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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伊斯蘭關於罪的10件事

特雷弗•卡斯托(Trevor Castor)博士

幾年前,多倫多一座清真寺外的牌子上寫著這樣的話:「歡迎每一個人,沒有人會聽到他是一個罪人。」伊斯蘭對罪的看法解釋了為什麼許多穆斯林拒絕基督教的贖罪教義。

 

1.亞當(阿丹)和夏娃(哈娃)在園裡失足

 

在園裡發生的事情只是一次「跌倒」(a fall),但不是終極「墮落」(the Fall)。它只是一個錯誤,與基督教不同,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亞當(阿丹)是作為神(真主)在地球上的哈里發(kalifa)(代理人,副統治者)而被創造的,但說人類是按照神(真主)的形象創造的,這是褻瀆。撒旦欺騙亞當吃了禁果(古蘭經2:24—36),然而這並沒有使他與真主疏遠。當他懺悔時,「主就恕宥了他,」因為「主確是至宥的,確是至慈的。」(古蘭經2:37)此外,穆斯林聲稱真主從一開始就計畫把亞當和夏娃放在地上;絕不是要把他們留在園裡。園只是一個訓練場,以顯示他持續需要指導。

 

2.沒有原罪

 

穆斯林反對原罪教義,不能接受罪的結果是死;死是被造物必經的一個自然過程(古蘭經23:14—16)。他們甚至可以引用聖經,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以西結書18:20)他們的理由是,如果神因為亞當的行為而懲罰全人類,那是不公正的。罪是不會遺傳的,沒有人生來就是罪人。

 

3.每個人出生時都是純潔的,都是穆斯林

 

穆斯林神學家把人出生時的本性解釋為「嘉行」(fitrah):內在的善的狀態。像亞當(阿丹)一樣,人們出生時是純潔無罪的。他們生來就是穆斯林,得救是完好無損的,但他們必須盡其所能來保持這種狀態。每個人「都要對他自己刻在他的無瑕的白紙狀態(Tabula Rasa)或本性的平板上的東西負責【1】。」

 

【1】羅伯特•湯瑪斯(Robert W. Thomas),《伊斯蘭:批判性分析的外觀和展望》(Islam: Aspects and Prospects a Critical Analysis),41。

 

4.所有人都犯了罪

 

穆斯林承認,長期保持無罪的生活是不可能的,嘉行(狀態)無法持久。人類會因為外界的邪惡影響而變得污濁。這就是我們犯罪的原因,或者說,正如一位伊斯蘭學者所解釋的那樣,「每個孩子出生時都處於嘉行狀態,而社會環境導致個人偏離這種狀態。」【1】古蘭經似乎認同人是有罪的,是應受責備的,「如果真主為世人的不義而懲治他們,那末,他不留一個人在大地上。」(古蘭經16:61)

 

【1】亞西恩•穆罕默德(Yasien Mohamed),《伊斯蘭的人性概念》(The Islamic Concept of Human Nature),41

 

5.真主的法律是隨心所欲的

 

在伊斯蘭中,要知道什麼是合法的,甚至辨別是非也很難。正如撒母耳·池維謀(Samuel Zwemer)所說,「沒有什麼是本質的正確或錯誤,但由於萬能的真主的認可(fiat)而成為正確或錯誤。真主安拉禁止的就是罪,甚至祂禁止在人類意識中似乎是正確和合法的東西。真主安拉所允許的不是罪,在祂允許的時候也不可能是罪,盡管它在之前或之後可能是。」【1】

 

【1】池維謀(Samuel Zwemer),《穆斯林的神的教義》(The Moslem Doctrine of God),51。

 

6.神忽略小的罪

 

真主可能會忽略一些小的罪,傳統上說,只要進行拜功(salat)(禱告)和淨禮(wadu),就可以原諒這些罪(布哈里聖訓10:504;穆斯林聖訓2:437)。真主甚至可以決定隱藏一個人的罪,「真主的使者說,『我的追隨者的所有罪都將被赦免,除了那些被公開的罪。也就是說,當一個人在晚上犯了罪,然後在白天讓人知道,盡管真主在晚上遮罩了他…』」(布哈里聖訓73:95)。

 

7.七大重罪

 

