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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葉派神學與古蘭經的關係

 什葉派神學與古蘭經的關係

達德·拉赫巴(Daud Rahbar)

 

第一部分

 

這篇文章遠遠無法全面闡述什葉派與古蘭經的關係。只有深入研究什葉派的聖訓,尤其是法提米(Fatimi)和薩法維(Safawi)政府所編寫的塔夫西爾(Tafsir,對古蘭經的闡釋和解釋)文獻,才能公正地解釋這個主題。

 

阿里·伊本·艾比·塔利卜(Ali ibn abi Talib)於661年逝世,這代表了先知的信徒/黨羽(partisans of Ahl al-Bait)的神學的轉捩點。在此之前,這些信徒/黨羽對古蘭經所強調的真主在審判日的正義並不那麼熱衷,更熱衷於在世間的即時的補救的承諾。什葉派在其起源時就發起了一個政治計畫來尋求地上的補救。阿里在世界上的失敗和精神上的勝利所帶來的榮耀感,在什葉派創立之初並沒有伴隨這個社群的思想。這個社群在創立之初就為阿里在世界上的成功而奮鬥。

 

即使在阿里被刺殺之後,也沒有放棄。第二個里程碑是侯賽因·伊本·阿里(Husayn ibn Ali)於61/680年在卡爾巴拉(Karbala)殉道,在此之前,據說哈桑·伊本·阿里(Hasan ibn Ali)於669年被穆阿維葉(Mu'awiya)毒死。這奠定了倭馬亞(Banu Umayya)的王朝哈里發地位。我們可以合理地假設,這個相當確切的挫折使什葉派變得深奧,同時也使他們傾向於古蘭經的承諾中尋求安慰,即在審判日對政治上的錯誤做最後的補救。

 

然而,我們應該清楚地認識到,鑒於什葉派的政治起源,這種求助於後世報償承諾的安慰是一種最後的手段,而且必然是半信半疑的。因此,什葉派神學雖然從未在其論述中遺漏真主的正義,但對於他們強調正義是來自對古蘭經呼籲的誠實回應這一論點,卻沒有表達多少熱忱。因為在他們的心中仍然潛藏著一個想法,那就是政治正義應該就在地球上實現。

 

古蘭經並不缺乏對真主的世間報應的提醒。什葉派的文獻,大多起源於阿里和他的兩個兒子死後,並沒有轉向真主的正義這個方面。這反映出,隨著什葉派政治抱負的弱化,他們審慎地強調遠在天邊而非近在眼前的真主的正義。任何對真主臨在正義思想的積極追求都會受到倭馬亞王朝和阿巴斯王朝('Abbasids)的壓制。事實上,大聲鼓吹「審判日」最終審判的觀念會引起當權者的憤怒,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被詛咒的人。

 

因此,什葉派對於在倭馬亞和阿巴斯哈里發支持下制定的過度超然的神學,並沒有提出任何激烈的反對。在哈桑·尤素福·阿里·穆塔哈·希利(Hasan b. Yusuf b. Ali b. al Mutahhar al-Hilli)(648/1250-726/1326)的Al-Bab al-Hadi Ashar 1中,關於真主的正面的(Thubutiyya)和私隱的(Salbiyya)屬性的第二和第三節比關於真主的正義(第四節)的部分更重要。第二節所敘述的正面的屬性如下:真主是強大的(Qadir),是自由的(Mukhtar)。知道的(Alim)、活著的(Hayy)、意志者(Murid)、感知者(Mudrik)、優先的(Qadim)、說話者(Mutakallim)和真誠的(Sadiq)。

 

第三節中所敘述的真主的私隱的(Salbiyya)特質如下:真主不是複合體(Murakkab);他既非身體(jism),也非意外('Arad);他不在某處(makan);他不受快樂或痛苦的支配,因為他沒有身體的構造(mizaj);他不與自己以外的人結合;他不是起源事物的位置(mahall),這意味著他會被作用(infi'al);他不可能有視力;他不可能有伴侶(sharik);至高者否定了意念(ma'ani)和狀態(ahwal);他沒有需要。

 

我們看到,在所有這些描述中,什葉派神學與後來為整個穆斯林神學定下最後模式的阿什利(Ash'ari)神學沒有根本的不同。上述描述中唯一的顯著變異,或許是包含了真誠的(Sadiq)與說話者(Mutakallim) 這兩個特徵,前者令人聯想到什葉派對真主承諾最終補救的信賴,後者則令人聯想到伊瑪目賈法爾‧薩迪克(Imam Ja'far al-Sadiq)的以下傳統:

 

古蘭經既不是創造者,也不是受造者;它是創造者的言語。

 

什葉派有關古蘭經臨時受造的教義,就像他們的真主正義的教義一樣,並沒有獲得非常熱心的支持者,也不是只有他們強調這一點,因為在穆塔瓦基勒(Mutawakkil)統治期間,它是作為穆塔茲里(Mu'tazili)教義而宣稱的。

 

什葉派神學的主要工具是寓言詮釋,其基礎是與古蘭經經文相關並歸因於阿里的傳統。這些傳統的數量非常多。在此,我們無法對這種寓言方法進行分析。我們只引用幾句古蘭經的經文,什葉派引用這些經文來美化阿里或「先知的子民」(Ahl al-Bait)


「真主確是至尊的(阿里),確是至大的。」這句話出現在古蘭經4:38 2(古蘭經4:34馬堅譯本),是該經文的結語,教導男人應該如何對待女人:

 

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隱微的。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末,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真主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

 

什葉派的詮釋很高興地發現,「阿里」在這節經文中是真主的綽號。在古蘭經42:51中,「阿里」再次被用來稱呼真主。這節經文說降示和啟示是由真主決定的。結語是:



任何人也不配與真主對話,除非啟示,或從帷幕的後面,或派一個使者,奉他的命令而啟示他所欲啟示的。他確是至尊的(阿里),確是至睿的。(古蘭經42:50-51馬堅譯本)

 

在上述兩種情況中,3什葉派對真主與阿里的認同是基於虔誠的文字遊戲,而非寓言式的詮釋。這是狂喜的詮釋。

 

什葉派非常喜愛的一段經文是古蘭經33:32-33,內容如下:

 

先知的妻子們啊!你們不像別的任何婦女,如果你們敬畏真主,就不要說溫柔的話,以免心中有病的人,貪戀你們;你們應當說莊重的話。

你們應當安居於你們的家中,你們不要炫露你們的美麗,如從前蒙昧時代的婦女那樣。你們應當謹守拜功,完納天課,順從真主及其使者。先知的家屬啊!真主只欲消除你們的污穢,洗淨你們的罪惡。

