom you fear 『 disobedience 』 , ( or 『 rebellion 』 ) 」 (至於你們所擔心的那些 「不順服」 或 「反叛」 的女人) 。我 要指出的是,這裡的不順從,不是個人的某一個小方面的選擇,而是對她丈夫意願的一種 嚴重漠視。

在經文將近結尾的地方,在每一個版本上都說 「 then if they obey you (如果她們 服從你們) 」 ,意思是如果她們順服的話。男人打妻子的理由是因為她反叛或不順從。 這句經文的意思是,如果女人持續地不順從她們的丈夫,令他們心煩的話,男人就可以打 他們的妻子。

如果這種不順服表露在妻子的態度和行為上,不管是針對丈夫還是孩子,而沒有正確 地履行婚約中落在她身上的責任和義務,那麼他就被給予了一家之長的權力來懲戒和糾正 妻子的態度和行為。

這裡的難題,在於 「 nushuz 」 是由丈夫來決定的。他如果覺得她犯了 「 nushuz 」 ,他就可以採取懲誡的步驟,懲罰起來就可能導致打她。請仔細看4︰34。它說「至於 你們所擔心那些不順服的女人」 。那就是說男人可以單單根據自己的判斷力對妻子進行 懲罰。就像穆罕默德所說的: 「不該問一個男人他為甚麼打他的妻子」。

16) 批評穆罕默德 Asad 在他的古蘭經譯本中的 註釋

下面是從穆罕默德 Asad 的古蘭經譯本中找到他對於毆妻方面的註釋︰

「當上面這句准許毆打執拗妻子的古蘭經經文啟示出來的時候,據聞先知說︰ 「我 想的是一回事,但真主所希望的又是另一回事 – 真主的意願必定是最好的(參閱 Manar V ,74頁) 。」 因著這點,他在臨別前不久的最後一次朝覲演說上規定,應該 只在以下這種情況才採用毆打︰如果妻子 「犯了罪,在行為態度明顯放蕩不羈」 ,而 且打的時候 「還必須不引起疼痛 ( ghayr mubarrih ) 」 ;帶有這種意思的可靠傳 統可見於穆斯林 ( Muslim ) 、鐵密滋( Tirmidhi ) 、艾布達烏德 ( Abu Dawud ) 、納薩義 ( Nasai ) 、伊本馬真 ( Ibn Majah ) 的傳統。根據這些傳統,所有 的作者都強調,如果採取行動的話,這種毆打或多或少也是象徵性的 – 「用一根牙簽 ,或其他類似的東西」 ( Tabari ,引用最早期學者的觀點) ,甚至 「用一折疊的手 帕」 ( Razi ) ;還有一些最重要的穆斯林學者 (例如 Ash-Shafii ) 認為毆妻只 是勉強獲得允許而已,最好是儘量避免,他們是憑先知關於這個問題的個人感覺來證明 這種觀點是正確的。」〔28〕

引用的話到此結束

Asad 是相當近代的一位作家。像優素褔阿里一樣,他寫書的時候腦子裡是向著西方 讀者的。因此,他像阿里那樣,在翻譯古蘭經時歪曲了它的意思,使它更能被受過教育 的、有道德的西方讀者所接受。

考查一下 Asad 的註釋就會發現問題。 Asad 強行將穆罕默德在臨別朝覲上所說的話 強加到4︰34中。如果 Asad 對毆妻方面的史料真正熟悉的話,他就應該知道不僅可以因 著不道德的性行為而毆妻,而且也可以因著一貫的不聽話而打妻。沒有理由將一段話強 加在另一段話之上。

他的下一個錯誤,就是將 ghayr mubarrih 翻譯成 「不致引起疼痛」 。 Guillaume 的翻譯是 「不要太激烈」 。打人怎麼可能會不痛呢?這兩個概念無法相容。如果我打你 ,就會使你疼痛,否則就不是打了。

接著他引用 「象徵性」 、 「牙簽」 和 「手帕」 之類的註解。伊斯蘭所有的史料 都表明,從伊斯蘭早期開始,毆妻是很疼痛的事情,是用手甚至用棍子打。

穆罕默德不喜歡打妻子,也不打自己的妻子,但他允許這種做法。他曾經掌摑阿伊莎 的胸部 – 但在伊斯蘭的思想裡這也許算不上是打。因為他經常叫人們為他做一些齷齪的 事情,所以當她妻子們出現問題時,他也允許歐麥爾和艾布伯克爾掌摑他們的女兒。穆罕 默德沒有動手打他的妻子們;他使其他人為他做了。他顯然並非那麼憎惡這樣的事情。

17) 參考書目

1. Rodwell, J. M., “The Koran”, Everyman, London

2. Dawood, N. J., “The Koran”, Penguin, London, 1995

3. Pickthall, M., “The Meaning of the Glorious Koran”, Mentor, New York, 1953

4. Arberry, A. J., “The Koran”, Oxford, 1983

5. Shakir, M. H., “The Quran”, Tahrike Tarsile Quran, Inc., Elmhurst, NY, 1993

6. Ali, Abdullah Yusef, “The Quran”, Tahrike Tarsile Quran, Inc., Elmhurst, NY, 1997

7. “Beyond the Veil”, available from VOM, 918-337-8015

8. Bukhari, Muhammad, “Sahih Bukhari”, Kitab Bhavan, New Delhi, India, 1987, translated by M. K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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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Abu Dawud, Suliman, “Sunan”, al-Madina, New Delhi, 1985, translated by A. Hasan

11. Guillaume, A., “The Life of Muhammad”, Oxford,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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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Kathir, Ibn, “Tafsir of Ibn Kathir”, Al-Firdous Ltd., London, 2000

14. Misri, Ahmad, “Reliance of the Traveler”, Amana, Beltsville, MD, 1994

15. Mernissi, Fatima, “The Veil and the Male Elite”, Perseus, Reading, MA, 1991

16. Hatimy, Said, "Women in Islam”, Islamic Publications, Lahore, Pakistan,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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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http://www.steppingtogether.org/article_01.html Article on Islamic wife beating in America

23. http://www.turkishdailynews.com/FrTDN/latest/dom.htm Article on Book dealing with wife beating

24. Mackay, Sandra, "The Saudis", Signet, New York,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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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Goodwin, Jan, “Price of Honor”, Plume, (Penguin), New York, 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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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Asad, M., “The Message of the Quran”, Dar al-Andalus, Gibraltar, 1980

wife-beating.htm

Revision A: 1997-8-1, Revision B: 1997-12-30, Revision C: 1998-3-19, Revision D: 1999-2-5, Revision E: 1999-4-6, Revision F: 2000-8-6, Revision G: 2001-8-25

這篇文章是翻譯自 Silas 的在線文章 ‘WIFE BEATING IN ISLAM’http://www.answering-islam.org/Silas/wife-beati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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