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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里語小冊子引用古蘭經經文和伊斯蘭法學家的觀點為伊斯蘭國活活燒死敵人辯護

達里語小冊子引用古蘭經經文和伊斯蘭法學家的觀點為伊斯蘭國活活燒死敵人辯護

2024 年12月 4日

以下報告現由中東媒體研究機構(MEMRI)的聖戰與恐怖主義威脅監測組織(Jihad and Terrorism Threat Monitor, JTTM)免費提供 

 

與伊斯蘭國呼羅珊省(Islamic State Khurasan Province, ISKP)有關聯的媒體機構「一神論者文庫」(Maktabat-ul-Muwahideen)出版了一本達里語小冊子。該小冊子稱,依據伊斯蘭教法,當對叛教者和敵人處以火刑屬於「基薩斯(qisas)」(即以牙還牙式的同態復仇)時,這種刑罰是正當合理的。[1]

 

這本 20 頁的小冊子題為「關於以火焚的裁決」,於 2024 年 9 月 10 日在阿富汗庫納爾(Kunar)省編寫,由三個部分和一個序言組成,引用了古蘭經經文和聖訓來說明焚燒多神論者和叛教者的命令。 



這本小冊子的封面。

 

自2014年年中起,伊斯蘭國控制伊拉克和敘利亞部分地區期間,將燒死對手作為一種刑罰方式,並試圖依據伊斯蘭教法裁決為這種做法辯解。當前這本名為《論火刑的教法規定》的小冊子有一個簡短的引言,主要內容從第三頁開始。該小冊子的作者伊本·扎希德·呼羅珊尼(Ibn Zahid Khurasani)試圖解釋伊斯蘭國燒死敵人的原因,稱雖然在伊斯蘭中禁止燒死非信徒,但在同態復仇(qisas)的情況下,有諸多理由說明這種做法是被允許的。他引用了古蘭經16:126:「如果你們要報復,就應當依照你們所受的傷害而報復。如果你們容忍,那對於容忍者是更好的。」

 

他還引用了古蘭經2:194:「禁月抵償禁月,凡應當尊敬的事物,都是互相抵償的。誰侵犯你們,你們可以同樣的方法報復誰;你們當敬畏真主,當知道真主是與敬畏者同在的。」通過引用這些經文,作者辯稱,在報復的情況下,穆斯林可以燒死非信徒。 



作者引用了14世紀伊斯蘭學者、伊斯蘭教長塔基·丁·伊本·泰米葉(Taqi Al-Din Ibn Taymiyya)的一本書[2],書中稱伊斯蘭首任哈里發阿布·伯克爾·西迪克(Abu Bakr Al-Siddiq)曾用火刑燒死叛教者,且阿里·伊本·艾比·塔利卜(Ali ibn Abi Talib)(伊斯蘭第四任哈里發)曾下令燒死一些自稱神靈的人。不僅伊本·泰米葉,還有許多其他伊斯蘭學者也被引述曾裁定,在報復的情況下燒死一個人是被允許的。

 

這本書還提到了約旦戰鬥機飛行員穆阿茲·卡薩斯貝(Muath Al-Kasasbeh)。2013年12月24日,他的飛機在拉卡附近墜毀,隨後伊斯蘭國武裝分子俘虜了他,並於2015年1月3日錄製了將他活活燒死的視頻。書中寫道:「事實上,叛教飛行員穆阿茲·卡薩斯貝的遭遇是一個基於宗教教義的宗教事件,因為如果人們想想那些對穆斯林發動空襲的飛行員的所作所為,就會發現他們通過投下炸彈引發大火,燒毀人們的身體、摧毀房屋。基於此,伊斯蘭國的領導人決定對這名飛行員施以他對真主信士的僕人所做的同樣的懲罰,這是一種與他的行為相對應的懲罰。」

 

這篇文章翻譯自在線文章「Dari-Language Booklet Cites Quran Verses And Islamic Jurists' Opinions To Justify Islamic State Burning Its Enemies Alive」

https://www.memri.org/jttm/dari-language-booklet-cites-quran-verses-and-islamic-jurists-opinions-justify-islamic-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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