 

很明顯,這段經文所使用的「先知的家屬」(Ahl al-Bait)一詞,包括穆罕默德家中的所有成員。這並非專指法蒂瑪(Fatima)一家五口,即穆罕默德的女兒法蒂瑪、她的丈夫阿里以及他們的三個兒子哈桑(Hasan)、侯賽因(Husayn)和穆欣(Muhsin)。

 

同樣牽強的是什葉派堅持古蘭經11:76中的Ahl al-Bait一詞是指阿里的家族:

 

她(亞伯拉罕(易卜拉欣)的妻子)說:「咄咄怪事,我這個老太婆還會生孩子嗎?這是我龍鍾的丈夫。這確是一件奇事!」

他們說:「難道你對真主的命令感到驚訝嗎?願真主的憐憫和幸福降臨你們全家(Ahl al-Bait),他確是可贊的,確是光榮的。」(古蘭經11:72-73馬堅譯本)

 

根據什葉派解釋古蘭經3:52-54中典故的傳統,什葉派將法提瑪、阿里、哈桑、侯賽因和穆欣稱為Ashab al-Kisa'(幔子之民)(The People of the Mantle)。經文如下:

 

在真主看來,爾撒確是像阿丹一樣的。他用土創造阿丹,然後他對他說:「有」,他就有了。(這是)從你的主降示的真理,故你不要懷疑。在知識降臨你之後,凡與你爭論此事的人,你都可以對他們說:「你們來吧!讓我們召集我們各自的孩子,我們的婦女和你們的婦女,我們的自身和你們的自身,然後讓我們祈禱真主棄絕說謊的人。」(古蘭經3:59-61馬堅譯本)

 

大多數的釋經書,甚至是遜尼派的釋經書,都將這段經文與穆罕默德與納吉蘭(Najran)基督徒使節之間的爭論相提並論,據說爭論發生在伊斯蘭曆10年。據記載,先知邀請他們接受伊斯蘭,但他們拒絕了。先知邀請他們遵守阿拉伯人的穆巴哈拉(mubahala)習慣,也就是雙方都要祈求真主的詛咒,不論誰做錯了。然而,什葉派的釋經書則明確指出穆罕默德只與法蒂瑪、阿里、哈桑、侯賽因和穆欣一起走出家門,並為他們蓋上幔子(kisa')。因此,這五人被稱為「幔子之民」。穆罕默德特別將這五人視為自己真正的親人。

 

《伊斯蘭百科全書》第一版中關於阿里的文章的作者在什葉派詮釋「視為什葉派主張的證據」的「大量經文」中提到了古蘭經24:35。

 

需要澄清的是,古蘭經24:35屬於古蘭經中完全不同的一類經文,也就是什葉派在其中插入了一些對阿里有利的字句。在現存的奧斯曼版本中,這段經文如下:



God is the ligh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His light is as a niche in which is a lamp, ...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他的光明像一座燈檯,那座燈檯上有一盞明燈,…(古蘭經24:35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Ibn Mas'ud)的什葉派版本如下:



God is the ligh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the semblance of the light of one who believes in Him and loves the People of the House of His Apostle is as a niche in which is lamp, ...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信奉真主、愛護真主的使者之家的人,其光明的形像就像燈檯中的燈…

 

最後一個例子帶領我們進入伊斯蘭頭三世紀古蘭經抄本中文字變異的有趣主題。在本文作者的心目中,最能激發伊斯蘭學術創造性活動的,莫過於重新討論Asbab al-Nuzul(古蘭經經文誕生的歷史原因)和Mukhtalifat al-Qur'an(古蘭經的文字變異)。或許除了艾資哈爾(al-Azhar)的學者、印度德奧班德(Deoband)的學者以及其他同類學派的學者之外,受過教育的穆斯林普遍不知道早期抄本有任何變異,除了微不足道的變音標記。只有少數學者知道早期古抄本的全部變異細節,但他們沒有批判性地認識到這些變異對伊斯蘭未來發展的能動性。在奧斯曼('Uthmanic)版本成為標準版本之後,古蘭經的各種版本一直持續到伊斯蘭第四世紀初,這個事實讓當代的穆斯林非常震驚。在這篇簡短的文章中,我們不可能完整地介紹頭三個世紀流傳的古抄本與政治、社會及精神動機的關係。讀者可參閱已故的亞瑟·傑弗瑞(Arthur Jeffery)的傑作《古蘭經文本歷史資料》Materials for the History of the Text of the Qur'an, Brill 1937)。這本書是最早被翻譯成阿拉伯文、波斯文、土耳其文和烏爾都文的著作之一,也是開明的穆斯林學術誕生的催化劑。

 

穆斯林可參閱蘇尤提(al-Suyuti)於15世紀後期所撰寫的Itqan中關於Mukhtalifat al-Qur'an的章節,以作為現成的參考。

 

雖然傑弗瑞教授在其著作的第17-18頁中列出了收集變異的主要來源,但若能分別指出每種變異的來源,則該著作的價值會大得多。

 

傑弗瑞教授在同一卷書中收錄了他對Abu Bakr 'Abdullah ibn abi Da'ud al-Sijistani(230-316 A.H.)的Kitab al-Masahif所做的編輯,Abu Bakr 'Abdullah ibn abi Da'ud al-Sijistani阿布·達烏德(Abu Da'ud)的兒子,也是著名聖訓典籍《al-Sunan》的作者。

 

在本文的其餘部分,我們將評論阿里、伊本‧馬蘇德(Ibn Mas'ud)和賈法爾‧薩迪克抄本中的什葉派變異,以說明什葉派插文或偏離奧斯曼文本的性質。

 

有關伊本·納迪姆(Ibn al-Nadim)的Fihrist中發現的《阿里抄本》中非常不同的經文編排,請參閱亞瑟·傑弗瑞的著作(第183頁)。不過,一般認為阿里是在奧斯曼抄本完成後才核准的,而他自己的抄本則已被燒毀。

 

《阿里抄本》中遺失了古蘭經五章經文:法諦海(古蘭經1章)、賴爾得(古蘭經13章)、賽伯邑(古蘭經34章)、台哈列姆(古蘭經66章)、阿賴格(古蘭經96章)。

 