伊斯蘭提到了嚴重和較輕的罪,當然這種區分有一定的道理,但根據聖經,罪就是罪。任何人只要違反了神的一條律法—無論多小,都是犯了所有的律法(雅各書2:10)。大多數穆斯林神學家都認同下面清單中的內容構成嚴重的罪:

 

  1. 以物配主(舉伴主)(把伙伴加到真主)

  2. 魔法

  3. 謀殺

  4. 高利貸

  5. 掠奪孤兒

  6. 逃離戰鬥

  7. 虛假的通姦指控

 

8.人的問題是健忘

 

不順從不是叛逆,而是沒有記住真主的指示,撒旦的目的是讓我們忘記真主的指引(古蘭經58:19;20:115)。由於我們軟弱和健忘,真主派先知來提醒我們真實道路,「先知的主要任務是喚醒人的良知,使人能更清楚、更堅定地破譯寫在他心中的本初文字。」每個人的內心都有「相信和崇拜真主的天生傾向」。【2】「因此,接下來人的一生中可能發生的最大悲劇是他遠離了對真主的紀念。因為,當他忘記真主時,他就會墮落為自己低劣欲望的奴隸,他的生活就會以邪惡和腐敗為特徵。」【3】「紀念真主」是克服誘惑和產生敬慎(taqwa)(敬虔)的關鍵。無論誰離開了這種指導,都會因為無知和無視真主而在末日面臨審判(古蘭經20:124)。

 

【1】拉赫曼(Rahman),《古蘭經的重大主題》(Major Themes of the Qur’an),24。

【2】亞西恩•穆罕默德,《伊斯蘭的人性概念》,87。

【3】阿布•阿米納•比拉•菲力浦斯(Abu Ameenah Bilal Philips),《通過悔改得救:伊斯蘭視角)(Salvation Through Repentance: An Islamic View),23。

 

9.人的罪不是針對神

 

亞當(阿丹)在園裡的反應,「我們的主啊!我們已自欺了。」(古蘭經7:23)所以罪主要是針對自己—而不是針對真主。在穆斯林當中的資深宣教士菲爾•帕沙爾(Phil Parshall)這樣說:「要把聖經中的罪的含義傳達給穆斯林是很困難的。穆斯林的看法是橫向的,而不是縱向的。通常情況下,罪的定義的關鍵標準是一個人是否被抓住。」【1】池維謀補充說,神的聖潔「在古蘭經中完全被忽略了。」【2】「誰作惡或自欺,然後向真主求饒,誰將發現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誰犯罪,誰自食其果。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蘭經4:110—111)。

 

【1】菲爾•帕沙爾(Phil Parshall),《向穆斯林佈道》(Muslim Evangelism),97。

【2】池維謀(Samuel Zwemer),《穆斯林的神的教義》,49。

 

10.沒有罪的中保

 

少數穆斯林認為,通過穆罕默德的說情,嚴重的罪可以得到寬恕,但大多數人援引古蘭經,否認任何這樣的中保的作用,「信道的人們啊!沒有買賣,沒有友誼,不許說情的日子降臨之前,你們當分捨你們的財產。不信道的人,確是不義的。」(古蘭經2:254)然後他們在聖訓中讀到,穆罕默德擔心未來對他自己家人的審判,「真主的使者的姑姑薩菲亞(Safiyah)啊!我不能使你免受真主的懲罰;法蒂瑪•賓特•穆罕默德(Fatima bint Muhammad)【他的女兒】啊!從我的財富中向我索取任何東西,但我不能使你免於真主的懲罰。」(布哈里聖訓51:16)

 

從《古蘭經》中,穆斯林幾乎沒有得到救贖的保證,但正是因為那位阿拉伯先知的傳統中的那些最後的話,某些巴基斯坦朋友對在伊斯蘭中找到救贖感到絕望。他們說:「如果穆罕默德不能拯救他自己的親屬,他怎麼能拯救我們?」然後,在讀了更多的《聖經》之後,他們說他們最喜歡的經文是:「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8)。

 

這篇文章翻譯自Dr. Trevor Castor的在線文章「10 Things about Sin According to Islam」

https://www.zwemercenter.com/guide/sin-according-to-musli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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