古蘭經1、13、34和96章經文似乎沒有任何典故或暗示,可能是什葉派故意刪除這些章節的動機。然而,古蘭經66章經文(台哈列姆)的缺失卻很有趣。該章的開頭經文(1-5)如下: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先知啊!真主准許你享受的,你為什麼加以禁戒,以便向你的妻子們討好呢?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真主確已為你們規定贖誓制,真主是你們的保佑者。他是全知的,是至睿的。
當時,先知把一句話秘密地告欣他的一個妻子,她即轉告了別人,而真主使先知知道他的秘密已被洩漏的時候,他使她認識一部分,而隱匿一部分。當他既以洩漏告訴她的時候,她說:「誰報告你這件事的?」他說:「是全知的、徹知的主告訴我的。」
如果你們倆向真主悔罪,(那末,你們倆的悔罪是應當的),因為你們倆的心確已偏向了。如果你們倆一致對付他,那末,真主碓是他的保佑者,吉卜利里和行善的信士,也是他的保護者。此外,眾天神是他的扶助者。(古蘭經66:1-4馬堅譯本)

 

這些經文中含糊不清的典故有兩種解釋。第一種解釋是穆斯林聖訓與布哈里聖訓歸於穆罕默德最小的妻子阿伊莎(Aisha),她報告如下:先知常在他妻子宰娜卜·賓特·傑哈希(Zainab bint Jahsh)的家停留,並在那裡吃蜂蜜。阿伊莎和哈芙莎(Hafsa)都是先知的妻子,她們共同決定,先知下次造訪她們其中一人時,接待他的妻子應該對他說:「你聞起來有馬格哈菲爾(maghafir)的味道,你吃了馬格哈菲爾嗎?」5當先知來到其中一人面前時,她按著這協定說了。先知說:「我在宰納卜家裡吃了一些蜂蜜」。於是,他發誓再也不喝蜂蜜,6 並要求將他的誓言保密。第1至5節經文(古蘭經66:1-4馬堅譯本)允許穆罕默德違背他的誓言。

 

另一種解釋是,這兩段經文分別與阿伊莎或哈芙莎對穆罕默德在應給阿伊莎或哈芙莎的日子與科普特女孩瑪麗共寢的憤怒有關。這個記載還說,穆罕默德要求哈芙莎對其他妻子保密。哈芙莎卻私下透露給阿伊莎。穆罕默德對於這次背叛非常生氣,整整一個月都沒有見到他的妻子們。這一章據說是為了讓穆罕默德從誓言中釋放出來,並作為對妻子們的譴責。(請參閱帕瑪(Palmer)的古蘭經譯本,收錄於《東方聖書叢書(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Series)》,第11冊,第290頁f.n.)。

 

本章似乎包含一些典故,其中不同的解釋給予穆罕默德的妻子阿伊莎和哈芙莎的重要性。在穆罕默德的妻子中,什葉派只崇敬法蒂瑪的母親海迪徹(Khadija)。他們不願意看到古蘭經中提到阿伊莎和哈芙莎暗示穆罕默德喜歡她們,尤其是阿伊莎,她一生都是阿里和法蒂瑪的對手。

 

第二部分

 

在第二部分中,我們將繼續評論傑弗瑞教授所重建的什葉派《阿里抄本》的變異:

 

在古蘭經的奧斯曼節本中,古蘭經2:192以下列文字開場:


And fulfil the Pilgrimage and the Visitation to God

並完成朝覲和瞻仰真主

你們當為真主而完成大朝和小朝。(古蘭經2:196馬堅譯本)

... 《阿里抄本》的讀法如下:


And perform the Pilgrimage and the Visitation to the House ...

並進行朝覲和瞻仰房子...

 

如果House(房子)這個詞是標準遜尼派讀法的一部分,我們會很容易接受它是指克爾白的房子(House of Ka'ba)。但由於變異出現在《阿里抄本》中,它可能是指阿里的家庭,而非克爾白。此建議看似牽強,但不能排除。《阿里抄本》和《伊本·馬蘇德抄本》都有上述不同的讀法。

 

在同一段落中,這兩本抄本都有


而非


的讀法。這種讀法會使翻譯變成這樣:

 

And perform the Pilgrimage. And the Visitation is to the House ...7
並進行朝覲。而瞻仰的是房子...

 

讓我們不要把這裡以bayt一詞取代真主安拉一詞看成是什葉派的作法,因為在其他版本中,也有以稍微不同的方式,在這段經文中插入al-bayt一詞:

 

And perform the Pilgrimage and the Visitation to the House ...
並進行朝覲和瞻仰房子...。
(見塔巴里(Al-Tabari)的塔夫西爾,布拉克(Bulaq)版,第二卷:120。)

 

最後,讓我們說:阿里與《伊本‧馬蘇德抄本》中使用al-bayt這個替代詞,不一定是為了加入什葉派所喜愛的字眼。然而,我們可以相當肯定的是,什葉派總是很樂意在古蘭經的任何地方讀到好意使用al-bayt一詞。

 

在《阿里抄本》的眾多變異中,下一個源自什葉派的是古蘭經26:214-216中的變異。這段經文的標準奧斯曼文本是這樣的:



And warn thy clansmen who are near of kin. And lower thy wing to those of the believers who follow thee; but if they rebel against thee, say, "Verily, I am clear of what ye do ..."
你應當警告你的近親。你對於跟隨你的那些信士,放下你的翅膀;但如果他們違抗你,你應當說:「我確是明察你們的行為的。...」。
你應當警告你的親戚。你對於跟隨你的那些信士,應當加以慈愛。如果你的親戚違抗你,你應當說:「我對於你們的行為確是無干的。」(古蘭經26:214-216馬堅譯本)

 

與伊本‧馬蘇德一致,《阿里抄本》在此以下列讀法取代第215節和第216節的開頭部分:


整段經文的翻譯如下,並加上這句話:

 

And warn thy clansmen who are near of kin.
And they are the people of thy House, from among believers.
But if they disobey thee and thy people among whom are the pure ones, then say, "Verily, I am clear of what ye do.'
你應當警告你的親戚。
他們是信道的人們中你家族的人民。
但如果他們違抗你和你的人民,其中有純潔的人,那末,你說:「我確是明察你們的行為的。」

 

《阿里抄本》中唯一有趣的其他變異,是《時光(阿斯爾)》(古蘭經103章)的不同讀法。奧斯曼的讀法是這樣的:

By the age8 Verily, man is in loss! Save those who believe and do right, and bid each other be true and bid each other be patient.
以時光盟誓,人確是在迷誤之中!除了那些信道而且行善、彼此真誠、彼此堅忍的。
以時光盟誓,一切人確是在虧折之中,惟信道而且行善,並以真理相勸,以堅忍相勉的人則不然。(古蘭經103章馬堅譯本)

 

《阿里抄本》以下列形式提供這段經文:



By the age and the misfortunes of time. Verily, man is in loss. And he is in it until the end of time.
以時光和時間的不幸。人確是在迷誤之中。而他在其中,直到時間的盡頭。

 

這個相當悲觀的變異是否反映了什葉派對歷史轉折的絕望?還是阿里真的在某個場合聽到穆罕默德以這種形式誦讀這段經文?我們無法輕易判定。根據諾爾德克(Nöldeke)的理論,這一章屬於先知傳教的第一時期(公元612-617年)。該時期對於人類命運的描繪,整體而言是灰暗的。

 

總而言之,傑弗瑞教授所重建的《阿里抄本》與標準的《奧斯曼抄本》有九十多處不同之處。其中不超過四處顯示出什葉派的動機,兩處較為明顯(即遺漏題為台哈列姆的古蘭經66章,以及古蘭經26:215-216的變異),兩處相當可疑(即使,為


的變異


以及古蘭經103章全章的變異讀法)。

 

這個事實乍看之下確實令人驚訝,但仔細分析就能理解。什葉派似乎認為將古蘭經中支持阿里的聲明歸功於其他同伴比歸功於阿里本人更有效。正如傑弗瑞教授觀察到的(同前21頁),不僅什葉派的資料來源有支持Ahl al-Bayt的讀法,遜尼派的資料來源也有支持Ahl al-Bayt的讀法。我們知道,遜尼派反駁什葉派不承認艾布伯克爾(Abu Bakr)、歐麥爾('Umar)和奧斯曼,不是因為遜尼派不承認阿里,而是因為遜尼派擁有所有的同伴,特別是迫害阿里家族的穆阿維葉(Mu'awiya)。遜尼派穆斯林一直與什葉派爭奪對阿里的尊崇,尤其是在詩歌方面。我們也必須記住,遜尼派的標準禱文包括以下字句:



真主啊!求你賜福於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的後裔,正如你賜福於亞伯拉罕和亞伯拉罕的後裔一樣;你確是可頌的,確是榮耀的。降福於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的後裔,就像你降福於亞伯拉罕和亞伯拉罕的後裔一樣;你確是可頌的,確是榮耀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伊本·馬蘇德抄本》,這本抄本與《奧斯曼抄本》的讀音變異最多。在傑弗瑞教授的著作9中,這些變異多達87頁(第25-113頁),而《阿里抄本》的變異只佔同一部著作的8頁(第185-192頁)。當然,並非所有這些變異都是什葉派的意圖;我們已經看到,《阿里抄本》本身在近百種變異中,可能什葉派意圖的變異不超過四種。

 

據報導,阿卜杜拉·伊本·馬蘇德是先知非常親密的同伴,並享有傳統學家的崇高威望。傑弗瑞教授著作中關於其手抄本的以下引文值得引用10:

 

我們沒有關於他何時開始製作抄本的資料。很明顯,他在先知在世時就開始收集資料,當他在庫法(Kufa)站穩腳根,並被視為古蘭經事務的權威時,他才開始將這些資料整理成抄本。無論如何,我們發現在奧斯曼正式重新編纂之前,他的抄本已在庫法使用,並被庫法人沿用。奧斯曼將他的標準文本送到庫法,並下令燒毀所有其他文本時,伊本‧馬蘇德拒絕放棄他的文本,因為扎伊德·本·塔比特(Zaid b. Thabit)還在不信者的腰間時,他已經成為穆斯林11,他對於扎伊德這樣的年輕新秀所建立的文本竟然比他的文本優先感到憤怒。在庫法,對於這個抄本問題似乎有相當大的意見分歧,有些人接受奧斯曼送來的新文本,但也有許多人繼續堅持《伊本‧馬蘇德抄本》12,當時伊本‧馬蘇德已被視為庫法文本。他的《抄本》在庫法的地位之強大,可從我們所獲得的一些資訊中所記載的、沿用《伊本‧馬蘇德抄本》的次要《抄本》數量得到很好的說明。正是由於在庫法的流行,這本抄本才受到什葉派人士的青睞,盡管我們並不認為所有歸因於這本抄本的什葉派讀本都是真實的,也不認同遜尼派資料中那些支持Ahl al-Bait的讀本。

 

現在,我們將檢視他的抄本中那些顯然是什葉派或至少暗示什葉派意圖的變異:

 

奧斯曼文本中的古蘭經2:24如下:



 Why, God is not ashamed to set forth a parable of a gnat, or anything beyond; and as for those who believe, they know that it is truth from the Lord; but as for those who disbelieve, they say, "What is it that God means by this parable?" He leads astray by it many and He guides by it many; -- but he leads astray only the evildoers.
為甚麼,真主不以譬喻小蟲或任何其他更小的事物為羞恥呢;至於信道者,他們知道這是主的真理;至於不信道者,他們說:「真主設這個譬喻是甚麼意思呢?」他以譬喻使許多人入迷途,也以譬喻引導許多人;但他只使作惡的人入迷途。

真主的確不嫌以蚊子或更小的事物設任何譬喻;信道者,都知道那是從他們的主降示的真理;不信道者,卻說:「真主設這個譬喻的宗旨是甚麼?」他以譬喻使許多人入迷途,也以譬喻使許多人上正路;但除悖逆者外,他不以譬喻使人入迷途。(古蘭經2:26馬堅譯本)

 

在伊本·馬蘇德的抄本中,這節經文的最後部分是這樣寫的:



By it (i.e. the parable) many are misguided and many are guided aright by it, and by it only the evildoers go astray.
許多人因它(即譬喻)而被迷誤,許多人因它而得到正確指引,只有作惡的人因它而誤入歧途。
他用此使許多人迷歧,也以此使許多人得正道。因此迷歧的,只是為非幹歹者們。(古蘭經2:26馬金鵬譯本)

 

這個變異的目的在於避免宿命論的立場。什葉派意識到歷史上的錯誤,他們不會以任何方式將這些錯誤歸咎於真主的計劃,因此強調人類意志的自由與人類的責任。因此,這個解讀似乎是什葉派的解讀。

 

也許在本抄本中,古蘭經2:34中與亞當(阿丹)被創造的故事有關的詞句有變異的讀法,其背後也有類似的強調人類責任的慾望:奧斯曼文本是這樣讀的:



And we said, "O Adam dwell, thou and thy wife, in paradise, and eat therefrom amply as you wish; but do not draw near this tree or ye will be of the transgressors." And Satan made them backslide therefrom and drove them out from what they were in ...
我說:「亞當啊!你和你的妻子,住在樂園吧,你們倆可以任意吃,但不要臨近這棵樹,否則,你們將成為犯罪的人。然後,撒旦使他們從那裡背離,將他們從他們所處的地方驅逐出去...
我說:「阿丹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樂園吧!你們倆可以任意吃園裏所有豐富的食物,你們倆不要臨近這棵樹;否則,就要變成不義的人。然後,惡魔使他們倆為那棵樹而犯罪,遂將他們倆人從所居的樂園中誘出。…」(古蘭經2:35-36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中的



「And Satan suggested evil to them(撒旦向他們建議惡行)」而不是「And Satan made them slip(撒旦使他們失足)」。

 

後一種讀法當然減輕了亞當(阿丹)和夏娃的責任,而前一種讀法則保留了他們的責任。

 

在奧斯曼文本中,古蘭經2:42-43的讀法如下:



Seek aid with patience and prayer, though it is a hard thing save for the humble, who think that they will meet their Lord, and that to him will they return.
以堅忍和禱告求援助,盡管這對謙遜的人來說是一件難事,因為他們以為自己將與遇見他們的主,他們將歸向他。
你們當借堅忍和禮拜而求佑助。禮拜確是一件難事,但對恭敬的人卻不難。他們確信自己必定見主,必定歸主。(古蘭經2:45-46馬堅譯本)
你們當以(忍耐)和(拜功)求助。禮拜確是一件繁難的事;惟在謙遜的人上則不然。那般人切知自己是將遇見養主的,是將必歸返於他的。(古蘭經2:45-46王靜齋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的讀法是 (who know that they will meet their Lord)(他們知道自己將遇見他們的主)他們心中確實知道將會見他們的主,(古蘭經2:46仝道章譯本),而不是



。無論如何,抄本的讀法使這段經文更合理,不過在這件特別的事上,什葉派特別不滿意對謙遜的人的寬鬆的限定,並希望以「知道」取代「以為(think)」來強化這種限定。

 

《伊本‧馬蘇德抄本》的古蘭經2:192有以下的變異:


而不是



而不是


該抄本也提供以



代替


有關這些變異的評論,請參閱本篇文章的開頭部分。

 

第三部分

 

在奧斯曼文本中,古蘭經3:30的內容如下:



Verily, God has chosen Adam and Noah and Abraham's people, and 'Imran's people, above the worlds, --- a seed, of which one succeeds the other, but God both hears and knows.
真主確已揀選了亞當、挪亞、亞伯拉罕的子民,以及儀姆蘭的子民,他們都是世人之上的,他們都是一個種子,其中一個繼承另一個,但真主既聽見又知道。

真主確已揀選阿丹、努哈、易卜拉欣的後裔,和儀姆蘭的後裔,而使他們超越世人。那些後裔,是一貫的血統。真主是全聰的,是全知的。(古蘭經3:33-34馬堅譯本)

 

關於這節經文中的「儀姆蘭」,帕爾默教授在他翻譯的古蘭經中有以下的腳注:

 

暗蘭(Amram),根據穆罕默德教徒(穆斯林)的說法,他是童貞女馬利亞(Virgin Mary)(米利暗,Miriam)的父親。在穆罕默德的心目中,米利暗「童貞女馬利亞(麥爾彥)」與摩西(穆薩)的妹妹米利暗(麥爾彥)之間似乎存在著混淆。

 

《伊本‧馬蘇德抄本》提供


而不是


,傑弗瑞教授報告說這個讀法也是Ahl al-Bait的伊瑪目所提供的。盡管在這段經文之後的經文開頭有這樣的字句:


When 'Imran's wife said, 'Lord, I have vowed to Thee what is within my womb, to be dedicated unto Thee ...
當儀姆蘭的妻子說:「主啊!我已將我腹裏所懷的,奉獻你,…
當時,儀姆蘭的女人說:「我的主啊!我誓願以我腹裏所懷的,奉獻你,…(古蘭經3:35馬堅譯本)

 

從上下文來看,什葉派添加這兩個字


比讓它們取代這兩個字


更合理。

 

在奧斯曼文本中,古蘭經5:71的內容如下:


O thou Apostle! preach what has been revealed to thee from thy Lord; if thou do it not thou hast not preached his message, and God will not hold thee free from men, for God guides not people who misbelieve.
你這位使者啊!你當傳揚從你的主所降示給你的啟示;如果你不這樣做,那麼,你就是沒有傳揚他的信息,真主不會使你脫離眾人,因為真主不引導不信道的人。
使者啊!你當傳達你的主所降示你的全部經典。如果你不這樣做,那末,你就是沒有傳達他的使命。真主將保佑你免遭眾人的殺害。真主必定不引導不信道的民眾。(古蘭經5:67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是這樣寫的:


O thou apostle! preach what has been revealed to thee from thy Lord; Verily 'Ali is the Mawla (friend, master, helper) of the believers. If thou do it not ...
你這位使者啊!從你的主所降示給你的啟示;阿里確是信士們的Mawla(朋友、主宰、幫助者)。如果你不這樣做...

 

看來這個插句的創造者是為了讚美阿里而創造這個句子,然後在古蘭經中尋找適當的地方來插入這個句子。他發現這項工作很困難,於是決定任何地方都可以。於是他就把它放在這裡。然而,本作者認為古蘭經中有些段落的插句較不顯眼。例如,在古蘭經3:111的結尾,插入這句話



的效果會比較好:



What ye do of good surely God will not deny, for God knows those who fear. Verily 'Ali is the friend of the believers.
你們所行的善事,真主必定不否認;因為真主知道敬畏的人。阿里確是信士的朋友。
他們無論行甚麼善功,絕不至於徒勞無酬。真主是全知敬畏者的。(古蘭經3:115馬堅譯本)

 

我們再次隨意選擇插入這句話的位置。任何熟悉古蘭經風格的人都會同意,盡管這句話在此處聽來比在古蘭經5:71中更好聽,但插句與古蘭經的風格非常不協調。因為古蘭經並沒有慣性地提到穆罕默德同時代的人的名字,而是透過含糊的典故。事實上,穆罕默德釋放自由者兼養子宰德·本·塔比特(Zayd ibn Thabit)和穆罕默德的叔父艾布·拉赫布(Abu Lahab)是古蘭經中與穆罕默德同時代的人中唯一被提到名字的兩個人。前者在古蘭經33:37中被提及,後者在古蘭經111:1(艾布•拉赫布[意即火焰之父,是穆聖的一位叔父]的雙手將要被毀滅,他也將被毀滅。馬仲剛譯本)中被提及。因此,從文體上來看,包含穆罕默德同時代人名字的插文顯得很奇怪。然而,什葉派可能會說,這正是重點所在:「阿里」和「Ahl al-Bait」是古蘭經中值得一提的特殊者。

 

對我們目前的討論有興趣的下一個重要變異在古蘭經11:118。奧斯曼的版本是這樣的:



And were there not among the generations before you any endowed with a remnant (of piety or wisdom) forbidding evil doing in the earth, save a few of those whom we saved; but the evil-doers followed what they enjoyed, and were sinners.
在你們之前的世代中,除了我所拯救的少數人之外,沒有任何賜予(虔誠或智慧)的餘量,禁止在地方上作惡;但作惡的人卻追隨他們所享受的,而且是罪人。
在你們之前逝去的各世代中,有德者為何不禁止眾人在地方上作惡?但他們中我所拯救的少數人除外。不義的人們追隨他們所享受的豪華生活。他們是犯罪的人。(古蘭經11:116馬堅譯本)
你們以前的族人中,有些有餘德的,他們何不禁止在地上為非幹歹的呢?只是我拯救過的少數除外。那些虧害者們卻在其中跟隨那些放縱者們,而他們是犯罪之人。(古蘭經11:116馬金鵬譯本)

 

在E. H.帕瑪教授的上述翻譯中,括號內的「虔誠」一詞是由他提供的。或「智慧」一詞是由我們提供的。如果不在這裡提供一些東西,就不可能進行有意義的翻譯。因為直譯只會是「endowed with a remnant」(被賜予餘量),而我們不禁要問,什麼的餘量?塔巴里的釋經書(Bulaq Ed. Vol. 12, pp. 83-84)認為是fahm(理解)和 'aql(理性)的殘餘量。

 

《伊本‧馬蘇德抄本》中有一個最吸引人的變異來代替「--


」這個詞。這個變異是「--



」,字面上的意思是「敬畏地保護自己」,但作為「


」的同義詞,也可以翻譯成「虔誠」。在什葉派思想中,塔基亞(taqiyya)一詞具有非常特殊的意義。

 

這個變異


的優點在於,


這個詞需要在其後面加上某個詞語才能產生意義,而


這個詞則不需要在其後面加上任何詞語就能產生完整的意義。然而,這並非視


為正宗讀法的標準,因為古蘭經的風格中,遺漏字詞讓讀者提供並非不尋常的事。此外,如果採用此讀法


,這段經文將成為古蘭經中唯一使用不定式


而非不定式


的經文。

 

在什葉派的思想中,塔基亞(taqiyya)是指透過隱藏動機和計劃來避免迫害或困難。他們的塔基亞(taqiyya)教義顯然並非源自他們在這段古蘭經中讀到的變異。相反地,他們似乎是為了在經文上支持源自政治需要的宗教態度而提出這個迷人的變異。在迫害中,什葉派作為少數派發現隱藏計劃和動機是他們唯一可以發動的聖戰。這是他們竭盡所能削弱遜尼派哈里發權威的手段。

 

隱藏動機和計劃是人類的普遍特徵。我們所有人都會隱藏自己的動機和計劃,有時是高尚的,有時是惡毒的。什葉派的隱藏的教義的區別在於,對他們而言,隱藏是一種責任,而不僅僅是一種允許。在其起源,這項責任一定是作為一種「虔誠」地不與遜尼派政府合作的手段。

 

古蘭經中有一些段落明確支持「隱藏」的觀念,但這些段落中既沒有出現塔基亞(taqiyya)一詞本身,也沒有出現


任何其他衍生詞。這些經文是:

 

Whoso disbelieves in God after having believed, unless it be one who is forced and whose heart is quiet in the faith, -- but whoso expands his breast to misbelieve, -- on them is wrath from God, and for them is mighty woe! 古蘭經16:108
既信真主之後,又表示不信者——除非被迫宣稱不信、內心卻為信仰而堅定者—— 為不信而心情舒暢者將遭天譴,並受重大的刑罰。(古蘭經16:106馬堅譯本)

Those who believe shall not take misbelievers for their patrons, rather than believers, and he who does this has no part with God at all, unless, indeed, ye fear some danger from them. But God bids you beware of Himself, for unto him your journey is. 古蘭經3:27
信道的人,不可捨同教而以外教為盟友;誰犯此禁令,誰不得真主的保佑,除非你們對他們有所畏懼(而假意應酬)。真主使你們防備他自己,真主是最後的歸宿。(古蘭經3:28馬堅譯本)

Today is perfected for you your religion, and fulfilled upon you is my favor, and I am pleased for you to have Islam for a religion. But he who is forced by hunger, not inclined willfully to sin, verily, God is forgiving, compassionate. 古蘭經5:3 13
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做你們的宗教。凡為饑荒所迫,而無意犯罪的,(雖吃禁物,毫無罪過),因為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5:3下半 馬堅譯本)

What ails you that ye do not eat from what God's name is pronounced over, when He has detailed to you what is unlawful for you? Save what ye are forced to; but, verily, many will lead you astray by their fancies, without knowledge. Verily, thy Lord knows best the transgressors. 古蘭經6:119
除為勢所迫外,你們所當戒除的,真主已為你們闡明了,你們怎麼不吃那誦真主之名而宰的呢?有許多人,必因自己的私欲,而無知地使別人迷誤。你的主確是知道過份者的。(古蘭經6:119馬堅譯本)

 

這些經文明確地為所有的穆斯林,無論是遜尼派或什葉派,提供了自由的空間。

 

有一段特別的經文包含了這個字根


的衍生物,並在什葉派的文獻中被發現,作為他們的塔基亞(Taqiyya)觀念的經文支持。那就是古蘭經49:13:


Verily the most honorable of you in the sight of God is the most pious among you; verily, God is knowing, aware!
在真主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徹知的。(古蘭經49:13下半 馬堅譯本)

 

什葉派武斷地把這句話


解釋為「你們中最行塔基亞(Taqiyya)的人」。這顯然是曲解了意思,因為根據古蘭經其餘章節中對


的引申義的使用,


這裡的意思是「你們中最害怕真主的懲罰的人(he among you who most guards himself fearfully against divine punishment)」。請參閱本作者所著的《正義之神(God of Justice)》(Brill,1960年)第181至193頁。

 

讀者可參考《伊斯蘭百科全書》第一版中關於「塔基亞(Taqiyya)」的文章。

 

我們可以就什葉派思想中塔基亞(Taqiyya)的角色提出兩點觀點,作為本文的結尾:

 

事實上,我們無法界定什葉派「隱藏」顯然必須控制所有什葉派著作的範圍。鑑於「隱藏」是什葉派的普遍職責,我們是否要問,是否所有的什葉派書面文學都是什葉派為了隱藏而非宣揚其真正信仰所做的大量宣告?這個建議看起來似乎很奇妙,但卻很現實。至少我們必須假設,什葉派習慣性地隱藏了他們反遜尼派的強烈情感,即使沒有隱藏這些情感的本質。在伊斯瑪儀(Isma'ili)和薩法維政府統治下,什葉派的隱藏的需求較少,我們也有興趣探究塔基亞(Taqiyya)教義在此時經歷了哪些改變。

 

我們可以假設,什葉派中所有真正熱情的表達,一定是在什葉派清真寺的嚴密隱私中進行的。

 

第二個相關的觀點是什葉派熱衷於隱藏與遜尼派熱衷於坦齊(Tanzih)或超越神學(transcendental theology)之間的關係,坦齊(Tanzih)的目的在於摒棄對真主在歷史中的目的的信仰。我們可以看到,即使是在超越神學化的過程中,也有一種隱藏的方式在運作。什葉派的隱藏與遜尼派的坦齊(Tanzih)都是有助於什葉派與遜尼派相容的妥協。什葉派與遜尼派互相吸收對方的態度,其程度至今仍未獲得適當的認同。

 

第四部分

 

《伊本‧馬蘇德抄本》中的古蘭經16:87有一些變異,看起來很像是什葉派的作法。如果我們把這段經文與它之前的經文和它之後的經文一併閱讀,就會明瞭這一點:



86 And on the day when we shall send from every nation a witness; then shall those who misbelieve not be allowed (to excuse themselves), and they shall not be taken back into favor. 14 87 And when those who did wrong see the torture, it will not be alleviated on them nor shall they be given respite. 88 And when those who join their partners with God say, 'Our Lord.' these be our partners on whom we used to call beside Thee.' And they shall proffer them the speech, 'Verily, ye are liars!'
86 當我要從每個民族中派遣一個見證人的那日,不允許不信道者(為自己辯解),他們將不受恩惠。87 當惡行者看見酷刑的時候,他們將不被減輕,也不獲得緩解。88 他們說:「我們的主啊!這些是我們的夥伴,我們曾在你之外呼求過他們。而他們將向他們說:「你們確是說謊的!」
在那日,我要在每個民族中推舉一個見證,然後,不信道者不得為自己辯護,也不得向他們討好。(古蘭經16:84馬堅譯本)當不義者看見刑罰的時候,他們不得減刑,也不得緩刑。(古蘭經16:85馬堅譯本)當以物配主者看見他們的配主的時候,他們將要說:「我們的主啊!這些是我們的配主,我們曾捨你而祈禱他們。」那些配主將回答他們說:「你們確是說謊的。」(古蘭經16:86 馬堅譯本)

 

抄本省略了古蘭經16:87中的這個詞


,並用被動詞


代替主動詞


這樣,這節經文的翻譯如下:

And those who were wronged saw the torture; it will not be alleviated on them nor shall they be given respite.
那些被惡待的人看見酷刑;他們將不被減輕,也不獲得緩解。

 

這段經文是古蘭經16:86與古蘭經16:88之間的錯位。只有在斷章取義的情況下,這段經文才有意義,因此什葉派似乎是指他們與Ahl al-Bait所遭受的迫害。

 

在奧斯曼的版本中,古蘭經24:35是這樣開始的:


God is the ligh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His light is as a niche in which is a lamp, ...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他的光明像一座燈檯上的燈,...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他的光明像一座燈檯,那座燈檯上有一盞明燈,(古蘭經24:35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的讀法如下:



God is the light of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 the semblance of the light of one who believes in Him and loves the People of the House of His Prophet is as a niche in which is a lamp, ...
真主是天地的光明;信奉真主、愛護真主先知之家的人們,其光就像一座燈檯上的燈,...

 

奧斯曼的節錄古蘭經25:1如下:



Blessed be He who sent down the Discrimination to His servant that he might be unto the world a warner; ...
讚頌真主,他降示區別(辨別)給他的僕人,使他成為世人的警告者;...
聖潔哉真主!他降示準則給他的僕人,以便他做全世界的警告者。(古蘭經25:1馬堅譯本)
讚美真宰!他降給他的僕人(穆聖)(是非的)區別,以便他能成為各民族的警告者。(古蘭經25:1仝道章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則有以下的讀法:



Blessed be He who sent down the Discrimination on His Prophet and the People of His House from among his descendants who have inherited after him the knowledge of the Book, that they might be unto the world a warner.
讚頌真主,他降示區別(辨別)給先知和在他之後繼承經書的知識的後裔身上,使他們成為世人的警告者。

 

關於古蘭經26:215,《伊本‧馬蘇德抄本》與《阿里抄本》有相同的讀法。我們已在1961年7月號的《穆斯林世界》(The Muslim World)第212頁中指出該讀法。

 

奧斯曼文本中的古蘭經33:25如下:



And God drove back the misbelievers in their rage; they gave no advantage; God was enough for the believers in the fight, for God is strong, mighty.
真主逐回了憤怒中的不信道者;他們沒有給予任何優勢;真主在戰鬥中對於信士是足夠的,因為真主是強的、大能的。
真主使不信道者末能獲勝,忿忿而歸;真主使信士不戰而勝。真主是至剛的,是萬能的。(古蘭經33:25馬堅譯本)
安拉在他們的憤怒中逐回不信者,他們沒有得到好處。安拉是足以在戰鬥中保護信仰者的。安拉(永遠)是至強的,至大的。(古蘭經33:25仝道章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對於這節經文的後半部分有以下的讀法:



God was enough for the believers in the fight in support of 'Ali ibn abi Talib, for God is strong, mighty.真主在支持阿里·伊本·阿比·塔利卜的戰鬥中對於信士是足夠的,因為真主是強的、大能的。

 

奧斯曼版本的古蘭經33:33經文如下



And stay still in your houses and show not yourselves with the ostentation of the ignorance of yore; and be steadfast in prayer, and give alms, and obey God and His Apostle; - God only wishes to take away from you the horror O People of the House and to purify you thoroughly.
你們應當安居於你們的家中,不要像以前無知的人那樣炫露自己;應當謹守禱告,施捨,順服真主及他的使者;-先知的家屬啊,真主只欲從你們消除恐怖,徹底地洗淨你們。
你們應當安居於你們的家中,你們不要炫露你們的美麗,如從前蒙昧時代的婦女那樣。你們應當謹守拜功,完納天課,順從真主及其使者。先知的家屬啊!真主只欲消除你們的污穢,洗淨你們的罪惡。(古蘭經33:33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對於這段經文的最後部分有以下的讀法:-



God only wishes to take away the horror from the People of the House of His Prophet for they did not worship idols, and to purify them thoroughly.
真主只欲從他的先知的房屋的子民中消除恐怖,因為他們不崇拜偶像,並徹底地洗淨他們。

 

我們已在1961年4月號《穆斯林世界》第94頁評論過這段經文。

 

奧斯曼節本中的古蘭經33:56如下:



Verily, God and His angels send benediction on the Prophet. O ye who believe! pray for him and salute him with a salutation.
真主和他的天神的確降福於先知。信道的你們啊!當為他祈禱,並向他致敬。
真主的確憐憫先知,他的天神們的確為他祝福。信士們啊!你們應當為他祝福,應當祝他平安!(古蘭經33:56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的版本如下:



Verily, God and His angels unite 'Ali with the Prophet. O ye who believe! send blessings upon the two of them as God sends blessings upon the two of them, and salute them with a salutation.
真主和他的天神確使阿里與先知結合。信道的你們啊!為他們倆送上祝福,就像真主為他們倆送上祝福一樣,並向他們倆致敬。

 

在奧斯曼的版本中,古蘭經56:10是一節簡短的經文



And the foremost will be foremost.
最領先的將是最領先的。
最先行善者,是最先入樂園的人。(古蘭經56:10馬堅譯本)
爭先的人們是爭先的。(古蘭經56:10王靜齋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則有一個長篇的版本:



And the foremost in belief in the Prophet are 'Ali and his descendants whom God chose from among the Prophet's Companions and made guardians over others. They are the victorious ones who will inherit the Paradise; in it they will abide forever.
信仰先知的人中最領先的是阿里及其後裔,真主從先知的同伴中揀選了他們,並使他們成為其他人的監護者。他們是繼承樂園的勝利者,他們將永居其中。

 

奧斯曼版本的古蘭經59:7如下:



What God gave as spoils to His Apostle of the people of the cities is God's, and the Apostle's, and for kinsfolk, orphans, and the poor, and the wayfarer, so that it should not be circulated amongst the rich men of you. And what the Apostle gives you, take; and what he forbids you, desist from; and fear God, verily, God is strong in punishing.
真主從城市的人民中,把戰利品賞賜使者,那是真主的,也是使者的,是給親戚、孤兒、貧民和旅客,以免在你們富豪之間流通。凡使者給你們的,你們都應當接受;凡他禁止你們的,你們都應當捨棄;你們應當敬畏真主,真主確是懲罰強大的。
城巿的居民的逆產,凡真主收歸使者的,都歸真主、使者、至親、孤兒、貧民和旅客,以免那些逆產,成為在你們中富豪之間周轉的東西。凡使者給你們的,你們都應當接受;凡使者禁止你們的,你們都應當戒除。你們應當敬畏真主,真主確是刑罰嚴厲的。(古蘭經59:7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抄本》從這個字


開始有以下的文字:



... so that there be no opposition from your chiefs to the love of the People of the House among you. And whatever he tells you to do obey him and fear God in your opposition, for God is strong in punishing.
...這樣,你們的首領就不會反對你們中間對房子的眾人(他的家屬)的愛戴了。他叫你們做什麼,你們就順從他,你們在反對中要敬畏真主,因為真主是懲罰強大的。

 

古蘭經97:4在「奧斯曼」的節錄中如下:



The angels and the Spirit descend therein,15 by the permission of their Lord with every bidding.
眾天神和精神,在他們的主的允許之下,以每一個囑咐降臨其中。

眾天神和精神,奉他們的主的命令,為一切事務而在那夜間降臨,(古蘭經97:4馬堅譯本)

 

伊本‧馬蘇德的讀法如下:



The angels and the Spirit descend therein from their Lord upon Muhammad and the descendants of Muhammad, with every bidding.
眾天神和精神從他們的主降臨穆罕默德和穆罕默德的後裔,隨著他們的囑咐而降臨其中。

 

我們已經說盡了《伊本‧馬蘇德抄本》中什葉派的讀本。現在我們來看看賈法爾‧薩迪克抄本,其中記錄的變異非常少。其中只有一個是什葉派的意向:古蘭經33:56的變異。這個變異與《伊本‧馬蘇德抄本》中的變異相同。請參閱上述古蘭經33:56。

 

請讀者參閱W.聖克萊爾·蒂斯道爾(St. Clair Tisdall)牧師在1913年7月號《穆斯林世界》中題為「什葉派對古蘭經的增補(Shi'ah Additions to the Koran)」的文章。他們可以在那裡找到瓦拉雅特章(Surah al-Walayat)(原文如此)的摹本,這是源自什葉派的一段古蘭經。這篇文章包含這段經文的英文翻譯,以及同樣源自什葉派的一段較長經文,即努賴因章(Surah al-Nurayn)。文中提及的摹本以及翻譯所依據的文本均取自印度班吉普爾圖書館(Bankipur Library)的一份手稿。本文包含班吉普爾手稿中其他許多什葉派古蘭經增補經文的英文翻譯。

 

腳註

 

1 附米克達德·伊·法迪爾·希利(Miqdad-i-Fadil al-Hilli)的註釋,由W. M.米勒(Miller)譯成英文,Luzac 1Q58。

2 本文中所有古蘭經的引文均採用弗洛格(Fluegel)的編號。

3 在第一版的《伊斯蘭百科全書》中,阿里·伊本·艾比·塔利卜一文有提及這些內容。在該篇文章中引用這些經文時,會參考JRAS, 3904,351頁作為資料來源。

4 《古蘭經文本歷史資料》,亞瑟·傑弗瑞著,Brill 1937年,65頁。

5 刺鼻的口香糖。

6 或許意指:在宰娜卜的家中。

7 或許是指:小朝(Al-Umra)只涉及繞行克爾白。

8 或意指:到了下午!

9 《古蘭經文本歷史材料》;Brill,萊頓(Leiden),1937年。

10 同前。頁20-21.

11 傑弗瑞教授在此提及伊本·阿比·達伍德(Ibn abi Dawood)。

12 傑弗瑞教授的腳注:伊本·阿西爾(Ibn al-Athir)卡米爾(Kamil)(ed. Tornberg)III, 86, 87。

13 此段經文的上下文是合法與非法的食物。

14 古蘭經的翻譯一般以E. H.帕瑪的版本為基礎。

15 在蓋德爾夜(Laylat al-Qadr,權能之夜)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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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1960-1961年間刊登於《穆斯林世界》的完整系列文章。 

 

這篇文章翻譯自Daud Rahbar的在線文章「Relation of Shi’a Theology to the Qur’an」

https://answeringislam.org/Quran/Shia/theolog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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